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尼勒克县地方税务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的干部培训思路,切实保证将培训工作放在优先发展,对干部培训予以重视,实行规范化管理。坚持以业务实际需求为导向,立足岗位本身,加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实践中主抓业务成果,力争以实践抓学习,学习促实践。全体税务干部的文化、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在税收业务发展的新时期,如何更有效的提高教育培训工作,更好的促进税收业务的发展,建立起全新有效的培训模式势在必行。
一、基层局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培训工作具有长期性的特点,需要不断提升、改革培训机制,以配合不断革新的税收知识。但是目前县局培训工作没有完全形成有效,完整,系统,监督的培训体系。在实施全年培训计划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计划外事例,没有严格执行培训计划。现阶段培训内容比较浅显,干部对税收知识的掌握层次不一,授课内容停留在一般性税务知识层面,缺少对工作难点的讲解。
(二)培训方式较为单一,课下自主学习不够。目前县局培训主要以授课方式,讲台上讲解,讲台下听课,培训内容多以理论知识为主,缺少实际案例分析,缺少教与学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在有限的时间内不易达到对政策的理解与掌握。业余时间也少有干部认真复习业务知识,知识得不到巩固与更新,只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县局组织的考试,考前实行突击战略,知识无法有续连贯,使培训达不到预期效果。
(三)培训缺少有效评估。对培训结束以及考试成绩的追踪力度不够,缺少理论培训与实际的联系,虽然设有奖惩制度,但是对干部自主学习仍然起不到实质性作用。部分干部考试成绩不稳定,对有些税收政策的理解与掌握仍然有偏差。部分干部对考试抱有侥幸心里,寄托于考前短暂的复习,考后再无巩固,使月考没有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强化教育培训工作的建议
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是地税工作发展持续的动力源,要将培训工作与税收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在工作中能真正用到培训知识,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增强干部工作的热情与兴趣,这样就可以使工作学习较好的结合起来,使培训成果快速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
(一)创新教育方式,提高培训的时效性。由于县局干部的兴趣,学历,年龄,知识结构,岗位职能不一,这就要求我们在培训时选准培训对象,打破传统培训模式,明确培训目标,进行分层次的培训。对于干部培训要有相应的侧重点,重点提高税收业务能力与税收信息化建设,同时也应对行政类科室进行基础知识培训。在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也应对全局干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与廉洁自律教育,促进全面发展。
(二)打破传统教学,建立系统培训体系。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将过去应急式的培训转化为长期,系统,规范的培训方式。根据县局岗位技能要求,确定每个岗位都应具备的岗位素质与技能。尝试多钟多样的培训方式,充分利用局域网络学习平台,针对不同科室每周更新复习题,并对题目进行讲解。这样可以充分利用空间时间,不受地域环境限制,有效促进干部自主学习。同时也应引导干部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加强自主学习能力,逐步形成重视学习的良好学风,建立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富于实干的干部队伍。
(三)完善干部职能管理与绩效考核机制。为防治干部意志消退,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形成干与不干一样,学与不学一样的不良现象,更要进一步探究岗位职能管理,将个人教育培训列入个人档案,最大化的使用考核激励手段,将干部培训相关内容列入干部任职,评优,竞争上岗等重要依据和条件。同时也可以针对岗位责任人下达各类资格考试目标任务,督促干部自主学习。比如可以规定县局多少人次取得注册税务师及其他证书。同时相应制定详细的奖惩措施以提高培训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随着税收征管信息化的不断深入,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但同时由于税收征管信息化、专业化的进一步深化,对纳税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纳税服务,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是当前摆在国税机关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纳税服务重要性认识不够,纳税服务的热情不高。如一些同志把服务当成是一种任务、负担,存在态度生硬、完成任务、被动应付等现象,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存在畏难情绪,担心强调服务会把纳税人“宠坏”,久而久之,难以管理,所以对纳税服务的积极性不高。
(二)纳税服务能力不足,不能满足纳税人的需求。一是以办税服务大厅为核心的程序性服务机制尚不够完善,办税服务大厅功能没有充分发挥优势,如窗口设备配置不合理,服务项目不全,纳税人还不能在纳税大厅办理全部涉税事项等。
二是个性化服务能力不足。从调查情况看,纳税人最需要直接的、个性化的、面对面的辅导服务,但目前税务机关尚不能做到这一点。
三是税收服务缺乏针对性和层次性,常常采用“一刀切”的模式,不能满足不同层次纳税人的需要。四是纳税服务成本较高,影响了服务的成效。
从税务内部来说,纳税服务所需要增加的征管成本投入不足,也影响了服务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三)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沟通机制需要继续健全。
纳税人的一些感受和需求,不能及时准确地转化为税务机关的决策信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多样化和个性化选择的应变能力不足,政策送达的实效性和准确性不高,主动服务意识和服务创新能力不强。实施专业化改革后,一些税收职能环节之间的衔接配合尚需完善,纳税服务工作还没有上升到系统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层次上来。
同时,纳税服务的监督与激励机制不完善,服务质量难以量化考核,监督制约手段不健全。另外,税务机关对于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落实不到位,对强化纳税人的权益缺乏充分认识,担心会削弱税收执法形象,这必然影响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制约了纳税服务的继续深化。
例如,由于目前纳税人对于税收政策的了解和掌握的渠道相对较窄,个别纳税人由于对税收政策不了解,导致明明通过正常的渠道自行到税务机关申请就能办理的涉税业务,还要托关系找熟人办理,浪费时间和精力。 (四)征纳双方的博弈永远存在,纳税人的纳税意识需要不断提高。
