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能够美滋滋地喝一杯酒,是我“一生的夙愿”。因为,这酒一定比什么可口可乐、芝麻糊、牛奶还好喝,否则,每次妈妈不让爸爸喝酒时,爸爸也不会立刻变成一只可怜巴巴的绵羊,央求妈妈:“亲爱的,让我再喝一杯,就一杯,今天的家务活我全包了!”
有一次,我看着爸爸开怀畅饮,馋得我流出的口水粘下巴。我实在忍不住了,冲了过去,咧嘴一笑,说:“爸爸,让我喝一杯吧!”爸爸一愣,把头摇成了拨浪鼓,把我赶进了客厅。我嘟着嘴,压低了声音,说:“哼,有什么了不起,软的不行我就来硬的!”我瞅准了爸爸回厨房倒腾下酒菜的时候,以刘翔百米冲刺般的速度冲了过去,一仰脖,一杯甘甜的“尽春意”便含在了口中。哒哒哒……脚步声响起。我一惊,立刻把空酒杯斟满,放回桌子上,飞也似的冲进了客厅,回头看一眼爸爸,他一点没发现,正在波兹儿波兹儿地品酒呢!我抚摸了一下狂跳的心脏,长舒了一口气,缓慢地咽下了那冰冰凉凉、又辣又甜的酒,备感惬意。
可是,没过一会儿,我就站也站不稳了,晕晕乎乎地,一个倒栽葱倒在了沙发上,酣畅淋漓地昏睡起来……过了很久很久,我才清醒过来。妈妈见我醒了,关切地问:“儿子,头还晕吗?”爸爸走过来,摁摁我的小鼻子,笑道:“小子,酒好喝吧?”“酒?酒……”我一拍脑门,哎呀,坏了,刚才急着咽下去,忘了仔细品尝酒的味道了!我使劲舔了一下嘴巴,可无济于事,除了淡淡的苦味儿,什么美味儿也没了。看我这窘迫的样子,一家人都呵呵地笑了起来。
苦苦的味道,晕晕的感觉,难喝的酒,难忘的偷喝酒经历!
童年像放飞的小鸟,一去不回,我的童年虽然过去了很久,但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回忆,每当回忆起那件事,我就想捧腹大笑。
那是在我四岁的一天。我的爸爸请了一位客人,他们一边聊天,一边还喝酒,看见爸爸潇洒的喝着美酒,我看呆了,心里想:酒当真那么好喝?看爸爸的样子,酒仿佛比牛奶还好喝。
爸爸送客人去了,我看着酒,嘴里不禁流出了口水,我端起酒杯,一股脑的把一杯全喝了下去,当时,我只觉得很辣,还有点香,我又倒了一杯,灌进了肚里,看到爸爸回来,我把酒放了起来,躺在了床上,头里面闷晕闷晕的,真难受,还想发脾气,爸爸看我这样,就关心地问我:“你是不是病了?”我生气地说:“无缘无故怎么会生病呢?”爸爸看我脸红红的,又看了一下酒瓶,对我说:“噢,你这个小宝贝,就会模仿大人,丁点儿大就喝酒。”我已经睡了,做了一个梦,梦见了我和小伙伴出去玩儿,玩儿得很高兴,忽然想上厕所,可怎么也找不到,就随便找个地方解决了。
啊!背怎么湿湿的,我尿床了。这件事我想起来仍记忆犹新,这件童年傻事将是我一辈子最美好的回忆。
缓缓回望你与我偷喝酒的故事
回途时候你教我轻唱起一厥诗
在这诗中轻奏起快乐全衬托旧时份
难免叹一声这缘份
想最初和你有过这一厥歌
想最初曾共渡患难为我扑火
想最初曾跌过痛过你亦陪坐
想最初快乐也真太多
童年时候你与我走过街边老树
黄泥河畔你与我肩并肩的看书
在这天倾诉起以后我往他方寄居
这刻你只懂流泪
想最初和你有过这一厥歌
想最初曾共渡患难为我扑火
想最初曾跌过痛过你亦陪坐
想最初快乐也真太多
想最初和你有过这一厥歌
想最初曾共渡患难为我扑火
想最初曾跌过痛过你亦陪坐
想最初快乐也真太多
小时候,我住在爷爷家里。
爷爷非常爱喝酒,家里珍藏着许多好酒。记得我三四岁的时候,我看到爷爷坐在葡萄架下的小圆桌旁,拿起酒杯,小小的抿一口,然后咂咂嘴,仿佛在说:“真香!”,我就会忍不住问:“爷爷,就真的有那么香吗?”“那当然了。听说李白喝一斗酒就能作100首诗呢!酒可是智慧之水!”爷爷说。太神奇了,我也想尝尝,可爷爷不让,说我太小了。我一直盼望着什么时候能喝点酒呢。
