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1) 有机磷类杀虫剂如敌敌畏等,发生中毒后的急救与治疗措施如下:①立即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新鲜处,脱去药剂污染的衣服,用肥皂和清水洗去皮肤上的毒物。
②当毒物经口进人人体时,如患者神志清醒,应立即给予催吐、洗胃及导泻,可口服1%〜 2%的苏打水,或用温水充分洗胃,至洗液无磷臭味为止。 但敌百虫中毒不宜用苏打水洗胃,因为敌百虫水解成敌敌畏,毒性更大。
③注射解毒剂阿托品或解磷定等,阿托品是一种比较好的症状缓解剂。(2) 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如呋喃丹、丁硫克百威等,发生中毒后的急救与治疗措施如下:①用20%苏打水洗胃。
②用阿托品0。 5〜1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1〜2次,勿用大剂量。
③用解磷定等胆碱酯酶恢复剂。④皮炎可用抗过敏药物。
⑤对症治疗。(3) 有机氮类杀虫剂如杀虫脒、杀螟丹等,发生中毒后急救与治疗措施如下:①用肥皂水清洗污染部位。
②用葡萄糖盐水、维生素C、中枢神经兴奋剂、利尿剂等对症治疗。 ③经口中毒的重病人,静脉注射1%美蓝4〜6毫升或10%硫代硫酸钠10毫升。
(4) 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如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等,发生中毒后的急救与治疗措施如下:①通过皮肤接触中毒者,用肥皂水清洗皮肤,停止接触药物2〜3天后可恢复正常。②经口中毒者,首先要用5%碳酸氢钠溶液洗胃。
有抽搐现象发生时由医生用安定或苯巴比妥钠等抗惊厥剂。遇与有机磷混合中毒者,可先按有机磷中毒治疗,但要注意观察阿托品中毒的出现。
(5) 苯氧羧酸类及脲类除草剂如2,4-滴、绿麦隆、利谷隆等,发生中毒后的急救与治疗措施如下:①催吐,洗胃。②服用 10%硫酸亚铁溶液。
③抽搐时,肌肉注射0。1克苯巴比妥钠,补充维生素B、C等对症治疗。
(6) 熏蒸剂及灭鼠剂中毒后的急救治疗①经口中毒者,用 1%硫酸铜催吐或稀释5000倍以下的高锰酸钾洗胃。②禁用油类泻剂,禁食鸡蛋、牛奶、脂类食物;禁用解磷定类药物。
注:以上急救措施为典型性指导方法,具体操作还要结合实际情况或根据医生诊断对症治疗。
农药中毒急救常识有哪些 正确处理减少危害
在中国的大多数地区都没有办法在自然的环境下面培育出农作物的,所以在培育农作物的时候一般需要借助农药来进行治虫害。不少农民伯伯在给庄家治虫的时候,没有戴口罩就遇到了中毒的情况,也有的人由于蔬菜的清洗不干净引起了农药中毒的情况,那么农药中毒急救常识有哪些呢?