由于受利益最大化和征纳双方的博弈存在的影响,有的纳税人的纳税主体意识缺乏,依法纳税的观念不强,个别纳税人甚至利用征管漏洞和政策空子隐匿收入、弄虚作假,破坏了广大诚信纳税人的形象和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国家的税收权益。一些纳税人受自身管理能力和认识水平的局限,对税收政策及办税要求不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在征纳关系中处于被动状态和过分依附地位,缺乏自觉依法纳税的意识,不能及时正确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不利于征纳双方良性互动效应的形成。
(五)纳税服务效果不明显。税务部门为纳税服务投入了较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但总体效果不很明显。
一是办事程序较复杂,效率不高。政策变化多、管理部门多、碰头多、审批多等情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
二是税收政策辅导效果不理想。三是纳税人从纳税服务中得到的利益还不明显。
由于日常管理工作中执法不规范、不合理、不公正、检查偏多等侵害纳税人合法权利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纳税服务的支持配合动力还未能形成,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和自身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二、优化纳税服务措施,推进纳税服务创新 (一)提高队伍素质,明确服务目标。
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掌握税收基础知识和本职岗位技能,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以端正的态度、精湛的业务和扎实的作风满足日益现代化的税收管理和服务需要。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应树立征纳平等观念,克服对纳税人先入为主式“有罪推断”的偏见,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纳税服务,让纳税人办税更经济。
利用科技手段,简化办税程序,让纳税人办税更快捷。积极推进依法治税,让纳税人负担更公平。
(二)强化税务机关的公仆意识。税务机关要以纳税人为中心,以诚信平等为基础,彻底转变观念误区和认识偏差,树立全心全意的服务意识、优质服务的义务意识,把高效服务与严格日常管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税作为最本质的服务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和规范税收,把优质服务贯穿于依法治税之中。
不论窗口服务还是税务检查,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在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岗位,都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和服务理念,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征管并重,以平等的思想、真诚的态度面对纳税人,加强与纳税人之间的互信与合作,尊重纳税人的合理要求,充分履行税务机关职责,有效保障纳税人的合法利益,努力营造公平诚信的税收环境。 (三)优化纳税服务制度,促进纳税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征管业务流程,健全岗责体系,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完善服务公开制度,努力消除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矛盾。
辅导培训,是指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主动指导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掌握税收知识,知晓办税事宜,正确执行税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一系列辅导培训活动的总称。
税法宣传、纳税咨询、辅导培训的具体内容:
(一)税收法规。包括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具体内容及其适用范围、对象等。
(二)税收管理。包括办理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领购使用、税控器具使用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税收核定管理,办理减、免、缓、抵税,相关涉税文书填写、数据资料报送和各种税收管理措施等。
(三)申报缴税。包括申报方式选择、具体申报方法、申报表的填写、申报软件的使用,税款缴纳方式、期限、交款银行的确定等。
(四)税务行政许可和税务行政审批、备案。包括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备案制度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和税务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及工作流程。
(五)税务行政收费项目。指国家物价部门、财政部门规定的税务行政收费项目及标准。
(六)税务行政处罚。包括税务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权限、依据、标准和程序以及组织税务行政听证的税务机关名称、举行听证的程序、时限和相关资料等。
(七)国税机构和职责。包括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时间以及税务人员职责规范等。
(八)纳税评估。包括辅导纳税人进行疑点问题自查,告知其可能产生的违法后果,降低税收风险。
(九)税务稽查。包括稽查前、稽查中和稽查后有关稽查程序、工作流程、配合事项、纳税人权利、稽查结果、整改建议等。
(十)税收法律救济。包括负责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和税务行政赔偿的税务机关名称,纳税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的程序、时限和相关资料。
(十一)举报投诉监督。包括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
(十二)其他涉税事项。纳税人办理上述以外其他涉税事项时,国税机关应及时认真、耐心细致地做好相关事项的宣传、咨询、辅导培训工作。
《薪税师》证书分三级,一级主要适用于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财务部门总经理等。二级主要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或财务部经理等;
三级主要适用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财税专业、会计专业等计划从事薪税师行业的大、中院校学生,或薪酬专员、会计专员、从事薪酬行业的其他工作人员等。
薪税师岗位是集人力资源管理师与税务师双重岗位于一身的创新型、复合型专业人才,其能力标准需既掌握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及财税基础知识。
而且熟练进行企业薪酬体系的全流程设计,并能熟练掌握薪酬支付、薪税数字化管理与应用及薪税费风险防范与管理。这是由英国高等教育与培训协会 ATHE。
扩展资料:
税师岗位能力标准需既掌握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及财税基础知识,又能熟练进行企业薪酬体系的全流程设计,并能熟练掌握薪酬支付、薪税数字化管理与应用及薪税费风险防范与管理。
自2018年7月24日《薪税师》项目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与ATHE(英国培训与高等教育认证)立项以来,全国已取得中国商业联合会与ATHE(英国培训与高等教育认证)颁发的《薪税师》双证的人员已近13000人。
