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真让我着迷
音乐是多姿多彩的,是绚丽的。
音乐是白色的,很纯净。有时候会一个人在家,感觉寂静得可怕,这时,我就会听点音乐,沉浸在音乐中。我看到了大海,是那样的湛蓝,是那样的广阔,是那样的自由。
音乐是蓝色的,很忧郁。看着一个个感人的事迹,再配上一些伤感的歌,更加催人泪下。我看到了在汶川地震中失去亲人的痛苦和坚定的信念,是那样的心痛。
音乐是紫色的,很温馨。音乐像一杯暖咖啡,温暖了我的心。我看到了一家三口坐在沙滩上欣赏着夕阳,是那样的幸福,那样的甜蜜,那样的和睦,使人不忍心去惊动他们。
音乐是红色的,很火烈。一首首革命歌曲。曲调高昂,激动人心,给人力量,催人奋进。啊,我看到了飘扬的国旗,我看到了革命烈士们,是那样的伟大,是那样的坚定。
我喜欢倾听音乐,一个人,静静地听,顿时,烦恼都抛开了,许多事都想清楚了;我喜欢品味音乐,和朋友一起,体会其中的妙处,体会音乐给我们带来的快乐。
音乐对我来说,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我无法控制自己不去靠近她。音乐可以使我那浮躁的心,平静下来;音乐可以使我那沉闷的心情,变得愉快起来;音乐可以使我那疲惫的大脑,变得轻松起来。
音乐是一座心灵的桥梁,即使语言不同,皮肤不同,但是,音乐的旋律都能听懂。音乐的曲调,有时平淡如水,有时低回婉转,有时慷慨激昂,抑扬顿挫。
生活因有了歌声更加美好,我因有了音乐而更加快乐。音乐让我着迷,我喜欢音乐,我热爱音乐,我的生活离不开音乐!
宋词真让我着迷
唐诗的盛世、宋词的经典;元曲的柔和、明小说的浪漫主义文学,一个个让人回味无穷的经典,在历史的照耀下,光彩照人。而我对宋词更是情有独钟。
“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
一首范仲淹的《苏幕遮》让人震惊、让人怀念、让人沉思。“暗乡魂,追旅思,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明月高楼休独倚,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明月夜,诗人独自在高楼之上,借酒消愁,体现了游子对家乡的向往,对家乡的思念。从诗中我看到了生我养我的这片土地;我看到了这里的山、这里的水、这一方水土的人哟!多美啊!从此我心中生出了----长大之后为家乡建设的梦想,使我更加热爱这片多情的土地。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壮志收复祖国的岳飞,在出征之前,写下了《满面江红》这首志向诗。“壮志饥餐胡虏肉。笑淡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饿了吃敌人的肉,渴了喝敌人的血,从头开始,光复祖国,岳飞不仅对敌人十分仇恨,而且从此看出了岳飞熊熊燃烧的报国之火,让人自豪、让人振奋、让人自愧不如。岳飞的报国之火。也使我开始奋发图强、奋发着为祖国的未来尽管自己的一份力,激发了我浓烈的报国情怀,为了祖国繁荣昌盛,我们大家齐努力吧!
“任宝奁尘满,日上帘钩”
友情是一座桥,连着我们的心菲,你我珍惜友情,如同珍惜自己心爱的东西一样。才女李清照的《凤凰台上忆吹萧》是对友人的思念。“惟有楼前流水,应念我,终日凝眸。凝眸处,如今又添,一段新愁。”在高楼流水处,我目目凝望,在我的眼睛中,我又多了一份新的忧愁。诗人对友人的思念让人为之感动,我也明白了------友情的力量如此之大,友情能沟通彼此的心灵。真是:桃花潭水三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诗让我明白友情的意义,让我明白友情的力量,让我明白什么能舍去,但永远不能舍弃友情。
宋词,不仅荡涤了心灵、陶冶了情操,还教我做人的道理。
宋词,真让我着迷。
母亲的味道真让我着迷
“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它晚来风急?”
