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d by many schools and libraries when first published in 1951, “The Catcher in the Rye” has been courting controversy for half a century. J.D. Salinger's soul-searching novel of youthful alienation has long since faced down its initially hostile reception. Nowadays it is one of the most frequently taught books in high school English classes in the United States.
你要是真想听我讲,你想要知道的第一件事可能是我在什么地方出生,我倒楣的童年是怎样度过,我父母在生我之前干些什么,以及诸如此类的大卫科波菲尔式废话,可我老实告诉你,我无意告诉你这一切。首先,这类事情叫我腻烦;其次,我要是细谈我父母的个人私事,他们俩淮会大发脾气。对于这类事情,他们最容易生气,特别是我父亲。他们为人倒是挺不错——我并不想说他们的坏话——可他们的确很容易生气。再说,我也不是要告诉你他妈的我整个自传。我想告诉你的只是我在去年圣诞节前所过的那段荒唐生活,后来我的身体整个儿垮了,不得不离家到这儿来休养一阵。我是说这些事情都是我告诉DB的,他是我哥哥,在好莱坞。那地方离我目前可怜的住处不远,所以他常常来看我,几乎每个周末都来,我打算在下个月回家,他还要亲自开车送我回去。他刚买了辆“美洲豹”,那是种英国小轿车,一个小时可以驶两百英里左右,买这辆车花了他将近四千块钱。最近他十分有钱。过去他并不有钱。过去他在家里的时候,只是个普通作家,写过一本了不起的短篇小说集《秘密金鱼》,不知你听说过没有。这本书里最好的一篇就是《秘密金鱼》,讲的是一个小孩怎样不肯让人看他的金鱼,因为那鱼是他自己花钱买的。
孤寂的秋天,用双手去编织着一个又一个的梦。
夕阳下,金黄色在麦田上涌动,细如丝缕的阳光在抚摸着麦田。 一个疲惫不堪的麦穗也在其中。
他抬起与大地亲近许久的头颅,放眼望向被夕阳染红的天边。 那夕阳的余韵,染红了麦穗忧伤的脸。
一片白云飘过,不知载着什么,但它却在此时将麦穗的心载走。它们翱翔在天际中,感受着优雅的风,感受着黄昏来临时的惆怅,也看见黎明到来时的希望。
时间就这么没了尽头。 忽然,时间开始错位,一切如梦方醒。
黄昏的山失去了光泽,黄昏的云失去了鲜艳,甚至连黄昏,也失去了华丽。当一切记忆呼啸而过,又有谁能呵护住那黯然的无奈? 麦穗又继续仰望着,在期望中徘徊。
挂在枝头的叶子小心地打量着自己摇曳的孤独。蹦跳的蚱蜢,仔细地数着自己蹦跳的次数。
一个个蹦跳,一次次摇曳一晃过秋。 它再次睁开自己的双眼。
那熟悉的一切已经消失。冷漠的主人已经将它们收割,放置在一个货仓内。
现在的它,失去了所有,仅剩的,就是那段无法磨灭的记忆。无数次在夜晚被梦惊醒,但漆黑的世界告诉它,要面对无奈的现实。
而它,也只能在梦里回忆那个黄昏。 恍惚之间,便是永恒的沉寂。
也许是风干了的泪光感动了上苍。它被主人做成了稻草人,但熟睡的它却全然不知,它还沉浸在那个无数次的梦境之中。
醒后的它,又回到了昔日的麦田。 清幽的山,澄澈的水,洁白的云,蔚蓝色的天,一切都与原来一样包括它身后青绿的麦田,只不过天空之中,却没有那朵云熟悉的身影。
它知道,自己要守护着这片土地,直至世界的尽头。 但它愿意,只要再一次看见天空,再一次守侯没有可能的重逢,就是一种幸福,一种满足。
它孤独的守望在这里,看夕阳一次次染红西边的天空,看流星一次次的划过明亮的夜空——它不曾许下什么愿望,因为现在的他,不知道自己还需要什么。 夏夜的星空照亮了它的心灵,它不曾孤独,至少在空中,还有耀眼的星星放出星光陪伴它,还有明净的月亮播下月光照耀它。
秋天的雨淋湿了它的麦草,还有它守护的麦田,兴许会有几只田鼠从洞中爬出来,扭动着从它身边经过,但却连个眼神也不屑于给它。 麦田因为它的守护而获得了丰收,而收割后的田地里,早已杂草丛生。
冬天的夜晚也很冷清,冰冷的星光从遥远的天际射下,映刻在空旷的大地上,像是一种无言的嘲讽。 稻草人的回忆,被这星光打湿,涌出忧伤的泪水。
