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写作基础知识主题是文章的统帅和纲领,是文章的核心;主题源于材料,主题不能先行,必须从实际出发,从材料中引出主题。
实用文体主题的表现表式主要有:①直接阐述;②单一集中;③以意役法;④片言居要;⑤善用标题。文章结构安排的环节主要包括:选择角度;设置线索;安排层次;划分段落;设计开头与结尾;处理过渡和照应等。
文章的结构应达到严谨(严密精细,无懈可击)、自然(顺理成章,开阖自如)、完整(匀称饱满,首尾圆合)、统一(和谐一致,通篇一贯,决不相互抵触,自相矛盾)文章常用的表达方法有叙述、描写、议论、说明,其中议论的方法又可具体分为:①例证法;②喻证法;③类比法;④对比法;⑤反驳法;⑥归谬法。语言运用的基本要求:合体、得体,准确、顺达,简洁、明快,生动、有力。
2、公文的特点和种类公文,也称公务文件,是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和使用的具有规范体式和法定效用的信息记录,其区别于图书、情报、资料等事物的个性点主要有:①由法定作者制发;②具有法定的现实执行效用;③具有规范的体式;④履行法定的程序。根据不同的标准,公文可从不同角度进行如下分类:(1)根据形成和作用的公务活动领域,公文可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类。
(2)根据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程度,公文可分为对外公开、限国内公开、内部使用、秘密、机密、绝密六类(3)根据行文方向,公文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三类。(4)根据内容的性质,公文可分为规范性、领导指导性、公布性、陈述呈请性、商洽性、证明性公文。
(5)根据处理时限的要求,公文可分为平件、急件、特急件三类。(6)根据来源,在一个机关内部可将公文分为收文、发文两类。
3、政府系统的通用公文文种(1)规范性文件条例。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全面、系统的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不得称“条例”。
规定。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
办法。用于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
(2)领导指导性文件命令(令)。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旅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
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通知。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3)公布性文件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
通告。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4)陈述呈请性文件议案。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调查报告。用于反映调查研究的成果,揭示事物的真相与规律。
(5)商洽性文件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答、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6)会议文件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4、党政机关的通用公文文体(1)规范性文件条例。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
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2)领导指导性文件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
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意见。对于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通知。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
(3)公布性文件公报。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
(4)陈述呈请情文件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5)商洽性工作函。用于机关之间的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6)会议文件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5、公文文体与结构常识应用文体区别于其他文体的特殊属性主要有直接应用性、全面真实性、结构格式的规范性。公文属于特殊应用文,其区别于一般应用文的特殊性特征表现为:被强制性规定采用白话文形式;兼用议论、说明、叙述三种基本表达方法。
公文的基本组成部分有:标题、正文、作者、日期、印章或签署、主题词。公文的其他组成部分有文头、发文字号、签发人、保密等级、紧急程度、主送机关、附件及其标记、抄送机关、注释、印发说明等。
印章或签署均为证实公文作者合法性、真实性及公文效力的标志。6、公文格式排版规定保密等级:“绝密”“机密”“秘密”标。
1书写公文中的成文日期应使用汉字。
2. 规定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3. 以上请示事项当否,请即批复。
4. 命令不属于规定性文件,属于规定性文件的有规定、条例、办法。5. 由机关领导对发文稿批注核准发出的意见并签署姓名及日期的活动,是发文处理中的签发。
6.公文中的词语应含义确切7. 公文要选择适宜的行文方式,一般不得越级行文8. 若需向外国有关部门和人士对我国领导人任职、重大政治活动的祝贺表示答谢亦须选用公告。9. 规定性文件是兼有行政公文和法律的性质10.公告在撰写时要求行文郑重、用语规范。
对公告中涉及国家、地区、机关要使用通用的规范名称;词语符合现代汉语的局面语言规范;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 在公告的总体结构中,有标题、正文、成文时间,没有主送单位份号适用机密公文、绝密公文公文。12. 我国法定的公布性文件包括通告、公告。
