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大多数审判员(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书记员(委任制)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政法专编行政编制),但有些地区也有聘任制和聘用制的书记员。
书记员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9月13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共一张试卷,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生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总分的30%)和《法律专业知识》(占笔试总分的70%),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30%。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查分通知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由长沙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向考生反馈。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技能测试
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技能测试,未按时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技能测试总分100分,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20%。
3、报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职位的考生基本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听打字准确字数平均50字/分以下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听打字准确字数平均50字/分的,计基础分50分,每分钟打字速度高于平均50个字的每1字加1分(计入基本技能测试得分),最高分不超过100分。报考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书记员职位考生主要测试体能状况,考生一分钟做俯卧撑26个(含),10米x4往返跑12秒5以内(含),1000米跑4分15秒以内(含),没有达到上述指标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达到上述指标的计满分(满分为100分)。
4、基本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9月14日(星期日),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
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笔试和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分别所占比例相加总和,最高按考录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先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笔试成绩相同,取并列名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核验证,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报名资格确认。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人员中按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排名及并列名次的处理原则同上)。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一、笔试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9月13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共一张试卷,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生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总分的30%)和《法律专业知识》(占笔试总分的70%),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30%。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查分通知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由长沙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向考生反馈。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二、技能测试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技能测试,未按时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技能测试总分100分,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20%。3、报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职位的考生基本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听打字准确字数平均50字/分以下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听打字准确字数平均50字/分的,计基础分50分,每分钟打字速度高于平均50个字的每1字加1分(计入基本技能测试得分),最高分不超过100分。
报考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书记员职位考生主要测试体能状况,考生一分钟做俯卧撑26个(含),10米x4往返跑12秒5以内(含),1000米跑4分15秒以内(含),没有达到上述指标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达到上述指标的计满分(满分为100分)。4、基本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9月14日(星期日),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笔试和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分别所占比例相加总和,最高按考录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先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笔试成绩相同,取并列名次。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核验证,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报名资格确认。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人员中按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排名及并列名次的处理原则同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进行。
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检察院报考书记员要考科目各地可能不同。
一般会考:速记的准确性和速度,计算机的准确性和录入速度。一、考试方式:专业科目考试由笔录考试和微机汉字输入考试两部分组成。
两部分考试安排在同一微机操作教室分步进行。先进行笔录考试,然后进行微机汉字输入考试。
每部分考试时间均为 15 分钟。两部分考试之间留出 15 分钟,作为考务人员收交笔录试卷和准备微机汉字输入考试时间。
二、记录要求:1、笔录要求字迹工整,格式规范,准确完整,原话记录。微机汉字输入记录要求准确完整,原话记录。
2、笔录考试采用录音试题,由命题老师把考试的内容制成录音,考试时统一播放,考生根据录音在统一印制的试卷上答题即笔录。考试时间为 15 分钟(准备 2 分钟、答题输入 10 分钟、交卷 3 分钟),笔录文字量为 800 字左右。
3、笔录考试阅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人工阅卷。4、笔录试卷满分为 50 分。
三、微机汉字输入考试试题由命题老师把考试的文字内容制成录音并根据考试要求在微机上编制出专门程序。考试时考生根据播放的录音在微机上按统一编制的程序操作答题。
考试时间为 15 分钟(准备 3 分钟、汉字输入 10 分钟、存盘交卷 2 分钟),输入文字量为 800 字左右。1、考试时微机提供的汉字输入方法主要有:① 、微软拼音输入法;② 、全拼输入法;③ 、智能 ABC 输入法;④ 、五笔输入法。
2、微机汉字输入评卷按试题统编程序由微机一体化完成。3、微机输入试卷满分 50 分。
四、笔录考试和微机汉字输入考试两部分得分之和即为考生专业科目考试成绩。
您好,
法检系统中,书记员的工作,不像公司一样有特别强的业绩要求,其以事务性工作居多。这样的工作环境和相对充裕的时间,对有意向进入法检系统的考生来说无疑是一项较好的选择。
一、考试方式
重庆法检一般在三月进行书记员招录,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考试方式有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三种形式。
①笔试
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试题主要有两种: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其分值占比分别为80%和20%。
②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形式一般为“计算机文字速录”及Word运用排版,有些还会考察新媒体应用、摄影摄像操作等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③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二、工作内容
书记员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负责案件办理中的记录工作;负责接收、保管、整理、装订案卷材料;案件信息计算机录入;接收、登记、保管和送达相关材料;完成法官/检察官交办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根据用人法院/检察院的安排完成其他工作。
一句话概括为:当法官/检察官的帮手。
以上就是对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笔试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9月13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共一张试卷,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生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总分的30%)和《法律专业知识》(占笔试总分的70%),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30%。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查分通知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由长沙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向考生反馈。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二、技能测试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技能测试,未按时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技能测试总分100分,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20%。3、报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职位的考生基本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听打字准确字数平均50字/分以下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听打字准确字数平均50字/分的,计基础分50分,每分钟打字速度高于平均50个字的每1字加1分(计入基本技能测试得分),最高分不超过100分。
报考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书记员职位考生主要测试体能状况,考生一分钟做俯卧撑26个(含),10米x4往返跑12秒5以内(含),1000米跑4分15秒以内(含),没有达到上述指标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达到上述指标的计满分(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9月13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共一张试卷,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生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总分的30%)和《法律专业知识》(占笔试总分的70%),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30%。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查分通知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由长沙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向考生反馈。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技能测试
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技能测试,未按时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技能测试总分100分,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20%。
3、报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职位的考生基本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听打字准确字数平均50字/分以下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听打字准确字数平均50字/分的,计基础分50分,每分钟打字速度高于平均50个字的每1字加1分(计入基本技能测试得分),最高分不超过100分。报考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书记员职位考生主要测试体能状况,考生一分钟做俯卧撑26个(含),10米x4往返跑12秒5以内(含),1000米跑4分15秒以内(含),没有达到上述指标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达到上述指标的计满分(满分为100分)。
2019山西省书记员招聘公告暂未发布,近三年,只有2017发布过山西省招录书记员公告,朔州人事考试网为您整理2017年山西省书记员招聘公告部分内容,供考生参考使用。
根据山西省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安排,现将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山西省招录书记员考试内容考试分为笔试、速录技能测试。1、笔试笔试:《综合知识》。
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2、速录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采取上机操作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采取播放录音、计算机中文录入的方式进行(输入法不限),听打时间为10分钟,语音播放速度每分钟100字,准确率*100分即为测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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