瓦斯检查员应具备的业务知识
(1)矿井通风、瓦斯的基本知识及煤与瓦斯突出、煤尘、自然发火、采掘、电气的一般知识。
(2)矿井空气的主要成分、性质、来源及对人体的影响。
(3)矿井空气中有害气体及其性质、来源、危害及允许最高浓度。
(4)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甲烷检测仪的构造、工作原理、使用、维修、保养方法。
(6)通风安全设施、装备的种类、适用条件及质量标准。
(7)分工区域及相邻区域的通风系统。
(8)煤与瓦斯突出和自然发火的预兆。
(9)煤尘和放炮的有关知识。
(10)分工区域内通风、瓦斯和自然发火等隐患的变化情况。
(11)矿井反风的作用及应采取的措施。
3.瓦斯检查员应具备的实际操作技能
(1)会使用专用仪器熟练地检测井下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填写记录和填报有关报表。
(2)会测算矿井风量及采取火区气样。
(3)会处理瓦斯超限及局部瓦斯积聚。
(4)会使用各种排放瓦斯方法排放瓦斯。
(5)会检查分工区域的通风系统及掘进通风的“两闭锁”。
(6)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停风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根据煤与瓦斯突出和自然发火的征兆,安全地撤出人员。
(8)会分析分工区域内瓦斯来源、涌出规律,揭示防止瓦斯超限和积聚的措施,协助制定通风、瓦斯管理方案和措施。
(9)会看通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瓦斯抽放系统图、瓦斯监测系统图、瓦斯地质图。
(10)会绘制分工区域的通风系统示意图。
(11)能够协助处理重大瓦斯,煤尘,火灾,,突出等事故。
4.瓦斯检查员的权力
(1)发现瓦斯超限、积聚、有害气体超过规定等严重隐患或发现自然发火、煤与瓦斯突出、瓦斯涌出异常等灾害预兆时,有权责令相应地点停止工作和撤出所有人员。
(2)在分工区域内,对有可能导致不安全甚至酿成火灾、爆炸、突出、水灾等重大事故的一切工作和行为,有权拒绝接受和制止。
(3)及时反映、处理危险情况,积极抢救事故。
(4)有权制止任何违章作业,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
(5)对于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错误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控告。
(6)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遵守劳动纪律,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
(8)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5.《规程》对瓦斯检查员的有关规定
(1)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规定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2)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瓦斯检查员应具备的业务知识 (1)矿井通风、瓦斯的基本知识及煤与瓦斯突出、煤尘、自然发火、采掘、电气的一般知识。
(2)矿井空气的主要成分、性质、来源及对人体的影响。 (3)矿井空气中有害气体及其性质、来源、危害及允许最高浓度。
(4)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甲烷检测仪的构造、工作原理、使用、维修、保养方法。
(6)通风安全设施、装备的种类、适用条件及质量标准。 (7)分工区域及相邻区域的通风系统。
(8)煤与瓦斯突出和自然发火的预兆。 (9)煤尘和放炮的有关知识。
(10)分工区域内通风、瓦斯和自然发火等隐患的变化情况。 (11)矿井反风的作用及应采取的措施。
3.瓦斯检查员应具备的实际操作技能 (1)会使用专用仪器熟练地检测井下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填写记录和填报有关报表。 (2)会测算矿井风量及采取火区气样。
(3)会处理瓦斯超限及局部瓦斯积聚。 (4)会使用各种排放瓦斯方法排放瓦斯。
(5)会检查分工区域的通风系统及掘进通风的“两闭锁”。 (6)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停风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根据煤与瓦斯突出和自然发火的征兆,安全地撤出人员。 (8)会分析分工区域内瓦斯来源、涌出规律,揭示防止瓦斯超限和积聚的措施,协助制定通风、瓦斯管理方案和措施。
(9)会看通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瓦斯抽放系统图、瓦斯监测系统图、瓦斯地质图。 (10)会绘制分工区域的通风系统示意图。
(11)能够协助处理重大瓦斯,煤尘,火灾,,突出等事故。 4.瓦斯检查员的权力 (1)发现瓦斯超限、积聚、有害气体超过规定等严重隐患或发现自然发火、煤与瓦斯突出、瓦斯涌出异常等灾害预兆时,有权责令相应地点停止工作和撤出所有人员。
(2)在分工区域内,对有可能导致不安全甚至酿成火灾、爆炸、突出、水灾等重大事故的一切工作和行为,有权拒绝接受和制止。 (3)及时反映、处理危险情况,积极抢救事故。
(4)有权制止任何违章作业,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 (5)对于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错误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控告。
