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应考人员对生产领域中危害因素类别和辨识方法的掌握程度; 检验应考人员对事故预案的制定、预案的演练以及国家和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掌握程度; 检验应考人员对安全生产的事故预防方法及技术措施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中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网()提供 第一节 危害因素辩识的基本知识 一、熟悉安全生产中主要危害因素的类别; 二、掌握危害因素的辨识和分析方法。 第二节 危害因素控制的基本知识 一、了解国家和部门有关事故预防的规程和规范; 二、熟悉安全生产危害因素的控制方法和措施。
第三节 应急预案的基本知识 中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网()提供 一、了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类别及预案编制方法; 二、熟悉预案培训与演练的要求。
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两大因素作 用的结果。
换言之,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就是潜在的 事故隐患。事故预防就是要消除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实现作业行 为和作业条件安全化。
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实现作业行为安全化的主要措施有以下 几种。 ① 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 认识。
只有使作业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始终保持强烈的安全意 识,把安全意识变为自我需要,把遵章守纪和安全操作变为自觉行 动,才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行为的产生。 ② 进行安全知识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安全 知识岗位培训的目的是使作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的应知、应会和技 能、技巧,以及正确处理意外事故的应变能力,从而有效地避免因 无知、不懂技术而发生事故或导致事故扩大。 ③ 推广安全标准化操作和安全确认制活动,严格按照安全操 作规程和程序进行作业。
对于要害设备和特种作业,为了避免因误 操作导致事故,推广安全标准化操作和确认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④ 搞好均衡生产,注意劳逸结合,使作业人员保持充沛的精 力,从而避免产生不安全行为。
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实现作业条件安全化的主要措施有以下 几种。 ①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改善劳动条件。
例如,实 现机械化、自动化操作,建立流水作业线,使用机械手和机器 人等。 ② 加强安全技术的研究,采用安全防护装置,隔离危险部位。
③ 采用安全、适用的个人防护用具。 ④ 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隐患。
对于较大的 不安全隐患,要列入企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解决。 ⑤ 定期对作业条件(环境)进行安全评价,以便采取安全措 施保证符合作业的安全要求。
例如,对厂房、设备、工具的安全性 能进行定期检查和技术检验,对防尘防毒、防火防爆、防雷防风、防寒防暑、隔声防震、照明采光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当作业性 质、产品结构、产量发生较大变化或者作业人员组织发生变化时, 更要对作业条件作出安全评价,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加强安全管理是实现上述两方面安全措施的重要保证。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岗位 培训和安全竞赛活动,通过安全检查制定和落实防落措施等安全管 理工作,是消除事故隐患、搞好事故预防的基础工作。
因此,企业 应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施工管理,保障安全生产。
预防事故发生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四条:
(1)事故可以预防。在这种原则基础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研究防止事故发生的理论及方法。
(2)防患于未然。事故与后果存在着偶然性关系,积极有效的预防办法是防患于未然。只有避免了事故,才能避免事故造成的损失。
(3)根除可能的事故原因。事故与其发生的原因是必然性关系。任何事故的出现,总是有原因的。事故与原因之间存在着必然性的因果关系。
为了使预防事故的措施有效,首先应当对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准确地找出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以及基础原因。所以,效的事故预防措施,来源于深入的原因分析。
(4)全面治理的原则。这是指在引起事故的各种重要的原因,必须全面考虑、缺一不可。预防这三种原因的相应对策为技术对策、教育对策及法制(或管理)对策。这是事故预防的三根支柱。如果只是片面地强调某一根支柱,事故预防的效果就不好。
扩展资料
事故预防对策的原则
按事故预防对策等级顺序的要求,设计时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
①消除:通过合理的设计和科学的管理,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危害因素;如采用无害工艺技术、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危害物质、实现自动化作业、遥控技术等;
②预防:当消除危险、危害因素有困难时,可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预防危险、危害发生,如使用安全阀、安全屏护、漏电保护装置、安全电压、熔断器、防爆膜、事故排风装置等;
③减弱:在无法消除危险、危害因素和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可采取减少危险、危害的措施,如局部通风排毒装置、生产中以低毒性物质代替高毒性物质、降温措施、避雷装置、消除静电装置、减振装置、消声装置等;
④隔离: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危险、危害的情况下,应将人员与危险、危害因素隔开和将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如遥控作业、安全罩、防护屏、隔离操作室、安全距离、事故发生时的自救装置 (如防毒服、各类防护面具)等;
⑤连锁: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一旦达到危险状态时,应通过连锁装置终止危险、危害发生;
⑥警告: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置。
参考资料: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事故预防对策的原则
参考资料:南宁安监-预防事故的基本原则是什么?预防事故发生的基本原则包
摘要:随着我国快速向机动化方向发展,我国已进入了道路的高发期。
预防和控制交通事故成为摆在政府面前一个紧要课题。在人机构成的交通系统中,人始终处于核心和重要的地位,本文采用心理学研究方法,从分析影响驾驶人行车安全的主要心理因素出发,得出预防事故应开展驾驶人心理训练、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驾驶适性管理、为弥补人的主观过错而采取人机工程学措施的结论。
关键词:事故预防;驾驶人;心理因素;对策 我国是一个正在快速向机动化方向发展的国家。首都北京是中国大陆首个步入汽车化社会的城市。