用李清照的这句来形容此时的天气再合适不过。阴沉夜幕中狠狠刮起的无名风,以大地为刀板,视众生为鱼肉,虽是夏秋交替间,夜风却格外冰寒刺骨。
突然看到了母亲的车子,一阵欣喜,双手搂着时不时发抖的身躯一阵小跑,来到母亲身边。
母亲有些近视的眼睛似乎比我还锐利。她一下子在人群中准确无误地牵住了我的手。母亲的大手格外温暖,轻轻的,柔柔的,牵住了我的手。我顺从地向前几步。
突然,母亲把衣袖拉过手背,掩在我的手上,把我的手接进了衣袖。我立即抬起头,目光上移,带着一丝疑惑滞留在了母亲的肩上,敏感的手指触到了一个温暖的东西,热乎乎的,软软的,带着母亲的体温……“水袋!”我惊叫着抽出手,语气中不知是惊讶还是惊喜。
“对呀。”母亲似乎对我的过分反应有些疑惑,但是并没有因此停下她连续的动作。母亲把袖子略微捋了捋,右手似乎发着抖伸了进去,取出了一只小小的便携热水袋。
一颗逆反的心跳了起来:“又不是冬天,带什么热水袋。”我又一次抬起头,锐利的目光 一寸又一寸地向上不屑地扫荡。可目光又一次急促地停住了,停在母亲苍白的唇上。那上面一道又一道回纹,似乎都是风刮出来的。
我的目光终于软了下来,心中最软的那块地方猛地跳了一下,到嘴边的话终于没出口。
我不声不响地接过热水袋,温暖顿时袭向全身,不禁意快乐得打了个颤。袋中冒出了一缕青烟,不经允许私自闯入鼻中,什么味道,不知道,它窜入全身,调皮地在我的身体里乱蹦乱跳,暖流浓厚,我突然醒悟,那是母亲的味道啊……
从此,我迷上了母亲的味道。蓦然发现,家里的每一寸地方都充满了母亲的味道。爱的味道……
音乐真让我着迷音乐是多姿多彩的,是绚丽的。
音乐是白色的,很纯净。有时候会一个人在家,感觉寂静得可怕,这时,我就会听点音乐,沉浸在音乐中。
我看到了大海,是那样的湛蓝,是那样的广阔,是那样的自由。音乐是蓝色的,很忧郁。
看着一个个感人的事迹,再配上一些伤感的歌,更加催人泪下。我看到了在汶川地震中失去亲人的痛苦和坚定的信念,是那样的心痛。
音乐是紫色的,很温馨。音乐像一杯暖咖啡,温暖了我的心。
我看到了一家三口坐在沙滩上欣赏着夕阳,是那样的幸福,那样的甜蜜,那样的和睦,使人不忍心去惊动他们。音乐是红色的,很火烈。
一首首革命歌曲。曲调高昂,激动人心,给人力量,催人奋进。
啊,我看到了飘扬的国旗,我看到了革命烈士们,是那样的伟大,是那样的坚定。我喜欢倾听音乐,一个人,静静地听,顿时,烦恼都抛开了,许多事都想清楚了;我喜欢品味音乐,和朋友一起,体会其中的妙处,体会音乐给我们带来的快乐。
音乐对我来说,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我无法控制自己不去靠近她。音乐可以使我那浮躁的心,平静下来;音乐可以使我那沉闷的心情,变得愉快起来;音乐可以使我那疲惫的大脑,变得轻松起来。
音乐是一座心灵的桥梁,即使语言不同,皮肤不同,但是,音乐的旋律都能听懂。音乐的曲调,有时平淡如水,有时低回婉转,有时慷慨激昂,抑扬顿挫。
生活因有了歌声更加美好,我因有了音乐而更加快乐。音乐让我着迷,我喜欢音乐,我热爱音乐,我的生活离不开音乐!宋词真让我着迷唐诗的盛世、宋词的经典;元曲的柔和、明小说的浪漫主义文学,一个个让人回味无穷的经典,在历史的照耀下,光彩照人。
而我对宋词更是情有独钟。“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一首范仲淹的《苏幕遮》让人震惊、让人怀念、让人沉思。
“暗乡魂,追旅思,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明月高楼休独倚,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明月夜,诗人独自在高楼之上,借酒消愁,体现了游子对家乡的向往,对家乡的思念。
从诗中我看到了生我养我的这片土地;我看到了这里的山、这里的水、这一方水土的人哟!多美啊!从此我心中生出了----长大之后为家乡建设的梦想,使我更加热爱这片多情的土地。“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壮志收复祖国的岳飞,在出征之前,写下了《满面江红》这首志向诗。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淡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饿了吃敌人的肉,渴了喝敌人的血,从头开始,光复祖国,岳飞不仅对敌人十分仇恨,而且从此看出了岳飞熊熊燃烧的报国之火,让人自豪、让人振奋、让人自愧不如。岳飞的报国之火。
