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出纳基本知识1.设置与配备出纳机构与人员(1)机构设置。
出纳机构一般设置在会计机构内部,如各企事业单位财会科、财会处内部设置专门处理出纳业务的出纳组、出纳室。《会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会计咨询、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会计法对各单位会计、出纳机构与人员的设置没有做出硬性规定,只是要求各单位根据业务需要来设定。
各单位可根据单位规模大小和货币资金管理的要求,结合出纳工作的繁简程度来设置出纳机构。以工业企业为例,大型企业可在财务处下设出纳科;中型企业可在财务科下设出纳室,小型企业可在财务股下配备专职出纳员。
有些主管公司,为了资金的有效管理和总体利用效益,把若干分公司的出纳业务(或部分出纳业务)集中起来办理,成立专门的内部“结算中心”,这种“结算中心”,实际上也是出纳机构。(2)出纳人员配备。
一般讲,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在银行开户的行政、事业单位,有经常性现金收入和支出业务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都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担任本单位的出纳工作。出纳人员配备的多少,主要决定于本单位出纳业务量的大小和繁简程度,要以业务需要为原则,既要满足出纳工作量的需要,又要避免徒具形式、人浮于事的现象。
一般可采用?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等几种形式:一人一岗:规模不大的单位,出纳工作量不大,可设专职出纳员一名。一人多岗:规模较小的单位,出纳工作量较小,可设兼职出纳员一名。
如无条件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至少要在有关机构中(如单位的办公室、后勤部门等)配备兼职出纳员一名。但兼职出纳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一岗多人:规模较大的单位,出纳工作量较大,可设多名出纳员,如分设管理收付的出纳员和管账的出纳员,或分设现金出纳员和银行结算出纳员等。出纳工作,是财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总的方面来讲,其职能可概括为收付、反映、监督、管理四个方面。
2. 出纳工作的职能(1)收付职能。出纳的最基本职能是收付职能。
企业经营活动少不了货物价款的收付、往来款项的收付,也少不了各种有价证券以及金融业务往来的办理。这些业务往来的现金、票据和金融证券的收付和办理,以及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办理,都必须经过出纳人员之手。
(2)反映职能。出纳要利用统一的货币计量单位,通过其特有的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有价证券的各种明细分类账,对本单位的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进行详细地记录与核算,以便为经济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所需的完整、系统的经济信息。
因此,反映职能是出纳工作的主要职能之一。(3)监督职能。
出纳要对企业的各种经济业务,特别是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全过程的监督。(4)管理职能。
出纳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能是管理职能。对货币资金与有价证券进行保管,对银行存款和各种票据进行管理,对企业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分析研究,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金融信息,甚至直接参与企业的方案评估、投资效益预测分析等都是出纳的职责所在。
6.出纳人员的职责出纳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涉及的是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活动,而这些又直接关系到职工个人、单位乃至国家的经济利益,工作出了差错,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明确出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是做好出纳工作的起码条件。
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会法规,出纳员具有以下职责:(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出纳员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遵守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的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每日下班前应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也要及时核对,如有不符,应立即通知银行调整。
(2)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3)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汇、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
外汇出纳业务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际间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外汇出纳也越来越重要。出纳人员应熟悉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结汇、购汇、付汇;避免国家外汇损失。
(4)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它单位办理结算。这是出纳员必须遵守的一条纪律,也是防止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方面。
出纳员应严格支票和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从出纳这个岗位上堵塞结算漏洞。(5)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的安全与完整。
要建立适合本单位情况的现金和有价证券保管责任。
会计出纳基本知识1.设置与配备出纳机构与人员 (1)机构设置。
