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论文
摘 要:文章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索赔问题,从工程索赔与项目管理其它职能的关系,工程索赔的主要项目内容,索赔的过程,索赔的实现等几个反方面进行了分析,以利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尽量防止和避免工程索赔的发生,做好对承包商的索赔工作。
关键词:工程索赔;索赔与项目管理其它职能;索赔的内容与实现
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规律,承包商为了取得工程的承包权有时不得不以压低价格,或额外承诺其它优惠条件,获取中标,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索赔再增加合同造谷。而业主为了节约投资,尽其所思完善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防止承包商在实施过程中因索赔而增加工程造价。所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皆做好工程索赔管理工作,都十分重要。特别是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并部分走向国际地位市场,一方面建设企业为了更好的开拓外部建设市场,承包商在工程履约过程中如何降低风险,保护自己,并赢得应有利润,显得尤为重要,其中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就是做好工程索赔;另一方面建设单位为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要防止和避免工程索赔的发生,并做好对承包商的索赔工作。下面主要站在承包商的角度对工程索赔进行论述探讨。
一、索赔的概念
索赔这个词现已越来越被人们所熟悉和接受,索赔指在经济台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就对方不履行或未能全面实际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与其它行业相比,工程建设行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这是由工程产品、工程产品生产过程、工程产品市场经营方式所决定的。主要是由于如下几方面原因产生的:
1、工程产品的特点是体形庞大(工程量大)、投资多、结构复杂、建设周期长、设备材料品种繁多、技术和质量要求高。这一特点导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因素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多,因而发生工程索赔的可能性大。
2、工程产品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工程涉及到勘察设计、供应、施工、监理、质监、建设单位、政府执法监督等多个参建单位,且互相联系又互相影响。各方面技术和经济责任的界面常常很难明确分清。在实际工作中,一方失误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而且会殃及其它合作者,影响整个工程的实施,因此,索赔事件随之而生。
3、工程产品市场经营方式是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时产品尚未形成,而合同是在对未来情况预测的基础上签订的,因此对在工程产品形成过程中复杂的环境和变化,合同不可能涵盖全部。况且,过程中业主可能对工程产品提出新的要求或业主管理上的疏忽等均会造成向对方索赔事件的发生。
二、工程索赔与项目管理其它职能的关系
索赔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部分,它涉及面广,涉及到工程技术、经济管理、造价、法律等多学科知识,学问深邃,是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它与项目管理的其它职能有密切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一)索赔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1、索赔与合同这两者是直接联系的,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针对不符合或违反合同的事件,并以合同条文作为最终判定的标准。索赔是合同管理的继续,是解决双方合同争执的独特方法。
2、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是索赔成功的前提。索赔以合同条文作为理由和根据,所以索赔的成败、索赔额的大小及解决结果常常取决于合同的完善程度和表达方式。合同有利,则承包方在工程中处于有利地位,无论进行索赔或反索赔都能得心应手,有理有利。
3、在合同分析、合同监督和跟踪中发现索赔机会。
(1)、在合同签订前和合同实施前,通过对合同的审查和分析可以预测和发现潜在的索赔机会,其中,应对工程量变更、价格补偿、工期顺延等条件的可能性和程序等条款予以特别注意和研究。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员要进行合同监督和跟踪,首先保证承包商全面履行合同,不违约。并且监督和跟踪对方合同履行情况,一经发现不符合,或出现有争议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分析,进行索赔处理。
(3)、合同变更直接作为索赔条件,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合同双方对新的特殊问题的协议,会议纪要、修正案等引起合同变更。合同管理者不仅要落实这些变更,调整合同实施计划,修改原合同规定的责权利关系,而且要分析合同变更造成的工期拖延和费用增加,直接向业主索赔。
(二) 索赔与计划管理的关系。索赔从根本上说,是由于后发干扰事件造成施工实际过程与预定计划的差异引起的,而索赔值的大小常常由这个差异议定。原计划必然是干扰事件影响分析的尺度和索赔值计算的基础。