一、及时带离现场
发现中毒的患者需要及时将带离现场,马上将身上的衣物和鞋帽都脱去,给患者一个相对来说更加安全的环境。此时不要有过多的人围绕在患者的周围面前,要留出足够大空间,给患者呼吸的条件。
二、催吐洗胃
不少人在生活中遇到难题的时候,就会想不开,选择服用农药自杀,此时需要进行洗胃和催吐的处理。一般用 1:5000的清水和高锰酸钾混合之后,给患者灌下去,就可以起到洗胃的作用。
三、清洗皮肤
我们都知道农药进入人体之后,会通过肌肤散发出来的,此时还需要注意肌肤的处理。建议用大量的生理盐水或者肥皂水清洗被农药沾染的肌肤,比如头发、手脚等等地方。
四、及时吸氧
农药中毒的情况不同,需要采取的处理方法是不同的。对于严重中毒的情况,不少患者会出现呼吸困难,无法自主的呼吸,就需要给患者及时进行吸氧的处理,同时需要拨打120急救电话。
以上内容就是对“农药中毒急救常识”进行的介绍,希望人们在遇到类似情况的时候,进行正确的护理和处理,只有这样才可以减少农药给身体带来的影响和伤害,可以帮助中毒患者更快的恢复健康。
及时服用解毒药品,可使毒物对人体的症状减 轻或消除,但还要配合其他治疗措施才行。
现将几 种常用的解除剂介绍如下:胆碱酯酶复能剂:胆碱酯酶复能剂对肌肉震颤、抽搐、呼吸麻痹有强有力的控制作用。国内使用的 胆碱酯酶复能剂有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
这类解毒药能迅速复活被有机磷农药抑制的胆碱酯酶, 它们只对有机磷的急性中毒有效,而对有机磷的慢 性中毒、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无复能作用,对氨 基甲酸酯类农药有副作用,对某些农药反而会增强 抑制胆碱酯酶的活性,如对西维因农药中毒应禁止 使用。巯基类络合剂:巯基类络合剂用于有机锡、溴 甲烷等农药中毒的解毒是非常有效的,对砷制剂、有机氯制剂中毒的解毒也非常有效。
常用的有二巯 基丙磺酸钠、二巯基丙醇、巯乙胺、二巯基丁二酸 钠等药物。乙酰胺:乙酰胺可使有机氟农药中毒后的潜伏 期延长,症状减轻或制止发病,效果较好。
各品种的毒性可不同,多数属剧毒和高毒类,少数为低毒类.某些品种混合使用时有增毒作用,如马拉硫磷与敌百虫,敌百虫与谷硫磷等混合剂.某些品种可经转化而增毒, 如1605氧化后毒性增加, 敌百虫在碱性溶液中转化为敌敌畏而毒性更大.有机磷农药 (有机磷酸酯类农药) 在体内与胆碱酯酶形成磷酰化胆碱酯酶, 胆碱酯酶活性受抑制, 使酶不能起分解乙酰胆碱的作用, 致组织中乙酰胆碱过量蓄积, 使胆碱能神经过度兴奋, 引起毒蕈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磷酰化胆碱酶酯酶一般约经48小时即"老化",不易复能.某些酯烃基及芳烃基磷酸酯类化合物尚有迟发性神经毒作用,是由于有机磷农药抑制体内神经病靶酯酶(神经毒性酯酶),并使之"老化", 而引起迟发性神经病.此毒作用与胆碱酯酶活性无关. 临床表现 急性中毒 潜伏期:按农药品种及浓度,吸收途径及机体状况而异.一般经皮肤吸收多在2~6小时发病,呼吸道吸入或口服后多在10分钟至2小时发病.发病症状: 各种途径吸收致中毒的表现基本相似,但首发症状可有所不同.如经皮肤吸收为主时常先出现多汗,流涎,烦躁不安等;经口中毒时常先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呼吸道吸入引起中毒时可出现视物模糊及呼吸困难等症状. 根据毒作用部位而引起的症状:1. 毒蕈碱样症状: 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流涎,多汗,视物模糊,瞳孔缩小,呼吸道分泌物增加,支气管痉挛,呼吸困难,肺水肿.2. 烟碱样症状: 肌束颤动,肌力减退,肌痉挛,呼吸肌麻痹. 3.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头痛,头晕,倦怠,乏力,失眠或嗜睡,烦躁,意识模糊,语言不清,谵妄,抽搐,昏迷,呼吸中枢抑制致呼吸停止.4. 植物神经系统症状: 血压升高,心率加快, 病情进展时出现心率减慢,心律失常.中毒分级a. 轻度中毒: 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视物模糊,无力等症状,瞳孔可能缩小.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为50%~70% .b. 中度中毒: 上述症状加重,尚有肌束颤动,瞳孔缩小,轻度呼吸困难,流涎, 腹痛, 腹泻, 步态蹒跚, 意识清或模糊.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30%~50% .d. 