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领导工作公安领导工作,主要是指公安机关一长所从事的工作。
公安领导工作主要有政治领导工作、行政领导工作和业务领导工作。(二)公安秘书工作公安秘书工作,主要是指公安秘书行政工作和公安对策研究工作。
主要包括为公安领导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调查研究、组织实施领导决策、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以及公文写作和公文处理、组织会议、协调各项工作关系等。(三)公安指挥工作公安指挥工作,是指公安指挥实施系统的工作,主要负责领导指令的具体下达,各业务部门和专业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和具体指挥,接收110报警,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现场指挥、处置与救助等工作。
(四)公安政治工作公安政治工作是公安机关正确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重要工作,保障党的公安工作的原则、路线、方针和政策得以顺利的执行。(五)公安专业工作公安机关保卫国家安全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公安专业工作实现的。
(一)公安领导工作
公安领导工作,主要是指公安机关一长所从事的工作。公安领导工作主要有政治领导工作、行政领导工作和业务领导工作。
(二)公安秘书工作
公安秘书工作,主要是指公安秘书行政工作和公安对策研究工作。主要包括为公安领导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调查研究、组织实施领导决策、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以及公文写作和公文处理、组织会议、协调各项工作关系等。
(三)公安指挥工作
公安指挥工作,是指公安指挥实施系统的工作,主要负责领导指令的具体下达,各业务部门和专业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和具体指挥,接收110报警,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现场指挥、处置与救助等工作。
(四)公安政治工作
公安政治工作是公安机关正确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重要工作,保障党的公安工作的原则、路线、方针和政策得以顺利的执行。
(五)公安专业工作
公安机关保卫国家安全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公安专业工作实现的。
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之作用。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之重要工具,是惩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之专门机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公安机关提出了要求。
1.公安机关要当好党委和政府之参谋、助手。
要深入实际,研究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方针政策,同时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敌情、社情,探讨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并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汇报综合治理之情况,提出有针对性之建议,并协助党委和政府推动落实综合治理之各项措施。
2.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之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是打击之重点之关键,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重拳”。有了这个“严打”之重拳,才能把犯罪分子之嚣张气焰打下去,才能震慑、分化犯罪分子,使有一般违法或轻微犯罪之人悬崖勒马,弃暗投明,从犯罪泥坑里挣脱出来,才能鼓舞群众斗志,扶植社会正气,使人民群众挺起腰板来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之各项工作,落实综合治理之各项措施。
3.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之原则,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坚持“严打”要与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搞好安全防范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地搞好专项治理和重点整顿,通过有力之基础工作建设,建立多层次之群防群治网络和社会治安控制体系,增强全社会之预防和控制犯罪之能力。打击与防范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之两手,二者互相补充,互相兼容。
4.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维护社会稳定之各项工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之原则,严密各项治安管理措施。从中央到地方之公安机关都要发挥自己之职能作用,结合本身业务,切实加强各项行政管理措施,把治安管理同各项经济活动之管理、社会生活之管理结合起来,落实综合治理之各项具体措施,搞好重点地段和复杂公共场所之秩序,及时发现和解决事故苗头,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加强对社会动向和群众情绪之了解,努力协助有关部门调解、疏导群众之间之纠纷。加强对管制、缓刑、监外执行、假释、保外就医和在看守所服刑人员之管理、教育、改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失足青少年之帮教工作。
一是定位要准确。公安派出所既是派出机构,也是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主要从事基层基础工作、辖区社会治安整治。加强派出所工作,是强化整个公安基础工作的首要环节,派出所是做好整个公安工作、基础工作的主力军,派出所基础工作牢固不牢固,关系到整个公安工作发展的大局。因此,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派出所在整个公安工作中的重要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切实把加强派出所基础工作摆在整个公安工作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来抓。
二是目标要明确。要紧紧围绕“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这个工作目标来开展工作。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提升群众安全感。要充分认识派出所在公安工作中的基础作用,确立派出所以管理、防范为主要任务,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改革和调整派出所的工作方式、运作机制,切实提高管理、控制辖区的治安能力。要适应公安机关提高社会治安管理控制能力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职能和优势,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立足辖区,稳固基础,扎根群众,保一方平安。
