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那些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医疗救助保障的是困难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的内容在各个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有不同的内涵。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一篇调研报告范文,主要针对某市城乡困难居民进行调研,欢迎参考阅读,希望您喜欢!
近几年来,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一、**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基本情况
1、农村医疗救助情况。
制定出台政策。根据《江苏省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依托,以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为重点,切实保障农村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农村因灾因病农民的基本医疗需要,我市于2004年经过近半年时间认真调研,经市民政、卫生、财政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共同会商论证、市法制办依法公证、市政府同意,出台了《**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各县区也制定了农村医疗救助实施规程或规章制度,纳入考核目标。积极筹措资金,落实了每年按每人30元筹措资金,其中市按每人6元,县区按每人24元。其中10元用于帮助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合作医疗的个人应承担的部分,20元作为第二次救助。积极实施救助,2004年以来,除省给予我市的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我市各级共筹集农村医疗救助资金940.8万元,其中,市、县(区)财政投入719.2万元,各级彩票公益金105万元;社会捐助及其他投入116.6万元。每年全市参加农村医疗救助人数占全市农村人口3.2%以上,共资助参加新农合人数为48.6527万人次,资助参加新农合后二次救助人次人数达1.6908万人次;资助资金总额达979.683万元。
2、城市医疗救助情况。
为解决城镇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负担问题,依托我市建立的以大病统筹为主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及惠民医疗卫生服务平台,本着以救助城镇困难居民患大重病、慢性重症疾病为重点,目前我市正在酝酿出台《**市市区城镇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希望通过建立城镇困难居民医疗救助统筹基金,对城镇困难居民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存在困难和在医治重大疾病、慢性重症疾病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后存在困难的,由民政部门按实际情况再给予一定限额救助的医疗救助。救助对象: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镇居民重点优抚对象,城市居民家庭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员(指家庭人均收入处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至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城镇居民享受生活补助费的行政事业单位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市总工会核定的城镇居民特困职工,城镇居民家庭生活困难的临时救助对象(指家庭人均收入处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至保障标准150%以内的),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形式:资助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应负担的部分费用。医疗救助对象重大疾病、慢性重症疾病就诊的,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分不同对象给予适当医疗救助。
二、医疗救助存在主要问题
通过各级民政部门、卫生部门以及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市医疗救助政策实施以来,贫困群体就医难得到了一定缓解,特别是对患重大疾病的农村贫困群体及时给予了一定的资金救助,充分体现了市委和人民政府对贫困群体的关爱和帮扶。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医疗救助存在着一定问题和困难。
1、救助对象中无钱看病问题仍然严重
目前救助对象患病没钱看病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救助对象患病无力交纳住院押金,影响了病情正常治疗;二是医疗救助起付线过高。我市农村低保对象医疗救助起付线300元与90元的农村低保标准高出3倍多,这意味着将花去医疗救助对象3个多月的基本生活费。因此造成救助对象因无力支付基本医疗起付线费用,而不能及时就医难以享受医疗救助;三是目前我市采取的农村医疗救助政策属于医后救助方式,相当多的救助对象在患病后由于无力支付住院费或医疗费,而放弃治疗或延误治疗的问题突出。
2、医疗救助比例及标准偏低
我市目前实施的农村医疗救助政策,各县区对医疗救助比例及标准规定的普遍偏低,比如,新浦区对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农村居民,对其住院医疗救助按25%、35%、45%三个比例实行救助,分为300-5000元、5001-10000元、10001元以上,全年个人累计救助额不超过10000元,显然救助比例和标准有些偏低。就救助比例而言,一名农村低保对象要得到10000元医疗救助自己要拿总医疗费的50%以上。按农村低保对象一般性住院治疗需费用10000元计算,按300元起付线,25%、35%的比例救助,此人只能取得救助金2325元。那么,该家庭需要承担7675元的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的76.75%。
而一名农村低保对象每月享受的保障标准为90元,一般低保家庭很难支付住院医疗费用,这就造成了申请医疗救助人员“少”,使大量患常见病、慢性病的贫困群体无力负担医疗费而放弃治疗,影响医疗救助的实际效果。
