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还是经典
在发展迅速、新旧交替的时代,人们对时尚与经典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热爱经典,说经典是经过时间考验而存留下来的精华,而时尚只不过是稍纵即逝的火花。有人追求时尚,说时尚才是发展的体现,经典只应该压在箱底。在特殊的纪念日里拿出来拜拜老祖宗。有人说时尚就是经典,凡是能掀起一阵风暴能让人迷恋好一阵子的东西就能留存于经典的史册,成为经典。也有人说,经典的就是时尚的,能够算作是经典的东西总会时不时探出头来勾起人们的回忆,再刮起一阵时尚的旋风。 其实以上关于时尚与经典的种种是没有必要争论的。时尚与经典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而有人喜欢时尚有人推崇经典也体现了这个时代思想的多元化,并且时尚与经典一同行走于时代的大潮中也是必要的。 经典,就是古罗马的建筑,意大利传唱不息的歌剧,老北京的京腔京韵,江南秀美的园林和千百年来人们吟颂的文章诗赋;时尚,就是巴黎灯光闪耀的T形台,纽约街头的涂鸦和街舞,小酒吧里的摇滚乐和镁光灯下的娱乐圈,时尚与经典本来就应该是并行不悖的。身着时尚服饰的人们穿梭于古老的园林中,用手中的数码相机记录下建筑的经典,这就是时代的体现,证明了时尚与经典是能够相互交融的。在各自生存的空间里也能够留下对方存在的空间。就像穿着时尚的人也会爱上经典的诗词歌赋。所以时尚与经典毋需对立。试想如果我们只能穿着一色的衣饰读古老的文章,生活还会多彩吗?如果不借助于一些时尚的方式,经典也是无法传承的。
而时下人们关于经典与时尚的争论源于一个认识的误区。有人认为经典就是古老,时尚就是前卫激进,时代的更新必然要求击破一切古老的东西。其实,经典作为曾经的一种时代的体现,是不需要颠覆的,真正的经典必然能接受时代的考验,否则是不能被称为经典的。时尚也必须符合一种时尚的规律,盲目地破除经典、颠覆经典不是真正的时尚,即使它也能掀起一阵热潮或旋风,但待人们清醒后也会领悟到这其中的差别,还真正的时尚以本来面目。
时尚还是经典,就如鱼与熊掌,因为它们同样美好。而又不同于鱼和熊掌,因为它们可以兼得。同样味美而有营养,又可兼得,何乐而不为呢?
时尚的脚步在前进,对于正处于青春期的我们是一个很大的诱惑,我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时尚迷。 我喜欢购买时尚杂志,对于一年的时尚潮流,我可是一清二楚。我和许多时尚爱好者一样,我有偶像。那便是耍着双截棍唱着“哼哼哈哈”的周杰伦。我喜欢两耳塞着耳机,听着他的歌漫步在校园里;我喜欢疯狂的购买一切与他有关的事物;我喜欢在床上,边唱边跳“双截棍”。对于讽刺和辱骂他的人,我感到讨厌,我喜欢他的音乐,虽然有时候听不懂他在唱什么,但我依旧喜欢他,妈妈总是说我是疯子,连人家唱的是什么都不知道,还如此喜欢。 以前,我最讨厌的动物就是猪了。可今年流行“黑白猪”,于是我便买了一大包,有:笔、尺子、吊饰、玩偶、包包……买回来还欢喜得不得了,妈妈问爸爸:“这孩子是不是烧昏了头,她不是最讨厌猪吗?”爸爸只是点点头。看着这些“黑白猪”,我第一次觉得猪很可爱! 我喜欢上网,因为这也是一种时尚;我总是不断的更换我QQ秀,因为这是一种时尚;我总是QQ空间里放置许多帅哥、美女的照片,把空间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因为这也是一种时尚. 时尚的脚步在前进,我也一直尾随其后。我总是和好友谈论时尚,一起购。有时候,我觉得,我该停下来休息一下了,可潮流一来,我的魂便被勾走了。 时尚迷就是时尚迷,喜欢跟着潮流走,经不住半点诱惑。 从时尚走到经典 提起时尚,人们往往会把它与眼下正流行的网络歌曲、80年代后作家等一批新兴概念联系起来。而说到经典,人们又多会想起《白毛女》《红楼梦》这些昔日的流行。那么,从时尚到经典,究竟要走多少路程呢?它们又是否矛盾呢? 下午茶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期的一种社会时尚,当时贵族绅士,名媛淑女都爱在下午三四点钟品一小杯茶,吃几块甜点,下午茶也就成为英国民众普遍的时尚,从伦敦地铁的咖啡馆到曼彻斯特乡间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踪迹。如今,有着百年历史的下午茶早已成为都市白领的一种时尚。昔日的经典依旧时尚。 好莱坞大片《泰坦尼克》也算得上是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一个例子。