(6)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遵守劳动纪律,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
(8)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5.《规程》对瓦斯检查员的有关规定 (1)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
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规定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2)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1、强化通风安全机构,提高职工业务素质。
认真落实“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方针,矿健全瓦斯治理机构;完善装备及各项规章制度,提升瓦斯治理水平,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逐步建立了“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深化瓦斯治理水平,我们还大力开展了技术培训,对瓦斯员举办了脱产、业余等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班,不仅学习了矿井通风、瓦斯、煤尘等通风安全基础知识,还学习有关顶板、矿压、机电、火药及矿山安全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后,大家提了业务技能,增强了责任感。
2、配备有专职的防尘机构和队伍,安装完善矿井防尘系统,防尘洒水运转正常,粉尘浓度符合规程规定要求,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身心健康。
3、进一步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掘进工作面实现“三专二闭锁”。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稳定,传感器数量充足、安装位置正确,建立日常管理和维护、调校制度,实现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准确、报警及时、断电可靠。
4、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健全瓦斯检查制度,审批制度。瓦斯检查员实行井下汇报制度,每人均携带瓦斯检定杖,建立瓦斯员交接班室,杜绝了空班、漏检、假检现象。
5、局扇管理严格执行通风、机电、安监三对口的管理办法,加强对高低压的合理整定,对井下电气设备和电缆不定期检查测试,杜绝无计划停风。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井); (二)高瓦斯矿井; (三)瓦斯矿井。
第八条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为突出矿井: (一)发生过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 (二)经鉴定具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岩)层的; (三)依照有关规定有按照突出管理的煤层,但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突出危险性鉴定的。 第九条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为高瓦斯矿井: (一)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 (二)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 (三)矿井任一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 (四)矿井任一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
第十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矿井为瓦斯矿井: (一)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 (二)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 (三)矿井各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均小于或等于3m3/min; (四)矿井各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均小于或等于5m3/min 一的矿井为出形式、。 第十一条 瓦斯矿井每2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鉴定。
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不再进行周期性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但应每年测定和计算矿井、采区、工作面瓦斯涌出量。 经鉴定或者认定为突出矿井的,不得改定为瓦斯矿井或高瓦斯矿井(以下统称非突出矿井)。
第十二条 新建矿井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依据地质勘探资料、同一矿区的地质资料和相邻矿井相关资料等,对矿井内采掘工程可能揭露的所有平均厚度在0。3m以上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在可研报告中表述清楚。