3、无人员编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救助工作
医疗救助工作是民政部门的一项新业务,医疗救助工作事关广大贫困群众的基本生存权益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多年来,各县区、各街道无医疗救助专项编制,工作人员大都兼有多项工作,任务繁重,时常忙于紧急事务的处理工作,无专门精力将医疗救助工作做实做细。由于无专项编制,定岗、定员不确定,身份待遇不落实,且又人员流动性大,培训过人员流失,造成基层工作人员中新手多、素质不高、责任心低、业务生疏,对救助政策不了解,不托底,无法做好救助政策的解释和基层矛盾的疏导工作,造成经常性的上访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救助政策的实施。
4、筹措救助基金困难
目前我市按每人年30元救助资金预算,其中市按每人6元,县区按每人24元。从实际情况看,资金总量远远达不到救助对象所需的实际数,人为造成了对救助对象报销补偿率较低。从目前的报销情况看,住院费用平均补偿金额450元,住院补偿率只在30%,绝大部分由个人自负,明显低于标准。
三、解决问题对策及建议
为切实缓解贫困群体就医难,加大政府医疗救助力度,使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更加惠济贫困群体,针对目前医疗救助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适当提高基本医疗救助比例、标准及降低起付线标准
为满足城乡特困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使患常见病、慢性病的特困人员得到及时治疗,防止常见病因得不到及时医治引发大病的情况。对策:将基本医疗救助中农村低保对象起付线降低为100元,城市低保对象起付线定为200元;将农村基本医疗救助比例上调整20%,城市基本医疗救助比例定为50%、60%、70%三种。
2、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同步救助制度
**市的医疗救助政策采取医后救助的方式,造成相当多的救助对象因无力支付医疗费而放弃治疗。为更好地服务救助对象,使他们切实享受到医疗救助政策。对策:探索建立同步救助制度,对救助对象中确实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住院费和治疗费的患者,可凭定点医疗机构或转诊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通知书到县区民政局申请同步救助,经县区民政局与医疗机构确认情况属实的,县区民政局按基本医疗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最高救助标准的50%提前预付给患者或其直系亲属,确保救助对象及时得到治疗。同时,救助对象或直系亲属应凭医疗票据及时到县区民政局进行核销平帐,对不积极配合销帐的,取消其家庭今后的医疗救助待遇。
3、为各区、街道配备医疗低保救助工作专项编制
**市1997年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5年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各县区、各乡镇社会救助工作日益繁重,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健全各县区低保医疗组织机构,经过多方努力工作争取,市民政局设立城乡低保管理处,东海县民政局设置了低保管理中心,其他县区民政局目前工作仍由救灾救济处科室兼管,街道、乡镇和村居委更谈不上专职人员问题。建议:争取为各县区设立低保办公室,配备编制2—3名人员,各街道、乡政府设立社会救助保障所,配备编制1—2名人员。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总结
市劳动保障虽已下达居民医保任务指标,但市政府劳动保障工作会议未开,市区两级政府考核体系尚未建立,造成区政府无法对各街道办事处下达任务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一、我区城镇居民保险扩面工作现状:
09年市局下达我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累计缴费任务11.79万人,目前全区累计参保缴费7.95万人,完成累计任务67.45%。09年市考核口径由参保人数调整为缴费人数,全区目前参保11.82万人,缴费7.95万人,未缴费3.87万人。从上半年新增参保缴费情况看,我区仅新增缴费4220人,仅增长4个百分点,下半年的任务比较重。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兑现考核尚未到位。市劳动保障虽已下达09居民医保任务指标,但市政府劳动保障工作会议未开,市区两级政府考核体系尚未建立,造成区政府无法对各街道办事处下达任务书,任务不能层层分解。另08年市政府居民医保兑现资金一直未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性。
2、任务指标过重。我区总人口数与鼓楼相当,比泉山少10万人,但09年市下达我区居民医保任务覆盖率要达到97.5%,而泉山、鼓楼的覆盖率只有92%,在城区覆盖率最高,覆盖面接近饱和。
3、扩面进度缓慢。上半年,全区新增参保人数4220人,仅完成净增任务9.84%,完成任务艰难。
4、行政村补助政策不到位。目前全区涉农行政村16家(不包含大龙湖办事处13个行政村)总人口4.08万人,现参保缴费1.9万人,占总人数47%。潘塘办事处四个行政村、大郭庄办事处2个行政村未出台补助政策,翠屏办事处三个行政村、大郭庄办事处下河头村没有续保补助。已经实施补助政策的行政村,由于补助范围不广、标准不高等原因,村民参保覆盖率最高子房办事处建国村达82%,最低的大郭庄办事处上河头村仅28%。
5、市属学校参保工作进展缓慢。市属学校学生09年的续保率仅为50%。市属学校不重视,尤其是中专、技校,推进难度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6、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力量薄弱。目前劳动保障平台仅一名工作人员,承担着就业、退管、监察、医保等各项劳动保障工作,服务对象的广泛性和服务内容的不断拓展,更凸现了社区劳动保障经办能力明显不足。
7、宣传力度不大。今年上半年,我们采取广场宣传、入户宣传等形式进行居民医保的宣传,由于人手、资金等各方面条件的限制,造成宣传力度不够,宣传范围不广。
8、区级无经办机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全部纳入市考核指标,区劳动局承担着大量的工作。全市其它区都相应成立了区级医保经办机构,我区至今无经办机构和人员。
三、工作对策:
1、强化行政推动。征缴扩面工作面广量大,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行政推动,强力推进。区委区政府要建立扩面征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征缴扩面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协调扩面征缴工作中的问题,变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为制度化、长效化运作。
