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以“十一五”国家级、新世纪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中医基础理论》为蓝本,以《中医基础理论》教学大纲为依据,结合作者多年的教学、命题及阅卷经验编写而成。
本教材的编写指导思想是: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编写思路。
按照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五年本科《中医基础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和要求。在充分吸收以往几版教材所优点的同时,适度增加了一些新的教学内容和研究和成果,以反映中医学现代化的要求。
本教材的编写以保持中医学的传统特色为宗旨,注重中医基础理论的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在对中医学的基本理论充分阐释的同时,适度指出它们的临床指导意义,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全书共有模拟试卷十套,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等内容。适合于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骨伤专业的本、专科学生使用,也可以作为执业中医师、中药师、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专升本以及研究生升学考试参考,也可供教师考试命题参考。
本试卷集的特点是内容广泛,基本覆盖各版教材的全部知识点,对必须熟悉、掌握的“三基”知识和重点内容以变换题型的方法予以强化;题型丰富,符合目前该课程的命题原则;难易度适中,可以测试学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也可以考核学生综合分析、运用知识的能力和临床实践操作能力;针对性较强,主要适用于高等中医药院校各专业本科及专科学生使用,也可以作为专升本、成人教育学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人员、研究生升学考试之参考。 本试卷集由上海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江西中医药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湖北中医学院等全国知名中医药高等院校近百位教授、博导亲自执笔撰写并审定。
为了贯彻教育部[2006]J6号文件精神,适应新形势下全国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药品类专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坚持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能力为本位、学生为主体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按照中药制药技术专业的培养目标,在卫生部教材办公室的组织规划下,确立本课程的教学内容,编写教学大纲和本教材。
为了增强学生学习的目的性、自觉性及教材内容的可读性、趣味性,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突出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习质量,在教材中设立了“学习目标”、“课堂互动”、“实例分析”、“知识链接”、“知识拓展”、“学习小结”、“目标检测”等模块,希望对教学有所裨益。书末附有经过反复讨论修改、最后审定的《中医基本理论教学大纲》,可供各校教学参考。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中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与其相关的中医学、药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中药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研究与开发领域从事中药鉴定、设计、制剂及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医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系统的中药学专业的基本训练,具有中药鉴定、中药炮制、中药制备、质量控制评价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中医药基本理论和熟悉临床用药的基本知识;
2.掌握中药化学成分的提取、分离和检测的基本原理和技能,掌握中药质量鉴定分析的基本理论与技能;
3.掌握中药药理学与毒理学的基本理论与实验技能;
4.具有中药炮制加工、制剂制备和制剂分析的基本理论与技能;
5.熟悉药事管理的法规、政策与营销的基本知识;
6.了解中药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
主干学科:中药学、药学、中医学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中药学、药学、中医学
主要课程:中医学基础、中药学、方剂学、药用植物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资源学、中药化学、药理学、中药药理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分析、药事管理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生产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一般安排22周左右。