出纳机构一般设置在会计机构内部,如各企事业单位财会科、财会处内部设置专门处理出纳业务的出纳组、出纳室。《会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会计咨询、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会计法对各单位会计、出纳机构与人员的设置没有做出硬性规定,只是要求各单位根据业务需要来设定。
各单位可根据单位规模大小和货币资金管理的要求,结合出纳工作的繁简程度来设置出纳机构。以工业企业为例,大型企业可在财务处下设出纳科;中型企业可在财务科下设出纳室,小型企业可在财务股下配备专职出纳员。
有些主管公司,为了资金的有效管理和总体利用效益,把若干分公司的出纳业务(或部分出纳业务)集中起来办理,成立专门的内部“结算中心”,这种“结算中心”,实际上也是出纳机构。(2)出纳人员配备。
一般讲,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在银行开户的行政、事业单位,有经常性现金收入和支出业务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都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担任本单位的出纳工作。出纳人员配备的多少,主要决定于本单位出纳业务量的大小和繁简程度,要以业务需要为原则,既要满足出纳工作量的需要,又要避免徒具形式、人浮于事的现象。
一般可采用?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等几种形式:一人一岗:规模不大的单位,出纳工作量不大,可设专职出纳员一名。一人多岗:规模较小的单位,出纳工作量较小,可设兼职出纳员一名。
如无条件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至少要在有关机构中(如单位的办公室、后勤部门等)配备兼职出纳员一名。但兼职出纳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一岗多人:规模较大的单位,出纳工作量较大,可设多名出纳员,如分设管理收付的出纳员和管账的出纳员,或分设现金出纳员和银行结算出纳员等。出纳工作,是财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总的方面来讲,其职能可概括为收付、反映、监督、管理四个方面。
2. 出纳工作的职能 (1)收付职能。出纳的最基本职能是收付职能。
企业经营活动少不了货物价款的收付、往来款项的收付,也少不了各种有价证券以及金融业务往来的办理。这些业务往来的现金、票据和金融证券的收付和办理,以及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办理,都必须经过出纳人员之手。
(2)反映职能。出纳要利用统一的货币计量单位,通过其特有的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有价证券的各种明细分类账,对本单位的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进行详细地记录与核算,以便为经济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所需的完整、系统的经济信息。
因此,反映职能是出纳工作的主要职能之一。(3)监督职能。
出纳要对企业的各种经济业务,特别是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全过程的监督。(4)管理职能。
出纳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能是管理职能。对货币资金与有价证券进行保管,对银行存款和各种票据进行管理,对企业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分析研究,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金融信息,甚至直接参与企业的方案评估、投资效益预测分析等都是出纳的职责所在。
6.出纳人员的职责 出纳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涉及的是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活动,而这些又直接关系到职工个人、单位乃至国家的经济利益,工作出了差错,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明确出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是做好出纳工作的起码条件。
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会法规,出纳员具有以下职责:(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出纳员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遵守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的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每日下班前应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也要及时核对,如有不符,应立即通知银行调整。
(2)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3)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汇、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
外汇出纳业务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际间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外汇出纳也越来越重要。出纳人员应熟悉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结汇、购汇、付汇;避免国家外汇损失。
(4)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它单位办理结算。这是出纳员必须遵守的一条纪律,也是防止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方面。
出纳员应严格支票和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从出纳这个岗位上堵塞结算漏洞。(5)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的安全与完整。
要建立适合本单位情况的现金和有价证券保管责任制,如发生短缺,属于出。
出纳工作。
顾名思义,出即支出,纳即收入。出纳工作是管理货币资金、票据、有价证券进进出出的一项工作。
具体地讲,出纳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从广义上讲,只要是票据、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属于出纳工作。