拍摄于1995年的《泰坦尼克》是美国电影史上耗资最多的电影。上映后立刻风靡全球,大街上随处可见它的海报,印有男女主人公画像的服饰更是屡见不鲜。如今整整十年过去了,那张男女主角站在船头像鸟般飞翔的镜头早已成为电影史上的经典。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时尚与经典是不矛盾的,不仅如此,时尚与经典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时尚走到经典,也许要经过数百年,也许只需短短的几十年。但无论长短,时尚都得接受时间的考验,只有那些经历了岁月的变迁依旧能被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时尚,才能积淀成经典,绽放闪耀的光芒。 既然这样,我们又应当如何对待现实中的时尚呢? 某个事物成为时尚,就必然有它的优点。比如网络歌曲,因它通俗易懂、琅琅上口而深受大众的喜爱。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数乐评人认为它缺乏深刻的内涵以及制作简陋,必定会成为“过往云烟”。因此,我们对待时尚,既不能将其一棍子打死,彻底否定,也不能全盘吸收,而应该有选择地利用。 千年之前,宋朝民间流行的宋词与市井文学,如今成为我国文化的瑰宝,成为文学中的经典;俄国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如今成为芭蕾舞剧的经典……这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予我们以美的享受。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时尚走向经典。(点题,有力收束全文) 时尚还是经典 在发展迅速、新旧交替的时代,人们对时尚与经典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热爱经典,说经典是经过时间考验而存留下来的精华,而时尚只不过是稍纵即逝的火花。有人追求时尚,说时尚才是发展的体现,经典只应该压在箱底。在特殊的纪念日里拿出来拜拜老祖宗。有人说时尚就是经典,凡是能掀起一阵风暴能让人迷恋好一阵子的东西就能留存于经典的史册,成为经典。也有人说,经典的就是时尚的,能够算作是经典的东西总会时不时探出头来勾起人们的回忆,再刮起一阵时尚的旋风。 其实以上关于时尚与经典的种种是没有必要争论的。时尚与经典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而有人喜欢时尚有人推崇经典也体现了这个时代思想的多元化,并且时尚与经典一同行走于时代的大潮中也是必要的。 经典,就是古罗马的建筑,意大利传唱不息的歌剧,老北京的京腔京韵,江南秀美的园林和千。就像穿着时尚的人也会爱上经典的诗词歌赋。所以时尚与经典毋需对立。
品味时尚 当我们将剪了无数个洞的牛仔裤,放进衣柜底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经过时了;当我们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成经典。
同是时尚,为何就有如此大地差别?关键是一种时尚经历了众口品味后,还剩什么。所以—— 时尚需要我们去接近。
没有实践没有发言权。同理,也只有当我们亲身感受体验时尚,才能摸清此时尚的脾气。
边骑车边塞个耳机大声放着音乐,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边的危险也渐渐逼近;阿迪的服装、耐克的品牌,那个显眼的标志就是年青人的资本。而身后的父母却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归。
如果身边太多的时尚现象我们不去接近、去认识,或许自己也会挤入追求“时尚”的大军中。 时尚需要我们去感悟。
毕竟时尚是青春的代名词,追逐潮流成了我们80后、90后的法宝。也不能否认,有些时尚也有着明显的多利少害性。
《百家讲坛》是一个近几年才开办的央视栏目,而请去开讲座的名师也是大学、中学校园的佼佼者。他们生动形象、睿智而又耐人寻味的讲课,不仅满足了全社会感受大学教育的机会,也将各方面文化知识大众化普及,而这些教授也成为了众多观众追捧的“明星老师”。
人们从他们身上学习其余娱乐明星少有的文化修养和待人处事,而一些学生也开始重新规划人生,非某某名牌大学不上,因为那个大学里有他的偶像。我也是此时尚的追星族,感悟此种时尚,让我又多了份信心与希望,何乐而不为? 时尚需要我们去沉淀。
