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知识包括的范围很广,主要有以下方面。
001.发展党员程序 002.入党条件的明确 1.年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4.愿意执行党的决议 5.愿意按期交纳党费 003.写入党申请书 004.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函调或外调手续的办理 1. 进行政审、函调或外调手续办理的要求 2.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时,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函调或外调 3.如何审查发展对象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4.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5.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指的是哪些人 6.党组织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外单位来人、来函进行政审调查 7.与发展对象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指的是哪些人 005.讨论接收新党员的程序 006.怎样填写《入党志愿书》 1.“入党介绍人意见”的填写 2.“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的填写 3.“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的填写 4.“支部大会通过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的填写 5.“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的填写 6.“党委审批意见”的填写 7.怎样填写“家庭主要成员” 和“主要社会关系” 007.《入党志愿书》的印制 008.支部大会同意预备党员转正后,上级党组织应在3个月内审批,超过3个月未审批的如何处理 009.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010.党籍、党龄、入党时间 011.转正申请书的写法和要求 1. 转正申请书的基本写法 2. 写转正申请书应注意的问题的写法 012.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三者有何区别 013.入党积极分子可以参加的党内活动 014.党费交纳必须严肃 015.我县关于党费交纳的规定 1.党费交纳基数的确定 2.各单位上交党费的时间和办法 3.党费的管理 016.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017. 党费的使用范围 018.临时工、合同工、轮换工要求入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 019.党的临时支部无发展党员的权限 020.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1.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3.党员证明信 4.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办法 5.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要 6.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的转递 5.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指的是哪些人 7.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递 8.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的转递 9.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的印制与保管 10.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丢失的处理 11.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的处理 021.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022.村委会性质和职责。
方法/步骤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入党的同志自愿提出入党申请并上交入党申请书,其间可以先了解下入党的流程以及一些要求以更好地做准备。
二.参加培训及考试
积极要求入党的青年团员可以参加党校培训,通过党校培训,端正入党动机,提高理论基础,不断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掌握党的发展动态。会学习一些专题的理论知识,也可能会看一些先进人物的事迹视频。
其后会有专门的理论考试,对近期的学习进行检验,通过之后会发结业证书,证明参加过专门的学习并合格。只有考试合格后才能继续下面的流程,考试不合格者延期发展 。
三.成为入党极积分子
在新申请入党的人中会选出优秀的人员,被荐优的同学填写荐优表格,经党支部批准并公示后即成为入党极积分子。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会有一段的考察期,在考察期内要不断向党组织汇报近期的思想状况,学习生活等问题,定期会交思想报告。
四.成为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考察期后经过党支部表决后会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即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将对其进行政治审查,会进行函调,以了解被调查人的真实状况,
五.成为预备党员
成为预备党员后会有一年的预备期,期间要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学习
党的理论和 动态。
1、进入预备期由入党介绍人和预备党员发展对象一起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2、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3、预备党员要每2个月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六.转为正式党员
当成为预备党员满一周年后就可以像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所在的党组织会召开支部会议讨论入党问题,会进行民主表决,通过表决的会转为正式党员,并进行公示。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有严格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才能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一、申请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每个要求入党的人,都必须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
因为,中国共产党是由中国工人阶级中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所组成的。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和人民利益需要的时候,能够义无反顾地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不谋个人私利和特权,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铤身而出。
申请入党就意味着决心承担起一个共产党员的责任,志愿按照党员标准的要求去终身实践。 这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的,只有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志愿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共产主义事业的人才能做到。
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就不可能自觉地用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而往往是把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老百姓,甚至做出与党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事情,对党造成损害。 因此,只有当他们提高了政治觉悟,有了入党要求,自觉、自愿地提出申请并接受组织的培养和考察,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后,才能吸收他们入党。
如果本人没有入党要求,说明他还没有这个觉悟,或者没有这个决心,还有思想顾虑。对于这样的人,无论社会声望有多高,或者能力有多强、贡献有多大,都不应强迫他们入党。
当然,组织可以对他们进行启发和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但是不能硬拉他们入党。 要求加入党组织的同志,一般要写出书面申请。
申请入党的人写入党申请书是为了向党组织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郑重表达自己的决心,同时也为了便于党组织进行考察、教育和培养。 书写入党申请书是一件严肃而庄重的事情,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有:个人简历,有无政治历史问题,受过何种奖励、处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决心;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对照党员条件找出的差距和今后自己努力的方向等。 入党申请书一般要本人写,若本人写申请确有困难,也可以由本人口述,请其他同志帮助代写。
不论采用哪种方式,申请书的内容一定要真实反映申请人的情况,如实表达申请人的思想认识和态度,并且要经得起党组织的考验。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个人刚刚提出入党申请的时候,尽管有要求进步的愿望,但他对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和宗旨的认识不可能那么深刻,在许多情况下,他们的认识往往还是停留在朴素的直观基础之上,还没有提高到理性的高度,与共产党员的标准还有一定距离。
这就需要党组织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任务和党的宗旨以及党员标准的教育。 为了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党组织要有意识地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列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以及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等,使积极分子实际体验党内生活、接受党内生活锻炼,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员的优秀品质,进而更好地培养其组织观念。
同时,党组织还要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便更全面地了解他们的能力水平、思想觉悟和对党的事业态度等。为了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对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要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和比较系统的教育,组织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以提高他们的觉悟。