截至2005年底,北京的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58。3万辆[1],同时,全国的机动车保有量也达到了1。
07亿辆,驾驶人人1。 16亿人,分别是20年前的13倍合11[2]倍。
在这个欣欣向荣景象的背后,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也由1986年的29万起飚升到2002年的77万起,年均增长6。3%;死亡人数由1986年的5万人上升到2002年的10。
9万人,年均增长5%。我国进入了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3] 。
2005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尽管控制在了10万人以内,但这个数字在世界范围内仍然是惊人的。 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研究表明,人是最重要的因素,与人有关的事故约占总体事故的90%以上,其中驾驶人本身负有直接责任的事故高达81%以上[2]。
所以,研究影响驾驶人安全行车的心理因素对于预防和控制交通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交通事故与驾驶人心理 我国《》对交通事故的定义为“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的事件”(第一百一十九条五款)。
罗姆瑟(Ramsey,1978)提出的事故模型对于分析和理解交通事故与驾驶人心理之间的因果关系具有很好的帮助(见图1)。 罗姆瑟并不反对环境(即图1中的“机会”)对事故造成的影响。
即使人们具有良好的安全行为,但是意外仍可能导致事故;同样,即使人们具有了不安全的行为,但偶然的侥幸仍可能避免事故。不过,罗姆瑟事故模型的更大意义在于,他指出了事故往往(撇开机会的偶然影响)是由于人们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而人们不安全的行为往往是由人们一系列不安全的心理因素所致,如感知、认知、能力。
这些不安全的心理因素绝大多数是可以通过人生经验、培训等方式消除的,这就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心理学的介入以及研究并提出心理学的对策提供了理论依据。 而对于“意外”,笔者更赞同美国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W.H.Heinrich)的观点,他认为意外事件“只是未经计划的事件,不是不能预料的事件。
事实上很多人为事故的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前就有预感,事故发生时是心里有数的。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不安全行为和机械或物质危害。
人对自己的行为是可以控制的,对机械或物质危害的不安全状况是可以认知的,因而事故是可以预防并加以防范的。” 2影响驾驶人安全行车的心理因素 人的心理现象是通过心理过程和人格两个方面表现出来的。
心理过程包括认知、情绪情感和意志,它们都要经历发生、发展和结束的不同阶段;人格也称个性,是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在不同环境中一贯表现出来的、相对稳定的、影响人的外显和内隐行为模式的心理特征的总和,它包括需要和动机以及能力、气质与性格。通过对驾驶人动态的过程心理的把握,可以指导驾驶人自我心理调适、培训以及针对驾驶人的心理规律而开展各项安全措施与工程设计;通过对驾驶人个性的认识,则可以从源头控制交通伤害的发生。
2.1感知觉 要做到安全行车,驾驶人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不断获得充分的相关信息,在事故发生之前对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信号能有准确的感知,这就需要驾驶人首先通过自己的各种感觉器官获得各种信息,比如眼睛从车窗看到车外各种物体的亮度和颜色,双手感受到方向盘的操作力量,右脚感受加速及制动状况,耳朵听到发动机的响声,鼻子闻到各种气味等。 这些人脑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就是感觉。
然而在驾驶过程中,各种有关、无关的信息以及安全、危险的信息总是混杂在一起的,还要靠驾驶人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做整体的反映,这就是知觉。在驾驶活动中,视知觉、运动觉等对安全行车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2.2注意 注意是人的心理活动对一定对象的指向和集中。驾驶人所面临的信息总是扑面而来,他没有办法、实际也没有必要将每一样刺激都如实记录并反映到大脑中,事实上驾驶人总是通过注意只选择他认为对行车安全有用的信息并调动能量只集中在所选择的对象上。
所以,注意对交通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注意分有意注意和无意注意,有意注意是那些有预定目的的,需要付出一定意志努力才能维持的注意;无意注意是没有预定目的,不需要意志努力就能维持的注意,比如强度大的、对比鲜明的、突然出现的、变化运动的、新鲜刺激的、自己感兴趣的等刺激总是容易引起驾驶人的无意注意。
所以驾驶人要学会合理分配注意,并能克服“不注意”对安全行车的影响。 2.3情绪、情感和意志 人们在实践活动中,不仅能认识客观事物,而且对事物表现出不同的好恶态度,对这些态度的体验。
新工人进场前,必须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 思想,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在进行髙空作业前,要经过体格检査,经医生证明合格者,方可 进行作业。操作前必须检査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良好,安全 设施及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才可进行施工。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脚手架未经验收不准 使用。
已经验收的脚手架,不应随意拆改,必须拆改时,应由架 子工拆改。非机电设备操作人员不准擅动机械和接拆机电设备。
施工现场或楼层的坑洞、楼梯间等处,应设置护身栏 或防护盖板,并不能任意挪动。沟槽、洞口在夜间应设红灯 示警。
道路一般都要经历“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亡”三个发展过程。
针对在道路交通事故三个发展过程开展预防工作所具有的不同特点、重点和要求,就产生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三个层次问题。 第一层次:通过采取各项措施,尽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国内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实践证明,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存在是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因此,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从根本上讲,要从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做起。
本层次的工作要突出一个“牢”字,要打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基础。 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工作,宣传部门要深入开展道路宣传;教育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力度,公安部门要加强车辆和驾驶员源头管理,进一步做好创建“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等工作;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和验收的监督和管理,强化对城市公共交通的管理,提高城市道路管理科技含量,不断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等等。