大千世界对我们这些人生阅历空缺的中学生来说,身边充盈着各种诱惑,难免盲从去跟风、去追求个性自我。将所有的时尚一概接受,将自己搅得和污水一样浑浊不堪。
其实时尚本身没有好坏,需要看哪些适合我们成长,静下心来耐心思考,学会将有用的吸收,没用的毅然决然地排斥沉淀下来。当我们通过一系列的过滤、洗涤后,我们便从纯净水变成了矿物质活性水!有益时尚让我们更有内涵。
接近、感悟、沉淀……时尚这东西也给我们品味完全了。别人的时尚未必是我们适合的。
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时尚,让我们成为矿物质活性水。
改革开放至今已经整整三十年了,三十年来人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单从穿衣上人们就从温饱已经到了小康了。
上世纪70年代,全国大量进口化纤设备,引发了国人在"穿衣"上的革命,挺阔不皱、结实耐用的"的确良"代替了统一的"灰色装"、老样式,好的“的确良”还有一个名字叫“快八的”,现在听起来挺有意思的,人们的穿着从这个时候开始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当时买布料要凭布票,一张小小的布票,悄然影响着人们实用主义的审美观,"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是人们的穿衣习惯。跟棉布相比,"的确良"布挺阔不皱、结实耐用,因此即使价格不菲,也挡不住人们对它的追捧。
追求"时髦"的日子上世纪80年代,勇于尝试的青年人穿上了有踩脚带的弹力健美裤。歌舞片《霹雳舞》的火爆,又带来了流行装束蝙蝠衫。蝙蝠衫式毛衣的宽松,也打破了毛衣外再罩外衣的旧习惯,开创了内衣外穿的风气。从"的确良"到"涤卡",从绿军装、喇叭裤到蝙蝠衫、健美裤,上世纪80年代的青年的思想中已注入了"时髦"的情绪。
服装市场和品牌专卖一步裙、露脐装、吊带衫、半截裤、破洞牛仔裤、松糕鞋,哈韩族的肥裤子、掉裆裤,上世纪90年代的女性几乎没有什么不敢穿的,也几乎没有什么衣服能让人轻易满足。而男性服饰其实也在悄悄改变,休闲西服已是常见不过的衣服,与此同时,外国品牌陆续进驻中国市场,从皮尔?卡丹、鳄鱼到耐克、阿迪达斯,即使这些牌子并不是人们记忆中了不起的"国际顶级品牌",但它们进入中国早,留给国人的印象也是最深刻的。
90年代,人们在与世界名牌的初级对话中,学会了追逐"品牌",慢慢拉近了中国高端服装与世界的距离。这时的人们买衣服已经有了明确的地点:要么去服装市场,要么进品牌专卖店。
21世纪初:时尚搭上了中国风随着千禧年的钟声在24个时区接连响起,此时的中国人,已经从改革开放初期的青涩、手足无措,变得张扬而自信。青年人习惯用"混搭"创造独一无二的个人服饰。随英伦、波西米亚、ol等服饰风尚先后刮起,旗袍、唐装、汉服也卷土重来。表象背后则是"时尚循环"之手在幕后指引。
如果说改革开放初期,人们还有一些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周围的变化,那么在改革的巨浪卷席整个社会30年之后,人们已在大悲大喜之中体味着改革开放带来的得失,从土灰色到多元色,人们身上的服饰最直观的体现了社会生活翻天覆地的发展变化。
篇一: 时尚潮流 很多人都在跟随时尚潮流,可事实上潮流真的存在吗?它究竟在哪里? “时尚潮流”也可以说是流行的服饰、鞋子、音乐和建筑…设计师利用各种风格,创造出五花们的作品,其中最受大家瞩目的就是衣服和鞋子了,设计师用特别的视觉效果,作出让人惊心动魄的佳作,使观众沉浸在时尚风潮的飨宴之中,为了要让自己的作品,展现在国际舞台上,个个设计师不断创作,引起时尚潮流一再改变,没有固定。
小提琴家帕格尼尼因为音乐才华横溢,征服了许多乐迷的心,当时的商店全都是关于他的产品,用来吸引顾客上门,他的消息传遍了大街小巷,乐迷天天等在帕格尼尼的住处外,要着签名。音乐他的乐曲受到好评,吹起了一阵“帕格尼尼旋风”。
自从人类克服了建筑高度的问题之后,人们开始把建筑往天空延生。可是人类真的需要摩天大楼吗?到目前为止,并不是每一层楼都有商家在营业,每一个空间都被充分利用。
就像一栋又一栋的水泥怪兽,它占据了原本绿油油的草地,成为陆地上的障碍物。世界第一高杜拜,为了实现沙漠神化,耗费了大量资金来建造,后来因为没赚到钱,所以缴不出电费,而公司倒闭。
现在,提倡环保,大家开始流行骑单车,不管是上班族、爷爷、阿妈、大人或小孩,都有喔!骑单车不只环保还可促进健康,对身体也有很多有益处。单车也不断在增加功能,例如:可以装在车子上的袋子和篮子,也有特别造型的车灯,它们都是用来吸引人潮。