也使我开始奋发图强、奋发着为祖国的未来尽管自己的一份力,激发了我浓烈的报国情怀,为了祖国繁荣昌盛,我们大家齐努力吧!“任宝奁尘满,日上帘钩”友情是一座桥,连着我们的心菲,你我珍惜友情,如同珍惜自己心爱的东西一样。才女李清照的《凤凰台上忆吹萧》是对友人的思念。
“惟有楼前流水,应念我,终日凝眸。凝眸处,如今又添,一段新愁。”
在高楼流水处,我目目凝望,在我的眼睛中,我又多了一份新的忧愁。诗人对友人的思念让人为之感动,我也明白了------友情的力量如此之大,友情能沟通彼此的心灵。
真是:桃花潭水三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诗让我明白友情的意义,让我明白友情的力量,让我明白什么能舍去,但永远不能舍弃友情。
宋词,不仅荡涤了心灵、陶冶了情操,还教我做人的道理。宋词,真让我着迷。
读书,真让我着迷 书可以医治愚昧,使人聪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寄托着长辈们的期翼,书演示着人成长的旅途;书折射着老师、同学的情谊和我们的喜怒哀乐……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而我却要说:“书是我最好的朋友,能给我带来莫大的快乐。” 第 一次接触到书,还是我四岁的时候。
一次,爸爸从幼儿园接我回家,幼儿园附近的一个书摊吸引了我。我拉着爸爸下了车,挤进人群,好奇的看着那琳琅满目的书, 看着捧着书专心阅读的人们,忽然,一本色彩艳丽的书深深的吸引了我,于是,我就缠着爸爸买下了这本《小人国历险记》。
我十分高兴。因为我终于拥有了属于我 自己的第一本书。
如今,我已经拥有了两柜子书,读书,渐渐使我着迷。 一次, 妈妈蒸上米饭,叫我注意看着。
而我这时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就随口“恩”了一声。妈妈见我答应,便放心的出去买东西了。
我沉浸在书中:那巍峨耸立的高 山,那波涛汹涌的大海,那栩栩如生的各式人物,那惊心动魄、扣人心眩的故事情节……这一切都使我如痴如醉。咦?奇怪,香甜的大苹果怎么夹着一股焦味? “呀!” 我大叫一声,冲进厨房,沮丧地望着那锅烧糊的米饭。
那锅烧糊的米饭似乎也在得意地看着我:“哼!谁让你不管我,这下子够你瞧的!看你怎么办!”“怎么办? 怎么办?”我焦急地在厨房里直打转,像热锅上的蚂蚁_团团转。唉!这下可好,不仅要咽这难吃的糊米饭,而且还要遭受妈妈的唠叨:“书虫,书虫,就会啃 书……”哎! …… 有了!有一本书里不是介绍过,可以在蒸糊的米饭上插入大葱,倒进牛奶吗?何不试试?说干就干。
我把洗干净的 大葱切成段,插入米饭,又倒进一些牛奶……嘿!你还别说,这一招可真灵:不但焦味没有了,还有一股牛奶的香甜呢!吃饭的时候,爸爸和妈妈直夸我的手艺高, 他们哪里知道,这多亏书救了我呢。 读书陶冶了我的性情,增长了我的才干,我从中受益匪浅。
我从读书中享受到了无限的乐趣,读书怎能不让我着迷呢?。
我,是一名学生,从小酷爱音乐,可爸妈说:“我是不务正业的,浪费时间。”尽管如此,我对音乐有一种执着于追求。我非常喜欢现代音乐,尤其是钢琴曲,它很经典,听完之后,使人回味无穷,这种音乐,让我感受到,现代年轻人的青春活力,所以,我很喜欢听歌,它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
感觉无聊的时候,我总是会放一些,美妙的歌曲,然后,坐在沙发上——发呆。什么都不做,就在沙发上,欣赏这些美妙的曲子,这对于我来说是一种享受!我是很有品位的,我钟爱听的音乐,没有一个是难听的。而当我劳累的时候,我会放出一些节奏慢一点的歌曲,然后躺在床上,闭上眼睛,使我放松,慢慢的就毫无劳累之意!但在我高兴的时候,我会放一些节奏快一点的,欢快一点的歌曲,让我欢笑不已!