机会终于来了。这天下午,我坐在房间里的小床上玩,看到爷爷坐在小圆桌旁喝酒。他倒满了一杯酒,正想喝,突然,他像想起什么似的,走向厨房,大概是去找下酒菜了吧。我连忙向小圆桌跑去,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但由于喝的太快,就像鸭子吞田螺一样,没长出什么滋味。这时,厨房里传来爷爷的脚步声。不好,爷爷回来了,我连忙躲到门后。爷爷端着一盘糖腌西红柿出来了,他夹了一块西红柿放进嘴里,端起酒杯,正想喝呢,突然一拍脑门,说:“怎么连被我自己喝了也不知道!”爷爷又倒了一杯酒,抿了一小口,把杯子放下了。我躲在门后偷笑并观察着。爷爷这时又去找什么东西了,我又跑到小圆桌旁,这回,我也学爷爷那样抿了一口。
顿时,我觉得口腔像着火了一样,晕晕乎乎的,腾云驾雾。
这时,爷爷出来了,看到我这样,说:“好孙女,敢偷喝我的酒,不醉才怪呢!”
可是我什么也不知道······
等我醒来后,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每当我想起这件事,就觉得很有趣,总会忍俊不禁的笑出声来。
“我在马路边,拣到一分钱,送到民警叔叔手里边”,小时侯传唱的这首儿歌,很多六十年代出生的朋友一定都会唱。
每当听到这首歌的时侯,我总会想起那个阳光灿烂的红彤彤的年代,也总会想起自己小时侯一次偷钱的经历。 那一年我七岁,弟弟两岁。
七岁的我,正寄居在城里的外婆家读小学二年级,两岁的弟弟跟着当乡村小学老师的妈妈住在离县城十多公里的祖屋里。每个周六的下午,放学后的我,总会高高兴兴地背起书包,奔跑在温暖亲切的夕阳里,沿着弯弯曲曲的山间小路,登上山顶最高处古旧的凉亭,然后在路两边层层叠叠的梯田的护送中,就着光挞挞的青石板路,一路俯冲而下,穿过山脚下的老榕,穿过村口小河上的石桥,向村子燃起的炊烟和饭菜的香味奔去……。
回家的感觉真好,外曾祖母精心煮好的葱花地瓜汤,摇着尾跑过来磨蹭我裤脚的小狗,墟场扒拉着地瓜饭呵呵笑的邻家小伙伴,屋檐下晒干的等着生火的蕨草,一切都那么自在而随意。但最大的乐趣还不在于此,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揽着两岁的弟弟,捏捏他嫩嫩的脸,看着他扑闪的大眼睛,用袖子帮他擦一擦似乎永远也流不完的鼻涕,让他吸一吸用手指伪装成的奶嘴,扮着鬼脸吓唬他,或者用木匠们废弃的小木块垒起一个又一个木头的房子,好奇地听着他一把推掉时发出的吃吃的笑声。
当然,如果亮出一两张城里的同学们送的漂亮糖纸,或者用彩色纸包裹着的爆米花中的各式小铁片,两岁的弟弟更会一把攥住不放。看着弟弟开心的样子,我总是想,要是有一天能把城里百货商店的橱窗里的玩具都搬到家里,那该多好! 百货商店就在我上学必经的路边,也是那个年代县城最大的建筑。
那个装满玩具的橱窗,我每天放学后总要专门地绕到那看上半天。那时的孩子们很少有零花钱的,更何况外婆微薄的工资加上爸爸妈妈每个月的一点点补贴,要维持我、两个未出门的姨、一个比我稍大点的舅舅的生活已经有些艰难。
肉平日是很少能吃上的,即使在过年的时侯,也要包上厚厚的一层地瓜粉后再煮,做到“物尽其用”;衣服被子缝缝补补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我身上穿的,都是小舅舅小时侯穿过的衣服;塑料凉鞋带子断了,都是自己用火烧熔了再粘上……。橱窗里的快乐离我们是那么遥远,仿佛童话里的世界一般。
我从未有过买东西的念头,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一个新放上去的洋娃娃。 那是多么漂亮的一个洋娃娃!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头上戴着一个小圆帽,粉红色的连体衣服,嫩嫩嘟嘟的可爱的脸,让我想起了乡下的弟弟。
