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边防部队忠诚教育查摆剖析忠诚教育始终是部队思想政治教育的永恒主题,也是思想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思想的清醒和过硬才能带来行动上的自觉。当前,国际局势复杂多变、对敌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在这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复杂的情况下,要开展好忠诚教育,引导官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袭和思想多样化带来的不良影响,永葆部队“打得赢、不变质”的政治本色。
增强官兵自觉性,变“冷”为“热”,解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针对当前少数官兵思想上存在“教育活动年年搞,作用不大、没有必要”等错误认识,深入做好思想发动,帮助官兵充分认清“四反”和保密教育是隐蔽斗争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确保部队纯洁稳定的迫切要求。教育活动开展之初,对“四反”及保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将问题通报,点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切实让官兵看到自身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增强忧患意识,杜绝麻痹思想。同时,通过分析内部案件发生的原因及惨痛教训,使官兵认识到不重视“四反”和保密工作,对国家、对军队、对个人造成的严重危害,增强参与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改进教育手段,变“死”为“活”,解决效果不明显的问题。首先,根据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形式。对干部,注重理论灌输,重点学习保密、四反等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提高对忠诚内涵、忠诚原则、忠诚规范的认识,努力实现忠诚原则和忠诚规范向个人品质的转化,完善忠诚人格。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系统影响和学习,使干部从理论上明确忠诚的对象,在实践中理顺忠诚关系,以理论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对战士,通过集中授课、观看警示教育片、背诵保密条文、参加社会实践等方式,使他们熟悉防间保密的基本知识和法规;对要害部位人员,严格政审和思想考核,坚定理想信念,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其次,根据内容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形式。在阐述“四反”工作的重要意义时,各级领导干部亲自授课辅导,组织官兵开展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开展敌情观念教育时,采取观看“四反”教育片,通报驻地敌社情,邀请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授课等形式进行。再次,根据阶段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形式。学习动员阶段,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挂横幅、出黑板报、宣传橱窗进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查摆问题阶段,通过开展大排查、大讨论活动,认真查摆保密和“四反”工作中的漏洞,增强官兵的保密意识、安全意识、政治意识,强化部队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变“软”为“硬”,解决组织不严密的问题。制定周密计划,健全领导机构,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教育活动的落实。坚持动态跟踪,经常性地对教育活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及时听取工作汇报,深入开展交心谈心和调查摸底活动,广泛收集官兵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掌握的情况,总结活动经验和做法,定期下发督导通报,查找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在教育内容的实施过程中,对拟定的活动方案、学习配档把关审查,将教育内容细化到小时,确保教育计划的可行性。组织官兵重点学习党章,学习中央、公安部领导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指示、批示,学习郭铁男局长、傅宏裕政委在公安边防部队忠诚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保密工作有关法规、全国公安机关“增强敌情观念维护政治纪律”座谈会精神,真正吃透精神,切实领会意图。狠抓集中授课效率,对迟到、早退、缺课人员进行登记。成立补课小组,统一组织补课,对住院人员派人补课到床头,对探亲休假人员分批补课到人头,对在外执行任务人员结合检查指导补课到岗位,坚持教育内容一项不少,人员一个不缺,确保教育100%覆盖面。 12公安边防部队忠诚教育查摆剖析
注重抓好渗透结合,变“虚”为“实”,解决学用不一致的问题。邀请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及时将驻地敌社情情况通报部队,揭露境内外间谍机关向我渗透破坏的手段和途径,让官兵看到对敌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自觉提高政治警惕性。通过入党宣誓、知识竞赛、报告会、辩论会、座谈会、社会实践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明辨是非、陶冶情操、提高觉悟,树立官兵忠诚意识。针对有可能出现的官兵随意谈论训练、演习内容、暴露部队职能等问题,适时提出“既要达到训练目的,又要隐蔽保密”的要求,将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等文件整理下发,组织官兵学习领会,打好“预防针”。建立健全忠诚教育体制和机制。忠诚教育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部门团结合作,从政治建警、落实边防部队重大社会责任的高度组织忠诚教育,把忠诚教育与政治责任结合起来,落实到各级部门的政治考核之中,使忠诚教育有具体制度的保证。在教育制度保障下,逐渐使官兵的忠诚观念在本职岗位中得到升华,形成自觉的价值选择。真正把党和人民的事业与本职工作联系在一起,凭借精神力量的驱动,使崇高的理想信念与对党的无限忠诚形成一种高度自觉的价值选择。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在本职岗位兢兢业业争创一流,在岗位实践中不断提升思想境界、激发内在动力、规范行为方式、保持正确方向,从而实现人生价值的最大化。
公安刑警支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查摆剖析报告
根据市局统一安排,2006年7月份,我队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入对照检查阶段,在对照检查阶段,我队认真组织民警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岗位实际和执法活动实际,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多个渠道,广征谏言,广收意见,深入查找问题。现将我队在法治理念方面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观念方面:一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刑侦工作有差距,围绕公正执法深化刑侦改革步伐不快,创新意识还不强。二是个别干警执法思想陈旧,现代法治理念还没有完全树立,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口供、轻证据”、“重实体、轻程序”思想,受传统的有罪推定的影响,未牢固树立疑罪从无的法治理念,漠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个别干警为民执法的思想尚未牢固树立,缺乏服务大局意识,满足于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就案办案,没有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四是一些干警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轻视办案的政治和社会效果,个别案件不能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执法水平方面:一是公诉到法院的个别案件定性有偏差,偶有出现部分定罪证据未被审判机关认定的现象;二是个别案件的审查报告制作不规范,承办人对案件的事实及证据没有进行综合分析,给领导审批决断带来困惑;三是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规律研究不够深入,突破案件的办法不多,个别案件初查不够深入细致,证据收集和固定证据不力,导致个别案件质量不高;四是个别办案人员粗心大意,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内卷材料不全,卷宗归档不及时。
