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基础知识这个科目的考试,2001年以前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一直把《公共基础知识》作为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之一。2001年以后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对考试科目和考核内容作了调整,取消了公共基础知识作为独立一科的考试内容,而增加了申论,同时,将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压缩作为常识判断在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中加以考察。
因此,备考2007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公共基础知识的复习我们认为不需要专门购买《公共基础知识》的教材,而应主要以法律知识,尤其是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知识。2005年和2006年大纲明确强调该部分主要测查考生法律知识的运用。
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关于公共基础知识的考核则不尽相同。有的省份也取消了公共基础知识作为独立的一科,如云南2006年,河北省2006年、湖南2006年、河南2006年等,都将公共基础知识作为行政能力测试的一部分。其中,云南、河北等省和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一致,将这部分内容以常识判断的形式作为行政能力测试的一部分内容加以考核。而湖南省除了在判断推理部分考常识判断,还将公共基础知识作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的一部分内容加以考核;
有的省份还继续将《公共基础知识》作为独立的一科加以考核,如江苏省2006年。把公共科目列为笔试单独一科的省份,考试模式也不相同,基本上趋于标准化测试,即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用计算机阅卷;但仍有一些省份采取传统的测试方式,即考试题型分为主观试题和客观试题两部分。
2、2006年江苏省《公共基础知识》部分考查内容没有大的变化,但是题目灵活性大大增强,题型变化大。
在考试内容方面,考点只作了微调,在“公文写作与处理”部分,把“党政机关公文概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规范”,突出了机关公文的规范性考察;在“其他知识”部分,特别增加了“中国文化常识”,这意味着考生要提高人文素养。
在考试题型方面,2006年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纠错题、简答题、公文实务题、案例分析题、综合分析题、阅读理解题和材料概括题等形式。在上述形式中选择4-6种,既有客观性试题,又有主观性试题。而2005年只有选择题、公文实务题、案例分析题、综合分析题和材料处理题,基本没有主观性试题。新《大纲》新增了“判断题”、“简答题”、“阅读理解题”、“纠错题”等,同时把“材料处理题”改为“材料概括题”,把“选择题”细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题型的多种可选择性和主客观试题相结合,加大了考生对该科目把握的难度,考生特别要提高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公共基础知识》自2002年以来首次出现主观性试题,总题量有可能减少,但难度会上调,这对考生在答题速度和准确性方面提出了较高要求。《公共基础知识》考查的灵活性加大后,在十几种题型中选择4到6种,这给广大考生复习又加大了工作量。
值得C类职位考生特别注意的是,尽管《大纲》规定C类卷只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但从以往“省考”情况看,《公共基础知识》后半部分往往是与公文文种结合的“小申论”考察。申论考试的出题角度可能更加灵活,更加注重针对性,更趋于接近公务员的实际工作。
同时,在大纲的第四部分,“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中“近期党的重大路线、方针和政策”这一块,广大考生要注意十六届五中全会的内容。但只要以不变应万变,按照大纲要求好好掌握知识体系,就能在考试中运筹帷幄。
公共管理常识试题详解1. 根据现代统计学的研究成果,"关键的事情总是少数,一般的事情常常是多数。
"这意味着管理工作最应该重视: A、灵活、及时、适度; B、客观、精确、具体 C、突出重点,强调例外; D、协调计划和组织工作考题解析:答案C。这是一道理解题,解此题的重点是找出题干部分的关键句,即"关键的事情总是少数"。
从这句话可以看出,管理工作应突出重点,这样就可排除ABD三项。故正确答案为C。
2. 组织的领导者应该学会"弹钢琴",这种说法指的是: A、领导者要全面地看问题; B、领导者要集中精力于领导和决策工作C、领导者应该是懂行的专家; D、领导者应该具有开放型的性格考题解析:答案A。弹钢琴时,十个手指都要动,不能有的动有的不动,并且十个手指要相互配合、协调好,唯其如此才能演奏出好的乐音。
因此,学会"弹钢琴"是指具备全面统筹协调的能力。由此,可排除BCD三项。
故正确答案为A。3. 依据决策的条件不同,决策可分为()。
A.高层决策、中层决策和基层决策;B.战略性决策和战术性决策;C.单目标决策和多目标决策;D.确定型决策、风险型决策和非确定性决策考题解析:答案D。题干部分已经明确指出依据决策的条件来归类,A项是依据的是决策的层次,B项依据的是决策的层面, C项依据的是决策的目标,所以此三项应排除;只有D项是依据决策的条件来分类的。
故正确答案为D。4. 下列部门中承担对政府内部事务管理职能的有()。
A.行政监察部门; B.公安部门 C.检察院; D.人民法院考题解析:答案A 。此题适合用排除法解之。
BCD三项中的三个部门的职能是处理各类刑事和民事案件,显然不符合题意,应排除;A 项“行政监察部门”顾名思义就是对行政部门进行监察的政府部门。故正确答案为A。
5. 财务行政,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履行(),依法对国家各种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行政管理活动。A.国家经济职能 B.国家统治职能C.国家行政职能 D.国家财务职能考题解析:答案C。
"财务行政"是国家行政职能的一种,国家各级政府在做财务行政工作时履行的只能是国家行政职能。据此,可排除ABD三项。
故正确答案为C。6. 下面各项不属于管理的基本特征的是( )。
A.管理是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现象B.管理的主体是被管理者C.管理的核心是处理好人际关系D.管理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种艺术考题解析:答案B 这是一道管理学基本常识考题。根据一般常识可判断,ACD三项表述的均是管理的基本特征,应排除。
B项中管理的主体应是管理者,而不是被管理者。故正确答案为B。
7. 行政领导者的三要素不包括( )。A.行政领导职务; B.行政领导责任C.行政领导作风; D.行政领导职权考题解析:答案C。
这是一道公共管理学常识考题。行政领导三要素为职务、责任和职权。
由此,可排除BCD三项。故正确答案为A。
8. 关于管理幅度、管理层次与组织规模三者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 管理幅度既定,管理层次与组织规模成反比 B 管理幅度既定,管理层次与组织规模成正比 C 组织规模既定,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成正比 D 管理层次既定,管理幅度与组织规模成反比考题解析:答案B。
管理幅度是指有限的直接领导的下属数量;管理层次是指从组织最高主管到具体工作人员之间的层次;管理层次的影响因素是组织规模和管理。管理幅度、管理层次与组织规模的关系是:管理幅度一定,管理层次与组织规模成正比;组织规模一定,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则成反比;管理层次一定,管理幅度与组织规模成正比。
