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医疗机构依据临床需要和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的原则,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编制本期拟集中采购的药品品种(规格)和数量计划,经单位药事管理机构集体审核后提交药品招标采购经办机构(指医疗机构联合组织的招标采购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
(二)药品招标采购经办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招标活动。
1.认真汇总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计划。
2.依法组织专家委员会审核各医疗机构提出的采购品种、规格,确认集中采购的药品品种、规格、数量,并反馈给医疗机构。
3.确定采购方式,编制和发送招标采购工作文件。
4.审核药品供应企业(投标人)的合法性及其信誉和能力,确认供应企业(投标人)资格。
5.审核投标药品的批准文件和近期质检合格证明文件;
6.组织开标、评标或谈判,确定中标企业和药品品种品牌、规格、数量、价格、供应(配送)方式以及其他约定。在评标过程中,前述4、5两项应为首要条件。
7.决标或洽谈商定后,组织医疗机构直接与中标企业按招标(洽谈)结果签订购销合同。购销合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明确购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监督中标企业(或经购销双方同意由中标企业依法委托的代理机构)和有关医疗机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和双方购销合同做好药品配送工作。
(三)同品种药品集中招标一年最多不超过2次。
药品招标招标流程: 1、办理招标委托 2、建立项目实施工作小组 3、编制实施计划 4、组织编制招标文件 5、刊登招标公告 6、发投标邀请函 7、出售招标文件 8、标前答疑会 9、组织投标 10、建立评标委员会 11、公开开标、评标、定标 12、发中标通知书 13、备案、归档 投标是与招标相对应的概念,投标的基本做法:投标人首先取得招标文件,学会招投标程序。
认真分析研究后,编制投标书。投标书实质上是一项有效期至规定开标日期为止的发盘或初步施组编写,内容必须十分明确,中标后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所要包含的重要内容应全部列入,并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标书、变更标书报价或对标书内容作实质性修改。
为防止投标人在投标后撤标或在中标后拒不签定合同,招标人通常都要求投标人提供一定比例或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决定中标人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即予退还。
投标书分为生产经营性投标书和技术投标书。生产经营性投标书有工程投标书、承包投标书、产品销售投标书、劳务投标书;技术投标书包括科研课题投标书、技术引进或技术转让投标书。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及其聘请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药品招标工作主要分为两部分,即内部操作和外部运作。
所谓内部运作就是招标信息的获得,招标资料的准备等;外部运作则是指对招投标涉及的相关单位进行公关,协调和沟通。 一、内部操作 一般来说,在整个招标活动过程中,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招标信息的获得 招标都具有时间性,因此,及时获得招标的信息非常重要,一旦错过档次的招标信息,则会造成很大的影响,一般而言,招标信息的获得来源有以下几种: ⅰ 招标专业网站 最常见的网站就是海虹电子商务网站,很多省市的招标信息都会在该网站上进行公布。 还有些地方性的招标网站,如:江西的先锋环宇,山东的金卫医药信息网,河北的医商网 ,黑龙江的黑龙江天恒医药招标等等。
不过,大型的省级招标往往会有其专门的信息发布,操作网站如广东医药采购服务平台,河南省医药采购招标网等。 在实际操作中,从相应招标信息公布网站获得的信息实际上已经是相对滞后了,此时,招标文件也已成稿,相应的规则也已经确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也只有按照该规则进行,处于被动状态。
不过随着招标的发展,一些地区的招标文件在起草的时候也会事先公布其招标文件草案,要求各相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也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间接的影响招标规则,不过能起到影响作用的往往也是大型的制药企业和当地具有影响力的商业公司。中小型的企业最终也是按照既定规则行事,不具备太大的影响力。
2 医药商业公司的通知 由于目前招投标大多是地区性的,因此当地的龙头商业公司对这方面的信息获得是具有超前性,一般而言,商业公司会将得知的招标信息提前通知给他的vip客户,以寻求支持和配合。
一.招标流程 1. 制定文案(争取参与) 提高中标率有利条件:积极影响政府的决策/积极影响中介/抓牢药学专家基础工作/职责明确/网络健全 2. 发布招标公告:多数通过互联网 医药/制药/招标公司选择投标形式:自己投标/委托投标 关于委托:同一生产企业的同通用名同剂型药品投标人限1家;否则该生产厂家的该品种作废标处理。