(三)执法作风方面:一是个别办案人员没有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意识不强,偶有出现有意无意泄露案件秘密的现象;二是个别干警在办案过程中,特别是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时,依法表明身份不明确,有时没有完全告知当事人的有关诉讼权利;三是在办案中过分强调案件的“神秘性”,一些应该公开的事项没有及时公开,一些当事人有权知情的事项没有及时予以解答说明;四是个别干警接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对无理纠缠的来访人,有时不能作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五是个别干警不注意维护刑侦警官的职业形象,在某些场合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损坏了刑侦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没有彻底端正执法观念。近年来,通过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我队执法观念和执法思想在整体上有了很大的改观,一些旧的执法观念和错误作法被摒弃,与法治文明相适应的执法理念正逐步得到普及。但是,少数干警的执法思想和执法行为仍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和执法工作的新要求,一些陈旧、落后的思想和观念在一些干警头脑中根深蒂固,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办案轻监督,“只要办成了案子,追究了犯罪,其它问题可以忽略不计”的错误思想在一些干警头脑中仍没有剔除,自觉不自觉地沿用不合时宜的习惯做法办案,导致执法中出现各种错误和偏差。
(二)宗旨观念没有牢固树立。某些干警执法为民意识淡薄,“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没有时刻把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没有时刻把群众的冷暖疾苦挂在心上,没有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没有摆正公仆位置,认为到群众中去是找麻烦,浪费时间、人力、物力;认为调查取证可以走群众路线,处理案件就不一定要走群众路线;认为群众不懂法,走群众路线是走形式,不起作用等等。
(三)刑侦干警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与当前不断变化的新形势的要求有一定差距。部分刑侦干警的文化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刑侦工作的高要求,知识理论水平不高。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经济交往频繁,社会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违法犯罪手段也更加先进和隐秘,要求执法人员有过硬的业务能力,而现在执法人员业务技能还有相当差距。
(四)执法监督制约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难以落实。
(五)执法环境不够理想。法律在社会生活的一切重要领域中应具有的崇高权威和地位并没有在人们头脑中真正形成牢固的观念,现实生活中“以权欺法”的事屡有发生。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专人负责。支队成立了由支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参加的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支队法制工作专班及法制员制度,明确一名支队领导主抓法制工作。同时层层签订执法质量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目标、任务、权责细化分解,具体落实到每个探组和每位民警身上,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抓的局面。
(二)坚持“月考季评”,做到奖惩分明。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大队加强执法管理和建设工作,认真填写执法台帐,建立执法档案,并对日常执法状况进行翔实的记载,为半年和年终考核评议提供了可靠依据。同时,各执法办案大队结合实际,每月组织进行一次执法质量月考自查,发现的'执法问题,载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并按月在单位内进行排名、通报。支队每季度开展季评,会同局法制科部门开展年度最佳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的评比活动。同时把执法质量与岗位目标考核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的政绩、晋升挂钩,与民警的提拔、立功受奖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严格审核把关,加强“个案监督”。各大队的案件主办人员,在刑事案件呈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提请逮捕、移送起诉或行政裁决之前,均要填写《刑事案件质量评查卡》和《行政案件质量评查卡》,由大队法制员进行案件质量评查签名,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再由支队法制工作组复核签名后,再报市局法制部门进行法律审核,并呈局领导审批。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集体议案审核,并做好详细记录,妥善保存。对收取的保证金由支队财务统一管理上交市财政专户,做到管收分离。实行倒查机制,通过对办案程序的全过程监控,加大个案执法监督力度,对确实存在执法违法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四)开展教育培训,增强法治意识。支队以提高执法质量为出发点,切实抓好民警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一方面,在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各项法制教育培训活动的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发现的执法问题,通过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岗位练兵、以老带新等形式,开展执法教育培训活动,形成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各办案大队组织办案民警参加庭审旁听活动,每年至少两次,并做好记录载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支队结合大练兵及民警执法资格认证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模拟考试,发挥以考促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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