第一节 中药的含义 我们的祖国地域辽阔,物产丰富,天然药材资源,种类繁多,包括植物、动物和矿物。
这些宝贵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已有悠久的历史。几千年来,它是我国劳动人民防病治病的主要武器,对于保障我国人民健康和民族繁衍,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同时,也是我国医药学发展的物质基础。
由于中药主要来源于天然药及其加工品,但以植物性药物居多,故有“诸药以草为本”的说法,且记述这些药物的书籍往往冠以“本草”之名,所以自古以来把我国的传统药学称为“本草”。本草典籍和文献十分丰富,记录着我国人民发明和发展医药学的智慧创造和卓越贡献,并较完整地保存和流传下来,成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宝库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由于这些药物的认识和使用,是以中医理论为基础,有着独特的理论体系和应用形式,而且充分反映了我国历史文化、自然资源等方面的若干特点。所以把这些药物称之为“中药”,同时也把它作为我国传统药物的总称。
然而,对于我国传统药物的称谓,曾经有多个名词和说法,如称之为 “国药”、“中草药”、“天然药物”、“民族药”,或谓之“中医所用的药”、“中国所产的药”等。这些名词和说法都有其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准确地概括其含义。
如所谓“国药”,是指本国所产的药物,还是指只为本国所用的药物?中药中也有不少药物产自外国,同时不少中药也为其他国家所用,“国药”一词,显然不确切。所谓“中草药”,是指中药和草药的混称。
因为在民间常有中药、草药的说法,所谓草药,系指流传于民间,药材市场不流通或流通量不大,正规医院应用不大普遍,多为民间或地方医生所用,且加工炮制欠规范的药物。这些药物不少品种在历代本草中就有记载,同时不少新发现的民间药物,由于功效显著而得到广泛应用,也就成了中药。
所以中药、草药在实质上是一致的,没有必要把它们区分,仍应统一于中药一词之中。所谓“天然药物”,就来源而言中药大多数取材于天然资源,似乎无可非议;但现代所指的天然药物,有其特定的含义,多指用现代科学技术从天然药物中提取而得的有效成分,用它来概括中药,显然是不恰当的。
再所谓“民族药”一说,在我国一般指少数民族地区所习用的药物,它们的来源与中药基本相同,多数是在实践中逐步发展形成具有本民族医药学特色的基础上,同时又吸收了许多中医药学理论和经验,有着较强的地域性的药物,如藏药、蒙药、苗药、壮药等,因此,民族药物也是中药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于“中医所用的药”或“中国所产的药”的说法,更难以说明中药的概念,现代的中医不仅用中药,也用西药;自古以来中药就不断地吸收外来药物。
故而这些说法也是不确切的。 准确地说,所谓“中药”,就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应用的药物。
而研究中药基本理论和各种中药的来源、性状、炮制、性能、配伍和应用为主要内容的科学,即称为“中药学”。是祖国医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节 中药的品种 中药的品种,一般指药品的种数而言。品和种可以单独作为中药数目的计量单位,但多合称作为中药数目的计算单位。
不过“品”还可以作为中药分类的名词,如《本经》中的上品、中品等。品种繁多也是中药的一大特点,同时它在诸多的传统药物中,也是一大优势。
对于中药品种的计数方法,各本草书籍不尽一致。有以条目为单位的,有以药品(处方名)为单位的。
多数本草书籍,尤其是各历史时期具代表性和综合性的本草,多是以所载条目(往往一条中记有多[sa1]物种)为计数单位的;而少数本草书籍,如一些辞书,则多以药品(如入药部位)作为品种计数单位,有的地方把后者称为“味”。可见,品、种、味,都可作中药数目的计量单位,但通常以种或品种为主,其次是味,而单独以品作计数单位者甚少。
中药品种繁多,是由于中药长期发展而形成的。中药品种的发展,往往与祖国医学的发展是分不开的。
一般来说,越是古代,发展越缓慢;而越是接近现代,其发展也就越快。在古代经典之中,散记的药物甚少,如《诗经》、《山海经》所载药名,多为百余种而已。
到了汉代,我国现存的第一部本草专著《神农本草经》,则载药已达365种;其后,梁代陶弘景的《本草经集注》收载药物就增加到了730种;唐代《新修本草》发展为844种(或作850种);而后,宋代唐慎微的《证类本草》,增至1744种;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更集16世纪以前本草学之大成,收载药物达1892种(实为1897种);清代赵学敏的《本草纲目拾遗》,又在《本草纲目》的基础上新增了大量的民间药物,使本草典籍所载药物达到2600余种。然而应当指出,以上所举各个时期的本草著作,其所记药物数目,并非当时药物的全部,但也基本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药物的发展概貌。
药物品种增加最快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以来,在50年代至80年代中,先后进行过三次全国性的中药大普查,基本上摸清了全国(除台湾省外)中草药资源的分布于品种,总计达12807种。 中药品种的不断发展,为疾病的防治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但是中药品种从《神农本草经》的365种,发展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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