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中控】
消防控制室(消防中控室)消防中控员持有消防中控本(消防中控上岗证)
学名:建(构)筑物消防员
发证单位:公安部消防局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认证单位: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培训单位: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直属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职业定义:
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从事主要工作包括:
(1)消防安全检查;
(2)消防控制室监控;
(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4)消防安全管理等。
相关工作:编辑
(1)负责日常信息事务接收、分流、分发、跟踪处理,总机接听、转接工作。
(2)负责日常业主户内、公共区域报修工作的安排记录工作。
(3)负责公共设施、空置房钥匙、相关委托钥匙的管理,并完善记录。
(4)负责客户咨询、处理简易的投诉工作、重大投诉事件的汇报记录工作。
(5)操作指挥中心各类设备、并利用设备信息发现并处理相关事件。
(6)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调度工作。
(7)完成领导所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消防事业的快速发展,社会上逐步形成了一个专门从事消防安全服务工作的职业群体。这个职业群体人数众多,分布广泛,已经成为我国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的一支重要力量,在防止火灾、公安消防队未到前进行前期扑救、确保一方平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消防岗位人员从事的是一种直接涉及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且技术比较复杂的特殊职业,提高消防行业特有职业(工种)从业和准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是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关键环节,是消防教育事业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把社会消防职业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认证和消防行业职业准入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体系进行管理和运行,是我国消防事业改革发展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举措,是消防安全工作“以人为本”指导思想的具体体现。将在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防控能力、夯实消防工作社会化基础方面发挥显著的作用。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235号函件的要求及公安部消防局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中国消防协会在全国范围邀请各种专业的技术工作者,成立了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工作组,具体承担参与制定消防行业国家职业标准、编写教材和组建题库等各项技术工作,首先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要求,组织包括方法专家、内容专家和实际工作专家在内的有关专家,编制了我国第一部消防行业国家职业标准——《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该标准已于2008年1月由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正式批准颁布。现全国各省市已陆续按此标准成立了“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对社会单位正从事或即将从事消防工作的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职业鉴定。鉴定合格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公安部消防局、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共同颁发《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此职业共分五级,分别为:初级消防员、中级消防员、高级消防员、消防技师、高级消防技师(也称消防专家)。
以下是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的培训内容:
理论知识120学时
其中:职业道德 6学时
基础知识 42学时
消防安全检查 24学时
消防控制室监控 18学时
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30学时
技能操作 120学时
其中:消防安全检查 30学时
消防控制室监控 30学时
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60学时
简单的说这就是以前所谓的“中控员”,以前是劳动部不承认的一种职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里边是找不到“中控员”一职的。但现在的学名是“建(构)筑物消防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被列在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第二中类第三小类,其编号为:3—02—03 。
职业定义: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从事主要工作包括:(1)消防安全检查;(2)消防控制室监控;(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4)消防安全管理等。 职业等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建(构)筑物消防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建(构)筑物消防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捷。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申报条件:——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建(构)筑物初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建(构)筑物消防技师、建(构)筑物消防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初级、中级不少于30min,高级不少于40 min,技师、高级技师不少于60 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 min。 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能够满足技能操作鉴定条件的场所进行。
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
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