2、行政村建立长效机制。全区16个行政村要达到95%的覆盖率,各行政村要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提高村民的参保积极性。
3、抓住工作重点。城区各办事处要加大对辖区的大市场、外来流动人口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区居委会的辐射力度,调动社区主任、楼长、退管组长等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登门入户宣传动员。
4、加强宣传引导。首先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劳动局牵头,以办事处为中心开展各类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做到每月有活动,每场有实效。二是突出典型事例的宣传。对辖区内重病、大病等有保障需求的人员,进行排查摸底,上门入户进行政策讲解,提供现场办理服务。注重强化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宣传已参保居民享受待遇的典型事例,讲实例、算细帐,增强宣传效果。三是拓宽宣传渠道,突出宣传重点。
5、成立医保经办机构。成立区级“医疗保险处”,增加编制,配备两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6、充实基层工作力量。社区劳动保障站至少要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区、办事处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7、加大基层工作经费投入。目前,区、办事处、社区医保工作均无经费来源,而宣传、培训、设备投入等工作急需专项经费缺乏制度上的保障。建议区政府将医保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给予解决医保专项经费10万元。
四、请区政府帮助解决的相关工作
1、区政府召开各办事处主要领导调度会。
2、区政府召开各行政村书记会议,要求全部制定补助政策以及补助资金的及时到位。
3、成立云龙区医疗保险办公室,增加编制,配备人员。
4、加大工作经费投入。
09年市下达养老保险扩面任务1.05万人。任务下达后,我局经过认真分析讨论,对今年企业参保考核办法进行调整,采取了对各责任单位新开户企业参保指标进行考核,原开户企业自然增长参保人数不计入考核内容。
因考核口径的调整,今年下达给各责任单位任务相对减少,总计下达任务为5750人,占总任务54%。新考核办法的的`运行,进一步挖掘了我区参保资源,扩大了参保企业总量,上半年,全区新增参保企业 家,比去年同期提高 %。但从目前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全区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仍然面临较大压力与困难。
1. 全区扩面整体工作滞后。1-6月份,全区完成任务29.8%,位于城区第三,落后于泉山、九里。
2. 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缓慢,排名第一的办事处也仅完成任务30%,距序时进度相差20个百分点,最差的办事处仅完成全年任务8%。
3.清理空挂户抵减当期完成指标幅度较大。今年市劳动局首次将清理历年缴费空挂户与当期扩面挂钩考核。我区1-6月份,清理空挂户抵减当期完成指标214人。
二、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各责任单位主观重视程度不够。因市、区两级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尚未召开,08年奖励资金无法兑现,09年度各责任单位劳动保障任务指标没有正式下达,造成各责任单位存在等待观望现象。为了推进工作,我局在6月份已将全年任务以讨论稿形式下发,但仍未引起各责任单位重视。部分办事处重视程度不够,任务尚未分解、辖区资源底数不清,方法措施不得力,工作调度不及时等现象依然存在。
2.任务指标重、辖区资源少,增加了我区扩面工作进位争先的难度。09年度各区任务:泉山1.1万人、云龙1.05万人、鼓楼0.55万人、九里0.35万人、贾汪0.45万人。各区人口数:泉山49万人、云龙29万人、鼓楼23万人。各区企业数:泉山区企业8000家,云龙区4000家,鼓楼区 家,九里区 家。
3.市局考核体制调整造成扩面增幅缓慢。养老保险“两个抵减”(抵减当期未交费人数、抵减清理空挂户)对任务完成造成影响。上半年我区因以上原因抵减当期任务411人,占完成总数12%,其中当期未交费抵减 207人,清理空挂户抵减204人。
4.劳动保障工作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目前,劳动保障工作重心逐步下沉,就业、养老、医疗、监察等大量劳动保障业务都由一名社区协理员承担。各社区协理员的业务能力、素质亟待提高。部分社区主任对劳动保障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不能有效地进行倾斜帮扶,造成基层社保工作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5.劳动监察执法力量薄弱。近期,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加强了劳动监察队伍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但区级劳动监察执法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企业对劳动监察执法的认同度有待提高,劳动执法难度依然存在。
三、工作对策:
1.召开上半年工作调度会。
2.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7月份,我局抽调9名工作人员,分成三个监察执法小组,对辖区企业开展养老保险扩面专项执法检查。
3. 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劳动保障工作进展,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争取配合和帮助。
4.对辖区连锁企业开展调查摸底,争取协调市局按辖区划分参保范围。
5.逐步将辖区省部属企业外聘人员纳入我区劳务代理范围。
6.加大对宣武市场、天桥市场、升辉装饰城、上海国际服饰城等人员密集场所,新兴写字楼、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场所和居民小区养老保险扩面宣传力度,印发扩面宣传资料。
