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食品商标实际上就是食品的牌子。它是食品生产企业专用于本企业生产的食品上的的一种标记。 其形式有汉字字商标、英文商标,图形商标,以及上述各种元素相结合的组合商标。商标又是产品质量的保证,生产企业要对使用商标的食品质量负责。因此,生产企业应将其商标向提出申请注册后,在法定期限内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其它产销者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不得使用和假冒,违者应追究法律责任。
分类:
食品商标根据吉尼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及使用用途分为三个类别。
一、加工后的食品
即第二十九类:加工后的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二、方便食品,快速消费品
即第三十类: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调味用香料,饮用冰
三、未经加工的农产品
即第三十一类: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和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食品安全是大家都关注的话题,在关注食品本身的同时,大家还应该去关注一些安全标识。QS是英文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的缩写,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的,在出厂销售之前,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由国家统一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或者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式样和使用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该标志由“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使用时可根据需要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加贴(印)有“QS”标志的食品,即意味着该食品符合了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中国的食品安全制度
自2004年1月1日起,中国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酱油和醋五类食品行业中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第二批十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膨化食品、调味品、饮料、饼干、罐头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国家质检总局将用3~5年时间,对全部28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说明:
“质量安全”的字样已经不再使用,使用“生产许可”来替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不包括进口食品。包括3项具体制度:生产许可证制度。对符合条件食品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准生产食品。强制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食品,出厂前必须在其包装或者标识上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没有加印(贴)QS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绿色食品标志是由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标志。它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A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绿色,底色为白色,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白色,底色为绿色。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
绿色食品标志还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通过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它注册在以食品为主的共九大类食品上,并扩展到肥料等绿色食品相关类产品上。绿色食品标志作为一种产品质量证明商标,其商标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标志使用是食品通过专门机构认证,许可企业依法使用。 正规的保健食品会在产品的外包装盒上标出蓝色的,形如“蓝帽子”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下方会标注出该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或者是“国食健字【年号】****号”,或者是“卫食健字【年号】****号”。其中“国”、“卫”表示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部批准。
、我国国家标准GB7718─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规定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注的内容有8项: 1食品名称 2配料表 3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4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5日期标志和贮藏指南 必须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存期。
6质量(品质)等级 产品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明确规定质量(品质)等级的食品,必须标明食品的质量等级。 7产品标准号 即产品执行标准 8特殊标注内容 详细规定摘录如下: 5必须标注内容 5。
1食品名称 5。 1。
1必须采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 的一个。
无上述规定的名称时,必须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俗名。 5。
1。2在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必须 同时使用5。
1。1条中规定的任意一个名称。
5。1。
3为避免消费者误解或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物理状态和制作方法,可以在食品 名称前附加或在食品名称后注明相应的词或短语。 5。
2配料表 5。2。
1除单一配料的食品外,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明配料表。 配料表的标题为“配料”或“配料表”。
各种配料必须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 如果某种配料本身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必须在 配料表中标明复合配料的名称,再在其后加括号,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列出原 始配料。
当复合配料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有规定名称,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 量的25%时,则不必将原始配料标出,但其中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标出。 5。
2。2各种配料必须按5。
1条的规定使用具体名称。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GB2760规定 的产品名称或种类名称。
5。2。
3当加工过程中所用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时(指发酵产品,如酒、酱油、醋等), 为了表明产品的本质属性,可用“原料”或“原料与配料”代替“配料”,并按 条的规定标注。 5。
3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5。 3。
1必须标明容器中食品的净含量,按以下方式标明: a。液态食品,用体积; b。