它既包括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机构的各项票据、货币资金、有价证券收付业务处理,票据、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的整理和保管,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核算等各项工作,也包括各单位业务部门的货币资金收付、保管等方面的工作。狭义的出纳工作则仅指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岗位或人员的各项工作。
(2)出纳人员。从广义上讲,既包括会计部门的出纳工作人员,也包括业务部门的各类收款员(收银员)。
收款员(收银员),从其工作内容、方法、要求,以及他们本身应具备的素质等方面看,与会计部门的专职出纳人员有很多相同之处。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办理货币资金和各种票据的收入,保证自己经手的货币资金和票据的安全与完整;他们也要填制和审核许多原始凭证;他们同样是直接与货币打交道,除了要有过硬的出纳业务知识以外,还必须具备良好的财经法纪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
所不同的是,他们一般工作在经济活动的第一线,各种票据和货币资金的收入,特别是货币资金的收入,通常是由他们转交给专职出纳的;另外,他们的工作过程是收入、保管、核对与上交,一般不专门设置账户进行核算。所以,也可以说,收款员(收银员)是出纳(会计)机构的派出人员,他们是各单位出纳队伍中的一员,他们的工作是整个出纳工作的一部分。
出纳业务的管理和出纳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应从广义角度综合考虑。狭义的出纳人员仅指会计部门的出纳人员。
出纳工作有什么特点 任何工作都有自身的特点和工作规律,出纳是会计工作的组成部分,具有一般会计工作的本质属性,但它又是一个专门的岗位,一项专门的技术,因此,具有自己专门的工作特点。主要特点有: (1)社会性。
出纳工作担负着一个单位货币资金的收付、存取任务,而这些任务的完成是置身于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大环境之中的,是和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转相联系的。只要这个单位发生经济活动,就必然要求出纳员与之发生经济关系。
例如出纳人员要了解国家有关财会政策法规并参加这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出纳人员要经常跑银行等。因此,出纳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2)专业性。出纳工作作为会计工作的一个重要岗位,有着专门的操作技术和工作规则。
凭证如何填,日记账怎样记都很有学问,就连保险柜的使用与管理也是很讲究的。因此,要做好出纳工作,一方面要求经过一定的职业教育,另一方面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掌握其工作要领,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工具,做一个合格的出纳人员。
(3)政策性。出纳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其工作的每一环节都必须依照国家规定进行。
例如,办理现金收付要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进行,办理银行结算业务要根据国家银行结算办法进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都把出纳工作并入会计工作中,并对出纳工作提出具体规定和要求。
出纳人员不掌握这些政策法规,就做不好出纳工作;不按这些政策法规办事,就违反了财经纪律。 (4)时间性。
出纳工作具有很强的时间性,何时发放职工工资,何时核对银行对账单等,都有严格的时间要求,一天都不能延误。因此,出纳员心里应有个时间表,及时办理各项工作,保证出纳工作质量。
出纳工作,是财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总的方面来讲,其职能可概括为收付、反映、监督、管理四个方面。 出纳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出纳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涉及的是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活动,而这些又直接关系到职工个人、单位乃至国家的经济利益,工作出了差错,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因此,明确出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是做好出纳工作的起码条件。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会法规,出纳员具有以下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出纳员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遵守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的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每日下班前应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对;银行存款账与银行对账单也要及时核对,如有不符,应立即通知银行调整。 (2)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3)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汇、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外汇出纳业务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际间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外汇出纳也越来越重要。
出纳人员应熟悉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结汇、购汇、付汇;避免国家外汇损失。 (4)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
1ر资金收支的一般程序 出纳人员办理资金收支业务要求有章可循,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业务处理,才能保证出纳工作的质量。
(1)资金收入的处理。 ①清楚收入的金额和来源。