造成了“单车潮流”。 因为想要站上国际舞台,因为想让音乐在世界回响,因为想要成为第一,因为想要环保,而有了“时尚潮流”。
它们就在每个人的身边,只要大家喜欢用的、穿的、买的和看的,它就在那哩,成为世界瞩目。 篇二:麻辣时尚李老师 我在初二年级时,曾被一位超级无敌好的女老师教到,她很好,我实在是太幸运了! 这位老师姓李,曾经有一位同学,从考试极低分数起跳,被教到100分,够厉害吧!而且每一届的家长也都很配合班上活动,教学工作绝不缺席,每天早上都来晨光时间,让我们一天都很快乐。
更好的是,老师从来都没有骂过人,可是我们生活教育品质很好,老师常常在朝会上面公开表扬:2年某班表现很好!请全校同学帮他们鼓鼓掌!然后回教室老师就会给我们奖卡。 当作业写全对,字不潦草时,老师就会在本子里面夹奖卡,上课回答问题,就会记圈圈(黑板上有一张纸,上课回答问题就可以记),当然,上课说话,就有记XX(有奖就有罚嘛!),这个处罚方式我们很喜欢,可是班上的人都小心翼翼的,不让自己被记。
她也很时尚,感觉很有“流行”的感觉,很会打扮,而且虽然头发短短的,不过短的很漂亮,反正,整体就是美到不行啦! 我很喜欢这位老师,他对我们实在太好了!可惜我现在不是她教,希望她以后可以教初三年级,这样我就有机会被她教到了。 篇三:时尚的苦涩作文 当人们的血脉中奔流着各色汽水饮料时,似乎再没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诗意地流淌的踪迹。
当人们恣意地将头发烫染得卷曲蓬松,五彩斑斓时,似乎忘记了自己原本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的秀发。 当人们开始将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体”、奇形怪状时,似乎特立独行成了时代的标签。
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渐渐让步于时尚装扮。 当人们以车代步,进入了电动马达四轮的新纪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闲庭信步,边走边欣赏,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温存的拥揽。
似乎没有人用脚步去丈量脚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与自然的厚实。 当人们用电邮、用短讯、用视频支起了整个地球村,网住了这个偌大的城市,似乎人们丢失了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的期待与盼望。
鸿雁飞过,丝毫没有等待的不安与渴望。咫尺与天涯丢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别离般的重量。
当人们开始流行在饭店吃年夜饭,一家人聚在喧闹的酒店大厅时,人们似乎没有发现少了一份紧密,少了一份拥挤的温馨。没有了忙忙碌碌的筹备,便少了互相帮上一手的暖暖之语。
没有了锅碗瓢盆的铿锵交响,便听了过年的“滋味”。只是吃顿饭,那还何需在外远游的人风尘仆仆地赶回吗? 当人们在电视前津津有味地观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选秀节目时,时尚的魔力将戏曲民乐从人们的耳朵里驱逐出境。
当人们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夸虚假的“青春文学”时,海子的眼泪便成为他们炫耀自己“博学”的家珍。而那些关于生命与爱的性灵,便被巨大的商业浪潮湮没在泛黄的纸上。
当人们再也没有阅读经典的习惯之时,这个由时尚照亮的世界是否会透彻明亮? 我们,义无反顾地沉浸在时尚的大潮中。 我们,也在义无反顾地远离经典传统之美为我们铺设的沙岸。
我们,只能无助地挣扎。 我看时尚,却有一丝苦涩,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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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的老农,摸摸后脑勺,说:“俺们这旮旯,时尚就是盖起小洋楼。”
博览群书,满腹经纶的学者推推眼镜说:“时尚就是fashion。”
不谙世事,天真烂漫的孩童会一边玩着沙子一边说:“时尚,就是战陀螺,旋风战车!”
