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回购股票回购的定义定义1: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用自有资金自愿购回国家、法人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但要求一定时期内不得出售或转让,过了规定的时间要提前公布拟出售股票的数量,一般不得一次出售源自:对国有股减持问题的探讨《甘肃农业》2004年俞秀干来源文章摘要:国有股减持作为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证券市场以及筹集社保资金的重要举措,理当深受欢迎并付诸实施;然而,由于该项政策的目标、实施方式以及价格机制存在一定偏差,从而导致尝试失败,并引起证券市场的震荡。
所以,对国有股减持的目标、实施方式及价格机制等问题需要进行新的思考。定义2:股票回购是指风险投资人所持股份由被投资企业购回。
统计表明,在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购占23%,二期收购占9%,股票回购占6%源自:我国风险投资的现状及退出方式构想《长沙电力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刘建江来源文章摘要:风险投资在我国已初具规模,但仍处于起步阶段,而风险投资的健康发展,必须要实现风险投资的有效退出。 借鉴国外风险投资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推行IPO、出售、清算或破产等多元化退出方式,是近期内较佳的选择。
定义3: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出资将其发行流通在外的股票以一定价格购回予以注销或作为库存股的一种资本运作方式。以美国为代表的工业化国家的实践证明,风险投资是高新技术进步及产业发展的催生剂(莫汉·索内,2002)源自:试析股票回购的方式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辽宁财专学报》2004年周凤来源文章摘要: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出资将其发行流通在外的股票以一定价格购回予以注销或作为库存股的一种资本运作方式。
在西方国家,常用的股票回购方式有公开市场回购、现金要约回购、协议回购和可转让出售权四种。本文对股票回购方式及其对上市公司的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进行了分析,认为股票回购对上市公司来说,可产生节税效应,也可增加投资的灵活性;同时认为股票回购是带有调整资本结构或股利政策目的的一种融资行为,而不是单纯的投资行为。
定义4:自上而下是指公司在确定了生产经营总目标后,预算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生产经营总目标,制定目标分解方案,并将此目标层层分解到各个预算的责任单位。所谓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流通股的行为源自:以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建造企业管理中心“。
《冶金财会》2002年李沛林,陈缨,王明东来源文章摘要:在经济转轨变型、企业迅猛发展的运作过程中,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紧跟时代前进步伐,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持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中心,并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终极目标,不断加强和改进财务管理,逐步建立健全了一套适应现代企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宝钢特色的财务管理体系,促进了企业发展。 2001年,宝钢生产商品坯材861万吨,实现销售收入291。
71亿元,实现利税56。89亿元,实现利润37。
10亿元。此外,净资产收益率、销售利润率等指标也保持了较高的水平。
到目前为止,宝钢已具备了年产钢1150万吨、材1050万吨的能力,并持续保持满产满销。 今年前4个月,在钢材价格低迷、上游产品大幅涨价的双重压力下,仍然取得了优异成绩,实现利税和大部分技术经济指标都在全行业名列前茅。
投资者选择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挂牌公司股份的,具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要约类型要约类型主要有两种:全面要约与部分要约。前者是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后者是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
不论收购人发出的是全面要约还是部分要约,都是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只是收购股份的数量不一样。 (2)收购比例、价格与原则①收购股份的比例不得低于挂牌公司己发行股份的5%;②收购人需要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日前6个月内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尚价格。
③原则:一是以要约方式收购挂牌公司的,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二是股东自由选择是否将股份卖给收购人。 (3)收购人禁买与禁卖要求收购人披露后至收购期限届满前,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4)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要求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在公司收购时收购人是否需要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并明确全面要约收购的触发条件及相应制度安排。 信息披露要求:一是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二是要约收购需要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明确说明,并持续披露批准程序进展情况;三是收购事项无事先核准或事后备案要求。
以安源股份为例好吗?我昨天正好解答了一个安源股份要约收购的。
二级市场价格低于要约价格,如果想接受公司要约,则需到你所在的证券营业部,填写预受要约登记,由营业部专人办理你的预受要约,如果你不进行预受登记,则表示你不按受该要约,继续持股。 如果希望按要约价卖给新锦源,现在就可到营业部进行要约预受申请,由营业部来实现具体的要约回购。
本要约有效期为7月4日至8月2日,在此之间都可到营业部办理预受要约或撤销已发出的预受要约,具体的预受要约回购数量,可在要约收购的有效期限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本次要约收购,对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要约价格是不同,流通股为3。
90元,非流通股为3。69元。
你现在就可以办理预受要约了,如果在到期日前,该股上涨至3。90元以上,你可以随时要求撤回要约预受。
主要内容 1、要约收购的价格。