由此,可排除ACD三项。故正确答案为B。
9. 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人人都知道,可我们经常看到只要没有警察站岗,就有人闯红灯,这反映了什么管理问题( ) A、有些人胆子大 B、中国人缺少遵守规范的自觉性 C、规章制度不适应于中国人 D、中国人都很机灵不需要规范 考题解析:答案B。解此题适合用排除法。
CD两项叙述明显不正确,可先排除。题干部分并没有具体指明是哪些人在闯红灯,所以A项不合题意,也应排除;只有B项揭示出问题的实质。
故正确答案为B。10. 社会保障中最大的项目是( )支出。
A、社会福利 B、社会救助 C、社会保险 D、社会优抚 考题解析:答案C。我们对四个备选项进行逐个分析:A项“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障全社会成员在享受基本生存权利的基础上,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而逐步提高生活水平、增加居民劳动报酬和基本生活保障之外的给付和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B项“社会救济”是指政府对收入在贫困线以下的居民和因自然灾害遭受损失或发生其他不幸事故而生活困难者提供资金与实物救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C项“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的人提供的收入保险制度,主要包括老年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险种;D项“社会优抚”是指政府或社会对现役、退伍、复员、残废军人及烈士家属给予抚恤和优待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由此可知,社会保障中最大的项目应是社会保险。故正确答案为C。
11. 国家教委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之间属于( ) 。
一、考情综述:
法律试题涉及的范围虽然极其广泛,但重点较为突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诉讼以及合同的成立、违约责任、买卖合同等历年来都是重点考查对象。并且多以案例的形式出现,侧重对考生的综合运用能力进行考查,难度较大。
二、重点章节: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民法
三、备考注意事项:
由于法律试题多考查考生的综合运用能力,因此考生在复习时一定要加强理解,切忌死记硬背。另外,适当的做题必不可少,尤其是历年真题。在做题时一定要勤于动手,真正下笔去做,避免眼高手低。对做错的题目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及时对知识进行查漏补缺。
四、重点知识举例:
(一)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公共行政权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行政管理活动,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通常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一般认为,在我国,行政主体可以分为两大类: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又称为“被授权的组织”)。
1.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指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的行政单位。行政机关不同于行政机构,行政机构则是指行政机关内部的或者派出的、一般对外不能以自己名义发布决定和命令的单位,其行为的对外法律后果归属于其所属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授予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
(二)五大法律法规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国家事业单位组织的一些考试中,法律部分中最主要考察的有五大法,分别是:法理、宪法、民法、刑法以及行政法。当然也不排除一些省份会涉及到经济法或商法的一些考点,首先有必要对法律部分都主要考察了哪些内容进行一个整体上的把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也就是民与民之间的关系。
行政法--------调整不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也就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通俗的来讲,就是官与民之间的关系。
刑法--------主要讲述关于犯罪与刑罚的问题。反应的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实质上是一种严重的对立,具体的就表现为公检法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也可以称为“母法”,它主要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法理--------可是说是一门法学入门学科,它主要讲述的都是一些关于法的基本理论。比如法的概念、特征、渊源等,还有各类法的位阶的问题。
这几部重要的法律,基本上是我们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必考的内容,大家必须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的考试,所涉及到的知识点也都是一些常识性的内容,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难。
广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行政法之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律上存在。
只有首先确定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才能对其进行法律评价确认其是否合法适当。具体行政行为成立的一般条件是:1.在主体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实施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工作人员意志健全具有行为能力。
如果作出行政决定的不是执行国家职务、可以承担国家责任的国家机关或者其他合法的实施者,该决定不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也无法按照行政法上的救济方式追究法律责任。2.在内容上,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具有效果意思的表示。
效果意思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所希望达到的法律效果,即设立、变更和消灭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行政机关要求对方当事人应当做什么或者不准做什么的意思,应当以正确和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表示出来,使对方当事人知道行政机关为其安排了什么样的权利义务。
3.在程序上,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送达。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内容限于领受送达的内容,领受送达的时间是对方当事人开始履行义务的最早时间点。
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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