音乐,是历史长河中一颗璀璨的明珠;音乐,是漫漫长夜里一个歌唱的精灵;音乐,是每个地球人都懂的一门语言。它为人们带来快乐,带来美的享受,给人们的生活增添乐趣。音乐是多姿多彩的,是绚丽的;音乐是白色的,很纯净;音乐是蓝色的,很忧郁;音乐是紫色的,很温馨;音乐是红色的,很火烈;音乐是一座心灵的桥梁!
家里有一台电子琴,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喜怒无常的走到电子琴前,手放在键盘上,在上面胡乱敲打,用这个来发泄我心中的愤怒!在客厅里看电视的爸爸妈妈就会说:“咱家的小祖宗,心情不好,今天就别招惹她了,小祖宗发威了,那还得了,把咱家天花板给掀了!”相反,但我心情好的时候,我还是会坐在电子琴前,把手放在键盘上,慢慢的敲打,来告诉别人,我的心情很好!这是,爸爸妈妈又会说:“诶呦,今天可真是稀奇,咱家的宝贝,看似心情很好啊,今天捉弄她一下!”这是我会说:“别以为你们说的我听不见,本大小姐的耳朵可好使了,想捉弄我,没门,哼哼!”
我认为,在这个世界里,有音乐就是完美无缺的;没有音乐就是死气成成的,毫无生动之象!
所以,音乐让我着迷!
读书真让我着迷 世界就像一个五光十色的万花筒,各种各样的事物都使人着迷。
朋友,你踏进这个世界,有什么事物使你着迷了吗?是的,有许多东西可令我着迷的。我可以大声告诉你,我着迷读书,有人认为,书是什么?书是一张废纸,我可不这样认为,书中自有真情趣,它真让我着迷。
不知从什么时候,我爱上了读书。从一年级学“一、二、三”到“日、月、山”识字明显多了,求知欲也多了。
啊!读书真让我着迷。 从一本小小的连环画到一本厚厚的长篇小说,书本见证了我的着迷。
这不同的书带给我不同的趣味,有那耐人寻味的童话,有那激斗连篇的武侠小说,有那抱腹大笑的笑话。其中,我最喜欢爱看侦察小说。
有一次,我买来一本侦察小说,厚厚的一本。我坐在床上,聚精会神地看,思索着那一篇为什么写他的面会变色的,不久才知道它带着一个透明的面具,在不同的灯光反射下,他也会随着灯光的颜色变了起来,真令人产生快乐感。
这时,门突然打开了,我妈下班回来,问我你吃饭了没,我才记得我没有吃饭,我不经不觉地从早上8点钟看到下午2点钟了。但是,我脑子里却吃了“饭”。
还有一次,我表哥送给我几本侦察小说,我一天也看不完,就把它带到课室上看,在数学课上,老师在讲解正数和负数的时候,我正看着那侦察小说《金田一少年事件薄》,在那断桥为什么可以重新接起来,而用一只手可以做到呢? 到了老师向我提问的时候,我突然大叫起来:“啊!原来这样,我为什么想不到呢?”同学们大叫叫起来了,便大声笑了起来,还有人说:“老师,这个爱看侦察小说的大傻瓜又在发傻了,”老师来到了我的坐位上,说:“下课,来我这里,”我心里在哀叹:“又”要挨骂了…… 如果有一天我没有侦察小说看,我可能会发疯,可能发狂。真不能想象得到。
啊!我真爱读书,读书真让我着迷! 写作真让我着迷 我很喜欢小学的语文老师,喜欢她的笑,喜欢她的言语,更喜欢她对我文章的点评,因此,可以说,我从那个时候就对写作着了迷,我的语文老师有23岁,她长得非常漂亮.我平时的时候喜欢喊她姐姐,她也欣然接受. 我从小学过舞蹈,画画.手风琴,但都没有长期的兴趣.我受不了舞蹈的姿势,画画的线条,手风琴枯燥的乐谱,我总是觉得它们把我框住了,使我动弹不得,它们不光枯燥而且乏味. 我喜欢写作,喜欢汉字的舞蹈.标点符号的线条,修辞手法谱出的乐谱,我更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我的房间里写作,望望蓝天,看看秋日,动笔写写,便充实了我所有的课余生活. 每写好一篇文章,我都喜欢与我的小学语文老师分享,她也很耐心的赏阅并给我点评,我喜欢老师真诚的评语,对我文章的真诚指导,因此我更是不断的利用课余时间写写作文和日记. 老师告诉我,生活是绚丽的,大自然是多彩的,她还告诉我,任何一件事情可以用视,闻.听,触等全方位感受,她告诉我,只要留心观察,最细微的事物也可以尽收眼底,她告诉我。