(三)索赔与成本管理的关系。在工程项目管理中,成本管理包括工程预算和估价,成本计划、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它们都与索赔有紧密的联系,通过成本分析可以寻找和发现索赔机会。在工程预算的基础上确定的成本计划是成本分析的基础。成本分析主要研究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的差异产生的原因。而这些原因常常就是干扰事件,就是索赔机会。在此基础上进行干扰事件的影响分析和索赔值的计算就十分清楚和方便。
(四)、索赔与文档管理的关系。索赔需要有证据,它构成索赔报告的一部分。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索赔是不能成立的,而文档管理就能给索赔及时准确地、有条理地提供分析资料和证据,用以证明干扰事件的存在和影响损失。在日常工作中,承包商应保持完整的实际工程纪录。同时,建立工程项目文档管理系统,委派专人负责工程资料和其它经济活动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三、工程索赔的主要项目内容
1、合同范围内的索赔。承包商根据与业签订的合同,如果业主未履行合同有关条款,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经济或工期上的补偿索赔。
2、合同范围外的索赔。对那些不在通用合同条款内的项目,或者业主认为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这些项目从法律上可不偿付。是否对承包商的这种索赔进行偿付基本上取决于业主在职业道德上的考虑。业主可能会提供一些仅为避免责任的解决方案。
3、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工程建设不可预见的因素多,涉及面广,施工现场业主往往会指令新增工作,改变材料,暂停或加速施工等,大致包括:
(1)附加工程。这种附加工程项目已列人合同工程量清单表,在实际施工中具体的数量比合同增大。
(2)额外工程。超过了合同界限,但承包商必须完成,属施工范围内的“新增工作”。要完成新增额外工作就要进行设备、人员的重新组织,重新制订新的施工方法,调整施工计划,从而增加费用,产生索赔。
(3)工程变更引起的其它工程停工索赔。因业主、监理等非承包商原因产生的已施工完工程变更、后序施工无图纸资料和设备材料等因素,引起工程停工或改变施工方案,造成损失而发生索赔。
4、技术规范、法规变动。承包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国家、行业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的修订变动或新增,引起工程施工造价增加,发生政策性索赔。
5、业主提供的条件不利而引趣的索赔。业主与承包商约定,项目建设的施工图纸审查、消防审查、用地手续及建设报建和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申报等前期工作、工程现场的“四通一平”、施工图纸、主要设备材料供应等项工作由业主负责提供,在实际过程中,由于业主提供的条件不利,使承包商施工效率降低而导致索赔。
6、地质气候。工程施工实际地质条件比招标文件提供的差,需要进行强夯、换土、打桩等处理而增加造价;以及实际施工环境气候恶劣,高温、寒冷,风、雨、砂尘频大等需要采取特殊施工,或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而增加造价,发生工程索赔。
7、社会政治变化。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政府发布的物价、定额、取费,税费变化上涨增加工程造价;社会动乱、政治危机、政权异变影响工程正常持续进行、停工、延期等导致承包商利益损失,发生工程索赔。
总的来说,承包商从事索赔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1)广义上对合同条款的调整;
(2)最初合同文件的某部分不完善,如缺乏清晰度、遗漏或词义含混等;
(3)承包商和工程师间缺乏交流;
(4)承包商为了找回一定的资金以增加其利润或减少损失,而其损失是由于投标报价时报价过低或者在报价过程中存在自身缺陷;
(5)工程师在给承包商下达指令时存在明显的错误;
(6)业主对合同管理的干预等。
四、索赔的过程
l、迅速反应。当干扰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应迅速作出反应,通过对合同实施的跟踪、分析、诊断,了解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干扰事件责任常常是多方面的,故必须进行责任分解,划分各方的责任范围,按责任大小,分担损失。
2、寻找理由事实。按合同的有关条款要求,分析这些干扰事件是否在合同规定的索赔范围内,对一些特殊的事件必须作合同扩展分析。
3、调查损失。对承包商索赔的分类来说,常见的主要表现在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损失调查的重点就是收集、分析、对比实际和计划的施工进度,工程成本和费用方面的资料,在此基础上计算索赔值。
4、起草报告。由承包商委派的专人在其他管理人员配合和协助下起草索赔文件,表述索赔要求和支持这个要求的详细依据;索赔依据资料要合理、时效、系统、准确完整,索赔事件与发生的过程记录资料、有关设计图纸资料之间能相互支持一致,防止出现相互矛盾,影响索赔工作。
5、与对方洽谈。由承包商委派的专人与对方代表面对面协商,做到有理、有利、有节。
五、索赔的实现
索赔不仅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部分,而且是承包商经营理念的一部分,如何看待和对待索赔,实际上是个经营战略问题,是承包商对利益和关系、利益和信誉的权衡。不能积极有效地进行索赔,承包商会蒙受经济损失;而索赔过多过滥,承包商的信誉会受到损害,影响承包商的长远利益。所以,承包商可以从以下方面来更好地处理索赔。
1、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是为了违约索赔。对履行合同违约方的处罚,是对发生成本的补偿,不是索赔利润,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2、全面完成合同责任:承包商应以积极合作的态度全面完成合同责任,主动配合业主完成各项工程,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具体表现在: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数量、工期、承诺要求完成工程。承包商只有在合同实施中无违约行为,让业主或业主代表对其管理表示满意,并积极地配合业主搞好工程管理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才能在以后的索赔中处于有利地位。在工程管理中,业主有时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失误和问题,作为承包商应及时提醒指出他们的失误和问题,以免造成双方的损失。
