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理论是关于城市和乡村规划的普遍性和系统化的理性认识,是理解城市发展和规划过程的知识形态。城乡规划本身的复杂性、综合性与实践性,而且涉及不同的价值基础,因此规划理论本身也是多层次、多方面的,是丰富的。其理论基础兼容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和人文艺术科学的理论内容与技术方法。城乡规划学学科的理论总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关于城乡空间发展理论。包括城市发展的规律、城市空间组织、城市土地使用、城市环境关系等方面的相关理论,这些理论主要描述和解释城市发展的现象、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的内容,通过这些理论可以认识城乡规划研究和实践对象的发展演变规律,包括城市经济子系统、政治子系统、交通通信子系统和空间子系统等。二是关于城乡规划基础理论。涉及规划质、思想、规划技术和方法,是关于如何处理城乡规划的本质内容,如何认识城市及其空间,如何来组织这些内容,依据怎样的思想来规划和建设城乡环境。通常包括三个部分:关于规划的整体框架;关于现在与未来演进的关系;对实际操作技术方法的解释。
主要内容 (1)规划编制的监督检查 ? 编制主体 ? 编制单位资质 ? 采用有相应准确规划资料 ? 城乡规划上报前是否经过相应程序 ? 城乡规划上报前是否经过公告,公告时间是否符合规定 ? 审批机关是否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2)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城镇建设是否严格控制在建设用地范围之内(道路); ? 实施城乡规划是否计划合理;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公共服务设施主市政设施同步配置; ? 对自然、历史资源是否进行保护;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 ? “一书两证”核发是否符合规定。
1熟悉城市规划管理的概念城市规划管理的概念:城市规划管理应是组织编制和审批城市规划,并依法对城市土地的使用和各项建设的安排实 施控制、引导和监督的行政管理活动。
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1)要充分理解城市规划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一项行政职能。城市规划管理是城市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行政管理的性质,必须遵循行政管理的一般原则,负有行政责任。
(2)要正确把握城市规划管理与城市规划编制的关系。城市规划管理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城市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二是城市规划实施管理;三是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捡查。
1,3,2掌握城市规划管理的目的和任务城市规划管理有以下4方面的目的和任务:(1)保障城市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政令的畅通。 (2)保障城市综合功能的发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3)保障城市各项建设纳入城市规划的轨道,促进城市规划的实施。(4)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1,3。3掌握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工作内容及其相互关系城市规划管理系统是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工作内容。
(1)决策系统。是城市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批管理,制定城市规划。
(2)执行系统。即城市规划实施管理。
(3)反馈系统。即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管理。
(4)保障系统。法制保障。
城市规划法律规范制定。上述四系统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形成一种网络状态,循环关系。
1,3。4掌握城市规划管理决策优化及决策依据l、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的优化:(1)优化决荣结构。
决策结构包括信息系统、智囊系统和决策系统三部分。①信息系统。
一是规划管理人员尽可能获得有关决策事项的更多、更准确的情况作息;二是规划管理一定要建立尽可能完备的城市规划资料,历史档案资料以及其他相关的资料的信息库,从依靠个人智慧经验转向集体智慧系统。 ②智囊系统。
其组织结构大致有4种情况:一是各种专家学者直接到行政机构中工作;二是行政机构聘请专家担任顾问;三是由行政机构拨款成立“思想库”;四是由专家组成学术团体为决策提供咨询。③决策系统。
一般采取两种原则:一是首长负责制;二是委员会负责制。 (2)提高决策技术。
①决策硬技术。是指在决策中所运用的数学化、模型化、计算机以及相应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处理系统。
②决策软技术。是指具备与规划管理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并提高决策水平。
③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2、城市规划的决策依据:有规划依据、法制依据、经济技术依据和计划依据。
(1)规划依据。前一个管理阶段或环节的决策就是后一个管理阶段成环节 的决策依据。
(2)法律规范依据。(3)经济技术依据。
经济技术定额指标和经济技术规范;地方性经济技术规范文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经济技术要求等。(4)计划依据。
根据不同的规划管理范围、管理阶段或管理环节确定相应具体的决策依据。 1。
3,5掌握城市规划管理控制及其过程l、城市规划管理。需从三个方面加强控制:一是系统内部的控制,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二是外部系统对管理系统的控制,为行政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三是管理系统对管理对象的控制,一系列规划管理活动。
找市规划管理调控的作用:①指导作用;②弥补作用;③监督作用。2、城市规划管理调控过程规划管理必须根据管理过程分别实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1、3、6熟悉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方法主要有行政的方法、法律的方法、经济的方法和咨询的方法。
(1)行政的方法: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靠行政组织被授予的权力,运用权威性的行政手段,采取命令、指示、规定、制度、计划、标准、工作程序等行政方式来组织、指挥、监督城市规划的编制、城市建设使用土地和各类建设活动。行政方法的原意是通过职务和职位而不是通过个人能力来管理。
