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报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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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人 |
蒋国-军 |
所属科室及岗位 |
KA管理中心商超KA |
随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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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男 人,女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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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时间 |
20xx年10月13日—20xx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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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目的 |
拜访华北、东北大润发并调查当地市场销售下滑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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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具体路线 |
北滘—长春-吉林-沈阳-济南—北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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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容: 1、 拜访吉林分公司 2、 了解吉林、长春当地市场状况 3、 拜访东北大润发系统 4、 拜访沈阳分公司 5、 拜访华北大润发系统
报告人:蒋国-军 日期:2011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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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人: 日期: |
备注:
1、本出差报告为出差人报销差旅费用的必需资料,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2、审批人:各部门部长、总监由总经理审批;各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由部门部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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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差报销标准_出差报销标准
有时候会因为公司的一些事情而出差,那么因公出差的管理制度都有哪些内容呢?下面爱汇网小编整理了因公出差报销标准,欢迎大家的阅读!
1、目的
为规范差旅费用支出,为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因公出差人员。
3、出差及报销的程序及时间规定:
3.1出差人员出差时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子公司总经理(总公司由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根据出差申请单范围之内的资金,经财务经理批准借款,新入职员工参加培训的一律不允许借款,采用个人先垫资,培训完毕报销方式。如遇到下列情况,须报集团总经理审批:
a. 出差时间在5天以上的;
b. 出差途中乘坐飞机及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的;
c. 参加各类学习会、研讨会在3天以上的;
3.2财务审核人员负责出差费用的审核,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造成差旅费超支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子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3.3报销时填制《出差费用报销单》
集团公司报销审批程序:财务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集团负责人——集团财务负责人——报销子公司报销审批程序:财务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人——子公司财务经理——报销
3.4出差报销时间:出差回公司后应在一周内报账,超过一周报销差旅费,每一天按1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不予报销。
3.5、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4差旅费管理办法:
4.1费用报销内容:飞机票(包括人身保险费、机场建设费)、轮船票、火车票、客运汽车票、出租车票、途中伙食补贴费、住宿费、夜间补贴费、通行费、停车费、市内交通费等
4.2出差期间伙食补助标准:
4.2.1在外出差期间伙食补助每天按30 元计算,其中早餐6 元,中餐12 元,晚餐 12元。
4.2.2超过15天以上出差其伙食补助按照上述标准的80%计发。
4.2.3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等,主办或接待单位未提供伙食的,按上述标准的80%计发。如果提供三餐中的部分,按标准扣除提供的部分后的80%计发,若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以公司名义请客或被请的,应自觉剔除伙食补贴中的相应部分。为准确核算伙食补助,出差中有业务招待费的,与差旅费同时报销,分开不予报销招待费。
4.2.4伙食补助费报销天数的规定: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4.3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及费用报销
4.3.1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
4.3.1.1乘坐火车的规定:因工作需要通宵(指夜间乘车至凌晨2点以后且乘车连续超过6个小时)乘车的,或白天连续乘车超过10个小时,可以购买同席别卧铺票,未乘卧铺票者,按照所购票价的60%给予补贴,(乘坐特快列车,按照票价的50%补贴;购买软卧票者和动车的无补贴。)
4.3.1.2乘坐轮船的规定:原则上一律乘坐3等舱,特殊情况经子公司董事长或集团总经理批准。
4.3.1.3乘坐公共交通汽车的规定:因工作需要通宵(指夜间乘车至凌晨2点以后且乘车连续超过6个小时)乘车的,或白天连续乘车超过10个小时,可以购买汽车卧铺票,未乘卧铺票者,按照所购票价的50%给予补贴。
4.3.1.4乘坐飞机的规定:乘坐飞机必须经集团总经理批准,乘坐的标准为经济仓。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范围之外凭据报销。
4.3.2以上乘坐交通工具报销的订票费火车票5元,飞机票20元之内据实报销,不报销退票费。
4.3.3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按照规定超出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自己承担。
4.4住宿费相关规定住宿费标准:住宿费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不包干使用,每人每天住宿标准见下表:
备注:特殊城市包括广州、深圳、珠海、海南、汕头、重庆、大连、宁波、苏州。
4.4.1公司已经提前预定宾馆的',根据住宿发票金额据实报销。
4.4.2以上出差标准为单人标准,同性双人出差只允许开一个房间,标准按照级别高的单人标准的2倍*60%。
4.4.3出差人员的住宿费按照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节约不补,超支部分由公司与个人各自承担50%。
4.4.4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议,短期培训的住宿标准中规定标准的,按会议通知或培训通知的标准执行。
4.4.5出差或培训学习,公司或主办方免费安排住宿的,不再报销住宿费用。
4.4.6出差期间,借住朋友家中的,按照规定住宿标准的50%给予奖励。
4.4.7 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经公司总经理允许的前提下,可据实报销。
4.4.8住宿天数的计算:凭住宿发票载明的实际住宿天数(未注明住宿天数的,按出差天数扣除在途天数计算)
4.4.9对于特殊地区或者季节原因发生的特殊情况,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4.5市内交通费补助
4.5.1不自带车辆人员的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补助 5元
4.5.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市内交通费予以取消
4.5.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座出租车,下列情况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同时不享受当天的市内交通费补助: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 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 其他特殊情况的
4.6其他
4.6.1在出差过程中发生招待费的,其报销标准参照公司招待费报销制度。
4.6.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5差旅费报销相关惩罚机制:
财务人员严格按照以上标准审核,发觉提供虚假发票或者不真实发票套取差旅费的,处以5倍罚款,如财务人员与他人串通,发觉以上情况处以套取金额的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6特殊情况:
发生上述情况之外的特殊情况经集团总经理李建飞(集团公司)或子公司董事长(子公司)审批后另作处理。
河北江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月13日
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e#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差旅费制度关于标准应适时调整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住宿费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综合考虑近两年全国各地区宾馆(饭店)住宿费价格变动、实际工作需要、淡旺季等因素,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5〕531号)规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部级干部住宿费标准、7个城市司局级干部住宿费标准和33个城市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
二、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等6个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试行差旅住宿费淡旺季标准。旺季期间及上浮后标准见附表。
三、调整后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各类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地、州、市(县)出差执行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各地、州、市(县)差旅住宿费标准未制定公布前,可暂按其省会城市住宿费标准执行。
四、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和报销审核,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对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表
财 政 部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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