为满足全国税务系统公务员学习培训的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务员培训X+Y+Z系列教材建设规划,编者们编写了这本《税收基础知识 》教材。结构新颖,适应税务系统举办各类基础知识培训与初任培训。 本书既是税务系统开展基础知识培训的辅导用书,也是全国税务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指定教材。
一、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问题一:税源管理机构职能“缺位”。
在新一论征管改革中,随着征、管、查分离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运用,税务专管员的职能发生了变化,由“管户”为主逐渐过渡到以“管事”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情税”和“关系税”,有利于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两少一多”现象:税收管理员下户调查研究的少了,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缴税情况及税收结构进行认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纳税户自行申报来掌握税源、指导征收的多了。
如申报不实,出了偷漏税问题则由稽查部门去处理。这样一来,在税源的管理上便出现了“空档”,管事与管户在相当程度上脱了节。
由于征、管、查之间始终处于变动磨合的状态,未达到统一和规范,税源管理的职能存在“缺位”现象。办税大厅征收人员不再下户,就表征税,被动接受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并不能主动收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动情况;基层分局(所)的税收管理员对税源控管乏力,由过去的专管员下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对辖区内的税源底数不清,户籍不明,造成大户管不细、小户漏管多,“疏于管理、责任淡化"的问题凸现。
问题二:税源管理手段相对滞后。在当前税源管理过程中,单一地以实现税收的多少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工作重心侧重于重点税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非重点户、非重点税源、某些行业、某些区域及工作环节的管理,造成税源管理“头重脚轻”,征管基础薄弱,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传统的税源管理手段相继取消而丧失,而新的信息管理手段又未到位,基层税务干部普遍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有的被动地等待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寄希望于省局为他们提供“一步到位”的办法和手段。
虽然近些年加大了信息化的建设,实现了征管业务流程微机管理,但目前税源管理系统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统计工作,对税源的状况不能运用大量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此外,还建立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税源监控网络和管理监控机制,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传递渠道单一、滞后。
问题三:部门协调配合不得力。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国税、银行、质监、土管、城建、地税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更谈不上信息高度共享。
从内部来看,征、管、查三部门、机关科(股)室之间、上级局与下级局之间在强化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工作脱节,协调配合不畅,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良性税源管理机制,适应现代税源管理的监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问题四:税源管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困扰基层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乡税源管理人力资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层税源少、人员多,而城区或重点税源单位税收任务重、人员少;机关管理人员多、一线税源管理人员少等不合理现象。基层税源管理人员应付事务性工作繁重,很难集中精力开展税源控管,以致对纳税人的信息掌握不全。
同时存在部分地区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存在任务不明、目标不清、考核不到位的问题。税收管理员业务水平参次不齐,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工作能力和税收执法水平不高,工作缺乏主动,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问题五:经济出现多元化,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与网络时代的来临,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接轨,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主体跨国家、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长期并存,使纳税主体呈现多元化;混合经济、网上交易、资产重组等加剧,使征税对象呈现多元化;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多样性,使其收入来源也呈多元化,增加了纳税环节确认难度,税源监管的复杂性与日俱增。
而税务机关对这些变化的应对措施相对滞后,使税源管理工作陷于被动。二、加强税源管理的建议今年,省局把税源管理作为三大重点工作之一,提得高度可见,重要性之强。
要全面提高税源控管水平,必须改变传统的监控思维模式,树立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人机结合强化对税源的管理和监控。(一)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全面建立税源管理体系。
按照加强管理、讲求效率和有利于服务的原则,科学设置基层税源管理机构,合理调整征管职能,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统一的原则。
建立统一、规范的岗责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征、管、查三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各环节、岗位之间职责交叉或缺位,三部门应加强业务衔接,既要分工,又要协作;既要制约,又要协调,凝集征、管、查合力,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提高税源管理的整体效能。搞好征管信息系统前、后台的业务整合与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防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保证征管业务流程衔接紧密、运转高效。
基层所为税源管理的主力军,经常深入到纳税单位进行税源调查分析,监控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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