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故事——窃读记 2007-4-11 15:42:28 转过街角,看见三阳春的冲天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声音,我松了一口气,放慢了脚步。
下课从学校赶到这里,身上已经汗涔涔的,总算到达目的地——目的地可不是三阳春,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 我趁着漫步给脑子一个思索的机会:“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那女孩不知以后嫁给谁?那本书放在哪里?左角第三排,不错……”走到三阳春的门口,便可以看见书店里仍像往日一样地挤满了顾客,我可以安心了。
但是我又担忧那本书会不会卖光了,因为一连几天都看见有人买,昨天好像只剩下一两本了。 我跨进书店门,暗喜没人注意。
我踮起脚尖,使矮小的身体挨蹭过别的顾客和书柜的夹缝,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短发弄乱了,没关系,我到底挤到里边来了。
在一片花绿封面的排列队里,我的眼睛过于急切地寻找,反而看不到那本书的所在。从头来,再数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是在昨天那位置上。
我庆幸它居然没有被卖出去,仍四平八稳地躺在书架上,专候我的光临。我多么高兴,又多么渴望地伸手去拿,但和我的手同时抵达的,还有一双巨掌,10个手指大大地分开来,压住了整本书:“你到底买不买?” 声音不算小,惊动了其他顾客,全部回过头来,面向着我。
我像一个被捉到的小偷,羞愧而尴尬,涨红了脸。我抬起头,难堪地望着他——那书店的老板,他威风凛凛地俯视着我。
店是他的,他有全部的理由用这种声气对待我。我用几乎要哭出来的声音,悲愤地反抗了一句:“看看都不行吗?”其实我的声音是多么软弱无力! 在众目睽睽下,我几乎是狼狈地跨出了店门,脚跟后面紧跟着的是老板的冷笑:“不是一回了!”不是一回了?那口气对我还算是宽容的,仿佛我是一个不可以再原谅的惯贼。
但我是偷窃了什么吗?我不过是一个无力购买而又渴望读到那本书的穷学生! 在这次屈辱之后,我的心灵确实受了创伤,我的因贫苦而引起的自卑感再次地发作,而且产生了对大人的仇恨。 我不再去书店,许多次我经过文化街都狠心咬牙地走过去。
但一次,两次,我下意识地走向那熟悉的街,终于有一天,求知的欲望迫使我再度停下来,我仍愿一试,因为一本新书的出版广告,我从报上知道好多天了。 我再施惯技,又把自己藏在书店的一角。
当我翻开第一页时,心中不禁轻轻呼道:“啊!终于和你相见!”这是一本畅销的书,那么厚厚的一册,拿在手里,看在眼里,多够分量!受了前次的教训,我更小心地不敢贪婪,多去几家书店更妥当些,免得再遭遇到前次的难堪。 每次从书店出来,我都像喝醉了酒似的,脑子被书中的人物所扰,踉踉跄跄,走路失去控制的能力。
“明天早些来,可以全部看完了。”我告诉自己。
想到明天仍可能占有书店的一角时,被快乐激动的忘形之躯,便险些撞到树干上去。 可是第二天走过几家书店都没看见那本书,像在手中正看得起劲的书被人抢去一样,我暗暗焦急,并且诅咒地想:皆因没有钱,我不能占有读书的全部快乐,世上有钱的人那么多,他们把书买光了。
我惨淡无神地提着书包,抱着绝望的心情走进最末一家书店。昨天在这里看书时,已经剩下最后一册,可不是,看见书架上那本书的位置换了另外的书,心整个沉了下去。
正在这时,一个耳朵架着铅笔的店员走过来了,看那样子是来招呼我(我多么怕受人招待),我慌忙把眼光送上了书架,装作没看见。 但是一本书触着我的胳膊,轻轻地送到我的面前:“请看吧,我多留了一天没有卖。”
啊,我接过书羞得不知应当如何对他表示我的感激,他却若无其事地走开了。被冲动的情感,使我的眼光久久不能集中在书本上。
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觉出站在这里读了两个钟点了。 我合上了最后一页——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所有的智慧都被我吞食下去了。
然后抬头找寻那耳朵上架着铅笔的人,好交还他这本书。在远远的柜台旁,他向我轻轻地点点头,表示他已经知道我看完了,我默默地把书放回书架上。
我低着头走出去,黑色多皱的布裙被风吹开来,像一把支不开的破伞,可是我浑身都松快了。 忽然想起有一次国文先生鼓励我们用功的话: “记住,你是吃饭长大,也是读书长大的!” 但是今天我发现这句话不够用,它应当这么说: “记住,你是吃饭长大,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 。
1 窃读记一、教材解读1.课文简说。
一读课题,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鲁迅笔下孔乙己那“窃书不算偷”的话来。孔已己“窃”的是书,而本文“窃”的则是读,情趣上大相径庭。
品读课文,我们会随着这个怯怯地藏身于大人中间、匆忙而贪婪地阅读着的小女孩,体会到读书时腿酸腰麻、饥肠辘辘的劳苦,经历担忧、恐慌和惧怕的痛苦,体验惊喜、快乐与满足的幸福。这种精神上和身体上的复杂感受,正是窃读的百般滋味。
课文以“窃读”为线索,以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离开的时间顺序和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细腻生动地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作者善于通过自语式的独白描绘心境,表达自己的感情,如,“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地方了”,来表达终于发现书并没有卖出去,又可以接着读的惊喜;“就像在屋檐下躲雨,你总不好意思赶我走吧”,利用“下雨天,留客天”这种理所当然的借口,自我安慰,在书店里开心地读下去,有几分童稚,还有几分诡谵。