要是能把它买下来送给弟弟该多好。一天天过去了,我一次次地从那里走过,终于有一回鼓足了勇气问售货员阿姨:“那个布娃娃要多少钱”。
那个漂亮的阿姨把它从架子上取下,看了一眼标价说:“9毛8分钱,要买吗”。我没有勇气再答下去,只是摇摇头转身往家走。
一连几天,我都没敢去再看那个布娃娃,但心里总想念她,总会忍不住去想象弟弟拿着她开开心心地玩的那一幕。一个阳光很好的星期天,我象往常一样到家里木桌下右边抽屉里拿小人书看,却意外地发现中间一直锁着的外婆的抽屉不但没锁,而且还拉出来一些,我好奇地打开抽屉,映入眼帘的是一小叠让我眼晕的钱,最上面的是一张一元的纸币。
“布娃娃,9毛8,星期天,弟弟”……,所有的东西一下满满灌入我的脑海。我匆匆拿起钱,小心地关心抽屉,地就往商店跑去……。
紧紧抱着可爱的布娃娃,我一路跑着回到了乡下的家里,妈妈大约在学校改作业吧,外曾祖母或许在收衣服,屋子静悄悄的,只是两岁的弟弟在小木床上酣睡,我把布娃娃放在他的枕边,就带着忐忑不安又兴奋的心地往城里跑去。到家的时侯,外婆他们正在等我吃午饭呢! 接下来的日子居然是无比的难熬,剩下的2分钱,我一直没敢再用,而是把它藏在床脚下。
每当听到老师讲诚实的故事,或者看到外婆和阿姨里在深夜昏黄的灯下坐在一圈糊着如山一般多的纸盒和信封(那是小姨接来的活,信封的从钱大约是做100个7分钱),我的心里总是不安和难受,又忙偷钱的事情暴露,又希望自己能早点工作赚钱。奇怪的是,妈妈居然没有从来没有问起过那个布娃娃来历。
那段时间里,我总会抢着帮忙糊点信封,抢着倒垃圾,开始很用功地读书……。期末的时侯,我居然还被评为“红花少年”,奖品是一把五笔钱的绿色钢笔。
我想把钢笔送给外婆,但外婆慈爱地说:“你留着自己用吧,这是你自己努力的结果”。 也许是我苦痛与诚心感动了什么吧!赎罪的机会终于来了。
新学期的第一天,老师告诉我们学校要搞“红领巾银行”活动,同学可以把攒的零花钱交给老师,由老师统一存到银行,学期末的时侯再领出来还给大家。一个和我玩得非常要好的鬼精灵的同学,向我建议道,我们一起去拣玻璃渣,到废品收购站换钱储蓄吧!我马上想到了还没还的钱,于是不假思索地答应了。
床脚上藏的2分钱也被我翻出来,作为第一笔存款交给了老师。 拣玻璃渣最好的地方是我们县城的酒厂后面,那里是一个巨大的酒浆排出口,沸腾的酒浆注入一个高约五米左右的大池里,泛起阵阵怪味。
我曾经看见一个公鸡掉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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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买零食
记得要秋游的那个星期,我带的许多零食早被我这个馋虫吃得所剩无几,于是,我只能在星期四前去小店买点东西了,要不然星期四去秋游就没东西吃了。
不过,我得想好一些对付小交警的计划。星期一,是个的好的机会,因为检查人是小郭,他不怎么重视自己的岗位,从来不去检查有没有人去小店买零食。所以我打算这晚行动。