后来,世界变了许多。 麦田开始荒芜,青山开始突兀,河里的水也渐渐的消失。
它却未变,它还在醒着,就像那个黄昏,只是现在只剩下冰冷和死一般的沉寂。 它忽然想起它想要在流星划过时许下的心愿———想要一双脚,一双能让它逃离的脚。
不想独自站立在寒冷的风雨里。 稻草人是不需要脚的,它必须独自面对日升和日落,必须孤身一人数着夜空的星星。
在空旷的世界守望一个梦,一个希望。 现在它想逃,因为世界已变成一片荒芜,梦只留在记忆里,成了历史。
它再次仰视天空,悠然看到一个熟悉的影子…… 脚,只要一双脚,就可以让它远离寒冷,远离寂寞。 脚,只要一双脚,就可以让它追逐那个希望,追寻消失已久的梦。
脚,只要一双脚…… 。
.. 我是麦田的守望者,透过岁月的苍桑嘹望那一脉成熟的金黄;我是大漠里苦涉的旅人,在默默无言的思念中把从不轻弹的泪水悄悄地藏在寻觅的背后;我是云层里飘飞的孤雁,在静谧的夤夜把忘情的恋歌唱成声嘶力竭的呐喊;我是漫漫长夜里寻梦的归客踩着沉重的脚步为的是重辟一道生命的蹊径踏上万里的征程。 渴望秋水般的双眸燃亮我茫茫无涯的行旅,渴望天使的纤手梳理我一对疯长的孤独羽翼,渴望熊熊篝火般炽热的胸襟焚毁我冻结在心底的寂寞。
暮云飞渡,过往的时光将一份份沉甸甸的思念浓缩得如一枚枚捻熟的果浆,深藏的渴望似始终不曾被风雨侵蚀的佳酿散发悠悠的芬芳,多么希望遥远的天际传来轻柔温暖如浪拍礁岩的呼唤,声声丝丝牵引我返归的步履,多么希望在旭日东升的山头寄来一张张长长短短的叮咛与问候,多么希望在一个星月闪耀的夜晚向谁倾诉我伤感的故事,诉说我许久许久的向往。 可是我只是一个期盼成熟的麦田的守望者,我只能无边无际地期待这一切。
此时,窗外薄薄的雨丝正象我透明的忧郁无形的愁结,在这个太阳雨纵情的午后,我把无数个日夜守盼的心情化作诗意的雨点沿着你清纯的心地轻轻地爬上你如花的笑靥,感受你蓬勃的青春气息,吹起你海潮般涌动的秀发,为你浪漫的花季披赋生动的情节。 我期盼永久的回声时刻环绕在魂魄的空灵,如果,你在今夜远方的月光下,用你灵巧的纤手拨动心弦弹凑一曲阳春白雪高山流水的余韵遣入我的梦里,我将会把这一刻翻拍成一祯永远美丽的风景衬映人生的骄傲! 假如,我圣徒般的虔诚能叩开你芳香的心扉,我远方的朋友不妨为我悄悄的歌唱,一望无际的麦田里我期待收获一份最新鲜最深刻的馈赠与感动! 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歌谣正穿透每一叶灿烂的骄阳! 。
.走在季节边缘的我,学会了一杯淡酒,一支香烟来打发寂寞的日子。
在这个月明风轻的日子里,我依然孤独的站在风的垛口,守望着那不老的传说。
霍尔顿如果不是个少年,而是个中老年人,那他可真烦人。《麦田守望者》里的这位主人公,看什么都不顺眼。他讨厌学校,讨厌同学,讨厌父母。他甚至讨厌那些喜欢说“祝你好运”的人,以及那些说“很高兴认识你”的人,以及在钢琴演奏中瞎鼓掌的人。他当然还讨厌数学物理地理历史以及除了写作之外的一切学科。一个甚至无法从学习中得到乐趣的人,可真烦人。
关键是他的痛苦也没有什么“社会根源”。生活在他的时代和国家,他既不能抱怨“扭曲人性的专制社会”,也不能抱怨“愚蠢的应试教育”,他只是用鸡毛蒜皮的方式讨厌着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而已。
但这一切唧唧歪歪,都可以以“无辜少年反抗压抑的社会秩序”的名义而被宽容,甚至被喝彩——据说后来美国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尔顿——因为他是个少年。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空虚是性感。有一段时间甚至有人为此类文艺作品起了个类型名称,叫做“残酷青春”。简直没有比这更无赖的词了:什么叫残酷青春?老年残不残酷?残酷到人们都懒得理会它的残酷。童年残不残酷?残酷到都孩子们都无力表达它的残酷。更不要说倒霉的中年,残酷到所有人的残酷都归咎于它的残酷。所以说到残酷,青春哪有那么悲壮,简直可以垫底。
但也许《麦田守望者》并不仅仅是一部青春小说。它是关于一个人在看透人生之注定失败后如何说服自己去耐心地完成这个失败的小说。小说里,中学生霍尔顿想:好好学习是为什么呢?为了变得聪明。变得聪明是为什么呢?为了找到好工作。工作又是为什么呢?为了买卡迪拉克。买卡迪拉克又是为什么呢?天知道。