关于补标:如果公司品种不在招标范围,可以申请增加进本次招标目录。 怎样增加目录:医院、商业 3. 递交资料(招标办) 4. 报价 注意事项: 1. 投标价格不得高于本市上一年度同一厂家同剂型同规格品种的投标报价。
① 如属上一年度报错价的药品,经查实,可不作以上要求。 ② 如属品种发生政策性价格调整,经查实(以物价批文为准),可不作以上要求。
2. 在同一标的中指定1个投标人均有或大多数有的常用含量规格进行实际报价,同时计算出报价相当于零售价的折扣率。 – 理论上,开标前不知道哪一个含量规格的报价会被指定为实际报价。
3. 指定含量规格中标后,则按其中标价的折扣率计算其它规格的中标价。 同一生产企业同一通用名的同一剂型不同规格药品的投标报价折扣率必须一致。
4. 为防止报价恶性竞争或者报错价而影响评标结果,在同一剂型标的下,以平均价为依据,某一投标品种的投标价*2.5后达不到平均价的,作废标处理。 – 不是报价越低越好。
5. 封闭评标: 1) 评标原则 (1)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2)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中标。
(3)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以综合评价为主。 (4)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用药差异,满足不同人群的用药需求。
2) 流程 3) 评标委员会 (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药学、临床医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参与评标的专家人数应为单数,其中药学专家占专家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1/2。 各医院的药剂科主任或其委派人员 如果不认识的主任多,通过医药公司的业务代表做工作。
(2) 评标专家由招标人在有监督审核组的监督下,按照采购活动的特点和需要分层随机抽取。抽取时,除了考虑评标委员会的专业构成外,还应考虑采购量大、有特殊用药需求的招标人有一定数量的专家进入评标委员会。
大医院肿瘤科主任、知名专家 (3) 从抽取评标专家到开始评标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在抽取评标专家时,应抽取足够数量的预备替补专家,在评标专家因故缺席时及时予以替补。
4) 评标标准和方法 评标要素包括药品质量、价格、配送服务和商业信誉等。在确定定量评价要素时,将优先考虑以下因素: (1)药品质量和产品包装的实用性。
(2)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生产管理经验、质量保证能力和品牌知名度。 (3)配送企业的经营规模、质量保证和及时配送能力、仓储设施情况和涉及货架交货、退货、换货的服务水平。
(4)投标人在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前两年内,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6. 议价谈判: (1)议价工作适用于投标人少于三家、且采购人有临床用药需求的药品。
(2)目的是初步确认品牌满意、价格合理的品种,淘汰明显偏离议价文件要求的品种,为价格谈判做准备。 (3)品牌筛选在初审的基础上,通过充分酝酿讨论,以记名表决的方式进行。
(4)通过筛选的同一品牌有多个供应商时,所有供应商均进入价格谈判程序。 注意: 1) 同一标的,少于3个生产企业的品种参投,投标品种转入议价程序。
2) 各招标主体可自定底价。 3) 至少要3次报价,后一次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
经3次报价后,相同或低于底价的为入围品种,转入票决程序。获半数以上赞成票的,为中标品种。
未获半数赞成票的,由评审委员会议定是否再次报价,不需再次报价的为落选品种。 4) 评审委员会采用定性评价的办法确定成交候选品种。
5) 经过价格谈判后,评审委员会以记名表决方式确定成交候选品种。评审委员会简单多数同意,则该药品成为成交候选品种。
7. 确定中标品种 • 1)专利药品和优质优价中成药: (1)、标的中有1个品种的,选1个或不选(议标); (2)、标的中有2个品种的,选1个或不选(议标); (3)、标的中有3个品种或以上的,选1-2个(评标)。 • 2) GMP药品: (1)、标的中有1个品种的,选1个或不选(议标); (2)、标的中有2个品种的,选1个或不选(议标); (3)、标的中有3个品种的,选2个(评标); (4)、标的中有4个品种或以上的,选2-3个(评标)。
8. 发布中标通告 9. 签定药品购销合同 10. 配送及伴随服务 11. 按合同兑付款 二.招标通知内容: 1. 招标邀请 2. 招标人目录 3. 招标药品目录 4. 药品投标采购工作流程图 5. 投标人须知 6. 投标格式范例 7. 附件 三.招投标采购周期 1. 多数地区一年 2. 上海,重庆两年 四.评标指标及权重 1. 质量45分 (1) 质量标准15分 (2) 临床疗效评价11分 (3) 生产企业规模及纳税情况4-6分 (4) 生产管理质量层次5分 (5) 产品质量可靠性4分 (6) 品牌知名度4分 (7) 包装质量及方便性2分 2. 质量层次:1)专利药品和优质优价中成药,国家发改 委文件确定的原研。
药品招标采购的基本程序1.依据临床需要和减轻患者负担的原则,组织编制医院药品采购计划,经研究审核后提交药品招标经办机构。
2.药品招标经办机构经认真汇总、专家审核后,编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需求一览表》。 3.确定招标采购方式,编制和发送招标采购工作文件。