3、对事先不能预见的干扰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降低其影响、减少损失。要在友好、和谐、互相信任和依赖的气氛中合作,双方心情舒畅,而且业主对承包商充满信任,在这种气氛下,当干扰事件发生后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也容易为业主认可。
4、着眼于重大索赔:在项目管理中,对已经出现的干扰事件或对方违约行为的索赔,一般着眼于重大的有影响的、索赔额较大的事件,对小事不要斤斤计较,索赔次数太多、太频繁,容易引起对方反感,但承包商对这些“小事”又不能不问,应作相应的处理,并告诉业主这是出于良好合作的诚意,而放弃这些索赔,当然在必要的时候又可”旧事重提”,以作为索赔谈判中让步的筹码。
承包商开展索赔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对于索赔是否成功至关重要,根据不同的合同要求以及不同业主的处事方式,需要运用不同的方法提交索赔报告与各方面的证据,才能达到承包商所希望达到的目的。索赔能力的强弱,反映了承包商的综合管理水平和经营理念,它要求实施者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在管理的各个环节上,都有卓有成效的管理。因此,工程索赔对承包商的自身管理同样也是一种考验。
以上主要是站在承包上的角度对工程索赔进行论述的,对于项目建设者,可以从相反角度进行管理,实施索赔管理工作,或进行预反索赔,有效控制投资,顺利实现项目建设的预期目标。
参考文献:
[1]陈宪,于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2]杜小玲.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工程索赔毕业论文
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和索赔几乎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工程索赔毕业论文有哪些?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的工程索赔毕业论文,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摘要
索赔有非常好的经济效果,根据国外资料,在正常情况下,工程承包能得到利润约占合 同价的 3%—10%,而在许多国际工程索赔中,索赔额高达合同价的 10%——20%;甚至有 些工程项目索赔将超过合同价。在国际承包工程中,有一句话叫“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 这充分反映了索赔工作在工程建设中所占的重要地位。当前,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首先主要由西方发达国家承包商所垄断的国 际承包市场,已逐渐演变成群雄逐鹿的局面。我国参与国际承包商市场竞争中涉外公司实力 不断壮大,除经济实力增强的情况外,更重要的是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1.工程索赔的认识
1.1 工程索赔的含义
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当事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 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 段,都有可能发生索赔,但在施工阶段发生索赔较多。对施工合同的双方来说,都有通过索赔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权益,依据双方约定的合同 责任,构成正确履行合同意义的制约关系。
2.索赔的特征
从索赔的基本含义,可以看出索赔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索赔是双向的,不进晨报商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商索赔。
由于实践中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赔的频率相对较低,而且在索赔处理中,发包人始终处于主动 和有力地位,对承包人的违约行为他可以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抵、扣留保留金或通过履约 保函向银行索赔来实现自己的索赔要求。因此在工程实践中大量发生的、处理比较困难的是 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是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承包人的索赔范围非常 广泛,一般只要因非承包人自身责任造成其工期延长或成本增加,都有可能向发包人进行索 赔。有时发包人违反合同,如未及时交付施工图纸、合格施工现场、决策错误等造成工程修 改、停工、返工、窝工,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等,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也可能由于发包人应承担风险的原因,如恶劣气候环境影响,国家法规修改等造成承包人损 失或损害时,也会向发包人提出补偿要求。
(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失,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
经济损失是指因对方因 素造成合同外的额外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额外支出;权利损失是指 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了一方权利上的损失,如由于恶劣环境条件对工程进度的不 利影响,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延长等。