当然他可以追求别的:知识、文学、音乐、和心爱的人坐在床边说话,以及思考“中央公园的鸭子冬天上哪儿去了”。但是,追求这些,他就远离了愤怒,而愤怒——只有愤怒——是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仔细想想,霍尔顿面对的“社会”并没有那么可恶。无论是室友、女友或老师,似乎都不是什么黑暗势力, 只是一群“不好不坏”的人而已。如果作者以第一人称写他们,也许会是一个一模一样的故事。但这个社会最糟糕的地方,也许恰恰是它甚至不那么糟糕——这些不好不坏的人,以他们的不好不坏,无情剥夺了霍尔顿愤怒的资格,而愤怒——至少愤怒——是一个人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满世界都是霍尔顿。16岁的霍尔顿,30岁的霍尔顿,60岁的霍尔顿。他们看透了世界之平庸,但无力超越这平庸。他们无力成为“我”,但又不屑于成为“他”。他们感到痛苦,但是真的,连这痛苦都很平庸——这世上有多少人看透人生之虚无并感到愤怒,而这愤怒早就不足以成为个性、不足以安慰人心。事实上自从愤怒成为时尚,它简直有些可鄙。
所以《麦田守望者》最大的悖论就是逃跑。一方面,霍尔顿渴望逃到西部,装个聋哑人,了此一生;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想做个“麦田守望者”,将那些随时可能坠入虚无的孩子们拦住。整个小说里,最打动我的不是关于“麦田”的那段经典谈话,而是另一幕:霍尔顿经过两天的游荡已经筋疲力竭,过马路的时候,每走一步,都似乎在无限下沉,然后他想到了他死去的弟弟艾里。他在心里对艾里说:亲爱的艾里,别让我消失,别让我消失,请别让我消失。
《从头再来》里,崔健唱道:我想要离开,我想要存在。在同一首歌里,他又唱到:我不愿离开,我不愿存在。
我想霍尔顿也许不是真的愤怒,他只是恐惧。他只是对自己的虚空人生感到恐惧,而出于自尊心,我们总是把恐惧表达成傲慢。他还热爱小说呢,他还热爱音乐呢,他还热爱小妹妹菲比脸上的笑容呢。最后霍尔顿之所以没有去西部,也许并不是因为软弱,因为就算到了西部,也得找工作,也得去超市买1块钱3斤的土豆,身边还是会有无数喜欢说“很高兴认识你”和“祝你好运”的人。与其到远方去投靠并不存在的自由,不如就地发掘生活中那尚可期待的部分——小说音乐和小妹妹的笑容,善待因为迷路而停落到自己手心的那一寸时光,等那个注定的失败从铁轨那头驶来时,闭上眼睛,呼拉,干净利落地消失。
以赤子之心辨世间黑白
《麦田守望者》里有言:长大是人必经的溃烂。我也始终相信,每个深谙世故的大人大批曾有一颗分辨是非的赤子之心,只是世俗的荒流将它们易了辙。
就像故事中的小男孩与父亲,小孩执意分辨瓜豆不同,父亲却一笑了之,是太多的“生活经验" 让他放弃了对事实的探索和对是非的辨别吗?
诗人辛波斯卡发出这样的哀叹:我们的鹰隼各地行走,我们的孔雀宣布放弃羽毛,我们的毒蛇在笼前打着哈欠。一颗赤子之心尽被肢解。辨别是非之能力无处可寻。难道不是如此“生活经验”的缘故之错?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的锤心之间。当下,更不该让一颗颗追求事实的心,辨别是非的信念被蒙上世俗的潘篱。
《小王子》中一句“所有的大人都是小孩”让我深思不已。也就像路遥提到过的“曾经的热忱被一点点消磨”。能否在世俗间生活而不妥协于生活。关键在于能否有一颗去伪向善明辨是非的赤子之心。
且不谈魏晋名士、竹林七贤可酣高楼的纯挚之风。近代大学士金岳霖养公鸡、斗蛐蛐之憨态亦让人心喜。同样,在学术上他仍保留一颗赤子之心,让“山是山,水是水”,其治学风尚广为流传。或是真理之先驱顾淮,甘愿拆下自己的肋骨燃作火把,照亮一途通往光明与真理。学术研究上保持一颗赤子之心,让他们分辨精神世界错综复杂的条框与限囿,让他们之不朽光芒熠熠生辉。
主持人白岩松曾说:“世间有一种永不落时风尚,那就是明辨黑白。”犹记记得几日前的“路怒”事件。面对前方车辆的违的规停泊,行人无一去规劝提醒,反是一名中学生勇敢果断解决一场纠纷,路旁的众多成年人果真就失了那颗明辨是非的良心吗?又如蒋方舟在文章中提过一个场景,那些功成名就、大腹便便的中年成功人士微笑着向你走来,拍拍你的肩膀对你说:“你还太年轻”。我想说的是,倘若整个社会中都是如此老练世俗风气,每一颗年轻激越的赤子之心都被刻意老化,我们何时重现东方红日从地平线上蓬勃跃起之姿?