(2)法律的方法:城市规划管理采取法律的方法,要加强立法、执法、守法和司法工作。城市规划法规是调整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总称。
法制建设是由立法、执法、守法和司法相互联系的方面构成的统一体,其中主要是立法。城市规划管理严格执法,要贯彻执行“法无授权不得行,法有授权必须行,行政行为程序化,违法行政必追究”的原则。
(3)经济的方法:就是通过经济杠杆,运用价格、税收、奖金、罚款等经济手段,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来进行规划管理。通过各种经济手段,从物质利益上来处理政府、企事业或集体、个人等各种经济关系。
(4)咨询的方法:是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采用咨询的方法,吸取智囊团或各类现代化咨询研究机构中专家们的集体智慧,帮助政府领导对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或帮助开发建设单位对各项开发建设活动进行决策的一种方式。 1,3,7熟悉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原则P61(1)系统管理的原则①要强调城市规划管理的整体效应。
②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系统内部的协调性。③注重城市系统对外界环境的适应性。
①必须建立城市规划管理系统的信息反馈网络。(2)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3)依法行政的原则(4)政务公开的原则 1。
3。8了解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特征P39具有综合性、整体性、系统性、时序性。
一、“城乡规划”在高中地理课程中的地位
“城乡规划”是高中地理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七个地理选修模块之一,也是地理必修课程中城乡规划内容的拓展和延续。“城乡规划”选修模块基于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从宏观上探讨城市和乡村的地理分布、城乡建设与地理环境的协调发展、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等内容。
在高中地理课程中,“城乡规划”选修模块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综合性强。本模块主要涵盖区域地理学、城市地理学、城市规划学等学科,并广泛涉及到地理学的其他学科。
第二,区域性突出。城市规划与乡村规划都要落实到具体的地理区域,与该区域的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环境密切相关。本模块所阐述的内容实际上是特定区域内各种项目和资源的合理安排和优化配置。
第三,实用性广泛。目前我国社会经济正处于加速发展时期,城市和乡村都面临着大规模的建设任务。就高中学生而言,日常生活中的城乡规划与建设事例比比皆是。因而,本模块要求广泛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
“城乡规划”选修模块主要阐述城乡规划的基本原理、城市与乡村的地理分布、人类活动与城乡建设的协调关系。当前,我国城市与乡村都面临着大规模的开发建设。城乡建设经济投入多,涉及范围广,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普及城乡规划的基础知识,城乡居民积极参与城乡规划的制订与实施,编制高水平的城乡规划,进行高水准的城乡建设,实属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当务之急。加强高中生的城乡规划能力的培养,使其今后更科学地认识社会,提高自身的观察能力和决策能力,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城乡规划”的内容分析
“城乡规划”选修模块分为“城乡发展与城市化”、“城乡分布”、“城乡规划”和“城乡建设与生活环境”四大部分,它们之间具有循序渐进的有机联系。
1.城乡发展与城市化
“城乡发展与城市化”作为基础和学科背景知识,要求学生掌握城市、城镇、乡村的基本概念,知道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我国的城市化过程、现状和特点,对城市化形成初步的印象。同时,还要求学生了解主要的城市环境问题、乡村聚落和集市贸易分布的情况。
2.城乡分布
“城乡分布”是本选修课的主干部分,主要是让学生懂得城乡分布的一般规律。该部分主要讨论城镇的地理分布问题。就宏观而言,城镇属于点状形态,广大乡村属于面状形态。要让学生了解城镇与乡村的本质区别,知道城镇空间分布的规律性。学习重点是城镇空间布局。
可结合我国城镇分布的实例,在讨论分析的基础上,归纳出城镇空间布局的主要特点,比如:①人口密集地区城镇数量较多,并在其人流、物流的枢纽部位形成比较大的城市。②沿河、沿湖、沿海地区城镇较多,在两条河流交汇处,或大的河流入海处,往往会形成比较大的城市。③在交通运输枢纽处,比如两条或多条铁路交汇处,铁路干线与公路干线交汇处,两条或多条公路干线交汇处,也会形成比较大的城市。④在历史文化胜地,或者著名旅游地,或者大规模的商品集散地,或者比较大的边境口岸,都有可能形成比较大的城市。
3.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是本选修课的核心部分,主要是让学生懂得城乡规划的基本方法。可借助于一系列探究活动,通过案例分析和方案比较,着重加强学生的动手能力、理解能力和分析能力。
4.城乡建设与生活环境
“城乡建设与生活环境”是本选修课的提高部分,包括4个知识点,即城乡人居环境、商业布局、城市交通网络和文化设施布局。它们从不同的侧面阐述城乡建设与居民生活的关系。其中一部分内容在必修课和前面的选修课中已经涉及,因而讲述重点可放在城乡人居环境、房地产地理区位和商业布局3个方面。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正确认识和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城乡建设和规划问题。在此,应让学生了解怎样协调城市与人的关系,经济发展与城乡建设的关系;在城乡建设过程中,又怎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专业简介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管理、决策咨询、房地产开发等部门从事规划设计与管理,开展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园林游憩系统规划,并能参与城市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 、区域规划、城市开发、房地产筹划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工作的规划学科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城市规划、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城市交通、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区域规划等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城市规划设计等基本训练,掌握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城市规划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与城市规划学科相关的知识,具有综合分析城市问题、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有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家有关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7.具有计算机运用的能力。