重度中毒: 除上述症状外,尚有肺水肿,昏迷,呼吸麻痹或脑水肿.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30%以下.迟发性猝死: 在乐果,敌百虫等严重中毒恢复期,可发生突然死亡. 常发生于中毒后3~15日.多见于口服中毒者.中间型综合征: 倍硫磷,乐果,久效磷,敌敌畏,甲胺磷等中毒后2~4天,出现以肢体近端肌肉,屈颈肌,脑神经运动支支配的肌肉和呼吸肌无力为主的临床表现,包括抬头,肩外展,屈髋和睁眼困难,眼球活动受限,复视,面部表情肌运动受限,声音嘶哑,吞咽和咀嚼困难,可因呼吸肌麻痹而死亡.迟发性周围神经病: 甲胺磷,丙胺磷,丙氟磷, 对硫磷, 马拉硫磷,伊皮恩,乐果,敌敌畏,敌百虫,丙胺氟磷等中毒病情恢复后 4~45 天出现四肢感觉-运动型多发性神经病.与胆碱酯酶活性无关.农药溅入眼内可引起瞳孔缩小,不一定有全身中毒. 处理 过量接触者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皮肤污染时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肥皂水冲洗.眼污染时用清水冲洗.口服者洗胃后留置胃管, 以便农药反流时可再次清洗, 如口服乐果后宜留置胃管2~3天,定时清洗.无法用胃管洗胃时可作胃造瘘置管洗胃.有轻度毒蕈碱样,烟碱样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全血胆碱酯酶活性正常者;无明显症状,全血胆碱酯酶活性70%以下者; 或接触量大者,均应观察24~72小时,及时处理. 特效解毒剂 a. 阿托品: 能清除或减轻毒蕈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改善呼吸中枢抑制.用药原则: 早期,适量,反复给药, 快速达到"阿托品化" (瞳孔扩大,颜面潮红,皮肤无汗,口干,心率加速). 用法: 轻度中毒,每次1~2mg, 皮下或肌注,每4~6小时1次, 达"阿托品化" 后改为口服0.3~0.6mg,每日2~3次.中度中毒,首次2~5mg, 静注.重度中毒首次10~20mg, 静注,如毒蕈碱样症状未好转或未达"阿托品化", 则5~10分钟后重复半量或全量; 也可用静滴维持药量, 随时调整剂量, 达"阿托品化", 直至毒蕈碱样症状明显好转, 改用维持量.如症状,体征基本消退,可减量观察12小时, 如病情无反复, 可停药.轻度中毒可单独应用阿托品, 中度及重度中毒时合并应用阿托品及胆碱酯酶复能剂.合并用药有协同作用,剂量应适当减少.少量农药溅入眼内引起瞳孔缩小, 无全身中毒症状者, 不必用阿托品作全身治疗,应用0.5%~1%阿托品滴眼即可. 注意事项: [1]防止全身用药过量引起阿托品中毒(瞳孔扩大, 心动过速, 尿储留,体温升高,谵妄,抽搐, 昏迷, 呼吸麻痹等). 如发生阿托品中毒时应立即停药,症状严重者可应用毛果芸香碱或新斯的明等药拮抗阿托品的作用. (2)较长时间大剂量应用阿托品可引起阿托品依赖现象,表现为阿托品减量或停用时出现面色苍白,头晕, 出汗, 腹痛, 呕吐等类似有机磷中毒"反跳"现象.一旦发生此现象,应逐渐减量至停药. 阿托品1ml含0.5mg的剂型为低渗溶液,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引起血管内溶血,需加以注意.654(山茛菪碱)和703(樟柳碱)的药理作用与阿托品相似,对有机磷中毒有一定疗效。
在农药生产和使用中,由于缺乏科学用药知识和有效的防护措施,或食用了农药残留严重超标的食品,致使农药通过皮肤、呼吸和口进人人体,超过了正常人的最大耐受量,造成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出现失调或器官受损,发生病理或遗传性改变,出现急性或慢性中毒临床症状。
急性中毒一般是由于短期内一次或多次连续进人体内的农药量过大,致使立刻或经过潜伏期后发生明显的急性中毒临床症状。急性中毒多发生于高效农药,尤其是高毒有机磷农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这两种农药急性中毒都引起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多汗无力等,严重则昏迷、抽搐、吐沫、肺水肿、呼吸极度困难、大小便失禁,甚至死亡。 慢性中毒则主要是由于长期低剂量接触农药,逐渐发生的病理或遗传性改变症状,一般在短期内不出现临床症状,没有明显的诊断指标。
此过程一般发病缓慢,病程较长,症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