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湖北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作答要求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
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考试内容: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是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掌握的知识和能力要素,包括职业素质、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职业素质。主要测查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必备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1、政治素质。包括政治敏锐性与政治鉴别力。
2、职业道德。包括为民服务理念、公正执法理念。
(二)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公安机关执法勤务工作有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基本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在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妥善协调或处理问题的能力。
1、行政管理能力。包括调查研究、纠纷化解、风险识别。
2、应急处理能力。包括信息研判、快速反应、合理处置。
3、接处警能力。包括受理报警、求助、投诉、处警。
题型介绍:专业科目笔试题目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分析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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