因此发生了实际的经济损失和权利损失,应是一方提 出索赔一个基本前提条件。
有时上面两种情况同时存在,如发包人未及时交付合格的施工现 场,既造成了承包人的经济损失,有侵犯了承包人的工期权利,因此,承包人既要求经济赔 偿,又要求工期延长;有时两者则可单独存在,如恶劣环境的影响,不可抗力事件等,承包 人根据合同规定或惯例只能要求工期延长,不能要求经济赔偿。
(3)索赔是一种为经对方确定的单独行为。
它与我们经常所说的工程签证不同。
在施工过 程中签证是承发包双方就额外给用补偿或工期延长等达成一致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补充协议, 它可以作为工程款结算最终增减工程造价的依据,而索赔则是单方面行为,对对方尚未形成 约束力,这种索赔要求能否得到最终实现,必须要通过双方确定,(如双方协商,谈判、调 解或仲裁、诉讼)后才能实现。
3.工程索赔的分类
(一)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
1)承包人和发包人间的索赔。
这类索赔大多数都是有关工程量计算,变更、工期、质 量和价格方面的争议,也有中断或终止合同等其他违约行为的索赔。
2)总承包人和分包人间的索赔。
和承发包人相似,但大多数是分包人向总包人索要付 款或赔偿,及承包人向分包人罚款或扣留支付款等。以上两种涉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条件或施工技术,施工范围等变化引起的索赔, 一般发生频率高,索赔费用大,有时也称为施工索赔。
3)发包人或承包人与供货人、运输人间的索赔。
其内容多系商贸方面的争议,如货品 质量不符合技术要求、技术短缺、交货拖延、运输损坏等。
4)发包人或承包人与保险人间的索赔。
此类多数是被保险人受到灾害、事故或其他损 害或者损失、保险单项其投保的保险人索赔。
以上两种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的物资采集、运输、保管、工程保险等方面活动引起 的索赔事项,又称商务索赔。
(二)按索赔的依据分类
1)合同内索赔。
合同内索赔是指索赔所涉及的内容在合同文件中找的依据,并可根据 合同规定明确划分责任。一般情况下,合同内索赔处理和解决要顺利一些
2)合同外索赔。
合同为索赔是指索赔所涉及的内容和权利难以在合同文件中找的依据, 但可以从合同条文引申含义和合同适用法律或政府颁发的有关法规中找到索赔的依据。
3)道义索赔。
道义索赔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内或合同外都找不到可以索赔的依据,因而 没有提出索赔的要求和理由,但承包人认为自己有补偿的道义基础,而对其遭受的损失提出 具有优惠性质的补偿要求,即道义索赔。
打哦一索赔的主动权在发包人的手中,发包人在一 下四种情况下,可能会同意接受这种索赔;第一,若另找其承包人,费用会更大;第二,为 树立自己的形象;第三,处于对承包人的同情和信任,;第四,谋取与承包人更长久的合作。
三.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
即由于非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拖期的,,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推 迟原来规定的竣工日期,避免违约误期罚款等。
2)费用索赔。
即要求发包人赔偿费用损失,调整合同价格,弥补经济损失。
四.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1)工程延期索赔。
因发包人未按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施工图纸、施工现场、 道路等,或因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对此提出 索赔。
2)工程变更索赔。
由于发包人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 变更施工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或费用增加,承包人对此作出索赔。
3)工程终结索赔。
由于发包人违约或不可抗力事件等造成工程非正常终止,承包人应蒙 受经济损失而作出索赔。
4)工程加速索赔。
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速度,缩短工期,引发承包 人的人、财,物额外开支而提出的索赔。
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的索赔。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特殊风险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同城不可预见的不利施工条件或客观障碍,如地下水、地 质断层、溶洞、地下障碍物等引起的索赔。
4.索赔的意义
1)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 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联系,合同是索赔的依据,整个索赔处理的过程是执行合同 的过程,所以常称施工索赔是合同索赔。
承包商从过程投标之日开始就要对合同进行分析,项目开工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要将每日实 施合同的情况与原合同分析的结果相比较,一旦出现合同规定以外的情况,或合同实施受到 干扰,承包商就要研究是否就此提出索赔。日常的单项索赔处理可由合同管理人员来完成。对于重大的一揽子索赔,要依靠合同管理人员从日常积累的工程文件中提出证据,供合同管 理方面的专家进行分析。因此,想要索赔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2)索赔是计划管理的动力 疾患管理一般是指项目实施方案、进度安排、施工顺序、劳动力及机械材料的安排和使 用。
