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一赔三、假一赔十”即法律上规定的所谓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2、惩罚性赔偿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法律规定,通过法院判处的由侵害人向被侵害人支付超过实际损失的金额的一种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至少应包括如下几层含义:其一,它是民事主体在承担补偿性赔偿的前提下承担的责任;其二,它是由法院判处,也就是某个具体案件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必由人民法院以判决的形式作出,当事人不能预先约定;其三,判处的惩罚性赔偿金是由民事主体向另一平等民事主体支付,而非交给国家;其四,依民事特别法的规定。
3、惩罚性赔偿制度是英美法中的一种民事损害赔偿制度,这是与补偿性赔偿制度相对应的赔偿制度,也是英美法中颇具争议的法律制度之一。中国于1993年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以特别法的形式确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这是中国民事责任立法的重大突破。
4、目前我国规定有“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律规定: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2)《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假一赔三的基础下,如果是所购买的商品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况下,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假一赔十;另外销售者对此商品或者所有商品明文公式“假一赔十“的,消费者也可以依据销售者对此商品公示,要求经营者依据公示约定假一赔十。
“假一赔三”,针对的是商家的欺诈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比如:在一家手机专卖店花2000元购买手机一部,但买回去没半个月,手机就总是死机,后经相关鉴定机构鉴定该手机为假冒产品的,那么手机专卖店将假冒产品卖给王先生,构成销售欺诈,就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具有假一赔三的法定权益。
“假一赔十“,是针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消费者可主张“假一赔十”。 《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九号)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消费者在一家超市购买了巧克力、蛋挞等商品多件,共计消费500余元。回到家后,消费者发现这些商品在购买时均过了保质期。在与超市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果后,消费者就有权利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以超市销售已过保质期的食品,应认定为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有权要求超市退回购物价款500余元的同时,赔偿价款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5000余元。
我们知道,在一个法治社会,不是每个人都有罚款权的。
具有罚款权力的,只能是国家的某些特定的机关。而我们公民个人也好,各种企事业单位也好,是不能自己赋予自己罚款权的。
否则,人人都为自己定立一个“罚款规则”。那么人们可能都不再靠勤劳致富,而是靠“罚款”来“发财”了。
在本案中,超市自己制定的罚款规则是无效的。“偷一罚十”与“假一赔十”有什么区别 “偷一罚十”之所以无效,是因为它的内容和实施后果,将会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而“假一罚十”则相反,商家自愿做出的这种承诺,是有利于消费者,而不利于商家自己的。对于不利于自己的规定,法律自然不会干涉。
众所周知,经营者做出“假一赔十”承诺的目的就是促成交易,一旦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交易行为,即视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买卖合同成立,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假一赔十”相当于合同订立前的要约邀请,是商家对消费者的承诺,在要约没撤回前对商家具有法律约束力;且在到达对方后,对方已作出承诺的,要约不可撤回。“假一赔十”是商家自愿的意思表示,是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向消费者主动承担商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民事责任。
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第1、2款 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家承诺 的“假一赔十”应当认定为是一种针对违约金的要约行为,“假一赔十”则构成合同的一部 分。
且“假一赔十”是商家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对方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也没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合法且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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