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秩序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全面加强课堂教学过程的监督管理,促使广大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学工作,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果,学院决定在全院开展课堂教学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深入客观地了解我院目前课堂教学的真实状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和引导各部门切实重视、规范和改革课堂教学,不断完善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检查范围
全院所有班级。
三、检查内容
课堂教学检查主要是检查和了解各班级的课堂教学情况,包括各级领导听课制度及落实情况,任课教师的教案、课堂教学的具体组织实施、课堂教学秩序、学生出勤、课堂教学效果与评价、作业留批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院将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深入各班级和教师办公室检查课堂教学及相关情况,通过查阅教师教案、教学日志等相关教学资料,以及随机听课、开展学生问卷调查等工作,形成对目前学院课堂教学情况的总体评价,并向学院领导反馈检查情况、听取领导意见。
每次检查后立即向全院通报检查结果,并将其作为对教师评优及晋职评审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五、检查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重视日常课堂教学的质量监控,切实加大课堂教学的检查力度,对广大教师及时传达检查工作方案,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敬爱哦学积极性,并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课堂教学的规范有序。
2、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负起责任,要实事求是,确保检查结果公平、公正;在检查中做到发现事故立即处理,并且做好检查结果存档工作。
3、要抓典型,发现违规教师要及时批评教育,及时公示并按教学事故进行相应处理。
关于开展教学秩序专项检查的通知 [篇2]
各学院(部):
教学秩序检查是一项常规检查,是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切实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了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教务处决定开展教学秩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1、 教师上课情况的检查,如教师能否按时上下课,教师上课的教态,教师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状态的掌握及学生学习积极性的调动等。
2、 学生上课情况的检查,如有无迟到早退现象,上课听课的`认真程度,有无玩手机、游戏机、睡觉现象等。
3、 后勤保障情况的检查,如教室卫生、多媒体设备的完好程度、照明及通勤车等
二、 检查方式:
1、 集中检查:自第8周至第16周,教务处将安排相关科
室人员对本部及西校区的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每周至少两天的全面检查,具体安排见附件1
2、 分散抽查:学校领导将不定期的对两校区的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抽查。
3、 适时按年级召开班长、学生代表座谈会或采用问卷调查方式,收集学生对教学、教务管理的意见及建议。
三、 检查结果的处理:
对在教学秩序检查中发现的与教师有关的问题,教务处将根据《兰州理工大学关于加强课堂教学的规定》(兰理工发[2012]44号),《兰州理工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兰理工发[2003]85号)等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理。对在教学秩序检查中发现的学生学风方面的问题,将及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进行教育,并按《兰州理工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后勤保障方面的问题,教务处将积极协调,争取解决。
四、 检查要求:
1、 检查的目的在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学院要在教师及学生中大张旗鼓的开展稳定教学秩序的宣传和教育,为开展教学检查造势。
2、 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不得影响正常教学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可在课后和教师或学生进行沟通和核实,不允许中途打断教学过程,注意保护教师的尊严。
3、 检查人员要如实纪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填写检查纪录表(见附件2),保证检查的质量。 附件1:检查时间及责任科室安排
附件2:兰州理工大学课堂教学秩序检查记录表
教务处 2012年10月15日
主题词:检查 秩序 教学 抄 送: 夏天东副校长 (共印10份) 承办单位:教务处教务科 2012年10月15日印发
检查时间及责任科室安排
兰州理工大学课堂教学秩序检查记录表
关于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湖州市南浔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 湖州市南浔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浔价20174号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区级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发[2017]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根据省物价局、省农民负担监管办、省纠风办《关于开展全省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浙价检[2017]47号)要求,决定在全区继续组织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和范围
本次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从3月25日开始至4月20日结束。检查的时限为2004年1月1日以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发生的涉农价格和收费行为。对重大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追溯到上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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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本次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主要是检查党和政府有关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价格和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内容包括: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交通管理收费和客货运输价格,农村供水、有线电视等农村公用事业价格,涉渔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机监理收费、畜禽防疫检疫收费、计划生育收费,以及国家和省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农民务工有关收费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等。其中,对涉及农民建房、农村供水、农机监理、畜禽防疫检疫、农民务工等收费的单位,为检查重点和必查单位。
三、检查的组织形式
本次检查由区物价局、区农负办、区纠风办统一部署,具体由区物价局组织实施。
检查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结合的方法,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4月15日前为宣传发动和自查阶段,由各镇(开发区)、相关部门组织自查,并以镇(开发区)为单位形成书面自查材料,4月15日前报区物价局;4月15日至20日为重点检查阶段,届时由区物价局、区农负办、区纠风办邀请人大、政协等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和直接检查等形式实施检查。4月21日至30日为处理和整改阶段,由区物价局、区农负办、区纠风办根据检查情况和各自的职责,对违反政策乱涨价、乱收费的部门和单位作出整改处理决定,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市。
四、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涉农收费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涉农价格和收费工 2
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厌倦情绪,坚持不懈、坚定有力地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自查工作,尤其是对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切实抓好整改,抓出深度,确保专项检查出实效、见成效。各涉农收费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开展重点检查工作。
(二)要注重标本兼治,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要以专项检查为契机,以“减负担、不反弹”为主题,大力宣传专项检查的意义,宣传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公示制度,增强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取得广大农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对检查中发现的有乱涨价、多收费的部门和单位,应责令违法单位如数退还给农民;对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浙江省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五年四月四日
主题词:涉农 价格和收费 检查 通知
抄送:市物价局、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市纠风办、市农负办,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工委办,区农林局、 区纠风办。
南浔区经济发展与统计局办公室
2017年4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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