经评估认为有突出危险性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应当对开采煤层及其他可能对采掘活动造成威胁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未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按突出煤层管理。 第十三条 瓦斯矿井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一)新建矿井建设完成的; (二)矿井核定生产能力提高的; (三)改扩建矿井改扩建完成的; (四)开采新水平或新煤层的; (五)资源整合矿井整合完成的。
第十四条 瓦斯矿井生产过程中出现本办法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煤矿企业应当立即认定该矿井为高瓦斯矿井,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变更矿井瓦斯等级。 第十五条 非突出矿井或者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该煤层应当立即按照突出煤层管理: (一)采掘过程中出现瓦斯动力现象的; (二)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的; (三)煤层瓦斯压力达到0。
74MPa以上的。 第十六条 矿井有按照突出管理的煤层,可以直接申请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认定为突出矿井;不直接申请认定的,应当在确定煤层按照突出管理之日起半年内完成该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鉴定。
第十七条 矿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事故调查组分析确定为突出事故的,应当直接认定该煤层为突出煤层、该矿井为突出矿井。
加强通风管理。
利用通风手段降低采区的瓦斯涌出量, 在通风技术上,重点研究解决瓦斯抽放、综放工作面尾巷设置、巷道断面设计、采区通风方式、高瓦斯区掘进的瓦斯探释等。 在通风设施上,一是要搞好各种风门风桥的动态管理,克服跑风、漏风、风流短路等影响通风质量的问题;二是搞好盲巷、闭墙、风眼等的静、动态管理,特别是抓好通风设施设备的工程质量,要达到质量标准化,使通风系统完善、合理、灵活可靠,便于调整风量,把瓦斯浓度控制在安全限以下。
加强防火管理。
除严禁火种入井外,也要严格控制井下火源的产生。预防机械着火,主要是加强机械保护投入和日常管理,重点防范磨擦起火,提高机电检修质量,加强润滑,克服带病运转;不能小视托辊、堆煤保护、打滑保护和机电无油化等问题。预防电气着火,一是各种电气保护诸如接地、过载、短路等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二是继电整定要科学、合理,确保非正常状态下保护动作;三是加强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从入井就要把好关,使设备防爆率达到100%;各种缆线绝不允许有明接头、鸡抓子、羊尾巴,从防范的角度来说,井下消防系统、消防材料和消防设施应规范、健全。
加强监测监控管理。
通过定点和不定点,定时和不定时的监察手段,对瓦斯的状态形成一个可视网,出现异常能及时发现,迅速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把瓦斯置于掌握中。监测监控大体分静态和动态两种。静态的重点是管好、用好遭受安全生产监测监控,利用现有的科技手段,对风量、风速、瓦斯以及 CO等有害气体进行监视和控制;利用瓦斯断电报警仪、三专两闭锁等设施解决瓦斯超限时的断电停机、超限报警、停风就停电的问题。同时,调度员通过监视屏幕,不间断地监视瓦斯动态,并及时利用井下通讯组织撤人,进行抢修或抢险等工作。
除了队组培训之外,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的瓦斯队伍。
无论哪项工作,人是主体,没有一支过硬的职工队伍,搞好瓦斯管理是很难想象的。职工培训是队伍建设的基础,是一个长期的、坚持不懈的任务,作为各级领导,看不到这一点是一个不够格的干部,不注重职工培训是一个没有远见的干部,是一个不懂管理的干部。作为安全上的一支主力部队更应该常抓不懈,锲而不舍。还要对煤矿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育与培训,使灾害发生时能够进行自保、自救、以便把灾害损失降低至最低。
通过此次学习,对煤与瓦斯突出有了新的认识。
首先,明白了什么是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原理以及突出可能造成的危害,如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针对煤与瓦斯突出后如何处理等,梳理整个培训学习内容,将培训的重点和主要问题做一个慨括总结。
煤与瓦斯突出主要是地应力和瓦斯在煤层中的压力及其他一些非常复杂的原因造成的,随着煤层开采深度的增加,煤与瓦斯突出的几率和风险也随之增加,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主要手段是采取瓦斯预抽放,以减少掘进和采煤过程中煤层瓦斯含量,降低煤层瓦斯压力。煤层瓦斯抽放一般采取钻孔,有穿层和顺层孔两种。穿层孔的布置是在煤层的顶板或底板开掘岩石巷道,再在岩石巷道中向煤层底板或顶板钻孔穿透煤层,使用PVC塑料管放置在孔内,然后封孔,使用水循环真空泵抽出煤层中的瓦斯,顺层孔一般是布置在采煤工作面机风巷内,顺着煤层倾向或走向钻孔,抽出瓦斯。
总之,瓦斯抽放是一个相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这里一两句话说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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