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含义。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国家行政力量。
警察的产生的条件。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第二,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第三,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第四,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有以下几点区别:第一,近代警察的职能是独立的,警察职能主要集中于警察机关。第二,近代警察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专职的警察队伍,成为国家庞大的专政工具之一,行使专门职权。第三,近代警察强调了法制。第四,近代警察有统一的制式服装,古代警察则没有专门的服装。
警察的本质。警察是国家政权中按照统治阶级意志,依靠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
警察本质的特点有:第一,鲜明的阶级性。第二,手段的多样性。第三,任务的广泛性。
警察的基本职能。警察的职能,是指警察的社会效能和作用。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构成了警察的基本职能。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这一根本属性的要求。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改造和监督的社会效能。
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要职责。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公安机关是人民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它执行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因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
公安机关的任务,是指公安机关在国家法律所确定的管理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所进行的工作内容。
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一、维护国家安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三、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四、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五、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的职责。公安机关的职责,是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公安机关的职责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所确定…………
各地方的考试内容不尽相同,但大致不外乎《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有些地方可能还要考《申论》,对了,还有一点,就是考体能。
共八章
第一章 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第二章 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
第三章 公安工作的内容和特点
第四章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
第五章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
第六章 公安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
第七章 公安执法监督
第八章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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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收容教养的性质是什么? 收容教养,是指对不满16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的少年犯罪人员,集中进行文化教育、法律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500、收容教养的对象是指什么人?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据此,收容教养的对象,是指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人。
501、什么是公安执法监督? 公安执法监督,是指法律授权的机关以及公民和社会组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活动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督。 502、公安执法监督的特征有哪些? (1) 监督对象的特定性。
公安执法监督的对象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 警察,监督内容是其在执行职务活动中是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是否严格遵守和执行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2)监督主体的广泛性。
公安执行监督的主体十分广泛,既有国家权力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也有公安机关内部的监督。 这些来自不同方面的监督形成了完整的公安执法监督体系。
(3)监督形式的多样性。公安执法监督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进行,监督主体的性质、地位不同,监督的形式、程序也各异。
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可以通过检查、审查、调查等形式监督;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对侦查、执行刑罚等活动进行监督;行政监督机关可以通过检查、调查等行政监察程序监督;督察机构可以通过专门的督察程序进行监督;其他社会主体则可以通过批评、建议、申诉、控告等形式进行监督。 503、公安执法监督可分为哪几类? 公安执法监督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作不同的分类。
(1) 根据监督主体的不同,公安执法监督可以分为国家权力监督检 察机关的监督、审判机关的监督、行政监察的监督、公安机关内部的监督、公民和社会的监督。(2)根据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间的隶属关系不同,公安执法监督可以分为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
①外部监督,是指来自公安机关以外的、与监督对象不具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的主体的监督,即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组织和公民个人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所实施的监督。如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检察机关监督、行政诉讼监督、行政监察监督、公民和社会监督等。
②内部监督,是指来自公安机关内部的、与监督对象之间具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的主体的监督。如监察监督、法制部门监督、行政复议制度、国家赔偿制度等。
(3)根据实施监督时间的不同,公安执法监督可以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①事前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在监督对象的执法行为发生之前所进行的监督。
如执法工作方案的事前审核,检察机关对提请批准逮捕的审查等。②事中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在监督对象的执法行为进行过程中所进行的监督。
如检察机关发出的纠正违法通知书,监察机构的现场监督等。③事后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在监督对象的执法行为终结之后进行的监督。
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等。(4)根据监督主体的监督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安执法监督可以分为直接监督和间接监督。
①直接监督,是指监督主体的监督行为能直接产生法律效力的监督。如检察机关作出的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法院作出的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行政监察机关、上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追究违法违纪的人民警察的政纪责任等。
②间接监督,是指监督主体的监督行为不直接产生法律效力的监督。如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504、公安执法监督的意义是什么? (1)公安执法监督是实现公安机关职能的重要条件。(2)公安执法监督是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手段。
(3)公安执法监督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4)公安执法监督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方式。
505、什么是督察制度? 督察制度,是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对公安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督察制度是为完善公安机关自我约束机制而依法建立的一种内部监督制度。
506、《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对督察机构的设置是如何规定的? 国务院1997年6月20日发布施行的《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对督察机构的设置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均设立督察机构。(2)公安部督察委员会领导全国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负责对公安部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安部部长负责。
(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负责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4)公安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建立的督察要机构由专职人员组成。
(5)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设督察长,由同级公安机关领导成员副职担任。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督察长、副督察长在任免前,必须征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意见。
你好,对于考过公安基础知识的我来说,公安基础知识一个字就是背。可以说是死记硬背,没办法,因为要想拿高分不背是没什么用的,所考的都是很细的东西。背的时候可以分三个阶段---1.背框架 2.背细节 3.背卷子上写错的题目
通过练与背相结合 巩固所背的知识。最后的考试分数也是挺满意的,对得起我的付出。 公安基础知识的备考是个枯燥的过程,有点像高考文科的感觉。反正我周边的人备考公安基础知识的,但凡下功夫去背的 都拿到了自己该拿的分数。
公安基础知识 我当初用的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的。卷子到是没那么讲究,做过很多出版社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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