在“窃读”这种氛围中,一方面享受阅读的快乐,一方面还要时刻关注周围的环境,非常形象生动地表现了“我”的心情变化,使人如历其境。此外,作者还善于用细致入微的动作描写来表达自己的感情。
如,“我跨进店门,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短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了。”
这其中一系列的动作描写,写出了书店的顾客之多,更表现了“我”选编这篇课文的目的,一是引导学生把握主要内容,体会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望;二是在阅读中体会作者通过动作和心理活动,将“窃读”滋味具体化的写法;三是受到热爱读书的感染,激发阅读的兴趣,并通过开展综合性学习使之强化。2.词句解析。
(1)对句子的理解。①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
“贪婪”是指贪得无厌,没有满足的时候。这句话以一个极其生动形象的比喻--将满怀读书渴望的“我”比作一匹饥饿的狼,一页页贪婪地阅读犹如饿狼扑食。
写出了“我”强烈的求知欲,对读书的渴望。与高尔基的名言有异曲同工之妙。
②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这句话是课文的中心句,集中概括了窃读的百般感受,也是作者情感的集中体现。“我”渴望读书,而又无力购买,因此只好“窃读”。
但所谓“窃”,也无非是只读不买。“我”在阅读中感受着书籍所带来的智能与快乐,却时刻害怕被店员或老板发现受到训斥和哄赶,这种书内世界的吸引与沉迷,书外世界的担忧与紧张,使快乐与惧怕紧密地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种复杂的、难以言说的感受,正是窃读的滋味。
③我有时还要装着皱起眉头,不时望着街心,好象说:“这雨,害得我回不去了。”其实,我的心里却高兴地喊着:“大些!再大些!”这句话通过对发愁的表情和快乐的内心对比描写,趣味盎然地写出“我”为雨天能够有个充足的理由读书而高兴无比,更加表现出了“我”对读书的喜爱。
④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象把所有的智能都吞下去了,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作者用“咽了一口唾沫”这样一个动作,写出了此时的“我”尽管是腿酸脚麻、饥肠辘辘,却在两个多钟头的饱读之后有一种满足感、充实感。
这种窃读犹如一次精神的盛宴,收获了知识与智能。⑤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长大”指的是身体的物质需求,“读书长大”则是指精神的成长,心灵的成长。
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一个只有知识与智能不断增长的人,才是一个真正健康成长起来的人。(2)对词语的理解。
适宜:适合,相宜。文中指在书店人多,无人注意到我的这种环境与我只读不买的窃读行为相适合。
知趣:知道好歹,不惹人讨厌。这里指知道常常这样只读不买是惹人讨厌的,每当感觉到书店里店员态度变化时,我就会放下书离开。
饥肠辘辘:饥饿得肚子发出肠鸣音。白日梦:比喻不能实现的胡思乱想。
文中是说作者在饿着肚子站着苦读中,也幻想着能够有钱;而有钱也不过能吃上一碗面条,再坐下来舒服地读书。这种最简单的需求对一个穷学生来说像“白日梦”一样不可能实现。
依依不舍:留恋,不忍分离。二、教学目标1.认识7个生字,会写14个生字。
正确读写”窃读、炒菜、锅勺、踮起脚、饥饿、惧怕、充足、屋檐、一碗、真酸、支撑、书柜、哎哟”等。2.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3.抓住主要内容,体会窃读的复杂滋味,感悟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对求知的渴望,并受到感染。4.学习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动作描写和心理描写来表达感情的方法,体会作者用词的准确生动。
三、教学建议1.教学本课前,教师可让学生交流课外阅读所带来的快乐与享受。2.本文教学的重点是抓住主要内容,体会作者的情感,领悟一些表达方法,可以采取以下思路展开教学。
首先,在学生自读自悟、读通课文的基础上,请学生说一说:读了课文,窃读给你留下了怎样的印象?学生交流时,要引导他们结合有关语句概括出窃读那种苦乐交织的复杂感受。
《窃读记》描写了作者放学后急匆匆赶往书店,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窃读,到晚上才依依不舍离开的读书过程。
表现了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原文编辑转过街角,看见饭店的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声音,我松了一口气。
放学后从学校急匆匆地赶到这里,目的地可不是饭店,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我边走边想:“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那本书放在哪里?左边第三排,不错……”走到书店门口,便可以看见书店里仍像往日样地挤满了顾客,我可以安心了。
但我又担忧那本书会不会卖光了,因为一连几天都看见有人买,昨天好像只剩下一两本了。我跨进书店门,暗喜没人注意。