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
《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 股东选择。 3、收购要约的期限。
《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4、收购要约的变更和撤销。
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上市公司收购要约也是如此,但是,由于收购过程的复杂性,出现特定情势也应给予收购人改变意思表示的可能,但这仅为法定情形下的例外规定。 如我国《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要约收购的内容 1、要约收购的价格。
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 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
《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 股东选择。 3、收购要约的期限。
《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4、收购要约的变更和撤销。
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上市公司收购要约也是如此,但是,由于收购过程的复杂性,出现特定情势也应给予收购人改变意思表示的可能,但这仅为法定情形下的例外规定。 如我国《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要约,即向他人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CISG#14: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价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得意旨,构成发价)
1、必须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
2、要约人必须清楚明白地表明愿意按要约内容订立合同的意思
3、要约的内容必须十分明确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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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约的生效:到达生效
CISG#15A:要约于送达到受要约人时生效
二、要约的撤回:要约送达之前或同时
CISG#15B:一项发价,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发价送达被发价人之前或同时,送达被发家人。
三、要约的撤销:(要约生效后,承诺发出前)
CISG#16: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如果撤销通知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则要约得于撤销。
*不可撤销的要约:
1、要约载明承诺的期限
2、以其他方式表示要约不可撤销
3、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要约不可撤销,且已经本着对该要约的信赖行事
四、要约的失效与终止(CISG#17)
1、要约超过有效期限而失效
2、要约因要约人的撤回而失效
3、要约因受要约人的明示或默示(即进行了实质性变更)的拒绝而失效
股票回购股票回购的定义定义1: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用自有资金自愿购回国家、法人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但要求一定时期内不得出售或转让,过了规定的时间要提前公布拟出售股票的数量,一般不得一次出售源自:对国有股减持问题的探讨《甘肃农业》2004年俞秀干来源文章摘要:国有股减持作为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证券市场以及筹集社保资金的重要举措,理当深受欢迎并付诸实施;然而,由于该项政策的目标、实施方式以及价格机制存在一定偏差,从而导致尝试失败,并引起证券市场的震荡。
所以,对国有股减持的目标、实施方式及价格机制等问题需要进行新的思考。定义2:股票回购是指风险投资人所持股份由被投资企业购回。
统计表明,在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购占23%,二期收购占9%,股票回购占6%源自:我国风险投资的现状及退出方式构想《长沙电力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刘建江来源文章摘要:风险投资在我国已初具规模,但仍处于起步阶段,而风险投资的健康发展,必须要实现风险投资的有效退出。 借鉴国外风险投资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推行IPO、出售、清算或破产等多元化退出方式,是近期内较佳的选择。
定义3: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出资将其发行流通在外的股票以一定价格购回予以注销或作为库存股的一种资本运作方式。以美国为代表的工业化国家的实践证明,风险投资是高新技术进步及产业发展的催生剂(莫汉·索内,2002)源自:试析股票回购的方式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辽宁财专学报》2004年周凤来源文章摘要: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出资将其发行流通在外的股票以一定价格购回予以注销或作为库存股的一种资本运作方式。
在西方国家,常用的股票回购方式有公开市场回购、现金要约回购、协议回购和可转让出售权四种。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方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上 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的收购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投资者 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 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也可以向被收 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 要约收购具有如下特点: ① 要约收购要经过较多的环节,操作程序比较繁杂,收购 方的收购成本较高。
② 协议收购控股权可能会伴随资产重组,因此触发的要约 收购在取得股东大会豁免要约的基础上,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 请要约豁免。 ③ 要约收购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保证了所 有股东都能得到均等的选择机会和平等的待遇。
④ 收购人发出要约时,要对全体股东提供有关本次收购的 充分信息,以供股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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