145. 有领导被领导关系的机关行文时可采用的行文方式有逐级行文、越级行文、多级行文13. 调查报告作为研究结果的书面材料,它必须以科学分析为手段、以叙述、描写为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14. 撰写纪要应遵循的要求是要有专人在会议召开时作好会议记录、纪要写成之后,要送会议主持人审核修订15. 需要在首页标注签发人的公文文种包括请示、报告16. 下列几组公文,既是行政机关正式公文,又是上行文的是报告、请示、请示、工作报告17. 收文处理标志所包括的项目有以下收文机关的名称、收文编号、收文时间档号几种18. 拟写和制作公文、包括会简、审核、签发等19. 收文登记的主要作用是便于掌握公文运转办理的情况、为查阅公文提供线索和论据、作为公文交接的凭证20.公文对语句的基本要求是含义明确、清晰、完整、便于准确理解无歧意、句子成分搭配得当21. 重要公文的签发者应是机关正职领导、主持常务的副职领导22. 属于收文处理过程的是拟办、批办、注办23. 文件的特征通常表现在作者、文种、时间、地区等等方面。24.工作报告的标题应包括的内容是发文机关、针对时间、内容、文种25. 区别正文各层次的标注方法,常见的有用数量词标示、用小标题标示、用惯用语标法26. 应在调查报告正文的开头部分撰写的有概述调查对象的情况,给读者以概貌的认识;告诉读者写作背景的有关情况;给读者展示前景,发出号召;以议论、提问的方式揭示全文主题27. 公文处理精简原则的内容包括在保证有效的前提下努简化公文的格式与语言表达;简化公文处理的程序、手续与方法;反对形式主义与文牍主义28. 文件的签发主要有代签、会签、核签、正签。
公文写作知识 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13088 更新时间:2006-8-8 第一节 规范性文件 一、规范性公文的特点 规范性公文是以强制力推行的用以规定各种行为规范的文件。
条例、规定、办法就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部分,与其他类型的公务文件相比它们具有如下特征: 公文内容是作者单方面意志的表示,其规范作用的成立与实现不以对方是否同意为前提条件,具有极强的强制约束力;公文所针对的问题是反复多次适用的、涉及多数人而非少数人的一般的普遍性问题;公文生效程序更为严格和规范,特别是在审批手续和正式公布程序方面非常严格;在效用方面一般均实行“不溯既往”和“后法推翻前法”的原则;语言运用讲究高度准确、概括、简洁、通俗、规范。 二、规范性公文结构 (一)总体结构 条例、规定、办法等规范性公文一般均包括:文件标题、发布或通过或批准的日期、章题(必要时还有节题)、正文。
(二)正文的结构 条例、规定、办法等规范性公文的正文一般均有这样几部分内容:制定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有关定义、主管部门、具体规范、奖惩办法、施行日期、施行程序与方式、有关说明等。 在写作实践中,上述内容多以条文形式表达,每条还可下分为款、项、目等层次。
总则、分则、罚则、附则。 三、写作要求 撰写条例、规定、办法等规范性公文时,应遵循一些特殊的规律,特别应注意:维护文件的高度一致性、严密性、条理性、简明性、稳定性、连续性,尊重条例、规定、办法各自的特殊撰写要点。
第二节 领导指导性文件 一、领导指导性文件的特点 领导指导性公文的一般特点是:公文内容对规定受文者的行为具有强制约束力,有关下级机关及有关个人必须认真遵行;公文所针对的问题带有一定的随机性,涉及特定的问题、特定的人,一般不具有普遍性;有效期一般不长,时过境迁公文即失去执行效用;与规范性公文相比生效程序相对简约,除决定、决议等之外,只要发文机关的法定代表对公文的效用予以确认(如签发),即为有效;在效用方面,一般“溯及既往”,即公文的效力所及不仅针对成文之后发生的有关事物和问题,而且包括成文之前发生的问题,受文者应根据作者要求纠正有关偏向,采取措施弥补不足。 二、指示 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
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的指示的正文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行文的客观依据或目的、意义;二是具体的工作任务与安排,以及指示事项的意义;三是对落实指示事项提出具体注意事项和要求(如步骤、方法、时间安排、期限、政策界限、报告执行情况的方式、时间等)。这三部分内容可依以上次序陈述,也可先讲事项意义及行文目的,然后分条列项对每一项具体任务和要求分别陈述。
用于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的指示,其正文通常也有三个组成部分:一是行文依据或该项工作活动的意义;二是对开展各项活动指导原则的规定(禁止、纠正或倡导、要求以及有关政策界限);三是在落实指示事项过程中的具体注意事项和要求等。 撰写指示时应注意的事项。
三、决定 领导指导性文件的一种,用于对重要事项和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决定在实践中具有比较广泛的具体用途,正文的组成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常见的组成形式有这样儿种: 第一种最简洁,通常只有一个自然段,几句话。
主要包括的内容是:谁,于何处,根据或为了什么,确定采取什么行动或措施。确定召开会议、人事任免、设立机构、参加或脱离组织的决定,以及一部分履行法定审定批准程序的决定常采用这种形式。
第二种比第一种稍复杂一些,主要有这样一些内容:目的或根据;对所针对事物或问题性质的分析、评价;有关措施(实施的对象、范围、方法、注意事项等)。用于表彰或处分,命名,撤销有关议案或其他公文,以及赋予、剥夺、免除有关对象的权利义务、能力的决定常采用这种形式。
第三种形式则更复杂一些,主要组成部分有:根据、目的、意义或原因;分条列项陈述有关措施的具体内容,必要时在各条项上附加小标题,以概括揭示各自的主要内容。这部分内容通常要写出:措施的性质、种类以及实施的时间空间和人员范围、步骤、方法、条件、组织领导保障、政治思想保障、与其他措施的关系、有关的政策界限、执行要求等。
用于确定实施重要政策的决定常采用这种形式。 第四种形式适用于确定并表明原则立场的决定。
其特点是除了以简要文字表明自己的立场、观点之外,还有较多的议论、推理方面的文字,以讲清道理,驳斥错误观点。>撰拟决定时应注意的事项 四、通知 (一)颁发、转发、批转公文的通知 颁发(印发)、转发、批转公文的通知的主要作用分别是完成有关规范性公文的发布生效程序(颁发);扩大一部分公文的有效范围并使之更加具体化(转发);使一部分公文升格赋予其在更大范围产生效用的条件(批转)。
这三种通知的正文都比较简短,最简单的形式就是指出谁,经谁批准,为何原因,根据什么,制定了一个什么公文,现将公文发(转发)给谁,怎样执行(或从何时开始施行)。稍复杂一点的就是在上述简单形式的基础上,对被印发、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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