7.以确保缴费为目标,查漏补缺。针对今年市、区两级考核体系的调整,组织各办事处、社区对历年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中只参保不缴费的人员进行全面排查,要求各责任单位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采取先易后难的办法,分类推进。目前,我局已将各责任单位历年扩面的养老保险未缴费人员、辖区未参保企业名单全部梳理分解到责任单位,将清理情况与当期任务进行同步调度、同步考核。
8.进一步加强协调力度。首先加大对各街道办事处的调度和督促力度,其次加大对辖区单位的联系和服务,同时加大与市局各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上级部门的有利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做好劳动保障各项工作。
9.积极探索行政村村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
四、请区政府帮助解决的相关工作
1.鉴于目前泉山、鼓楼、九里已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召开劳动保障工作会议,恳请王区长召开我区劳动保障工作推进会。
2.加大对各办事处考核奖励力度。建议区政府将养老保险考核奖励标准由去年每扩面一人奖励20元,提高到30元。
3.提高综合考核养老保险工作分值比例。由于养老保险在劳动保障工作中推进难度较大,建议区政府将纳入综合考核劳动工作18分分值重新划分,将就业工作由原定6分调整到4分,养老保险工作由原定2分提高到4分。
4.继续加大对劳动监察工作的支持力度。建议区政府为劳动监察工作配备专用车辆,以提高工作效率。
5.增加对劳动保障工作经费投入。
6.针对目前我区社区劳动保障队伍力量薄弱的现状,建议我区参照泉山区增配办法,对管理退休人员500人以上社区,增配劳动保障协理员一名,工资渠道由区财政解决,待遇参照市局配备劳动协理员标准。据统计,我区目前管理退休人员500人以上有20个社区。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XX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汇报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展情况
6月22日,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工作会议之后,我们及时召开了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制定了《XX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7 月9日召开了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工作会议,对全县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和目标任务。通过入户摸底调查、发放政策宣传资料、上门发证催收参保费、审核建档、报销医疗费等有效措施,使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已有 7426人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占应参保人数9908名的75%。其中学生参保3285人,占应参保人数3800人的86%;持《再就业优惠证》的1512名下岗失业人员全部进行了参保;退休人员参保890人,占应参保人数1124人的79%;其他居民参保1739人,占应参保人数 3472人的50%。居民个人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31.94万元,财政补贴到位资金8万元。共为35人报销住院医疗费6万元。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程中,我们重点做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上及时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社保、财政、人事、卫生、民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各乡镇、水洛街道办事处XX县直有关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意见,加大工作力度,倒排工作日期,迅速启动开展工作。社保、卫生等部门加强了工作调研和督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了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确保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财政、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都按照各自职责,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落实配套政策,规范工作程序。县政府制定下发了《XX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对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并组织社保、财政、人事、卫生、民政等部门,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配套政策,及时出台了财政资金配套拨付办法、门诊费发放办法、参保居民住院管理办法、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药品目录等相应的配套政策,制定了参保人员就医流程、统筹基金支付和大病医疗救助业务流程、劳动保障事务所与经办机构衔接流程、经办流程,规范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业务流程,为全县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提供了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为了使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这一惠民政策能够规范实施,我们加大了舆论宣传力度,共印制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资料10000余份,同时,组织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干部深入村社和居民家中,上门宣讲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介,积极向社会宣传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大意义,使医疗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给了每一位参保人员,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深入调查摸底,建立个人档案数据库。为了全面掌握城乡居民人口情况、城市人口就业情况、应参保人员年龄结构和人员分类情况,县社保局组织18 个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干部,会同各基层派出所,集中半个月时间,对各乡镇参保人员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分类建立了翔实的档案资料。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协管员的优势,逐家挨户,上门向参保对象发放参保通知单,动员参保登记。教育局在9月份开学之后,集中对城区9所学校学生进行了宣传动员,共有 3285名学生办理了参保登记手续。同时,我们按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对所有参保人员分类建立了电子档案和个人账户数据库,推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