保持我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避免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被吸收入党,防止坏人和各种投机分子钻入党的队伍,在接受申请人人党之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考察。 党组织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考察过程中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宏观上对照党员标准,做到严格要求、仔细考察。
在政治思想方面重点考察其思想品德、政治觉悟和对理想、道德、情操、人生价值的认识,考察其对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考察其是否遵守国家法规。 第二,在实际工作中,观其言,察其行,从日常表现及具体问题和具体事务的处理中去考察,从细微之处把握。
第三,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的反映。 在积极分子培养工作中,党支部要制定“专人培养,定期谈话,统一要求”的工作规程。
一般每一个培养对象确定以后,党支部要指派两名中共正式党员负责全面的培养。 一方面是帮助培养对象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不断提高,及时指出培养对象的缺点和不足,引导他们不断进步,并定期把培养对象各方面的情况向党支部大会报告;另一方面负责把支部对培养对象的要求、安排的工作、学习任务和信息传达给他们,使培养对象按支部的要求去努力。
三、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党章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是为了使党组织对被介绍人的考察更加全面、客观,避免片面性,有利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二是不致因一名介绍人的工作变动而影响党组织对申请入党人的考察,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
由什么人作入党介绍人和介绍什么人入党,是十分严肃、慎重的事情。预备党员要接受党组。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即“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坚持标准是指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 保证质量是指在工作上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把质量放在首位。
改善结构是指发展新党员要注意结构合理,逐步完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作用。 慎重发展是指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其核心是保证质量。坚持标准是保证质量的前提;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是保证质量的基本途径。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展党员工作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来进行。
要把这项工作放到党的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
要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取得突出成绩。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三)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要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在青年、妇女、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注意在高知识群体和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注意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地方发展党员。
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好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这一发展党员的重点。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防止和避免突出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防止和纠正“分指标、卡比例”等错误做法。
(四)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
要积极主动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努力把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注意研究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党员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使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体现时代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建立登记档案(党支部)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3、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4、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党支部) 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迅速指定培养人为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5、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 (4)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6、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7、确定并上报发展计划(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支部审查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8、参加党委(或党总支)组织的培训(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 9、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10、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1、向党委或党总支报告(党支部) 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 是团员的应有团组织推荐意见。
12、预审(党委组织部门) 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 (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
(3)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3、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 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
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 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15、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
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16、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指派负责人) 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
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
17、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 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19、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0、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党员登记表。
21、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支部) 见入党宣誓仪式程序。
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是发展党员的工作重点。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这几方面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做好在工人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要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来进行。
(2)做好在农民中发展党员的工作。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来进行。
(3)做好在知识分子特另U是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的工作。紧紧围绕基层单位的中心工作,按照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要求来进行,注重在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拔尖人才中发展党员。
(4)重视做好在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着眼于党员队伍的长远建设,着眼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抓好对广大青年的培养教育,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注重在生产工作第一线的青年骨干和青年学生中发展党员。
(5)继续做好在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在抓住重点、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还应注意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发展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工作。二是做好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一、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团支部向党支部择优推荐入党对象。
二、党支部确定培养人党支部对申请人和团支部择优推荐的对象,要经找其谈话,及时确定1—2名党员负责培养。三、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上报,党委组织部门汇总备案。
四、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教育、培养、考察拓展资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十条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第十一条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
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五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七条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2.527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