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市政协20xx年专题视察调研工作安排,10月25日市政协副主席任书文、王爱萍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就我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管情况汇报,与市区6个国土分局执法大队进行座谈,深入了解相关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视察报告分三个部分。
一、治理情况
全市国土部门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变职能,优化服务,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认真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针对用地需求量与耕地保有量的矛盾突出问题,从2010年第十次土地卫片国土资源部启动“15号令”实施问责以来,严厉打击违法用地犯罪行为,2012年违法用地面积下降30.6%,违反耕地面积下降60%,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从31.2%降低到5.81%,目前全市违法用地总数控制在11%、未超越国家红线15%的限度、排序全省倒数第二位,违法占用地呈下降趋势,实现“保红线”目标。主要治理措施有四个方面:
(一)建立监管责任网络。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全市建立土地监管责任体系,把违法用地易发区,编制成全图,定人定岗进行动态和静态监管,实行监管区域、村庄、耕地网格化管理,建立责任制度完善、巡查职责规范、监管主体明确的市、县、乡三级巡查网络,进一步强化违法用地监管体系建设。
(二)强化严厉打击手段。全市各级国土部门创新执法方式,采取卫星遥感监测、违法用地事前制止、督促检查上下联动、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典型案件公开查处、触犯法律追究责任等手段,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犯罪行为。2009年以来,不完全统计,全市共移交公安机关涉法土地案件32案33人,查办违法犯罪线索19件,侦破自侦案件48起,移送起诉42人。
(三)持续开展专项行动。2012年以来,开展卫片执法、查处变更规划、清理规范用地、非法转让土地专项治理行动,查处148宗违法用地、收缴罚没款1812.14万元,没收建筑物45.75万平方米,查处变更规划45宗,收缴罚没款657万元,出让金3.5亿元,累计处置土地34344亩、其中盘活置换用地7420亩,为“国省市”重点工程规范用地手续160宗22887亩、公开出让37宗2266亩、已收回罚没款4069.91万元、各类规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和土地出让金18.8亿元。
(四)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全市各级国土部门依法行政,严格建设用地预审预报、约谈承诺制度,审批用地从各个业务环节严格把关,谁办理谁监管,建立内部会审、执法监察、反馈预警机制,对违法用地行为实现一票否决制。积极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用地保障,对重点项目应急用地、临时用地、农业设施用地全程跟踪,减少环节,加快审批。结合全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的分析和预测,合理布局,科学分配规划期内主要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各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加强土地监管,主动服务大局,努力争取增量、盘活存量、管好流量,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
法律解释: 违法用地指,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土地或通过非法交易取得土地使用权;违法建设指,建设单位或个人未依法取得国土、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擅自改变批准内容的建筑体。
二、相关问题
通过调查研究、情况分析,有四方面的问题应该高度重视。
(一)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全市各级土地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基层监管队伍薄弱、人员缺乏,有的国土所只有1人,就市、县两级国土监察执法大队不足120人,监管全市6956平方公里国土资源确实有很大难度,查处违法力量有限,暴力抗法时有发生。
(二)违法用地依然严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在全市10个县区不同程度的存在,小店区、晋源区、尖草平区被市政府确定为违法用地易发区,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改造、宅基地开发、非工程建设、国道省道两侧、农村撂荒农田”等区域土地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用地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和“非法交易、非法转让”等违法违规现象。仅2012年全市村民宅基地违法用地宗数占到违法总数的18%。
(三)土地违法追究偏轻。《土地管理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规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给予行政警告、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追究刑事责任。在土地执法实践中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很难执行,多数违法用地行为以行政处罚为主,因违法成本低,追究责任轻,处罚力度小,导致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犯罪行为不断滋长,治理难度加大。
(四)规划用地监管较松。因受利益驱动,在用地立项、规划、审批、施工、建设等环节,普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相关部门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尚未形成,监管规划用地情况有一定缺失,致使一些用地单位和个人随意改变用地规划、扩大土地用途或非法占有土地,造成土地严重浪费流失。
(五)法制教育亟待加强。有的用地单位或个人法制意识不强,尤其是一些开发商受利益驱动,法律观念严重缺失,保护国土资源意识淡漠,遵纪守法不够自律,藐视国家法律尊严,助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因而加强法制教育刻不容缓。
三、参考建议
政协委员充分肯定全市国土部门工作,就进一步搞好国土执法监管、打击违法用地、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法制教育等工作,提出五方面16条参考建议。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土地巡查制度,充分发挥市、县、乡三级网格监管作用。
1、要着力解决全市土地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市政府应全盘考虑,积极协调省编办,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增加必要的执法力量,更好适应形势发展需求。按照中央精神“从现在起不增加行政编制”的要求,借鉴广州、深圳等地经验做法,参照国家公务员相关政策,招录聘用专职国土执法监察人员,充实基层一线力量,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变目前执法力量薄弱、超负荷工作现状,确保执法人员配置更加合理、更加有力、更加均衡。