固态食品,用质量; c。半固态食品,用质量或体积。
5。3。
2容器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除标明净含量外,还必须标明该食品的固 形物含量,用质量或百分数表示。 5。
3。3同一容器中如果含有互相独立且品质相同、形态相近的几件食品时,在标明净 含量的同时还必须标明食品的数量。
5。4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必须标明食品制造、包装、分装或销售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5。5日期标志和贮藏指南 5。
5。1必须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存期。
日期的标注顺序为年、月、日。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之一标明保质期或保存期: a。
“最好在……之前食用”,或“最好在……之前饮用”(用于保质期); “……之前食用最佳”,或“……之前饮用最佳”(用于保质期);“……之前食用”,或“……之前饮用”(用于保存期)。 b。
“保质期至……”; “保存期至……”; c。“保质期……个月”。
“保存期……个月”。 5。
5。2如果食品的保质期或保存期与贮藏条件有关,必须标明食品的贮藏方法。
5。6质量(品质)等级 产品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明确规定质量(品质)等级的食品,必须标明食品的质量等级。
5。7产品标准号 必须标明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代号和顺序号。
5。8特殊标注内容 5。
8。1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必须在食品名称附近标明“辐照食品”。
5。8。
2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任何配料,必须在配料表中加以说明。 二、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由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组成,象征和谐的生态系统。
整个标志为正圆形,寓意为保护。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两类,这两类的主要区别是:A级绿色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AA级绿色食品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
绿色食品认证指南提供了以下概念: 第一章 绿色食品概念 第一节 定义 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第二节 注册商标图形及文字 绿色食品标志由三部分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
绿色食品中文标准字体、字形已注册,用者不可再作修改。标志图形、中、英文文字及三者的任意组合已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为质量证明商标。
第三节 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 一是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二是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三是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四是产品的包装、贮运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祝好! 。
第五条 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应当附加标识,但是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附加标识的食品除外。
食品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 第六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名称。
食品名称应当表明食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三)标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者“商标名称”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名称时,应当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注本条(一)、(二)项规定的一个名称或者分类(类属)名称; (四)由两种或者两种以上食品通过物理混合而成且外观均匀一致难以相互分离的食品,其名称应当反映该食品的混合属性和分类(类属)名称; (五)以动、植物食物为原料,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作,用以模仿其他生物的个体、器官、组织等特征的食品,应当在名称前冠以“人造”、“仿”或者“素”等字样,并标注该食品真实属性的分类(类属)名称。 第七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产地。
食品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 第八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相应予以标注: (一)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和地址; (二)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分公司或者公司的生产基地,应当标注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或者仅标注公司的名称、地址; (三)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对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或者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四)分装食品应当标注分装者的名称及地址,并注明分装字样。
第九条 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食品的保质期与贮藏条件有关的,应当标注食品的特定贮藏条件。
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 日期的标注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者采用“年、月、日”表示。
第十条 定量包装食品标识应当标注净含量。对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除标示净含量外,还应当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
净含量应当与食品名称排在食品包装的同一展示版面。净含量的标注应当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十一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配料清单。 配料清单中各种配料应当按照生产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进行标注,具体标注方法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应当在配料清单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具体名称;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的,可以标注具体名称、种类或者代码。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号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号。 第十三条 食品执行的标准明确要求标注食品的质量等级、加工工艺的,应当相应地予以标明。
第十四条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 委托生产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可以标注委托企业或者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第十五条 混装非食用产品易造成误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第十六条 食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中文说明: (一)医学临床证明对特殊群体易造成危害的; (二)经过电离辐射或者电离能量处理过的; (三)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 (四)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应当标注其他中文说明的。