三是重点要突出。针对派出所基础工作多而杂的特点,基层派出所领导应以身作则,从抓重点、抓难点、抓落实、抓效率入手,在最大限度地追求警务效率上下功夫,从效率上解决警力不足与经费紧张的问题。派出所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与民警同吃同住,带头干好每一项工作,切实发挥排头兵作用。要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汇报会。要及时通报辖区治安形势,统一安排部署工作,研究工作对策。要定期通报民警的工作实绩,落实等级化考核,以公开公正、透明促效率。要善抓工作重点和难点。要合理摆布警力,全力攻克工作重点,及时消除工作难点,做到忙而不乱、杂而有序、稳步推进。
四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是长期以来公安机关探索出的一条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同时,广泛发动群众,也能较好地弥补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的问题,形成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的天然屏障。因此,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紧密联系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配合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宣传发动群众维护农村社会治安,落实打、防、控一体化的措施,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开创派出所工作新局面。
“基层基础建设年”,就是组织全国公安机关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真正增强基层实力,增强基层活力,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水平,为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进步奠定坚实的基础。
——所谓“基层”,就是指公安机关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的最基本的战斗实体。主要指公安机关在一线的“三所三队”:即派出所、看守所、车管所和刑警队、巡警队、交警队等基层所队。
——所谓“基础”,就是指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支撑、保障的工作。基础工作既包括公安业务工作的基础,也包括队伍建设的基础;既包括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也包括思想政治工作等“软件”建设;既有专门工作,也有群众工作。打基础,就是要把业务基础工作打牢、打实,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业务保障和思想动力。
——所谓“基本功”,就是指民警应知的基本知识、应会的基本技能、应有的基本体能,是民警胜任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本领,是民警个人素质的综合反映。基本功体现在方方面面,不同的层次、不同的部门、不同的警种,对基本功的要求不完全一样。对于基层所队民警来说,苦练基本功,就是要通过学习、训练,真正做到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切实做到会擒敌自卫、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群众工作。
、“基层基础建设年”的工作目标
一是警力要下沉。要按照精简机关、充实基层、贴近实战的要求,进一步精简机关人员,充实加强基层一线执法执勤实战单位。原则上,新增的公安编制要充实到基层一线单位,基层所队实有警力要占所在公安机关或部门、警种总警力的85%以上。
二是保障要有力。要在领导精力、人财物的投入上,切实向基层基础倾斜。建立落实基层所队公用经费保障制度和民警福利待遇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基层所队无办公用房、无通讯工具、无交通工具的困难问题。
三是班子要加强。要抓好基层所队的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选好配强一把手。今后,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必须有基层所队长的工作经历,并将此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四是素质要提高。要把教育培训作为基层所队的经常性的工作和提高基层所队战斗力的根本措施来抓。各地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要对所属的基层所队民警每年统筹组织一次不少于15天的集中训练。
五是管理要规范。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所队的规范化建设。要在统一派出所外观标识、统一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统一警用车辆外观制式的同时,大力加强基层所队的内务管理和基层民警的作风养成,使基层所队民警举止端庄、行为规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公安机关的基础基层工作是相对于上层(或机关)而言的具有整体承载功能的一线(接地气)的工作内容。
拓展:公安部曾将2006年确定为“基层基础建设年”。其目的是解决个别民警在执法当中对犯罪分子“追不上、打不赢、说不过”的基础基层工作薄弱现象。
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最根本的就是要靠基层民警练就扎实的“基本功”。“基层基础建设年”中,基层民警苦练“基本功”,就是要真正做到“三懂”:一懂方针政策、二懂法律法规、三懂业务知识;还要做到“四会”:会擒敌自卫、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群众工作。
根据公安派出所工作职能,结合不同地区实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是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积极开展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政治稳定, 二是管理辖区内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受理常住人口变动登记和暂住人口《居住证》办理; 三是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四是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五是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六是侦办辖区内一般刑事案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七是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八是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参与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九是做好接处警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同时,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完成上级交办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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