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政策要掌握:就是“一法三规”,一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三规是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还有就是你所在省的人口计生条例和一些地方性计生管理办法以及新台的各类规定。政策掌握了,面对群众开展起工作来才有理有据,才能依法办事。
二、具体的业务(太多了,数十项)
1、流动人口管理
2、计划生育协会
3、奖励扶助
4、统计工作
5、独生子女
6、生育证发放
7、妇检查早孕
8、妇幼保健
9、社会抚养费征收
10、。
三、除了政策性的内容外,具体各项业务工作其实不需要一下子掌握,在工作实践中会不断的接触,也就慢慢的学会了。
四、涉及到写材料,那就要看个人悟性了。
首先,身处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必须时刻学习方能不落伍。
计生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决定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关系到计划生育工作的形象。所以我把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作为一项日常重要工作来抓,以严肃的态度,饱满的热情,严格的纪律,全身心地投入学习,为我的工作积累了知识。
第二,作为一名文职人员,我从隔行不熟悉业务到慢慢进入角色,起草了一些文件,也写了一些工作材料;协助办公室参加了几次全市性的大型会议的筹备工作,并撰写了一部分领导的讲话稿;就我市计生信息化建设情况、计划生育上访工作情况、法制建设、科技工作等向省计生委写了汇报材料。第三,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是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科学保障,是实现计划生育工作可持续、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
我利用自己掌握的办公自动化基础知识,积极协助单位搞好信息化建设,先后参与了对六县区统计及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培训,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培训等,并且负责每月两次延续非典以来的跨省流动人口网上适时上报工作,不断推进机关无纸化办公和统计、信息、公文电子化进程,为整个机关信息化建设做了一定工作。一年多的时间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1、思想不够解放。
在工作中,虽然我不断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思想道德的培养,努力使自己各方面走向成熟,但由于自身学识、能力、思想、心理素质等的局限性,导致在平时的工作中教条僵化、心态放不开,工作起来束手束脚,对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没有客观、全面的理解与把握,容易就事论事、顾此失彼。同时由于种种原因,与同事们尤其是领导的沟通和交流很少,工作目标不明确,与领导的思想不能完全统一起来。
并且遇到问题请教不多,没有做到虚心学习,不耻下问。2、缺乏创新精神。
不能积极主动发挥自身聪明才智,而是被动消极适应工作需要。领导交办的事基本都能完成,但自己不会主动牵着工作走,很被动。
缺乏认真钻研,开拓进取精神,忙碌于日常小事,工作没有上升到一定高度。3、不能与时俱进。
身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却没有青年人应有的朝气,学习新知识、掌握新东西不够。缺乏敏锐的洞察力,进取心和忧患意识不强,容易被时代淘汰。
4、工作不很扎实。存在眼高手低、懒于动手的毛病,不能专注于工作学习,很多知识虽然了解但却不精,材料写的还比较少等等。
这是我对一年来工作的小结,说的不太多。但我认为用实际行动做出来更有说服力。
所以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努力奋斗,继续巩固现有成绩,针对自身的不足加以改进,争取做的更好。您正浏览的文章《计生干部职工个人工作总结 - 雷火范文网》由雷火范文网()整理,访问地址为:。
(一)是非题(对的选A,错的选B): 1、关爱女孩行动的宣传主题是:关爱女孩、保护女童,男女平等、尊重女性,女儿能成才、女儿能创业、女儿能立户、女儿能养老,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男孩女孩都是传后人,夫妻共建幸福家庭,男女共建和谐社会。
(A ) 2、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出生的活产男婴与活产女婴人数之比。(A ) 3、传统文化中养儿防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男尊女卑、只有男孩才能传宗接代等传统生育观念一直延续并影响着人们的生育行为。
(A ) 4、为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我们应当建立和实施女孩家庭养老保障制度和对女孩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制度。(A) 5、早育对胎儿的生长基本不会有影响,分娩时不易发生难产及一些并发症。
(B ) 6、孕产期保健是指为孕产妇提供的孕期、产期的保健服务。( A) 7、《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A ) 8、《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A ) 9、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A ) 10、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多、底子薄、耕地少,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经济社会发展平衡。(B ) 11、生育文明包括生育观念文明、生育制度文明、生育行为文明、生育管理与服务文明和生育科技文明等。
( A) 12、已婚公民达到晚婚年龄后初次生育子女的为晚育。(A ) 13、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内容包括婚姻、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诸方面。
(A ) 14、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A ) 15、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实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仍不可以结婚。
(B ) 16、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在营养、卫生标准上必须符合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 B) 17、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B ) 18、实行“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其中安全是指群众使用所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后能真正达到避孕节育或生殖保健的目的。( B) (二)单项选择题 19、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世界60亿人口日到来的时间推迟了( B ) 年。
A、3年 B、4年 C、5年 D、6年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 周岁,女不得早于 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 A ) A、22周岁 20周岁 B、20周岁 18周岁 C、24周岁 22周岁 D、25周岁 22周岁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规定 。
