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业户,除必须具备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机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验合格。
2、具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 物流时代 3、停车场库要保证车辆出入顺畅,并具有有关部门批准允许停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证明。
有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应设置相应数量的封闭型车库。 4、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及有关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持有经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机构考核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须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安全行车里程达到5万公里以上。 6、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除必须具备《细则》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有5辆以上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3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化工专业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规章制度。
相关链接: 2010年化工工程师考后讨论专区 2010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真题征集 2011年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网上辅导方案。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
(五)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10辆危运专用车辆以上的专业运输企业,剧毒化学品运输企业(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及储存企业,由企业向当地县级(含县,下同)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经当地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10辆危运专用车辆以下的专业运输企业,剧毒化学品运输企业(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及储存企业,军转民、科研、民用通用航空等企事业单位,不足10辆专用车辆的县(县级市),及从事粤港(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由企业向当地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经县、市级交通主管部门逐级审查同意后报省交通厅审批(广州、深圳除外) 市属企业向市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 ◆ 办理程序 1、由企业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筹建立项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立项申请报告 ※ 企业(公司)章程及企业基本情况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上级主管部门立项批准书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同意筹建证明 ※ 企业筹建负责人 简历 表 ※ 验资报告、有效资信证明或资金担保书 ※ 办公场地及停车场地使用证明文件 另:报省交通厅审批的自货自运企业须省级以上经贸管理部门批文或经营许可证,军转民、科研、民用通用航空等特殊企事业单位须市级以上经贸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2、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于接到经营者提交的申请材料次日起30天内进行资料审查,并按审批权限予以书面答复。
如何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开业手续? 经批准同意立项的业户,应于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各项筹建工作,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提出开业申请 1、企业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 审批同意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开业申请登记表 ※ 审批同意的立项批文(原件) ※ 有效工商执照(复印件) ※ 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企业(公司)章程 ※ 企业管理制度(安全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学习制度、维修保养制度、事故应急处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 安全操作规程(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和修理人员) ※ 企业法人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 ※ 验资报告、银行资信证明或主管单位资金担保书 ※ 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证明 ※ 单位经营场所、周边交通规划平面图 ※ 车辆明细表,附行驶证、技术等级检测报告、槽罐质量检测合格证复印件,行驶证、槽罐质量检测合格证须验原件 ※ 从业人员明细表,附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 自货自运企业还须省级(含省级)以上经贸管理部门批文或经营许可证,军转民、科研、民用通用航空等特殊企事业单位须市级(含市级)以上经贸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 其它需要出具的有关证明。
??????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
危险货物因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能,运输中如防护不当,极易引发事故,并且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因此,为确保安全,在危险货物运输中应注意以下九点:?????? 注意用车??????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的规定,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不得超过10立方米,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除铰接列车、具有特殊装置的大型物件运输专用车辆外,严禁使用货车列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禁止使用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除外)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倾卸式车辆只能运输散装硫磺、粗蒽、煤焦沥青等危险货物。?????? 注意驾驶?????? 装运危险品的车辆,应设置《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规定的标志,安装标志灯、标志牌。
汽车运行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应控制车速,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 Km/h ,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 Km/h ,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辆距离。如遇雪天、雨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 Km/h ,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遇有情况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刹车,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 注意包装?????? 危险货物在包装前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和运输的特点以及包装应起的作用,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要求:包装材质应与所包装的危险货物的理化性质相适应;包装物应具有相适应的强度,其构造和封闭装置能经受起运输过程中正常的冲撞、振动、挤压和摩擦;包装的封口应与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相适应;内、外包装之间应有适当的衬垫;运输危险货物的包装应能适应一定范围的温度、湿度变化;包装的外表应按规定标明各种包装标志。