五是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按照《XX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规定,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城镇居民分布情况,按照 “方便居民就诊就医、便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原则,考察确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南湖卫生院为城镇居民定点医疗医院,签订了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各定点医疗机构都能严格执行“三个目录”规定,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改革,严格执行医疗设施范围、支付标准及有关诊疗项目管理规定。医疗经办机构从一开始,就成立了医疗保险住院管理巡查领导小组,抽组专人,每周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报告登记制、住院管理抽审制和转诊转院审批制,认真审查登记住院病人。自7月份实施以来,全县共审核登记住院居民35人,报销医疗费6万元,确保有限的资金能保障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六是加强协调配合,推动了工作落实。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启动以来,宣传、社保、财政、公安、教育、卫生、民政、审计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有力地保障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县社保局还建成了“一站式”服务大厅,充实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加强了业务培训,印制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表、册、卡、证和宣传资料。财政等部门积极筹措政府补助资金,确保了财政补贴资金的及时到位。民政、监察、物价、药监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在参保登记工作中,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保证了所有城镇家庭居民全员参保。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居民参保费标准较高。在动员居民参保过程中,有一部分居民反映城镇居民的医疗缴费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高,人均在20元到60元之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参保的积极性。二是参保对象居住分散。我县共有城镇居民9908名,其中散居在乡镇的就达2364人,加之一部分大、中专毕业生流出县外,难于管理,给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
三是部分住在农村的非农业人口已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不愿再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全县参保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截止目前,我县城镇居民参保率仅为75%,距离市上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借鉴兄弟县(区)的经验和做法,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工作措施,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推动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摸清对象,靠实工作基础。抓住春节前外出人员返乡探亲的有利时机,组织社保等相关部门人员,按照居住地与户籍地相结合的原则,以家庭和学校为单位,对参保对象再进行一次清理,将未参保人员落实到具体单位,通过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动员并督促其尽快参加保险,确保十二月底全县参保率达到85%以上。
二是加强资金调度,提高报销效率。积极做好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衔接,确保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同时,要制定科学合理、安全便捷的费用结算流程,进一步简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登记和报销手续,提高报销效率,方便居民就医需求。
三是做好个人帐户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法,合理确定个人帐户基金的开户银行,为参保职工建立门诊帐户,及时将个人帐户基金划入帐户,确保个人帐户基金的安全。建立健全参保职工纸质和电子档案,逐步推进医疗保险参保、住院、报销管理信息化进程。
四是加强人员经费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我们将按照不低于5000:1的比例,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增加编制和人员,并协调解决好工作经费,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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