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调研报告范文
大学生创业对于促进就业、培育整个社会的创新精神、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的速度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大学生举办的中小企业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主体,下面是YJBYS小编带给大家的大学生创业就业社会调查报告。
相关部门于2009年2月初开始设计问卷,在北京、上海、深圳、石家庄、郑州、成都、沈阳、武汉、厦门、哈尔滨、西安11个城市,抽取1000位2009年应届大学生进行了调查,并完成调查报告。到目前为止,应届生整体率为35.6%。中国社会调查所所长李东民介绍,调查样本显示,已者总体满意度为37.6%,35%的人认为工作一般,仅有27.4%的人表示对工作满意。
对现有工作不满意的原因主要集中在工作性质及内容、薪金待遇、人际关系三方面。李东民说,这反映出所学与所用之间,学校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对人际关系的不满意反映学生初入职场时对社会的不适应,人际交往能力欠缺。
调查显示,应届生的自主创业热情不高,仅4.7%选择毕业后自主创业。对于现在创业的最大难点在于什么的提问:89.5%的学生选择资金问题,68.9%选择经验不足不敢贸然行事,38.6%选择没有好的想法。
去年两会上提出“政府应该设立大学生就业专项补贴”,一年后的今天,王建华觉得政府已经在鼓励大学生就业创业问题上给了很多优惠政策,现在应该是大学生自我创业意识觉醒的时候了,“目前,大学生创业意识还比较淡薄,这种意识应该是学生在接受学校教育过程中潜移默化形成的。”
王建华说,据他了解,目前我国大学生创业的平均比例是0.3%,广东地区为1%,而这一数据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约为20%,“从这一点上看,我们国家大学生创业的'道路还很漫长。”
全国政协委员、中青旅董事长张骏鼓励大学生就业渠道多元化,“一定要改变传统的、到一家企业去上班就是就业的观念,自己开个小公司、到农村乡镇去搞农业创新项目或者做一个自由撰稿人也很好。”但是,也有不少代表委员认为提倡大学生创业一定要谨慎,要从实际出发。
而如今有不少在学校周边开个小餐馆或在网上开家小饰品店,成为许多大学毕业生,甚至是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第一步。逐渐走向“生活化”的“大学生创业潮”能否掀起更大的浪花?
创业大环境热了起来,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和各级各类媒体的大力宣传。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部分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尽管能从电视节目和创业大赛中了解到一些零散的创业信息,产生“很多人都在创业”的感觉,却对国家给予大学生的创业优惠政策知之甚少。多数人“听说过有优惠,不知道怎么申请”,很多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的指导老师也很难说出个一二三来。
实际上,自2002年首次在高校开展创业教育以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众多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明确规定了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资金、税费、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支持,但目前各种创业政策缺乏整体性。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经济系副教授王艳茹建议由政府出面成立一个专门的代理机构,由这个机构出面来推动一些政策的具体落实。”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郗杰英认为,商业银行在考虑到给大学生创业放贷风险较大的情况下,不提供贷款或者没有贷款优惠都是可以理解的,“在这种时候,如果有个专门的创业机构在对大学生创业者素质全面考察后出面协调担保的话,事情就好办多了。”
纵观如今中国大学生就业市场需求,以及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对当代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取得更好的发展,总结出相关对策如下:
1.政府:创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
首先,政府应加快经济发展,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其次政府需继续重视和推进社会就业,进一步理顺毕业生就业体制,始终坚持市场取向,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同时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和西部地区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大学毕业生不应该仅是社会现有岗位的竞争者,挤占就业机会,而更应该是新岗位的开拓者,为社会带来就业的机会。并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专业指导、法律咨询、市场分析等服务;对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在审批手续、金融贷款、工商登记、税收等予以特殊优惠。