??? 注意装卸??????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按装卸作业的有关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容易驶离作业现场的方位上,不准堵塞安全通道。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业务管理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
待装卸的车辆与装卸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需从车辆上取得动力的除外)。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装卸作业现场要远离热源,通风良好,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易燃易爆货物的装卸场所要有防静电和避雷装置。
??? 注意清厢?????? 危险品卸车后应清扫车上残留物,被危险品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具必须洗刷清毒。未经彻底清毒,严禁装运食用、药用物品、饲料及动植物。
??? 注意泄漏?????? 危险品在装运过程中出现漏散现象时,应根据危险品的不同性质,进行妥善处理。爆炸品撒漏时,应及时用水湿润,再撒以锯末或棉絮的等松软物品收集后并保持相当湿度,报请公安部门或消防人员处理,绝对不允许将收集的撒漏物重新装入原包装内;储存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气瓶出现泄漏时,施救人员应戴上防毒面具,站在上风处抢救,易燃、助燃气体气瓶泄漏时,严禁靠近火种,有毒气体气瓶泄漏时,应迅速将所装载车辆转移到空旷安全处。
易燃液体渗漏时,应及时以砂土或松软材料覆盖吸附后,集中至空旷安全处处理。覆盖时,特别要注意防止液体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污染环境。
在销毁收集物时,应充分注意燃烧时所产生的有毒气体对人体的危害,必要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注意防火?????? 危货运输忌火,危险品在装卸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车厢内严禁吸烟,车辆不得靠近明火、高温场所和太阳暴晒的地方。
装运石油类的油罐车在停驶、装卸时应安装好地线,行驶时,应使地线触地,以防静电产生火灾。?????? 注意停放?????? 装载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车,如必须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同意。
停车时要留人看守,闲杂人员不准接近车辆,做到车在人在,确保车辆安全。?????? 注意夏季运输?????? 夏季运输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化学性质、安全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混合装运。
②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没有瓶帽的气体钢瓶不得装运;③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④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船舶,须彻底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它危险物品;⑤遇热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按夏季限运物品安排,宜在。
一般到运管局去办.
需提供身份证明.免冠照.填写由运管局提供的申请表格.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加盖公章.报送后接受培训.考试获得资格!
相关规定:
从重庆市运管局获悉.根据(以下简称).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将要求安装GPS.相关从业人员也将接受培训.否则不得上岗.
车辆要求全部安装GPS
该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应更新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并对车辆和设备进行检查.补充.整改.送检.车辆技术等级应符合一级车要求.车辆标志灯.标志牌.前后保险杠上要喷印黄黑或红白相间的斜纹.车辆应配置运行状态记录装置和必要的通讯工具.即GPS.此外.要安装相应的隔热.导静电.切断电源等装置.
车辆要按规定制作.粘贴警示标志.据中规定.车辆或罐体后部应安装告示牌.在告示牌上标明危险货物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车身两侧和后部喷涂[毒"或[爆"文字,车辆或罐体的后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可承运两类及两类以上危险货物的车辆.应根据每类危险货物分别制作告示牌.并对应使用.告示牌为可插取式.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到车辆入籍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接受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罐.槽车应接受质监部门的检测.
相关从业人员须接受培训
根据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应接受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应接受以危险货物容器使用.装载.运输和发生事故后应急处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的.由市运管局在其相关证件上签注合格章.企业法人.管理人员未参加培训者.市运管局将不得对企业经营资质进行认定,未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将登记造册.押运员在运输过程中应携带.
发现违规将责令停业
据了解.市运管局将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并完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各种基础台账.同时还将加强日常监管.发现企业.车辆和人员不符合运输条件时.将立即责令其中止经营.并报市运管局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证.收回其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灯.标志牌.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业户,除必须具备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机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验合格。
2、具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
3、停车场库要保证车辆出入顺畅,并具有有关部门批准允许停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证明。有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应设置相应数量的封闭型车库。
4、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及有关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持有经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机构考核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须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安全行车里程达到5万公里以上。
6、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除必须具备《细则》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有5辆以上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3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化工专业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规章制度。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2.9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