第十七条 食品在其名称或者说明中标注“营养”、“强化”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有关规定,标注该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定量标示。 第十八条 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一)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 (二)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 (三)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 (四)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的; (五)文字或者图案不尊重民族习俗,带有歧视性描述的; (六)使用国旗、国徽或者人民币等进行标注的; (七)其他法律、法规和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第十九条 禁止下列食品标识违法行为: (一)伪造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二)伪造食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其他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三)伪造、冒用、变造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一、食品安全常识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zhi厂家、生产日期,是否dao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二、什么是食品掺假、掺杂和伪造? (1)“掺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价或没有营养价值的物品,或从食品中抽去了有营养的物质或替换进次等物质,从而降低了质量,如蜂蜜中加入转化糖,巧克力饼干加入了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 (2)“掺杂”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杂物,如腐竹中加入硅酸钠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了红砖木等。
(3)“伪造”是指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与内容物不符。 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一般应由工商行政部门处理。
对影响营养卫生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哪些种类? 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下列类别: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四、如何判别伪劣食品? 伪劣食品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人们在日常购物时却难以识别。
《伪劣食品防范“七字法”》,以通俗易懂易记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强化食品安全自我防范,以期使伪劣食品因缺乏市场而退出市场。防范“七字法”:即防“艳、白、反、长、散、低、小”。
一防“艳”。对颜色过分艳丽的食品要提防,如目前上市的草莓象蜡果一样又大又红又亮、咸菜梗亮黄诱人、瓶装的蕨菜鲜绿不褪色等,要留个心眼,是不是在添加色素上有问题? 二防“白”。
凡是食品呈不正常不自然的白色,十有八九会有漂白剂、增白剂、面粉处理剂等化学品的危害。 三防“长”。
尽量少吃保质期过长的食品,3℃贮藏的包装熟肉禽类产品采用巴氏杀菌的,保质期一般为7—30天。 四防“反”。
就是防反自然生长的食物,如果食用过多可能对身体产生影响。 五防“小”。
要提防小作坊式加工企业的产品,这类企业的食品平均抽样合格率最低,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事件往往在这些企业出现。 六防“低”。
“低”是指在价格上明显低于一般价格水平的食品,价格太低的食品大多有“猫腻”。 七防“散”。
散就是散装食品,有些集贸市场销售的散装豆制品、散装熟食、酱菜等可能来自地下加工厂。 五、食品储存应注意哪些问题? 应建立出入库制度,做到先进先出;各类食品分类存放,标志明显,防止交叉污染;做到离墙离地,做到“四防”:防霉或防腐、防鼠、防虫、防蝇。
六、如何清洗果蔬上的残留农药? (1)水洗浸泡法(用清水洗干净后浸泡):蔬菜污染的农药品种主要有机磷杀虫剂,有机磷杀虫剂难溶于水,此种方法仅能除去部分污染的农药,但水洗是清除蔬菜水果上其他污物和去除残留农药的基础方法。主要用于叶类蔬菜。
一般先用水冲洗掉表面污物,否则等于将果蔬浸泡在稀释的农药里。然后用清水浸泡,浸泡不少于10分钟,果蔬清洗剂可增加农药的溶出,所以浸泡时可以加入少量果蔬清洗剂,浸泡后要用流水冲洗2-3遍。
(2)清洗后碱水浸泡法:有机磷杀虫剂在碱性环境下分解迅速,所以此方法是有效地去除农药污染的措施,可用于各类蔬菜瓜果。方法是先将表面污物冲洗干净,浸泡到碱水中(一般500m1水中加入碱面5g-10g)5-15分钟,然后用清水冲洗3-5遍。
(3)去皮法:外表不平或多细毛的蔬菜瓜果,较易沾染农药,所以削去外皮是一种较好的去除残留农药的方法。 (4)储存法:农药随着时间能缓慢分解为对人体无害的物质(空气中的氧与蔬菜中的酶对残留农药有一定的分解作用),所以对易于保存的瓜果蔬菜可以通过一定时间的存放,减少农药残留量。
一般应存放15天以上,同时建议不要立即食用新采摘的未削皮的瓜果。 (5)加热法: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随着温度升高,分解加快。
食物是指能够满足机体正常生理和生化能量需求,并能延续正常寿命的物质。对人体而言,能够满足人的正常生活活动需求并利于寿命延长的物质称之为食物。 食物通常是由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质、水构成,能够藉进食或是饮用为人类或者生物提供营养或愉悦的物质。食物的来源可以是植物、动物或者其他界的生物,例如真菌,亦或发酵产品像是酒精。人类借由采集、耕种、畜牧、狩猎、渔猎等许多种不同的方式获得食物。
通俗认为,供人类或动物食用的可消化的物质称为食物。根据黎黍匀专家定义,认为食物是指能够满足机体正常生理和生化需求,并能延续正常寿命的物质。对人体而言,能够满足人的正常生活活动需求并利于寿命延长的物质称为食物。
一般食物定义:是指能被食用并经消化吸收后构成机体供给活动所需能量或调节生理机能的无毒物质。
农业的出现是人类文明的起源。在此之前,人们食物来源靠的是狩猎和采集,其生活要以野生植物和动物提供的多少为转移。随着世界各地先祖们在采集经济的基础上和长期生活实践中,逐步观察和熟悉了某些植物的生长规律,慢慢懂得了如何培育作物。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差异,世界上主要的早期农耕中心有三个地区,西亚、东亚、中南美洲。西亚的扎格罗斯山区、小亚细亚半岛南部、东地中海沿岸的约旦、巴勒斯坦、黎巴嫩等都是世界上最早的农业发源地,也是大麦,小麦,小扁豆的原产地;古印度约于公元前4500年开始栽培水稻;公元前7000年,泰国北部已种植豆类,葫芦,黄瓜作物,中南美洲的墨西哥,秘鲁,玻利维亚分别是玉米,豆类,马铃薯等作物原产地。
古埃及人食用的蔬菜主要是:大豆、小扁豆、大蒜、萝卜、卷心菜、黄瓜和莴苣。他们食用的水果有:枣子、无花果、葡萄、石榴和各种瓜类等……
农业的产生和家畜的驯养满足了人们对食物的需要,而作物的栽培和动物的养殖,意味着人类开始用自己生产的食品来代替自然提供的野生食物,从而结束了狩猎和采集生活,开创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如果说农业时代相对原始阶段是文明的起源,那么野生食物转变为驯养食物,则是饮食文明开始标志。 文明是人类应对自然挑战的结果,农业和畜牧业的兴起,是人类最终摆脱野蛮状态走向文明的转折点。作物栽培和动物养殖最初是为了有一定的食物来源和安稳地生活,人类通过自己的生产活动,不断优化作物和动物
品种,以供给和满足人体日常所需的活动能量。包括了蔬菜、水果、肉类。蔬菜泛指一株植物的不同部分,可以做菜、烹饪成为食品的、除了粮食以外的其他植物(多属于草本植物);种类可分叶菜类、瓜、豆类、根茎类。水果统指一棵植物中带有种籽的植物器官或对部分供食用的含水分较多的植物果实的统称。种类有鲜果、坚果和干果等;为家庭或待客常用。肉类,肉类泛指畜类(猪、牛、羊等)、禽肉(鸡、鸭、鹅等)和水产品鱼类等;是动物的皮下组织及肌肉,包括用作食品的任何动物的可食部分;含高蛋白质和脂肪,以及大量卡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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