( B ) A、夫妻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B、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C、夫妻双方有共同赡养老人的义务 D、夫妻双方有共同抚养子女的义务 22、在许多农村地区,生育男孩是重体力劳动和传统生活方式的需要,同时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尚不健全,农民有后顾之忧等,这是产生男孩偏好的 ( A )。 A、经济基础 B、文化基础 C、思想根源 D、传统观念 23、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是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 ( B )。
A、间接原因 B、直接原因 C、根本原因 24、性别比偏高导致女孩的 ( C )受到严重侵害,出生性别比和婴幼儿性别比升高是由于选择胎儿性别引产和溺弃、遗弃女婴、拐卖女童所造成的。有相当数量的女孩没有出生或出生后夭折。
A、人身权 B、名誉权 C、生存权 D、肖像权 25、出生性别比升高将主要造成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 ( A )择偶困难,破坏现有的生产方式,从而阻碍经济发展。 A、男性 B、女性 C、男性和女性 26、出生性别比升高将加重社会( D ) 负担。
单身男性难以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同时,单身男性进入老年以后也需要社会解决其养老问题。因此,一个单身男性将为社会增加两代人的养老经济负担,影响社会经济发展。
A、生活经济负担 B、教育经济负担 C、育儿经济负担 D、养老经济负担 27、通过建立健全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 ( C ),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从而使人民群众自觉放弃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传统思想。 A、宣传工作机制 B、优质服务机制 C、利益导向机制 D、依法行政机制 28、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的目的是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的( B ) ,促进男女平等和社会文明进步,为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A、人为平衡 B、自然平衡 C、基本平衡 29、以下不属于婚前医学检查主要检查的疾病是( D ) 。 A、严重遗传性疾病 B、指定传染病 C、有关精神病 D、性功能障碍等方面的疾病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 C ) 的财产权利。
A、不平等 B、基本平等 C、平等 31、晚婚晚育的公民可以获得的奖励是( B ) 。 A、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的奖励和其它福利待遇 B、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C、可以获得延长婚假和生育假的奖励 D、可。
1。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是以何种形式发布?何时发布?具有何等效力? 新修订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经国务院批准,于1998年9月22日以国家计生委主任令的形式颁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是国家的行政法规,在法律效力上与国务院总理令发布的行政法规是同等的。 2。
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8-49周岁的育龄群众外出前必须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本人户口在户籍地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作用是什么? 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 4。
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方面有哪些合法权益? (1)凭合法生育证明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获得避孕节育的服务; (2)提交由现居住地受委托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加盖现居住地县(市、区)或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印章(或钢印)后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不需回乡参加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3)对流动人口中的独生子女的奖励,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规定办理。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有用工单位的,用工单位也可以奖励和优待。
5。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方面有那些应尽的义务? 离开常住所在地前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达现居住地15日内必须向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接受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计生管理,与用工单位或个人、出租或出借房主等签订计生协议书。
6。不办理或不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应如何处理? 不按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经其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工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7。
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如何处理? 育龄流动人口中违反计生规定的,由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行政部门依照本省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8。
对伪造、出卖、骗取婚育证明的应如何处理? 伪造、出卖或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流动人口为何必须向现居住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到达现居住地后15天内应主动向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村(居)委会流动人口“审检点”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经查验后方可办理暂住证、就业证、劳务证、营业执照、车辆驾驶证、购买或租借房屋、承包或租赁经营、招聘雇用及安排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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