2、要把监管全市基本农田耕地作为首要责任,进一步强化市、县、乡三级土地巡查网格化管理,明确巡查重心,集中执法力量,严格巡查制度,全面拉网排查,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有效预防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建造宅基地问题发生,最大限度保护农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3、要把建设用地作为重要监管目标,对全市容易发生土地问题的城乡结合部、国道省道两线、经济发达地区、城市黄金地段、片区建设工程等作为重点监管区域,加强监督,认真普查,做到排查巡查人到位、监督管理不失职,铁面执法不徇情、铁腕问责严追究,从严控制城乡建设非法用地,保证用地手续齐全,依法合理用地节约用地。
(二)严格依法按照规划编制用地,合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认真履行规划用地监管职责。
4、要按照建设一流省会城市的标准,树立“规划全覆盖、城乡一张图”的新理念,全面考虑全市建设用地现状,高效推进“五规合一”建设发达城市群的步伐,以高标准规划为引领,提升省会城市综合功能,为协调推进建设新城、改造老城、开发古城、绿化山城、建大县城的“五城”联动建设项目,提供更好的规划环境和用地指标。
5、要按照中央最新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改善民生住房问题,优先编制规划民生工程和保障房建设用地指标,对非法占用民生住房建设用地行为,坚决打击,决不姑息;全面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花大力气,下大功夫,力求城乡规划“无缝对接、同步发展,实惠百姓、群众满意”。
6、要针对全市建设用地供应紧张的现实矛盾,综合利用闲置土地,摸清市县土地存量,整合可利用土地资源,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办法,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坚决落实“谁用地谁补偿谁复垦”的政策,保证建设用地“占补平衡、不越红线”。
7、要依法打击未批先建和明知不能审批却乱占土地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保护耕地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政策,自查自纠在土地审批等环节上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规划审批用地全程跟踪监管,严格规范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推动城乡规划用地向法制化迈进。
(三)创新执法联合联动模式,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采取行政和法治手段,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8、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护国土资源“预防为主、查防结合”的工作方针,针对全市土地执法难、查处难等问题,应创新土地执法方式,通过市政府组织协调,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全市国土、规划、发改、住建、建管、监察、城管、公安等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构建“联合执法、齐抓共管”一体化新格局。
9、要着力强化科技执法手段,应用高科技卫星遥感监测、监管农村集体土地与新增建设用地变化,加大“卫片”执法力度,实时监控土地动态,为土地执法提供详实、全新的参考数据,努力构建“技术装备先进、执法手段全新”的国土综合保障体系。
10、要加强执法机关办案的法律责任,严格执行实移送、移交土地违法犯罪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定程序,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应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处置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犯罪,并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对暴力抗法行为,打击要重、处罚要严,起到强大震慑作用。
(四)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严把土地审批关口,全面整顿规范市场用地秩序。
11、要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的原则,严格履行土地审批责任制和问责制,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事项的建设单位挂牌警示,对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用地单位表彰奖励,对严重违法用地单位注销审批事项,增强政府权威性,提升政府公信力。
12、要建立城乡土地使用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全市国土会商、情况互通、信息披露、行政听证、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判解决全市用地突出问题。
13、要对未经立项、规划、用地、建设许可等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受理土地审批、土地权属登记申请,严把建设用地预报、预审、审批关口,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制度,依法规范用地市场秩序。
(五)牢固树立保护国土资源的国策观念,切实增强全民节约用地意识和法制意识。
14、要增强全社会保护国土资源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提高全民保护国土资源重要性认识,营造保护土地、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15、要加强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责任,落实保护耕地政策,严格控制耕地转非耕地,尤其是开发商和建设用地单位和个人,切实增强“保护耕地为民造福、节约用地利国利民”的国土意识,自觉遵守国家保护土地的法律法规。
16、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开展有说服力的法制教育活动,以典型案例为镜,公开曝光违法用地“黑名单”,以案说法,教育群众,高度认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建议在全市举办“保护土地,人人有责”图片宣传教育巡回展。
加大宣传,增强依法用地观念。要进一步加强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国土资源的相关法律、法规。下面YJBYS小编为你送上违法用地调研报告。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宣传力度不够。一是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缺少持续有效的宣传手段,广大干部群众对有关内容了解不多,一些群众将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混为一谈,将国家、集体所有的土地视为个人所有,致使违法占地建房的现象较多。二是国土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流程宣传不够,群众对办理用地手续程序不十分了解。