我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短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来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
从头来,再数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位置了。我庆幸它居然没有被卖出去,仍四平八稳地躺在书架上,专候我的光临。
我多么高兴,又多么渴望地伸手去拿,但和我的同时抵达的,还有一只巨掌,五个手指大大地分开来,压住了那本书的整个:“你到底买不买?”声音不算小,惊动了其他顾客,他们全部回过头来,面向着我。我像一个被捉到的小偷,羞惭而尴尬,涨红了脸。
我抬起头,难堪地望着他——那书店的老板,他威风凛凛地俯视着我。店是他的,他有全部的理由用这种声气对待我。
我用几乎要哭出来的声音,悲愤地反抗了一句:“看看都不行吗?”其实我的声音是多么软弱无力!在众目睽睽下,我几乎是狼狈地跨出了店门,脚跟后面紧跟着的是老板的冷笑:“不是一回了!”不是一回了?那口气对我还算是宽容的,仿佛我是一个不可以再原谅的惯贼。但我是偷窃了什么吗?我不过是一个无力购买而又渴望读到那本书的穷学生!曾经有一天,我偶然走过书店的窗前,窗前刚好摆了几本慕名很久而无缘一读的名著,欲望推动着我,不由得走进书店,想打听一下它的价钱。
也许是我太矮小了,不引人注意,竟没有人过来招呼,我就随便翻开一本摆在长桌上的书,慢慢读下去,读了一会儿仍没有人理会,而书中的故事已使我全神贯注,舍不得放下了。直到好大工夫,才过来一位店员,我赶忙合起书来递给他看,煞有其事似的问他价钱,我明知道,任何便宜价钱对于我都是枉然的,我绝没有多余的钱去买。
但是自此以后,我得了一条不费一文钱读书的门径。下课后急忙赶到这条“文化街”,这里书店林立,使我有更多的机会。
一页,两页,我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吞读下去,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有时一本书我要分别到几家书店去读完,比如当我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我再在这家书店站下去的话,我便要知趣地放下书,若无其事地走出去,然后再走入另一家。我希望到顾客正多着的书店,就是因为那样可以把矮小的我挤进去,而不致被人注意。
偶然进来看书的人虽然很多,但是像我这样常常光顾而从不买一本的,实在没有。因此我要把自己隐藏起来,真是像个小偷似的。
有时我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仿佛我是与他同来的小妹妹或者女儿。最令人开心的是下雨天,感谢雨水的灌溉,越是倾盆大雨我越高兴,因为那时我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
好像躲雨人偶然避雨到人家的屋檐下,你总不好意思赶走吧?我有时还要装着皱着眉头不时望着街心,好像说:“这雨,害得我回不去了。”其实,我的心里是怎样高兴地喊着:“再大些!再大些!”但我也不是读书能够废寝忘食的人,当三阳春正上座,飘来一阵阵炒菜香时,我也饿得饥肠辘辘,那时我也不免要做个白日梦:如果袋中有钱该多么好?到三阳春吃碗热热的排骨大面,回来这里已经有人给摆上一张弹簧沙发,坐上去舒舒服服地接着看。
我的腿真够酸了,交替着用一条腿支持另一条,有时忘形地撅着屁股依赖在书柜旁,以求暂时的休息。明明知道回家还有一段路程要走,可是求知的欲望这么迫切,使我舍不得放弃任何捉住的窃读机会。
为了解决肚子的饥饿,我又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临时买上两个铜板(两个铜板或许有)的花生米放在制服口袋里,当智慧之田丰收,而胃袋求救的时候,我便从口袋里掏出花生米来救急。要注意的是花生皮必须留在口袋里,回到家把口袋翻过来,细碎的花生皮便像雪花样地飞落下来。
但在这次屈辱之后,我的小心灵确受了创伤,我的因贫苦而引起的自卑感再次地犯发,而且产生了对人类的仇恨。有一次刚好读到一首真像为我写照的小诗时,更增加了我的悲愤。
那小诗是一个外国女诗人的手笔,我曾抄录下来,贴在床前,伤心地一遍遍读着。小诗说:我看见一个眼睛充满热烈希望的小孩,在书摊上翻开一本书来,读时好似想一口气念完。
摆书摊的人看见这样,我看见他很快地向小孩招呼:“你从来没有买过书,所以请你不要在这里看书。”小孩慢慢地踱着叹口气,他真希望自己从来没有认过字母,他就不会看这老东西的书了。
穷人有好多苦痛,富的永远没有尝过。我不久又看见一个小孩,他脸上老是有菜色,那天最少是没有吃过东西——他对酒店的冻肉用眼睛去享受。
是这个吗? 《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
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每天放学后急匆匆赶到书店偷偷读书的情景,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5年级上册语文窃读记的主要内容:以窃读为线索,描写了作者放学后急匆匆赶往书店,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窃读,到晚上才依依不舍离开的读书过程。
原文(部分):
窃读记
转过街角,看见三阳春的冲天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声音,我松了一口气,放慢了脚步。下课从学校赶到这里,身上已经汗涔涔的,总算到达目的地----目的地可不是三阳春,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