初出茅庐,追赶新潮的少年说:“时尚,就是李宇春,张靓颖。”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一千个人的眼里也有一千种时尚的定义。
乘着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我寻觅着时尚。
20世纪30年代,把时尚穿在身上。
旗袍是东方之美最精辟的演绎。20世纪30年代也正是旗袍的黄金时期,在那时,旗袍引领着时尚,也形成了时尚。印象最深的应是《花样年华》中张曼玉对旗袍的演绎,将旗袍的时尚引领到了极致:或高雅或冷艳的眉眼,或颀长或温婉的身姿,伴着一件件不同款式的旗袍,袅袅娉娉地出场。我总认为旗袍在中国的时尚,绝非偶然,因为只有中国女人才能将旗袍诠释得如此完美。穿出那“杨柳小蛮腰”,穿出那“惊若翩鸿,婉若游龙”,穿出那份婀娜多姿,穿出那份欲语还休。时尚在旗袍的各个部分都被演绎得恰到好处:云锦中是时尚,开衩中是时尚,褡扣中更是时尚。脑海中,这样两个经典的场面也许是对旗袍之美最得体的诠释:坐在古老的香凳上,跷起秀腿,竖起纤细的兰花指,轻抿一口上好的龙井;或是焚一炉檀香,着一身月白镂空旗袍,在袅袅烟雾中,垂着粉颈,黛眉中隐含着一丝忧郁,低头翻着线装书。引领这种时尚的人也很多,《京华烟云》中的姚木兰,《倾城之恋》中的白流苏和《半生缘》中的顾曼桢是也。
21世纪初,某个夏季。
一股旋风刮遍了中国的大江南北,成为4亿多人每天的必修课:“超级女声”,一个崭新的词汇,正在以一股强大的冲击波撞击我们的眼球和耳膜,上至花甲老人,下至无知孩童,都是超级“粉丝”。“玉米”,“笔迷”,“凉粉”、“盒饭”,这些原本普通的词汇现在正变得时尚,一群满怀音乐梦想的女生,在高高的舞台上,眩目的灯光下,用自己充满自信的歌喉,初显魅力的嗓音,展示出自己迷人的风采。她们表白着《我的心里只有你没有他》,讲述着《黑色幽默》,高呼着《谁与争锋》,用年轻与活力站在这个时代时尚的风口浪尖,引领着潮流。也许有人要说,这纯粹是一种炒作,这些女生们自己也不会想到,几个月前还要天天挤公交上学,如今却已成了万人瞩目的青春偶像。但不可否认,她们的确为这个夏天带来了一种与众不同的感觉。正如一位著名音乐人所说:“十年后,她们也能像《红楼梦》《西游记》剧组那样,在《艺术人生》重聚首,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回忆着这个夏天的狂热。”这也许正是超女们所能达到的境界。因为正是她们,主宰着这个夏天的时尚。
2005年,时尚是想唱就唱,热情奔放。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这也许正是时尚之所以成为时尚的原因和动力。
时尚,她总是伴随着时代的旋律,或淡妆或浓抹地摇曳着绰约风姿,谱写着属于自己的那段乐章,装点着你我如诗如梦的生活。
牛仔裤在几经磨难后成为时尚的标志。
当你套上牛仔裤,穿上T恤,配上耐克鞋,准备潇洒走一回时,你会猛然发现“靛蓝+白”的组合已充斥整个城市。不分男女老幼,高矮胖瘦! 你当然不甘心“同流合污”,于是开始捕捉新的时尚。
你又发现,城市的亮点已被几个衣冠整整的男女所垄断,男士是一身皮尔卡丹西服或鳄鱼T恤,女士周身“夏奈尔5号”的香水和和满眼进奥的杰作,令人咋舌的价格,无疑使这一群人成为时尚的先锋。你的羡慕是不言而喻的,当然你的决心也是惊人的。