就如《人民日报》写到:“或许善意的环境还需涵养,善意的制度还需托举,我们首要燃起心中的那团熊熊的火。”是的,我们首先要坚守我们那颗赤子之心!
无论是学术研究之精益求精,亦或改革发展步步为营;无论是个人之素养之明善深涵,亦或社会风气之融洽和谐,一颗赤子之心,一份明辨是非的执念,怎可缺失!
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身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出一头,整日穿着风雨衣,戴着鸭舌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妓女一到他又紧张害怕,最后按讲定的价格给了五块钱,把她打发走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后来他的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芯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芯,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芯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囚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然后一起回家。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整部小说是以回忆的方式写的。
理由:《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受到重视,不仅是由于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更重要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人活着除了物质生活外,还要有精神生活,而且在一个比较富裕的社会里,精神生活往往比物质生活更为重要。
内容: 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菲尔德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身中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 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到他第四次被开除时,他不敢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妓女,情不自禁的与虚荣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批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
[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有感作文]《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写的,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有感作文。
记叙了故事中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在中学时期的一段故事。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以主人公霍尔顿自叙的语气讲述自己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游荡将近两昼夜的经历和心灵感受。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仿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
霍尔顿是个性洛复杂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他有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
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芯真诚爱护,百般照顾。
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可是,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极反抗,还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追求刺激,玩世不恭;他抽烟、酗酒、打架、调情,甚至找妓女玩。
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认为成人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可信,全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连他敬佩的唯一的一位老师,后来也发现可能是个同性恋者,而且还用“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那一套来教导他。
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二次大战后,美国在社会异化、政治高压和保守文化三股力量的高压下,形成了“沉寂的十年”,而首先起来反抗的是“垮掉的一代”,本书主人公霍尔顿实际上也是个“垮掉分子”,是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只是他还没有放纵和混乱到他们那样的程度罢了。
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
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小学六年级作文《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有感作文》。家长们和文学界也对这本书展开厂争论。
有认为它能使青少年增加对生活的认识,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促使他们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成年人通过这本书也可增进对青少年的理解。可是也有人认为这是一本坏书,主人公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满口粗活,张口就“他妈的”,因此应该禁止。
经过30多年来时间的考验,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能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很重要的一点还由于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全书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口吻叙述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和行为举止,也以一个青少年的眼光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虚伪面目和欺骗行径。
作者以细腻深刻的笔法剖析了主人公的复杂心理,不仅抓住了他的理想与现实冲突这一心理加以分析,而且也紧紧抓住了青少年青春期的心理特点来表现主人公的善良纯真和荒诞放纵。小说中既用了“生活流”,也用了“意识流”,两者得到了巧妙的结合。
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独创一格。全书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不避琐碎,不讳隐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语和俚语,生动活泼,平易近人,达到了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的效果,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使读者更能激起共鸣和思索,激起联想和反响。
读完了这篇小说,是我有了一些看法,我觉得,其实,霍尔顿对一些社会现象的指责是完全正确的,比如说,“酒吧里那个弹钢琴的人,弹琴时,喜欢卖弄本领,不管什么曲子,都被他糟蹋的一塌糊涂,傻里傻气地把高音符弹得如流水一般,还有许多油腔滑调的鬼把戏,我听了真是厌恶极了。”这是霍尔顿的看法。
我也十分讨厌霍尔顿所说的那种人,喜欢炫耀本事,假模假式,显得自己是个仁人君子。这也好似中国古代那些奉承皇上的官员,说一些不堪入耳的话。
但霍尔顿由于心理问题把这些都看得太重了,太过分了,所以才会觉得生活索然无味。后来,他有了更为荒唐的决定,一个人乘车去西部,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不原被别人所打扰,再找一份工作,取一个又聋又哑但很美丽的妻子,安度生活。
幸亏妹妹菲苾及时阻拦,虽无效果,但妹妹菲苾十分生气,为了妹妹,霍尔顿留了下来,后来终于开始了新的生活。 霍尔顿厌恶那些口是心非的人,我也一样,这种人实在值得我警醒,我弄不懂的是,那些人为什么那样?是为了体面吗?是为了炫耀吗?还有,为什么大部分人都不这样觉得?不管怎样,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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