出纳人员在收到一笔资金之前,应当清楚地知道要收到多少钱,收谁的钱,收什么性质的钱,再按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其基本业务如下: 确定收款金额。
如为现金收入,应考虑库存限额的要求。 明确付款人。
出纳人员应当明确付款人的全称和有关情况,对于收到的背书支票或其他代为付款的情况,应由经办人加以注明。 收到销售或劳务性质的收入。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有关的销售(或劳务)合同确定收款额是否按协议执行,并对预收账款、当期实现的收入和收回以前欠款分别进行处理,保证账实一致。 收回代付、代垫及其他应付款。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账务记录确定其收款额是否相符,具体包括单位为职工代付的水电费、房租、保险金、个人所得税,职工的个人借款和差旅费借款,单位交纳的押金等。 ②清点收入。
出纳员在清楚收入的金额和来源后,进行清点核对,清点时应沉着冷静,不要图快。其业务如下: 现金清点。
现金收入应与经办人当面点清,在清点过程中出纳人员发现短缺、假钞等特殊问题,应由经办人负责。 银行核实。
银行结算收入应由出纳人员与银行相核对,如为电话询问或电话银行查询的,只能作为参考,在取得银行有关的收款凭证后,方可正式确认收入,进行账务处理。 清点核对无误后,按规定开具发票或内部使用的收据。
如果收入金额较大的,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便于资金的安排调度,手续完毕后,在有关收款依据上加盖“收讫”章。 如果清点核对并开出单据后,再发现现金短缺或假钞,应由出纳人员负责。
③收入退回。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收入退回的,如支票印鉴不清,收款单位账号错误等,应由出纳人员及时联系有关经办人或对方单位,重新办理收款。
(2)资金支出的处理。 ①明确支出的金额和用途。
出纳人员支付每一笔资金的时候,一定要知道准确的付款金额,合理安排资金。 明确收款人。
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按合同、发票或有关依据记载的收款人进行付款,对于代为收款的,应当出具原收款人证明材料并与原收款人核实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明确付款用途。
对于不合法、不合理的付款应当坚决给予抵制,并问有关领导予电汇报,行使出纳人员的工作权力,用途不明的,出纳人员可以拒付。 ②付款审批。
由经办人填制付款单证,注明付款金额和用途,并对付款事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有关证明人的签章。
经办人的付款用途中,涉及到实物的,应当有仓库保管员或实物负责人的签收;涉及到差旅、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有证明人或知情人加以证明。 有关领导的签字。
收款人持证明手续完备的付款单据,报有关领导审阅并签字。 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
收款人持内容完备的付款单证,报经会计审核后,由出纳办理付款。 ③办理付款。
付款是资金支出中最关键的一环,出纳人员应当特别谨慎,要用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态度认真对待,因为款一旦付出,发生差错是很难追回的。严格核实付款金额、用途及有关审批手续。
现金付款。双方应当面点清。
在清点过程中发现短缺、假钞等情况,由出纳员负责。 银行付款。
开具支票时,出纳人员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保证要素完整、印鉴清晰、书写正确,如为现金支票,应附领票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单位证明。办理转账或汇款时,出纳人员应书写准确、清晰、完整,保证收款人能按时收到款项。
付款金额双方确认后,由收款人签字并加盖“付讫”章。如为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单据直接作为已付款证明。
如确认签字后,再发现现金短缺或其他情况,应由收款经办人负责。 ④付款退回。
如因特殊原因造成支票或汇款退回的,出纳人员应当立即查明原因,如因我方责任引起的,应换开支票或重新汇款,不得借故拖延;如因己方责任引起的,应由对方重新补办手续方可办理。 2ر资金收支的账务处理 出纳人员的账务处理相对而言较为简单,其程序与会计处理基本一致。
具体可分为: (1)按照经济业务内容设置出纳账户。 (2)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审核原始凭证。
(3)根据复式记账原理填制记账凭证。 (4)登记出纳日记账和相关备查簿。
(5)财产清查,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6)编制出纳报告。
(7)保管出纳资料,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3ر出纳工作的阶段日程 出纳工作是按时间分阶段进行处理和总结的,因此出纳员在了解资金收支的一般程序和账务处理之后,要对工作有个时间的概念,以保证出纳业务得到及时处理,出纳信息得到及时反映。
(1)上班第一时间,检查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物品。 (2)向有关领导及会计主管请示资金安排计划。
(3)列明当天应处理的事项,分清轻重缓急,根据工作时间合理安排。 (4)按顺序办理各项收付款业务。
(5)当天下班前,应将所有的收付款单据编制记账凭证登记入账。 (6)因特殊事项或情况,造成工作未完成的,应列明未尽事项,留待翌日优先办理。
(7)根据单位需要,每天或每周报送一次出纳报告。 (8)当天下班前,出纳人员进行账实。
关键在于领悟,领悟会计的思维方式和处理事情的方法。
先背熟。不理解也要背下来,然后逐一琢磨,理解。
背熟会计科目核算内容,参照有关分录,尽量多思考为什么这样做。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多参加审计、查帐之类的工作,向别人学习经验。
多看会计、财务、税务方面的杂志、报纸,学习案例和技巧多看书,多问,多用脑,拓宽经济类知识面,了解会计分录中的业务内容和流程。记住记帐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注意会计科目分类:资产、成本、费用类的借方表增加,贷方表减少。
所有者权益、负债、收入、利润类的借方表减少,贷方表增加。报表方面和试算平衡方面注意平衡算式: “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 要勤,多学、多问、多练。
1)首先从会计科目入手,背熟科目核算内容, 2)学习记账规则和记帐流程,学习会计制度,学习基础知识, 3)多练,多积累实际经验 4)及时了解各种财税政策,拓宽知识面 5)注意灵活运用,逐步做到精准核算,合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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