一年之后,当你拿出省吃俭用攒下的所有积蓄换回一身名牌时,虚荣心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可是好景不长,风行一时的雅皮风已被强劲的休闲风所替代了。
天哪,满街的休闲!你觉得无所适从了,更不知什么才是真正的休闲。 一位朋友指点道,休闲就是“麻质+木扣+米色+宽松”。
正当你踌躇满志、跃跃欲试之时,时尚又变了。从巴黎、米兰到东京,设计大师们不约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六七十年代,破烂的喇叭裤、厚底鞋、缩水T恤又成了新时尚。
朋克与摇滚与非主流,卷起一股所谓世纪末的情怀的潮流。身着迷你短裙、染着五彩头发的女孩一下子成为街头的时髦的点缀。
最让你惊讶的是摩登女郎们黑色的嘴唇和指甲,仿佛从中世纪城堡中走出的女巫,朋友却告诉你,这叫“Cool!”你又怎甘落伍,立刻从头到脚如法炮制一番,却突然发现已认不出镜中人是谁了。你摸摸脸上涌出的细小皱纹,惊讶地发现:在马不停蹄、毫不松懈地追求时尚的过程中,你失去了最美丽的东西——青春。
时尚,就是永远在时间之上——你有这本事吗?否则,你永远别想抓住它。
在此刻这个科技发达的世界,不少人都最求时尚。
这天晚上,我和妈妈要去万佳走走,最后放假了,总不能整天呆在家里吧。
进到万佳,一阵阵空调风迎面吹来。我们来到了数码区,那里的物品琳琅满目,看得我目不暇接,在幽蓝的灯光下闪着银色的光。我走到一个卖Mp3的专柜前,要是以前的我肯定会想买,因为我觉得有Mp3是一件很时尚的事,但是自从遇见了他,我对时尚有了一个新定义。
这件事发生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我和堂姐要坐公共汽车到数码街去玩。那天天气凉爽,风和日丽,,我们很快就等到了车。我们上了车,车上人很多,我被挤得前胸贴着后背,都快喘但是气来了,不久到了下一站。一位漂亮的大姐姐上车了,耳朵正听着Mp3,一身限量版的服装,引来了不少人的注意。到了站,自然而然也会有人下车,我感觉能够活动的空间越来越大了,突然看见了一个空位正要上前时,那个大姐姐抢先一步,悠闲地坐在上方看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虽然这个大姐姐长相不错,可透过这件事,我把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稍微“倾斜”了一点。
过了一会,一位抱着婴儿的妇女上来了,她一张蜡黄色的脸,有些消瘦。看见妇女,却谁也没有让座,要是我有座位我肯定让座,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我把目光投向那个大姐姐,可她仍然无动于衷,甚至有些嫌弃地转过头去。“坐这儿吧!”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我寻着声音的源头望去,竟然是一位老爷爷,这位老爷爷脸上的皱纹纵横交错,一身旧军装,穿着一双皮快掉光的皮鞋。妇女有些不好意思,老爷爷一再让她坐下,妇女才走过去坐。
我看着大姐姐想了很多……
时尚,并不是从头到脚“全副武装”,而是拥有一颗善良的心,这才是“时尚”。
时尚文化--让我欢喜让我忧
哈利波特骑着魔法扫把来啦!
韩寒夹着《三重门》来啦!
周杰伦弹着一曲《东风破》来啦!