1。2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文明礼貌;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3)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4)英勇顽强,团结协作。
2。 2基础知识 2。
2。1消防工作概述 (1)消防工作的性质和任务; (2)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2。
2。2燃烧与火灾基本知识 (1)燃烧的本质和条件; (2)燃烧过程; (3)燃烧类型; (4)燃烧产物及其毒性; (5)火灾的定义和分类; (6)火灾的发生及发展过程; (7)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原理。
2。2。
3危险化学品常识 (1)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分类; (2)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特性。 2。
2。4消防水力学基本知识; (1)水的性质和灭火作用; (2)消防供水常识。
2。2。
5电气消防基本知识 (1)电工学基础; (2)电气线路、设备防火; (3)雷电、静电防火。 2。
2。6建筑消防基本知识 (1)建(构)筑物的定义及其分类; (2)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 (3)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4)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5)建筑物的防火分区。
2。2。
7消防安全检查知识 (1)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与方法; (2)火灾隐患的认定与整改。 2。
2。8初起火灾处置常识 (1)火灾报警; (2)安全疏散; (3)火灾扑救; (4)火灾现场保护。
2。2。
9计算机基础知识 (1)计算机系统的组成与功能; (2)Windows操作系统的基本操作和应用; (3)文字处理软件的功能和使用; (4)电子表格软件的功能和使用; (5)因特网的基本概念和应用。 2。
2。10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知识; (3)消防法规、技术标准的相关知识; (4)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
职业功能: 1、消防安全检查(包括定期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 2、消防控制室监控(包括设备状态记录与检查和处置火灾与故障报警); 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包括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使用与维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与维护固定灭火系统、使用与维护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维护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工作内容 一、消防安全检查 (一)每日防火巡查 技能要求:1。 能识别巡查区域内的各种火源,并能判定违章用火行为;2。
能识别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等安全疏散设施;3。能判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4。
能判断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完好;5。能识别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消防分隔设施;6。
能判断各类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7。能填写《防火巡查记录》。
相关知识:1。火源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检查要求;2。
安全疏散设施的作用、种类及设置要求;3。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的作用及设置要求;4。
应急照明设施的作用、种类及设置要求;5。 防火分隔设施的概念及种类;6。
防火门的分类、构造、作用及设置部位;7。防火卷帘的分类、构造及检查要求;8。
《防火巡查记录》的填写要求。 (二)定期防火检查 技能要求:1。
能对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进行自检测试;2。能对各类防火分隔设施进行功能测试;3。
能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相关知识:1。
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自检测试要求;2。
雨淋阀组总的来说有以下几大部件组成:雨淋阀阀体、上信号阀、下信号阀、后腔补水装置、紧急泄压装置、试验报警警铃装置、上下腔排空阀等等,其中包括各种小球阀、压力表、水力警铃、压力开关、电磁阀等等,当然还有输往保护区的管道及喷头,希望亲满意。
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很好过的,需参加培训20天左右,都是一些消防基本知识,理论考试都是选择题与判断题而已,平时多看看教材与习题即可通过的;而实操课要多熟悉产品设备而已,两科都达到60分以上即可通过了。主要放松心情,别有压力
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1)经建(构)筑物初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建(构)筑物消防技师、建(构)筑物消防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建筑消防基础知识
第一节 建筑物的分类及构造
第二节 建筑火灾的发展和蔓延规律
第三节 建筑材料的分类及燃烧性能分级
第四节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第五节 建筑耐火等级
第六节 建筑总平面布局防火要求
第七节 建筑防火、防烟分区
第一节 建筑物的分类及构造
一、建筑物的分类
二、建筑物的构造
一、建筑物的分类
(一)按建筑物内是否有人员进行生产、生活活动分类
(二)按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分类
(三)按建筑结构分类
(四)按建筑承重构件的制作方法、传力方式及使用的材料分类
(五)按建筑高度分类
(六)高层民用建筑按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
(七)工业建筑按生产类别及储存物品类别分类
(一)按建筑物内是否有人员进行生产、生活活动分类 1.建筑物 2.构筑物
(二)按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分类 1.民用建筑 2.工业建筑 3.农业建筑
(三)按建筑结构分类 1.木结构建筑 2.砖木结构建筑 3.砖混结构建筑 4.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 5.钢结构建筑
(四)按建筑承重构件的制作方法、传力方式及使用的材料分类 1 砌体结构 2.框架结构 3.钢筋混凝土板墙结构 4.特种结构
(五)按建筑高度分类 1.高层建筑 2.单层、多层建筑 3.地下建筑
(六)高层民用建筑按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
(七)工业建筑按生产类别及储存物品类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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