2、执法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基层国土所人员编制有限(花石镇国土人员3人要管理监察3个管区,射埠镇国土工作人员5人,要管理监察50个村),国土人员还要肩负矿山安全、地质灾害防治、信访维稳、土地开发整理、征地拆迁等诸多工作任务,劳动强度大,管理效果差,管辖范围宽,让违章建房者钻了空子(农村违章建房有的选择在双休日,两天便可建成一至两层),这样一来违法占田建房、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非法采砂和挖塘养鱼难以得到遏制。二是虽然我县各个乡镇先后组建了行政执法中队(国土、建设、安监、水利等部门授权执法),执法力量大大加强,但是由于执法中心工作人员是临时组建,每个员工还有自身的专职工作,致使参与配合协调不够,加上对国土管理工作不懂行,在国土监管、巡查过程中发挥的效果不明显。
3、乡村一级责任意识不强。部分乡镇和村负责同志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得罪人;有的碍于情面、慑于权势,不敢得罪人。如:花石镇政府门前拐角,就挺拔起了一幢12层高的楼盘(玉景园),可以讲是完全不符合规划建设。有的乡镇与村建立了执法监督网络,在全镇各村聘请村主任担任村级国土资源监察信息员,及时监督和举报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但是往往有些村负责人,特别是镇区周边的村,受利益驱使,批准或默许违法用地、违法建房。如:开发商利用村道路两旁或集体土地建房,建成后给一两个门面或一两层楼给所在村,村上便可直接得利。
4、执法难度大。制止难、执行难是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的顽症。一是制止难。国土工作人员在动态巡查过程中,若及时发现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行为,依照《土地管理法》,能够做的就是劝阻、教育并下达停工通知书,并报告上级部门等待处理。对于不听劝阻的违章者,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执行难。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规定,从作出处罚决定起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走流程(大约2 个月),有的违法建筑在流程走完也已建成(农民建房不要1个月便可完成),拆之可惜,留之不能。如:2012年,射埠镇曾有三户(徐泽球、徐泽明、欧阳维希)移交XX县人民法院,法院也对此三户进行了立案查处,但违法建设者公然对抗执法,相关部门和领导袒护,使法院执行无法到位。现国土、规划部门下达的停工通知书,违法建设者当作废纸视而不见,根本不予理睬。
5、审批程序复杂、时间长。由于用地、建房等审批手续要求严格、程序复杂,审批部门“只堵不疏”,不少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提出建房申请后,很难及时获得批准,在“不批就建”的观念指导下,农民盲目跟风,造成了大量的违法建房。如:石鼓镇原江村一村民不听劝导,在符合规划的条件下建设宅基地(手续未批先建),在他建房的过程中,一些村民认为他选址的地段好,便在他的马路对面,未调整土规的土地上建房,甚至还出现多占宅基地、一户多栋的现象,给执法工作带来了重重困难。
二、对策建议
1、加大宣传,增强依法用地观念。要进一步加强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国土资源的相关法律、法规。让土地法律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由县电视台、县网、县报长期以流动字幕的形式或专版播放、刊登保护耕地的宣传标语;做好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树立,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曝光宣传,真正起到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的效果。
2、规范流程,及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一是要规范土地巡查制度,巡查信息要及时上报乡镇XX县国土局,并定期通报,做到一调查、二取证、三劝导、四制止。对擅自占地建房、取土洗沙等违法行为要第一时间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要规范执法队伍,要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可采取传、帮、带的形式,解决执法人员不专岗、不专业、不专职的情况。每两个相邻乡镇可组成4至5人的国土专门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办案设备,对重点区域(如杨河工业园,高速公路连接线两侧,干线公路沿线等)要进行蹲点值守,确保不出现新的违法用地现象。三是在执法过程中还要建立一套从巡查到处置完整的考核机制,从而做到有巡查记录、有案卷、有处理结果。
3、明确责任,加强土地管理力度。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土地管理责任,政府要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监管纳入到各乡镇目标管理的责任范畴,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对土地管理工作较好的给予奖励,对管理不力、不作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严重的,坚决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二是对乡镇和村违法批地收取违法资金和个人收受好处的违法行为,县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
4、创新机制,推动土地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法律程序规定,从发现违法行为开始,到最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间跨度长,易造成土地违法既定事实。应建立国土与法院联合查处土地违法快速反应机制。即土地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予以制止后不奏效的,国土部门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10个工作日内即可裁定强制执行,将违法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加大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为构建土地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土地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国土管理应该形成政府主导,国土、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建设、规划、工商、电力等部门联动,预防为主,共同查处的长效机制,以利于有效打击违法行为。
5、疏堵结合,分类整治。一是县政府要会同国土部门对我县土地违法、违规情况做一次全面的摸底清查,再按照具体情况分门别类的制定相应政策及专门文件,文件出台之日起,就是实施时间;二是对镇区附近地段较好的集体土地,积极衔接县莲乡公司,通过走国有土地程序储备一批;三是针对多数乡镇非法洗沙现象,国土部门可联合林业、环保、农业等专家严格把关,并通过实地调研与勘查,选择资源含量大的山沙储备乡镇,设立正式的合法开采点,缓解群众建设用沙问题;四是积极探索办证流程的简化,可采取国土、规划、房产等职能部门并列审批的模式进行,并将流程做好公示,既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一次性解决问题,又可缩短办证时间;五是针对严重违反总体规划,破坏耕地,非法采沙,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或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建筑,应给予严厉打击,并保持高压态势。
学习鸟网站是免费的综合学习网站,提供各行各业学习资料、学习资讯供大家学习参考,如学习资料/生活百科/各行业论文/中小学作文/实用范文实用文档等等!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0.163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