主干学科:建筑学 主要课程: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设计、城市规划理论与城市发展史、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城市地理学、城市经济学、区域规划、城市规划行政法规与城市规划管理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综合社会实践、城市认识实习、城市总体规划实践、计算机应用实践、毕业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时间安排不少于40周。 修业年限:四年或五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城市规划专业专业知识课程:城乡规划原理、城乡生态与环境规划、中国城市建设史与规划史、外国城市建设史与规划史、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城乡道路与交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社会综合调查研究、地理信息系统应用等。
专业实践课程;住区认识调查、社会调查、城乡认识调查、城市总体规划设计、乡村规划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城市设计等。
扩展资料:
城市规划专业毕业生应掌握的技能:
1、掌握城市规划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与城市规划学科相关的知识,具有综合分析城市问题、协调解决城市问题的能力;
3、具有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家有关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规划专业
在总结十几年来《城市规划法》(1989年)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施行的基础上,及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城乡规划法》,并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89年颁布的《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
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在城乡规划中,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城市土地合理利用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活动协调进行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
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城镇体系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分为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镇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是政府综合协调辖区内城镇发展和空间资源配置的依据和手段。
它将为政府进行区域性的规划协调提供科学的、行之有效的依据,包括:确定区域城镇发展战略,合理布局区域基础设施和大型公共服务设施,明确需要保护和控制的区域,找出引导区域城镇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施工许可制度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筑法》,原建设部于2001年修订发布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范围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m2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4)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强制执行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管辖法院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案件,由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决定管辖法院。
2。申请强制执行的要件 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提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4)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5)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城乡规划专业主要学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设计、城市规划理论与城市发展史、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城市地理学、城市经济学、区域规划这些课程。
城乡规划专业培养具备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管理、决策咨询、房地产开发等部门从事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开展城乡道路交通规划、城乡生态规划、园林游憩系统规划,并能参与城乡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乡开发、房地产筹划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城乡规划学科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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