4.审核药品供应各企业(投标人)的合法性及其信誉和实力,确认药品供应企业资格。 5.审核投标药品的批准文件和近期质检合格证明文件。
6.组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企业和药品品种。 7.决标后,药品招标经办机构组织医院直接与中标企业按招标结果签订购销合同,并监督中标企业和有关医院依据招标文件和双方合同做好药品配送工作。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中规定:“医疗机构药品集中 招标采购应当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1)质量优先的原则质量优先的原则是药品的特殊性与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服 务的使命和责任所决定的,是第一性原则。 质量优先的原则要体现在所采购品种的要 求陈述中,体现在对投标人资质的审核中,体现在评标方法的综合性与评标标准的权 重比例中,体现在对质量的完整性、先进性与质量管理的保证性的把握中。
(2) 价格合理的原则价格合理的原则是药品的一般属性所决定的。 药品采购价 格是否合理,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国家的利益。
采购价格 要通过充分且有序的市场化竞争来体现,要在严格进行质量比较和质量同等的基础上 进行选择而产生,要通过规范的程序操作和严格有效的监管来保证。 (3)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在招投标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更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重 要准则。
公开就是要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的全部环节和过程都要透明,使所有投 标人获得的信息平等,要通过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标准与方法公开、结果公开而逐 一体现;公平就是要求参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所有招标人与投标人在承担义务和享 受权利的关系方面真正做到平等;公正就是要在所有的环节、程序、内容等方面公 开、公平地对待所有合格投标人。 (4) 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活动的基 本原则之一。
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这一原则应自始至终地予以贯穿,包括整个合 同的履行过程,这一原则应体现在当事人诚实地履行义务、信用地承担责任,也应体 现在当事人诚实地行使权利、信用地兑现承诺上。
1、为统一标准,规范GSP认证检查,保证认证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7.1)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制定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2、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共109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前加“*”)34项,一般项目75项。
3、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评定。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关键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省级集中网上招标采购、统一配送。
基本采购程序:一是制定发 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标书,包括药品采购目录、采购周期、采购数量(或市场供应份额)、投标时间、评价标准、评 价程序、投标人(生产企业或配送供应企业)资质要求和 投标资料要求及中标后的产品供应监管要求等。 二是进行投标评标。
企业按要求报名并递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材料,经审核资格后参加投标。按照量价挂钩、款价挂钩、货价挂钩、单一来源采购等原则组织评标并对中标结果予以公示。
根据公示的情况,确定并公布中标结果。三是签订合同。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委托省级采购机构代理统一与中标的基本药物生产或配送供应企业,按照招标确定的采购药品的品规、厂家、数量(或市场供应份额)和价格签定供货合同,实行统一配送,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基本药物的省级集中招标采购与现行的药品集中采购最大的区别是实现了量价挂钩,是“实招”,投标厂商可测算真实成本,最大限度挤掉虚高水分。
而现行药品集中采购只是招到厂家和价格,没有供货数量,是"虚招”,实际上医疗卫生机构通常还需要进行二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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