而索赔必须分析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施工计划与原计划的偏高程度。比如工期索赔就是 通过实际过程中与原计划的路线分析比较才能成功。其费用索赔往往也是基于这种比较分 析的基础之上。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讲,离开了计划管理,索赔将成为一句空话。反过来讲 要索赔必须加强项目的计划管理,索赔是计划管理的动力。
3)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 在合同报价中最重要的工作是计算工程成本的花费,承包商按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和责 任,合同所给定的条件及当时项目的自然,经济环境做出成本估算。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 于这些一条件和环境变化,使承包商的实际成本增加,承包商为挽回实际过程成本的损失, 只有通过索赔这一手段才能得到。索赔是以索赔实际为原则,这就是要求有可靠地工程成本计算依据。所以,要搞好索赔, 承包商必须建立完整的计算体系,及时、准确地提供整个工程以及分项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 索赔计算才有可靠的依据。
4)索赔要求提高文档管理的水平 索赔要有证据,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就不成立。
由于建筑工程比较复杂,工期又长,工程文件资料多,如果文档管理混乱,许多资料得不到 及时管理和储存,就会给索赔证据的获得带来极大的困难。因此,加强文档管理,为索赔提 供及时准确地,有利的证据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承包商应委派专人负责工程资料和各种经济 活动的资料收集,并分门别类的进行文档管理,特别要学会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提高对文档的管理水平,这对进行有效的索赔有重要的意义。总之,施工索赔是利用经济效率的杠杆进行羡慕管理的有效手段,对承包商、业主和监理 工程师来说,对处理索赔问题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他们对项目水平的高低。索赔随着建筑市 场的建立和发展,将成为项目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问题。
1.2 施工索赔的重要性
施工索赔的必然性
1.1 施工企业利润低
1)目前建筑经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而且市场机制不够完施工企业为了达到中标目的,投 标报价低于工程预算,甚至低于成本价,这样使企业获得的利润越来越小。
2)由于施工企业本身的特点,项目工期较长,项目部所施工工程的工期,质量在一定程度上 影响企业的信誉,项目部的盈亏决定着企业的`盈亏。
3)施工企业中标后,需要预先支付一定比例投标保函押金,占用时间较长,一般等工程竣 工验收一年后收回。
4)施工企业一部份工程款应收账款的形式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并且完成的产值越大,应 收账款金额越大。再加上部分业主资金不到位,致使无法按期支付工程款使施工企业的应收 账款是有增无减。
1.2 建立工程合同的复杂性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多,而且复杂,合同内的条款是由业主自己或委托工程师、咨询单位编 写后列入招标文件,而且会经常提出一些苛刻条件,承包人处于被动地位,虽然承包人可以 要求修改某些对他风险较大的条款内容,但为了搞好关系,不能要求修改的条款数目过多, 否则就构成对招标文件有实质的背离被业主拒绝。
1.3 施工复杂性和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 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由于其自身工期长,环境和技术复杂等特点,必然存在签约阶段 不可能合理预见的实践发生,如施工条件和施工方法的变化,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不可抗 力事件和不可预见的发生等,综合施工的复杂性和人有限的预见能力,仍然或多或少的发生 索赔。
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未能预见的烦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不 能顺利进行,使权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造成工期延长,这样,对合同双方都很造成损 失,它包括工期延长延误的索赔和因施工中断工效降低提出的索赔。
2.建设工期索赔
2.可能发生施工索赔的重要内容
2.1 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的索赔
1)不利自然条件引起的索赔,在施工期间遇到的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描述的更 为困难和恶劣,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导致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降效损失和增加安全防 护,施工单位可提出索赔。
2)工程中人为障碍的索赔,如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董、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 钱币等有考古、地址研究价值的物品,图纸上并未说明,确属是有经验的施工单位,难以预 见的人为障碍,这些需要通过处理保护导致工程费用增加,施工单位即可提出索赔。
3)不利的现场条件引起的索赔,合同的图纸和技术规范中所面试的条件与实际情况有 实质性的不同或合同中未作出描述,如现场的水文、地址条件在涉及时不可能详细全面,只 能根据某些地质专孔和土样试验资料来分析判断,施工单位也可以提出索赔要求。
2.2 因施工中断或工效降低提出的索赔 由于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原因引起施工中断的工效降低,特别是根据建设单位不合理的指 令压缩合同规定的工作进度,使工程比合同规定诶器提前竣工,从而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施 工单位可以提出以下索赔;