…………
我,像是一只迷途的小羊羔,瞪着一双清澄的双眼好奇的打量着万花筒般地花花世界。
哦,告诉我,我将跨往何方?
不可否认,时尚文化,像一个高大的巨人,正大踏步地,昂首挺胸地向前迈进。不管你赞美它也好,鄙视它也罢,它像一股滚滚的洪流无法扼制。
新生的力量总有它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时尚文化亦是如此。现在的我们,被学习、生活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来,时尚的文化为我们找到了一个释放的出口。它可听,可观,可读,像一个花枝招展的小精灵,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一抹亮彩。当我烦心时,“加菲猫”,“流氓兔”会“嗖嗖”地从屏幕上跳下来,晃着它们胖滚滚、毛绒绒的身体,逗我开心;当我兴奋的时候,便肆意地在沙发上跳上跳下,嘴里哼着《双节棍》——“哼哼哈嘻!”
时尚文化,是一抹灿烂的朝阳,它洒在我的身上,变幻出斑斓的色彩。
然而,时尚文化中,也有糟粕,也有垃圾。
赫尔岑面对年青人热衷的流行文化,曾不屑一顾地说:“流行都是好的。怎么,流行感冒也是好的吗?”
的确,大众的文化品味,并不一定是高品味。时下,一些花里胡俏(梢),令人眼花缭乱的快餐资讯扑(铺)天盖地,“占领”了青年人的眼球。它们,将热辣身材,漂亮脸蛋为卖点,以文化人,娱乐界人士的隐私为哗众取宠的标签,大张旗鼓,“名正言顺”地进军市场。而一些以思想内容为“资讯”,坚守自己经典文化品味的杂志期刊,却像一个散佚的游子,寂寞地摆在书坛上,静待人们领他们回家。这又不得不让我们忧心冲冲(忡忡):
“夜莺的歌声,会淹没于急于觅食的麻雀的啁啾声中吗?”
我听到冥冥中,自己心灵的一声响亮的回答:“不会。我不会。”
是的,我将把握好自己对文化追求的方向盘。在心灵中永远绕着一缕香烟,不会被尘世的纷纷扰扰所干扰。
我会让惬意的清风吹动我的发丝,轻声吟唱《同桌的你》,羞涩地聆听心灵地悸动;
也会勇敢地拒绝浓妆艳抹的时尚信息,留给心灵一片宁静,任时尚的潮流,潮起,潮落。
哦,我不再是那只迷途的小羊羔了。我将长大。
“我的文化我作主。”我轻声而有力地说,然后微笑。
我,像是一只迷途的小羊羔,瞪着一双清澄的双眼好奇的打量着万花筒般地花花世界。
哦,告诉我,我将跨往何方? 不可否认,时尚文化,像一个高大的巨人,正大踏步地,昂首挺胸地向前迈进。不管你赞美它也好,鄙视它也罢,它像一股滚滚的洪流无法扼制。
新生的力量总有它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时尚文化亦是如此。
现在的我们,被学习、生活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来,时尚的文化为我们找到了一个释放的出口。它可听,可观,可读,像一个花枝招展的小精灵,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一抹亮彩。
当我烦心时,“加菲猫”,“流氓兔”会“嗖嗖”地从屏幕上跳下来,晃着它们胖滚滚、毛绒绒的身体,逗我开心;当我兴奋的时候,便肆意地在沙发上跳上跳下,嘴里哼着《双节棍》——“哼哼哈嘻!” 时尚文化,是一抹灿烂的朝阳,它洒在我的身上,变幻出斑斓的色彩。 然而,时尚文化中,也有糟粕,也有垃圾。
赫尔岑面对年青人热衷的流行文化,曾不屑一顾地说:“流行都是好的。怎么,流行感冒也是好的吗?” 的确,大众的文化品味,并不一定是高品味。
时下,一些花里胡俏(梢),令人眼花缭乱的快餐资讯扑(铺)天盖地,“占领”了青年人的眼球。它们,将热辣身材,漂亮脸蛋为卖点,以文化人,娱乐界人士的隐私为哗众取宠的标签,大张旗鼓,“名正言顺”地进军市场。
而一些以思想内容为“资讯”,坚守自己经典文化品味的杂志期刊,却像一个散佚的游子,寂寞地摆在书坛上,静待人们领他们回家。这又不得不让我们忧心冲冲(忡忡): “夜莺的歌声,会淹没于急于觅食的麻雀的啁啾声中吗?” 我听到冥冥中,自己心灵的一声响亮的回答:“不会。
我不会。” 是的,我将把握好自己对文化追求的方向盘。