就是因为她,我爱上了写作. 小学毕业,我把小学的所有文章,整理了一下,精心的装订起来,全部送给了她,又把我所有写过得小诗,整理出来写成送给了她.记得我写过最长的一篇文章是一篇神话故事,那时头脑一热,便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写下了长达一万多字的故事,书的名字叫.有点像是写我因吹牛被卷入了一场夏令营的活动中,因经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不幸被风吹飘落到一个土著岛上的神奇故事.她知道之后一直给我支持和鼓励,让我的这篇文章一直继续. 由于这件事,从此,我更加有了写作的信心.也许这就是我与写作之缘吧!也因此对写作更加着迷! 读名著让我着迷 我喜欢听故事,可是自从我上学以后,妈妈就不给我讲了,而是让我每星期去图书馆借书自己看。我总喜欢挑一些童话、小公主或者漫画之类的书看。
妈妈建议我看一些名著,我才不喜欢呢,那些书又厚又重啥时能看完呢? 二年级暑假时,妈妈借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每天睡觉前妈妈都读一段给我听,渐渐地我被故事里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当鲁滨逊漂流到荒岛上时,我为他的命运担心极了。妈妈每天只读一小段,我等不及只好自己看,不认识的字就查字典。
后来我知道鲁滨逊不仅顽强的生存下来,还解救了当地遇难的西班牙人。当他带着忠诚的“星期五”平安地回到自己的祖国时,已离家35年了。
多年后,当鲁滨逊又一次出海经商,路经他住过的荒岛,这时留在岛上的水手和西班牙人都已安家繁衍生息。看完后,我不禁为他喝彩!事隔一年后,我又读了一遍《鲁滨逊漂流记》的原版,里面有一些更生动的细节令人回味。
那个暑假后,我就迷上了看名著。至今我大概看了二十多本,给我快乐最多的是《海底两万里》,那离奇的幻想让我晚上做梦都梦见我穿着潜水服行走在珊瑚礁中,飘来飘去的海带突然变成了一条条带鱼,多有意思啊!《汤姆叔叔的小屋》让我了解到黑奴的悲惨命运,当他被活活打死时,我伤心地哭了。
看到他以前的小主人把他带走安葬,我又感受到了人间的真情。 让我最长知识的书该是《中华上下五千年》了,妈妈在我床边贴上了中国地图和世界地。
从小,我就十分喜欢读书,在别人看来是毫无情趣的方块字,但我却认为那是一个个机灵淘气的小娃娃,排成长队为我们表演一场场好看的话剧。
小时候,我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拿着一本《伊索寓言》走到妈妈面前,让妈妈给我讲故事听。那简洁短小的一个个故事使我着迷,最后一句画龙点睛的深刻道理更是让幼小的我回味无穷,那时幼小的我虽然不能正确的明白其中蕴含的道理,但我会浮想联翩,给我幼小的心灵播撒下了一粒粒文学的种子。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阅读面越来越广的我更加专注于读书了。在我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我经常到新华书店借书。
有一次,爸爸妈妈把我送到新华书店,让我在那儿看书,等到五点钟时到马路边等他来接我回家。我高兴的点了点头,然后一溜烟地跑到了新华书店。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被《三国演义》里的故事情节所深深的吸引住了,脑子里装满了曹操.诸葛亮.刘备.关羽.张飞。
爸爸说的话早已挤出脑外。直到夜幕降临,书店里的灯忽然亮起来时,我才猛然回过神来,急忙放下书冲出了书店,等候我多时的爸爸早已在车中睡着了。
书本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带我穿越回古代,穿梭到未来,带我到广袤的宇宙和亿万年前的远古时代。我在书中学到了许多,学会了宽容,学会了乐观,学会了坚强,学会了独立,在书中我学会了鼓励,学会了赞赏,学会了鼓掌。