(1)人工费用的增加;(2)设备费用的增加;(3)材料费用的增加;
2.3 因工程终止或放弃工程的索赔
由于建设单位不正当的终止或不属施工单位原因而使工程终止,施工单位有权提出以下 施工索赔。
(1)盈利损失,其数额是该项目合同条款与完成遗留工程所需花费的差额;
(2)补偿损 失,包括施工单位在被终止的工程扔材料设备的全部支出,以及监督费、债券、保险费、各 项管理费用的支出(减去已经结束的工程款)。
关于国家政策引起索赔 国家调整建设银行贷款的利率规定,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在工程中停止使用某种设备、材 料的通知;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在工程中某些设备,施工技术的规定;国家对某种设备,建筑 材料限制进口、提高关税的规定;这些政策法规都有可能引起索赔。
2.4 关于支付方面引起的索赔
(1)关于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投标时的材料单价与实际施工时期差异大,超出约定值,目 前可根据各省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来进行调整。
(2)关于货币贬值导致的索赔,在一些外资或中外合资项目,合同中一般有货币贬值补偿 的条款,索赔数额一般以官方正式公布的汇率计算。
(3)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如果建设单位不按合同中规定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期限支付工 程款,施工单位可按合同条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2.5 合理进行施工索赔
1.合同管理是索赔的依据 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联系,合同是索赔的依据,合同条件是规定业主和承包商双方权益以 及应承担义务的关键性文件。
它阐明了业主与承包商之间风险的划分,承包商从工程投标开 始之日就要对合同进行分析,能够从索赔的角度理解合同条款,将项目开工以后的情况和合 同文件上的相比较,当出现于合同规定以外的情况,施工企业可以提出索赔。
2.加强计划管理 对于任何施工企业而言,计划管理都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方面,计划管理一般是指项目管 理方案、进度安排、施工顺序、劳动力及机械设备材料的使用和安排,如果想要成功的进行 索赔,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比工期索赔时间想比较分析,才能成功进行索赔。
2.3 工程索赔的方法 1.索赔资料的准备 在索赔资料的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有:(1)跟踪和调查干扰事件,掌握事件产生的详细 经过;(2)分析干扰事件产生的原因,划清各方责任,确定索赔依据;(3)损失和损害调查 分析与计算,确定工程索赔和费用索赔值;(4)搜集证据,获得充分而有效的各种证据;(5) 起草索赔文件。
2.索赔文件的提交 索赔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总述部分。
概要论述索赔事件发生的日期和过程;承包人为该索赔的事项付出的努 力和附加开支;承包人的具体索赔要求。
(2)论证部分。
论证部分是索赔报告的关键部分,其母的是说明自己有索赔权,是索赔 能否成立的关键。
(3)论据部分。
要注意引用的每个证据的效力或可信程度,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 文字说明,或附以确认件。
3.建设工程单位的反索赔
3.1 建设工程反索赔的含义 反索赔是指业主向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
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索赔的主要途径:是减少 或防止可能发生的索赔:对抗(平衡)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 的内容包括: (1)工期延误反索赔 指工期延误属于施工单位时,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索赔,即由施工单位支付延期竣 工违约金。
建设单位在确定违约金的费率时,一般要考虑以下因素:建设单位盈利损失:由 于工期延长而引起的贷款利息增加;工程拖期带来的附加监理费,由于本工程拖期竣工不能 使用,租用其他建筑时的租赁费。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在每个合同中均有具体规定,一般按 每年延误一天赔偿一定的款额计算,累计赔偿额一般不超过总额的10%。
(2)施工缺陷索赔 指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技术的要求,或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 或在保修期未满以前完成应该负责补修的工程时,建设单位有权向施工单位追究责任。
如果 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补修的工作,建设单位有权雇佣其他人来完成工作,发生的费 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索赔 指在施工单位未能提供已向分包人付款的合理证明时,建设单位可以直接安照建立工程 师的证明书,将施工单位未付给指定分包人的所有款项付给这个分包人,并应付给施工单位 的任何款项中如数扣回。
(4)对超额利润的索赔 如工程量增加很多(超过有效合同价的15%),使承包商在不增加任何固定成本的情况 下预期收入增大,或由于法规的变化导致施工成本降低,业主可向承包商索赔,收回部分超 额利润。
3.2 反索赔的作用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都在进行合同管理,都在寻找索赔机会。
干扰事件发生后合同 双方都企图想推卸自己的合同责任,并向对方提出索赔。因此不能进行有效的反索赔,同样 会蒙受经济损失,索赔与反索赔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其作用主要表现在:
