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外出请假报告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内地新疆高中班管理条例,为了对内高班学生进行有效管理,为了内高班学生安全健康成长,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外出请假制度。
1.学生周日、节假日外出购物每两周一次,单周男生,双周女生。周日上午9点到11点为上街购物时间。
2.星期一至星期六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在新疆班管理处请假,获准后方可出校。
3.因家长来访需要带学生出校者,厦门市内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时间在一天以内由新疆班管理处批准,严禁学生在外宿。一天以上并要去外地者由校长批准。
4.寒假、暑假要请假回新疆的学生,须有新疆自治区内高班办公室来函,经校长室同意后方可由家长带离学校。
5.学生请假去医院看病,要由校医务室出具证明,经管理处批准,由指导老师带到医院就诊。
6.学生亲友来访,非直系亲属不得将学生带出学校。教师师德修养20条
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2015-11-19 17:51 | #2楼
为了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劳动纪律,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外出一律执行请假报告制度。
1. 副校长因公外出,包括考察学习、培训、开会或办理其他公务,必须事先向校长或党总支书记请示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2. 各部门正职或副职(主持工作)因公外出,包括考察学习、培训、开会或办理其他公务,必须事先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3. 各部门副职因公外出,包括考察学习、培训、开会或办理其他公务,必须事先向部门正职请示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4. 副校长、部门正职和副职因私外出(指非公派的学习、进修、探亲、看病、疗养休假、出国等)必须向校长或党总支书记请示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5. 校长和党总支书记因公或因私外出均参照市教育局相关规定进行请示报告。
苏州市第三十中学校
2015年6月3日
外国语中学学生请销假制度2015-11-19 10:14 | #3楼
一、班主任亲自到政教处领取请假条并加盖政教处公章。班主任要妥善保存好请假条,严禁让学生保存
二、学生请假时应认真填写请假条,不留空格、不得涂改,一个请假条只能一人使用。
三、请假条分三联,由老师和政教处签字盖章后,分别由班级、楼管员(住宿生)、门卫留存备查。
四、学生拿上盖章、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交门卫、楼管员登记后方可离校。
五、学生返校时到门岗室登记并找班主任销假,班主任登记返校时间。
六、住宿生星期六、日除放假外,原则上不允许离校,如有特殊事情必须在星期五请班主任假,或请值班领导假。
七、下午或中午放学后需出门的住宿生必须在放学前提前请班主任假,否则不得离校。
八、没有请假出门或通过其它方式出门视为无故逃学,除扣除本班量化分外,并给予违纪处理。
九、学生请假须向班主任申述理由,事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之内经班主任同意报政教处备案,一周以上报主管校长同意。
外出请假报告制度
为及时准确掌握全县科级干部的公务活动和外出情况,进一步增强干部的组织纪律意识,规范科级干部行为,提高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乡镇、各部门、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群团组织、县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科级主要领导干部因事外出,到县外3天以上或出市外的,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报组织部批准;副职领导或其他科级干部因事外出,到县外3天以上或出市外的,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组织部批准。
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科级干部因事外出,到县外3天以上或出市外的,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组织部批准。
三、县属事业单位的正职领导因事外出,到县外3天以上或出市外的,经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同意后,报组织部批准;副职领导或其他科级干部因事外出,到县外3天以上或出市外的,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组织部批准。
四、科级干部因事外出,到县外3天以内或在休息日、节假日出市外的,正职要向其他班子成员沟通;副职要向本班子主要负责人汇报。
五、科级干部外出请假原则上以书面呈报方式进行,并填写《**县科级干部外出请假报告表》;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书面呈批手续的,可采取当面或电话方式请假。
六、请假人按期返回县内后,要在3天以内向同意人、批准人及登记备案机关销假。
七、科级干部未按本制度规定办理请假报告手续、擅自外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八、本制度由中共**组织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药学系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2015-11-18 15:36 | #2楼
为推进我系干部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对人员外出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系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特作如下规定:
1、干部外出、出差请假均须履行逐级请假手续。系领导外出、出差须经校领导批准;系各教研室领导须经系领导批准;一般干部须经教研室领导同意后,报系行政办或政工办,经系领导批准、行政办或政工办登记后方可成行。
2、干部外出请假指休假或事假,由系政工领导审批,政工办登记;干部休假或事假不报销差旅费;干部休假或事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干部出差指参加学术活动等因公外出,由系行政领导审批,行政办登记,差旅费报销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学术会议填写出差报告时,应附会议通知。
4、干部外出、出差均应填写请假报告单。请假报告单应提前一个工作日上报系行政或政工办,由行政或政工办报系领导批准。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假后应及时补办。
5、干部假后,须及时到系行政办或政工办做好销假登记。否则,以缺勤计。
6、各级干部都要自觉严格遵守外出请销假和报告制度,做遵章守纪、反对自由主义的表率。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擅离职守造成后果的,将依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绍兴市政协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2015-11-18 10:29 | #3楼
为规范领导干部公务外出,确保信息畅通,统筹协调安排市政协工作,现就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和机关副局以上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定如下规定:
一、市政协副主席离开本市外出公务活动在2天(含)以上的.,应向政协主席报告;同时告知秘书长。
二、市政协秘书长离开本市外出公务活动在1天(含)以上的,应向政协主席请假。专职副秘书长,办公室、研究室主任离开本市外出公务活动在1天(含)以上的,应向秘书长请假;在2天(含)以上的,还须向政协主席报告。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外出时间在1天(含)以上的,应向秘书长和主任请假。
三、各专委会主任离开本市外出公务活动在1天(含)以上的,应向分管副主席和秘书长请假;专职副主任外出时间在1天(含)以上的,应向秘书长和本专委会主任请假。
四、因私请假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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