读书时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忧伤,忘记了所有的不愉快。我乘一叶小舟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我在书的世界里采野花,摘瓜果,我了解了人生的哲理,我懂得了人生的酸甜苦辣。
读书真让我着迷。
读书真让我着迷 世界就像一个五光十色的万花筒,各种各样的事物都使人着迷。
朋友,你踏进这个世界,有什么事物使你着迷了吗?是的,有许多东西可令我着迷的。我可以大声告诉你,我着迷读书,有人认为,书是什么?书是一张废纸,我可不这样认为,书中自有真情趣,它真让我着迷。
不知从什么时候,我爱上了读书。从一年级学“一、二、三”到“日、月、山”识字明显多了,求知欲也多了。
啊!读书真让我着迷。 从一本小小的连环画到一本厚厚的长篇小说,书本见证了我的着迷。
这不同的书带给我不同的趣味,有那耐人寻味的童话,有那激斗连篇的武侠小说,有那抱腹大笑的笑话。其中,我最喜欢爱看侦察小说。
有一次,我买来一本侦察小说,厚厚的一本。我坐在床上,聚精会神地看,思索着那一篇为什么写他的面会变色的,不久才知道它带着一个透明的面具,在不同的灯光反射下,他也会随着灯光的颜色变了起来,真令人产生快乐感。
这时,门突然打开了,我妈下班回来,问我你吃饭了没,我才记得我没有吃饭,我不经不觉地从早上8点钟看到下午2点钟了。但是,我脑子里却吃了“饭”。
还有一次,我表哥送给我几本侦察小说,我一天也看不完,就把它带到课室上看,在数学课上,老师在讲解正数和负数的时候,我正看着那侦察小说《金田一少年事件薄》,在那断桥为什么可以重新接起来,而用一只手可以做到呢? 到了老师向我提问的时候,我突然大叫起来:“啊!原来这样,我为什么想不到呢?”同学们大叫叫起来了,便大声笑了起来,还有人说:“老师,这个爱看侦察小说的大傻瓜又在发傻了,”老师来到了我的坐位上,说:“下课,来我这里,”我心里在哀叹:“又”要挨骂了…… 如果有一天我没有侦察小说看,我可能会发疯,可能发狂。真不能想象得到。
啊!我真爱读书,读书真让我着迷! 写作真让我着迷 我很喜欢小学的语文老师,喜欢她的笑,喜欢她的言语,更喜欢她对我文章的点评,因此,可以说,我从那个时候就对写作着了迷,我的语文老师有23岁,她长得非常漂亮.我平时的时候喜欢喊她姐姐,她也欣然接受. 我从小学过舞蹈,画画.手风琴,但都没有长期的兴趣.我受不了舞蹈的姿势,画画的线条,手风琴枯燥的乐谱,我总是觉得它们把我框住了,使我动弹不得,它们不光枯燥而且乏味. 我喜欢写作,喜欢汉字的舞蹈.标点符号的线条,修辞手法谱出的乐谱,我更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我的房间里写作,望望蓝天,看看秋日,动笔写写,便充实了我所有的课余生活. 每写好一篇文章,我都喜欢与我的小学语文老师分享,她也很耐心的赏阅并给我点评,我喜欢老师真诚的评语,对我文章的真诚指导,因此我更是不断的利用课余时间写写作文和日记. 老师告诉我,生活是绚丽的,大自然是多彩的,她还告诉我,任何一件事情可以用视,闻.听,触等全方位感受,她告诉我,只要留心观察,最细微的事物也可以尽收眼底,她告诉我。
就是因为她,我爱上了写作. 小学毕业,我把小学的所有文章,整理了一下,精心的装订起来,全部送给了她,又把我所有写过得小诗,整理出来写成送给了她.记得我写过最长的一篇文章是一篇神话故事,那时头脑一热,便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写下了长达一万多字的故事,书的名字叫.有点像是写我因吹牛被卷入了一场夏令营的活动中,因经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不幸被风吹飘落到一个土著岛上的神奇故事.她知道之后一直给我支持和鼓励,让我的这篇文章一直继续. 由于这件事,从此,我更加有了写作的信心.也许这就是我与写作之缘吧!也因此对写作更加着迷! 读名著让我着迷 我喜欢听故事,可是自从我上学以后,妈妈就不给我讲了,而是让我每星期去图书馆借书自己看。我总喜欢挑一些童话、小公主或者漫画之类的书看。