时机来临了,我穿上“夜行衣”,自以为没人可以认出我来了。可刚进小店,就听到了小徐的声音:“小马,快上课了,我们上去吧。”“好啊------”我太倒霉了,竟会被小徐发现,虽然她平时和蔼可亲,但是面对她的岗位绝对是大公无私的。但是,她怎么认出我来了,难道她一直在跟踪我吗?我这样想着。还有,我在小店里,应该怎样向她解释呢?我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星期二由于作业太多的关系,所以就没有去买零食。可是到了星期三,无论如何我都要去买。为此,我还特地找了一个很好的理由——买铅笔。到了小店,我先拿了铅笔然后偷偷地往对面架子上瞄了几眼,看看周围没有小交警的时候,很是快速的拿了包我最爱的钻石糖和其他的零食。正去付钱装带子的时候,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我很是紧张的往下看了一下,那个人的鞋我很熟悉,是小张。又是一个小交警,她肯定是来检查的。 我只可以自认倒霉,于是万般无奈之下,抓起零食,低着头,已白米冲刺的速度“飞”了出去。还没有“飞”几步,耳旁突然出现了熟悉的声音“小马,你今天穿得好好看哦。换了别人一定是认不出你的,不过作为你亲密无间的朋友的我是不可能认不出来的。”我倒~~估计等一下她就会告诉王老师吧,我该怎么办呢!我们在路上聊了好久可是她没有问我去小店的原因,我也蛮纳闷的,平时忠于自己岗位的小徐怎么这时候糊涂了呢。不过,不问最好。
到了楼上之后,我还高兴的对同学说,我买零食没有被人捉到,厉害吧!可是大家的反应有点冷淡,完全出乎我的意料。这是为什么啊,后来我就听到有人说,这个礼拜不检查啊!于是我------唉!何必这么辛苦呢!
歌曲:偷喝酒的故事
歌手:MR.&;谭咏麟
专辑:Mr X Alan Tam "Rolling Power"
缓缓回望你与我偷喝酒的故事
回途时候你教我轻唱起一厥诗
在这诗中轻奏起快乐全衬托旧时份
难免叹一声这缘份
想最初和你有过这一厥歌
想最初曾共渡患难为我扑火
想最初曾跌过痛过你亦陪坐
想最初快乐也真太多
童年时候你与我走过街边老树
黄泥河畔你与我肩并肩的看书
在这天倾诉起以后我往他方寄居
这刻你只懂流泪
想最初和你有过这一厥歌
想最初曾共渡患难为我扑火
想最初曾跌过痛过你亦陪坐
想最初快乐也真太多
想最初和你有过这一厥歌
想最初曾共渡患难为我扑火
想最初曾跌过痛过你亦陪坐
想最初快乐也真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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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第二之四、偷不行礼
(原文)孔文举有二子,大者六岁,小者五岁。昼日父眠,小者床头盗酒饮之,大儿谓曰:“何以不拜?”答曰:“偷,那得行礼!”
(译)孔融有两个儿子,大的六岁,小的五岁。趁父亲白天睡觉的时候,小儿子到床头偷酒喝,大儿子对他说:“你怎么不行礼呢?”小儿子答道:“偷,怎么能行礼!”
言语第二之十二、偷本非礼
(原文)钟毓兄弟小时,值父昼寝,因共偷服药酒。其父时觉,且托寐以观之。毓拜而后饮,会饮而不拜。既而问毓何以拜,毓曰:“酒以成礼,不敢不拜。”又问会何以不拜,会曰:“偷本非礼,所以不拜。”
(译)钟毓兄弟俩小的时候,有一天趁他父亲白天睡觉,就一起偷喝父亲的药酒。他爸爸这时醒了,就暂且假装还在睡着,观察他们俩的行为。钟毓是先拜后喝酒,钟会只是喝酒,并不行礼。后来父亲问钟毓为什么行拜礼,钟毓说:“喝酒要讲究礼仪,所以我要拜。”又问钟会为什么不拜,钟会回答:“偷本来就不合礼仪,所以我不拜。”
嘉锡案:此与本篇孔文举二子盗酒事略同,盖即一事,而传闻异辞。
也就是研究这本书的学者专家余嘉锡说了,两者本来就是一件事,只不过传说成不同人说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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