这些方方面面工作,都有明确的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哪一方面没有做好,都会产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成为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 第二层次:在已发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要尽量预防和减少其向道路交通事故转化。
如果说第一层次是侧重于加强正面建设、预防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话,那么第二层次就侧重于对各种已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并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 本层次的工作要突出一个“严”字。
打击和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工作,要在各部门依法查处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重点抓住四个主要方面的工作:一是公安部门组织交通秩序整治,查处行为,并在驾驶员考试、发证、违章处罚、记分等环节加大管理力度,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力度,依法办理交通事故安全,严惩交通肇事犯罪;二是建设部门清理整顿城市道路违规占道行为,加大对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力度;三是交通部门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桥梁的排查和治理力度,整治和规范公路广告设置,对机动车超限超载运输进行整治,取缔公路占道路经营和乱摆乱卖行为;四是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农机及农机驾驶员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在严格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建立系统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预警机制。
一般说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内在原因,所以预防和治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是我们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着力点。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预警机制,主要就是着眼于交通事故发生的外在原因,积极地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向交通事故转化。
预警机制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特定气象条件的预警,二是对特定地理条件的预警,三是对特定道路交通状况的预警,四是对特定群的预警,五是对特定机动车类型的预警。比如,在高温的天气条件下,就有必要通过有效的途径对易受高温天气影响的驾驶员群体及机动车部件进行及时的预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彰显人性的关怀。
第三层次:要尽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人员伤亡。 实践同样证明,由于种种原因,在短期内我国仍然会有较多的交通事故发生。
因此,研究如何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因为人员伤亡数量是衡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成效的最重要指标之一,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是“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所以,研究如何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又具有全局性的意义。
本层次的工作要突出一个“快”字。 为此,要建立我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的六个快速反应机制。
一是公安部门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方面要对前一阶段造成交通事故人员伤亡最多的“杀人”交通违章种类和伤亡人员最多的“杀人”事故类型快速反应,迅速在本阶段组织开展重点的整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整治重点交通违章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对有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要建立由当地派出所、巡警、消防警先期联动出警进行抢救的机制,对于一些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而常规救援较为困难的山区,要组建专门的搜救队伍。
交通、建设部门要坚持建设新路与改造旧路并重的方针,要普遍地在路中间设置隔离设施,在路两旁设置保护设施。卫生部门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快速抢救“绿色通道”机制,努力减少交通事故人员伤亡。
实践证明,危险废物造成污染后再进行治理,即使花费很大的代价,也往往难以清除和恢复,甚至具有不可逆转性,有些危害可能是潜在的,其后果往往难以预测。
因此,在预防危险废物意外事故中,采取各种预防性手段和措施,可将事故造成的危害限制在最小的程度内,也可在生产的过程中就可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如何预防危险废物意外事故的发生呢?首先,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这样可防治危险废物污染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如果防范不当,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就有可能发生。 其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所涉及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性质、数量和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情况,预先制定在可能发生意外事故时拟采取的应急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防范措施包括建立、健全事故防范的规章制度和组织体系,事故发生时拟采取的应急方案和措施,配备控制、减轻或消除污染所需的设备、器材等。 同时,还应当将所制定的应急和防范方案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这是因为一旦事故隐患出现或事故发生,在实施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时,就有可能涉及的不只是事故单位本身,还涉及社会的众多方面。出此,有必要预先让环保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了解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以便届时采取有力的措施,并得到有力的帮助。
环境保护部门作为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任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的事故防范工作和应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准备和落实有关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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