我边走边想:“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那本书放在哪里?左边第三排,不错……”走到书店门口,便可以看见书店里仍像往日一样地挤满了顾客,我可以安心了。但我又担忧那本书会不会卖光了,因为一连几天都看见有人买,昨天好像只剩下一两本了。
我跨进书店门,暗喜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短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来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数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位置了。
扩展资料:
《窃读记》现代作家林海音女士创作的一篇散文。此文以窃读为线索,描写了作者放学后急匆匆赶往书店,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窃读,到晚上才依依不舍离开的读书过程。真真切切地表现了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和对文学知识的渴望。作者综合运用了细致入微的动作、自语式的独白等描写方式和比喻的修辞手法,使文章富有动人的魅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窃读记
此文以窃读为线索,描写了作者放学后急匆匆赶往书店,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窃读,到晚上才依依不舍离开的读书过程。真真切切地表现了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和对文学知识的渴望。
作者综合运用了细致入微的动作、自语式的独白等描写方式和比喻的修辞手法,使文章富有动人的魅力。《窃读记》现代作家林海音女士创作的一篇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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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此文写于1952年8月10日。作者小时候在北京长大,在此度过了25年的时间,1948年回到故乡台湾后,她将北京的生活点滴写成《城南旧事》一书,此文即是其中的一篇,所写的也是作者在北京的童年生活。
此文以“窃读”为线索,以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离开的时间顺序和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细腻生动地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窃读记
1、《窃读记》现代作家林海音女士创作的一篇散文。此文以窃读为线索,描写了作者放学后急匆匆赶往书店,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窃读,到晚上才依依不舍离开的读书过程。真真切切地表现了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和对文学知识的渴望。
2、作者综合运用了细致入微的动作、自语式的独白等描写方式和比喻的修辞手法,使文章富有动人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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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窃读上花了很多篇幅,但是趣味并不同,不断变化,显得挺丰富。被迫离开,很有趣味;伪装随意翻阅,也有趣味。
享受到阅读之乐,也是有趣的,不过这时的趣味,成了另一种类型:“当智慧之田丰收,而胃袋求救的时候,我便从口袋里掏出花生米来救急。要注意的是花生皮必须留在口袋里。”求知欲得到满足,肚子感到饥饿,一个是心灵的,一个是生理的,二者不同层次。
但是,用一对比喻:“智慧之田和“胃袋”,用“丰收”、“求救”、“救急”,把二者联系起来,这样表面上是“用词不当”,但笔法是语义错位,是自嘲,是幽默,把自己写得可笑。但正是在这种自嘲中,读者和作者共享孩子的喜悦和自得。
不能忽略的是,花生米这一笔,不仅仅在于表现了此时的心情,而且为最后的主题升华埋下了伏笔。(这一点要读到最后才明白。)
虽然写得如此丰富曲折,孩子的心灵变仍然没有结束,接着又生发出“由贫苦而引起的自卑感”,严重到“对人类的仇恨”。
并且还引用了一首小诗来渲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首小诗,与作者“窃读”的故事完全不相干,但花了不少篇幅。如果认为这是多余的,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但是和后面遇到的好心店员联系起来,就可以发现,二者在情绪上是一个鲜明的对比。
小诗渲染的是对人类的“仇恨”,充满愤激的反语:买不起书的孩子,“希望自己从来没有认过字母”;买不起肉的孩子,希望“生来没有学会吃东西”。而接着发生的,却让孩子感受到人对人的爱心。
那么这一笔是对比,用来烘托反差的强烈。
在此文中,对比是很多的,整体的对比中套着局部对比。前面老板的无情和后面店员的好心是整体的对比,而这里的仇恨和后面的爱心又是局部的对比。正是这种双重的对比使得文章的结构显得严密。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窃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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