在心灵中永远绕着一缕香烟,不会被尘世的纷纷扰扰所干扰。 我会让惬意的清风吹动我的发丝,轻声吟唱《同桌的你》,羞涩地聆听心灵地悸动; 也会勇敢地拒绝浓妆艳抹的时尚信息,留给心灵一片宁静,任时尚的潮流,潮起,潮落。
哦,我不再是那只迷途的小羊羔了。我将长大。
“我的文化我作主。”我轻声而有力地说,然后微笑。
时尚,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有着不同的定义。南唐后主李煜酷爱小脚,裹小脚成了当时女性的时尚,并一直延续到上世纪初;今天,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LV的包包、保时捷的跑车、一掷千金的灯红酒绿成为了一种时尚。
但这种时尚仅仅是由氢和氧两种元素构成的新的物质而已,经不起人们的品味,虚华时尚的背后是更加空虚的心。真正的时尚应该犹如一壶上好的观音,经得起沸水一遍又一遍的冲泡依然能够沁人心扉,耐人品味。
人世间,千变万化而又亘古不变,最枯燥乏味而又最经得起品味的莫过于历史了。王侯将相也好,山野村夫也罢,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沧海一粟。
时尚在变化着,不变的却是历史,品味历史便是品味最长久的时尚。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进哥萨克的故乡,看一眼由因为不愿意世界上再出现第二座类似建筑而被沙皇挖掉双眼的设计师设计出来的克里姆林宫,亲吻一下半个世纪前把成千上万优秀的俄罗斯儿女直接送上前线的红场。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克里姆林宫美丽依然,红场上似乎还回荡着雄壮的《莫斯科保卫者之歌》,伏尔加河默默地记录着这里所发生的一切。只有流淌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伏尔加河在向我们静静地诉说着拿破仑的大军是如何倒在莫斯科的严寒之下的;博克元帅又是如何从莫斯科退去的,虽然他和他的中央集团军群已经看到了克里姆林宫的尖顶。
她又在向我们诉说着苏联红军的19次斯大林突击,从莫斯科到基辅,从华沙到维也纳,从贝尔格莱德到柏林,一百万的苏联红军长眠在了异国的土地上。一百万优秀的苏联儿女带来的是大片惨遭战火蹂躏土地的解放,带来的是红场上19次的礼炮,带来的是一个从战火中重新站立气啦的苏联。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近尼布甲尼撒大帝,走进古代巴比伦王国,走进号称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空中花园,在底格里斯河上烤着刚从河里钓上来的鱼,吃着巴格达盛产的椰枣,呼吸者从历史深处刮来的风。虽然今天的伊拉克战火不断,虽然生活在厚重历史之上的伊拉克人民每天在为生存而挣扎着,虽然挥舞着军刀的尼布甲尼撒大帝的手臂已在战火中灰飞烟灭,但伊拉克人民的鲜血和泪水依然记录着她的历史。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进耶路撒冷,看一眼这座诞生了世界两大宗教的圣城。走进阿克萨清真寺,探究穆斯林心中那股强大异常的宗教力量,感受伊斯兰世界斋月的肃穆。
还要走进饱受苦难的犹太人心中的圣地——哭墙。感受能够将全世界犹太人凝聚在一起的巨大力量,感受能够在五次中东战争中都能反败为胜的神奇力量,还要走进辛德勒的墓地,感受犹太人的知恩图报。
耶路撒冷,犹如从历史中走来的老者,看着自己的孩子们在互相残杀,留给后人的只有千年一叹。 历史是永久的时尚,是最经得起品味的时尚,是亘古不变的时尚。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近尼罗河、泰姬陵、玛雅人的金字塔、撒哈拉腹地的原始部落,去品味历史,品味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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