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快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培养,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与水平,根据省知识产权局2011年度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知识产权局定于6月下旬举办2011年度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专利基础知识,其它知识产权概论,民法及民诉法、合同法、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专利申请与审批流程,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实务,知识产权保护与案例分析,专利文献检索与运用,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等。
培训结束前组织结业考试,经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作为申报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中、高级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培训对象
1、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研发或管理人员;
2、各市(区)、乡镇(街道)、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人员;
3、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社团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人员;
4、其他企事业单位拟申报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职称人员;
5、参与镇江市知识产权后备人才选拔人员。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授课结合的方式。课程设置按照省知识产权局培训大纲,使用统一的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系列教材,培训时间跨度25天。
个人自学时间15天,自习内容为知识产权概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等,在学员自修教材的基础上,辅以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远程教育形式开展。学员自学阶段需完成课后练习与思考题,并需按要求参加阶段性测试。
集中授课时间10天,由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选派的优秀教师以及省内知名的专利代理人和南理工优秀教师授课。具体时间为:6月23日—25日,6月30日,7月1日— 2日,7月7日—9日,7月16日,每天8课时,合计80课时;
四、培训地点
授课地点: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内。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收学费和基本教材费,另选用《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作为辅助教材,该教材费及学习期间中午餐费由学员送训单位自理。需住宿的学员由培训基地安排,费用自理。
六、培训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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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苏州畅想网络工作室
知识产权培训课程今天跟大家交流的内容一、知识产权概述(商标+专利)二、专利的意义三、专利的挖掘与申报四、企业对专利的管理与运用五、专利侵权的防范与应对一、知识产权概述1、什么是知识产权?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工业产权: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版权(著作权):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2、研发成果知识产权表现形式商业秘密报告、论文、心得、软件、文件著作权A部技术资料、操作手A、技术诀窍、管理方式研发成果商标产品名称专产品或方法利发明A容3、知识产权种类•专利(PATENT)•商标(TRADEMARK)•版权(COPYRIGHT)•商业秘密(KNOW-HOW)莫言•其他知识产权(OTHERS):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原产地保护(如东阿阿胶、东阿镇阿胶)•专利(PATENT)•商标(TRADEMARK)4、商标的概述商标(trademark)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国际市场上著名的商标,往往在许多国家注册。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
为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快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培养,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与水平,根据省知识产权局2011年度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知识产权局定于6月下旬举办2011年度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专利基础知识,其它知识产权概论,民法及民诉法、合同法、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专利申请与审批流程,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实务,知识产权保护与案例分析,专利文献检索与运用,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等。培训结束前组织结业考试,经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作为申报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中、高级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培训对象 1、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研发或管理人员; 2、各市(区)、乡镇(街道)、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人员; 3、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社团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人员; 4、其他企事业单位拟申报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职称人员;5、参与镇江市知识产权后备人才选拔人员。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授课结合的方式。
课程设置按照省知识产权局培训大纲,使用统一的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系列教材,培训时间跨度25天。 个人自学时间15天,自习内容为知识产权概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等,在学员自修教材的基础上,辅以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远程教育形式开展。
学员自学阶段需完成课后练习与思考题,并需按要求参加阶段性测试。集中授课时间10天,由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选派的优秀教师以及省内知名的专利代理人和南理工优秀教师授课。
具体时间为:6月23日—25日,6月30日,7月1日— 2日,7月7日—9日,7月16日,每天8课时,合计80课时;四、培训地点授课地点: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内。五、培训费用本次培训免收学费和基本教材费,另选用《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作为辅助教材,该教材费及学习期间中午餐费由学员送训单位自理。
需住宿的学员由培训基地安排,费用自理。六、培训名额分配:。
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各市人事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省“653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部署,人事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面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一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1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59号)有关要求,现就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是国家继续教育普及性培训项目,是“十一五”期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对象为现有在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是知识产权的基础知识。
教材为人事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组织编写、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知识产权公共教程》,同时在中国继续工程教育网上提供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案例、网络课程、课件等,供广大技术人员免费学习。 三、培训方式 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培训以有组织、有计划、有辅导的自学为主。
各单位可以视情组织师资培训班、骨干培训班、专题研修班和讨论交流、网络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知识竞赛、演讲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培训活动,增强培训效果。
四、时间安排 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培训时间,可掌握在国家规定的每年脱产参加继续教育学时的三分之一左右,即4天或24学时。全省的培训于今年7月份展开,12月底前结束。
五、培训教材 全省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培训教材,统一使用人事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印的《知识产权公共教程》(含光盘,定价27元)。为降低成本,教材由省人事厅统一征订。
请各市、各部门、单位务于7月10日前将教材征订数量报至省人事厅教育培训处。 六、组织领导 按人事部要求,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由人事部门和知识产权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纳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总体规划。
各市人事局会同当地科技部门、知识产权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的培训组织工作,省直部门(单位)的培训由本部门(单位)的人事(教育、培训)处负责组织。各级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次培训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的培训,务求应训人员全部参加培训。
各级教育培训经费要对这次培训活动进行重点保障,并积极予以倾斜。要坚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公益性质,严禁借机举办以盈利为目的的培训,严禁搭车考试收费。
培训结束后,由各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组织命题考试,考试成绩记入《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证书》。这次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结束后,各市、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进行检查总结,总结报告于12月底前报省人事厅,省人事厅将组织力量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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