(1)减少或预防损失的发生。
由于合同双方利益不一致,索赔与反索赔又是一对矛盾,如 果不能进行有效的、合理的反索赔,就意味着对方索赔获得成功,则必须满足对方索赔要求, 支付赔偿费用或满足对方延长工期、免于承担误期违约责任等要求。
(2)一次有效的反索赔不进会鼓舞工程管理的信心和勇气,有利于整个工程的施工和管理, 也会影响对方的索赔工作,使对方的索赔工作受到合理的打击。
相反地,如果不进行有效的 反索赔,则是对对方索赔工作的默认,会使对方索赔人员的“胆量”越来越大,被索赔者会 在心理上处于劣势,处于被动挨打地位,丧失工作中的主动权。
(3)反索赔工作于索赔一样,也要进行合同分析、事态调查责任分析、审查对方索赔报告 等工作,既要有发髻对方的合同依据,又要有事实证据,离开了企业平时良好的基础管理工 作,反索赔同意也是不能成功的。
4.索赔与反索赔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建筑行业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并且行业竞争加剧。
而建筑工程 索赔也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而逐渐兴起。
由于建筑市场与施工管理的不规范,使得建筑甲乙 双方都要承担不少的风险,因此,为保证风险的转移与降低,减少损失,索赔就成为双方合 法的工具。
在建筑施工中,索赔作为一项重要的保障性跳跃而被写入合同之中,它有关于工 程执行的成败。
4.1 我国建筑行业索赔现状
(1)我国法律尚不健全,有法不依现象十分严重,合同的法律环境不是很好,人们也不习 惯用法律手段和合同措施解决问题。
(2)我国目前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国语向买方倾斜,预祝在合同中经常会提出比较苛 刻的合同条件。
在工程中,承包商处于被动地位,常常为了搞好关系而不能认真执行合同, 不敢向业主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即使承包商想严格执行合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也无法 达到目的。
(3)我国从索赔及索赔管理理论研究的学者和承包商还不多,索赔经验及索赔实例儿子了 不够丰富。
目前索赔理论原因落后于实际工作的需要,特别是索赔定量分析方面系统研究更 是落后。
4.2 我国建筑行业索赔对策 (1)树立正确的索赔意识。
建筑企业应加强对各层次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合同管理 以及索赔的宣传、培训、教育、从企业法人代表、业主部门到全体员工都应加强合同管理和 索赔意识。
(2)全面学习、研究国际上先进的索赔方法、措施、手段和经验。
目前,国际通用建 筑承包合同条款下的合同管理实行的静态投标,动态的合同管理,即施工企业的投标是按照 标书规定的地质条件、汇率、法律、及业主规定的其他条件进行招标,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 竞争。
(3)实践中的索赔——证据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样本,其他各签约(如备忘录、修正案等),经认可的工程实施 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双方的往来信件及各种会谈纪要。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建立工程师和承包商定期或 不定期的会谈所作出的决议,是合同的补充,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会谈纪要只有经过 各方签署后才可作为索赔依据。
3.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以及现场的有关文件。
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安排是和现场有关文 件变更索赔的重要证据。
4.气候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签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停水、道路开通和封 锁的记录和证明。
结论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体系制的改革,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工程建设日益走向 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不仅出现了工程单位跨地区、跨系统、跨行业竞争承揽工程,而且引 入了国际承包商参与国内工程建设。通过实践和总结,逐步意识到合同管理是改革和发展的 必由之路,特别是正确的认识国际工程的索赔,不进使我们作为业主能管理好工程,维护好 国际利益,而且有助于我们作为承包商在国际工程市场上通过正常的合同管理手段保护盒争 取自身的经济利益。
致谢
首先感谢学校安排了这次毕业论文,通过论文撰写使我受益匪浅。最重要的,我要感谢我的 学校,还要感谢我的同学,正是由于他们的人心帮助,才是我提供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 力,增强了我各方面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张洲,2009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辅导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2:宏震忠,作品的作用和条件 上海: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3;李涛,浅析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索赔与反索赔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4;唐黎龙,窝火建筑行业索赔现状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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