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案
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向人民政协组织,并通过政协组织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就有关国家或地方大政方针、社会生活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形式。
政协提案实行提出提案的时间不限、内容不限、人数不限的“三不限制”原则。提出提案一般有四种形式:政协委员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政协全体委员会议期间以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提案;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和人民团体,以本党派、团体名义提出提案;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本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提案。提案办理有专门机构负责,要求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答复。
政协委员提案与人大代表的议案有区别。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人大代表的议案一经通过,就具有法律效力。而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政协委员提案是民主监督的一种形式,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另外,人大代表议案,一般只在大会期间提出,而政协委员提案,既可在全体会议期间提出,也可在休会期间提出。
政协建议案是以人民政协组织的名义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政府提出的建议。建议案须经过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或主席会议讨论通过。
把建议案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一种方式,始见于1949年9月27日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该法第3章第7条规定:“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就有关国家建设事业的根本大计或重要措施,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提出建议案。”同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亦就此作了同样的规定。
1982年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政协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分别包括“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审查通过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国务院的重要建议案”,“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审议通过提交同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人民政府的重要建议案”。
建议案是政协组织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向国家机关和其他有关组织提出建议和批评的.一种重要方式。建议案和提案的不同点是:建议案涉及的内容更加重要,形式更加庄重,是政协组织委员通过专题调研,充分论证,经常务委员会或主席会议通过的高层次的重要建议。运用建议案这种方式,更易于发挥政协的整体功能,更易于引起国家机关的高度重视。
提案 建议案
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向人民政协组织,并通过政协组织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就有关国家或地方大政方针、社会生活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形式。
政协提案实行提出提案的时间不限、内容不限、人数不限的“三不限制”原则。提出提案一般有四种形式:政协委员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政协全体委员会议期间以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提案;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和人民团体,以本党派、团体名义提出提案;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本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提案。提案办理有专门机构负责,要求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答复。
政协建议案是以人民政协组织的名义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政府提出的建议。建议案须经过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或主席会议讨论通过。
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去年6月,隆回县政协组织专门力量分成5个调研小组,采取县乡联动、全面调研和典型调研、现场调研和座谈调研相结合的方式,深入该县26个乡镇及20个县直单位单位进行了重点调研,在掌握实情的基础上,撰写了《但存方寸地,留予子孙耕》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全面总结了该县耕地保护所取得的成绩,指出了耕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客观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进一步加强该县耕地保护工作的对策与建议,在该县政协七届九次棠委会议上与县委、县政府领导进行了专题协商,并向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加强该县耕地保护工作的建议案。
该县政协提出的建议案,引起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县长周卫臣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方案,认真整改落实。今年3月24日,隆回县人民政府下发了《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严格耕地保护的通告》。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全面扭转该县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2010年确定为该县违法用地专项整治攻坚年,开展以“保护耕地资源,规范用地行为”为主题的清理整顿违法用地专项行动,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攻坚年行动领导小组,以县政府名义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县四大家主要领导出席,乡镇党政一把手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声势浩大的动员会议,拉开了有效保护耕地的序幕。今年,该县要持续实现县域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全县耕地不少于733771.22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53892.13公顷,恢复耕地面积300余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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