妈妈建议我看一些名著,我才不喜欢呢,那些书又厚又重啥时能看完呢? 二年级暑假时,妈妈借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每天睡觉前妈妈都读一段给我听,渐渐地我被故事里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当鲁滨逊漂流到荒岛上时,我为他的命运担心极了。妈妈每天只读一小段,我等不及只好自己看,不认识的字就查字典。
后来我知道鲁滨逊不仅顽强的生存下来,还解救了当地遇难的西班牙人。当他带着忠诚的“星期五”平安地回到自己的祖国时,已离家35年了。
多年后,当鲁滨逊又一次出海经商,路经他住过的荒岛,这时留在岛上的水手和西班牙人都已安家繁衍生息。看完后,我不禁为他喝彩!事隔一年后,我又读了一遍《鲁滨逊漂流记》的原版,里面有一些更生动的细节令人回味。
那个暑假后,我就迷上了看名著。至今我大概看了二十多本,给我快乐最多的是《海底两万里》,那离奇的幻想让我晚上做梦都梦见我穿着潜水服行走在珊瑚礁中,飘来飘去的海带突然变成了一条条带鱼,多有意思啊!《汤姆叔叔的小屋》让我了解到黑奴的悲惨命运,当他被活活打死时,我伤心地哭了。
看到他以前的小主人把他带走安葬,我又感受到了人间的真情。 让我最长知识的书该是《中华上下五千年》了,妈妈在我床边贴上了中国地图和世界地图,每看。
读书真让我着迷 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而书籍就是这个万花筒中最璀璨的一角,那里的一切一切都让我着迷,令我陶醉。
记得上小学四年级的一个星期天,我刚刚从书店里买回一本向往已久的童话书 ——《木偶奇遇记》。刚回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翻开书的第一页,一股浓浓的墨香味便扑鼻而来。
闻着浓浓的墨香,看者崭新的童话书,啊!感觉真是一个字“爽”。书中的故事情节时而让我哈哈大笑,时而让我泣不成声。
书中的木偶皮诺乔因为不想学习贪图玩乐,而变成了驴的模样;因为撒谎不诚实,蓝发仙子把它的鼻子变得很长很长;因为逃学,被杂技团的人拿去当木偶,甚至被当柴烧;因为捣乱逃跑,而流落街头;……这些事情让我更加懂得学习的重要,我不会去旷课逃学。也使我更深的理解了父母的爱,我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发奋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读书越多,越使我懂得了读书的重要性,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记得几天前,我买了一本《爱的教育》,这本书中最让我难忘的是恩利科父母的教子篇《学校》。
恩利科的父亲对他说:“如果你不去上学,每天将会多无聊,多可怜啊!只要经过一个星期的嬉戏玩耍,你是会感到无聊和厌倦的,到后来,你一定会恳求着回学校。”是啊,书本就是我们的武器,班级就是我们的分队,整个世界就是战场,而人类文明就是胜利。
看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更加懂得了学习的重要性,而读书就是学习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们不能做临阵退缩的逃兵。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是的,“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够使人诙谐,使人见多识广,使人陶冶性情。读书让我着迷,我从中享受了无限的乐趣,得到了教益和启迪。
来吧!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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