2.社会:观念与时俱进,服务实在周到
毕业生更应当根据人才市场供求状况适当调整自己的就业预期。大学既培养社会精英,也培养普通的社会劳动者,“北大才子卖肉”很正常。经济发达地区和热门行业毕竟是少数,其吸纳毕业生的能力有限,而相当一部分不被大学生看好的地方和行业,却对大学生有着巨大的需求。同时建议建立全国性的就业信息网络,加强社会需求预测研究和报告,真正为毕业生提供细致周到的就业服务。
3。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刻不容缓
(1)毕业生就业情况已成为衡量高校办学成效的重要标志。教育部每年公布的各大高校就业率必然给学校施以压力和动力,学校只顾教育不管就业行不通了。
(2)学校教育与市场需求、职业能力之缝谁来填?目前情况下高校得担此大任。高校教学改革与社会发展、国家建设需要紧密结合。专业设置、课程结构要满足市场所需;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反馈”、“高校生源报考录取比预警”等系统,根据不同专业科学地制定扩招规模;加大社会急需专业的招生数量,控制长线专业的发展规模,对教学质量不高、专业设置不合理的专业要减少招生数量甚至停止招生。
(3)发展职业培训机构,大胆尝试校企联姻。刚从学校里出来的学生除了动手能力弱外,表达沟通能力也普遍存在问题。学校应增设职业培训机构或增加职业素质教育课程,包括商务礼仪、心理健康、与人沟通、融入团队等内容。将职业素质培训与实习结合起来,真正使毕业实习起到缩小、弥合学校教育与市场需求之缝的作用。
(4)高校应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给就业指导工作重新定位,成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部分,作为对学生的人生指导,满足学生对于人生发展和职业生涯设计的需求,贯穿于大学教育的始终,既弥补以前就业指导的不足,又丰富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加强就业指导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在高等院校中构建适应社会发展的就业指导体系,建立完整的就业指导目标、指导内容,形成有效的就业指导方式和手段,逐步推进在整个大学期间的就业指导,并且在就业指导的同时推进对学生的人生教育,提高学生对素质教育的认同度和参与的积极性。
(5)自主创业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体系改革的一个方向,也给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 ,学习的“第三本护照”是创业能力。重视对大学生开展创业教育并将其在高校教程中加以正规化、制度化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趋势
解决大学生创业就业问题,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表现,也是改善民生、富民强国、促进和谐的大事。大学生毕业后没事干,是人力资源的最大浪费,对于家庭,对于社会,都会产生许多负面效应,必须加以高度重视和有效解决。创业就业大学生优先,应该形成共识和行动。一靠政府给足政策措施,支持扶持到位,二靠大学生自身发奋努力,科学选择,三靠社会提供竞争机会,并能消除性别歧视,男女生均等就业机会。只有三股绳扭成一股绳,我们的大学生才有希望创业和就业。
返乡创业工作作为一项德政工程、惠民工程列入重要日程,引起各级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农民创业就业调研报告,欢迎阅读查看。
篇一:农民创业就业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共计走访企业80余家,召开座谈会20余次,参加座谈企业代表共计260余人,共计发放调查问卷260余份,通过“访、听、查、问”等方式(走访创业户、走访相关农户、走访领导、走访项目实施点,听创业户汇报、听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听调研组干部意见,查看创业规模、查看相关部门实施项目情况、查看领导对创业的重视程度、填写问卷调查),充分听取和收集广大创业者的意见建议。
(一)外出务工人员情况:
外出农民工230928人(男129054人,占55.88%;女101874人,占44.12%)。文化程度:小学53313人,初中95941人,高中(职高)26473人,大专及以上20789人。年龄结构:31岁以下66016人,31岁至40岁53041人,41岁至50岁45748人,51岁以上20298人。从事工种:技工25317人、管理13315人、普工80810人。地区分布:广东省48584人、浙江省27706人、福建省15987人、上海市8467人、其他省20009人、省内县外19411人、县内9266人。截止目前,大约有5000余人在县内创业(其中微型企业464家,大约占9%),累计从业人员达46463人(企业10790人,个体35673人)。创业主要为养殖业(猪、牛、羊、鸡、豪猪、野鸡、兔子、鱼、蛇等)、种植业(茶叶、方竹笋、经果林、中药材、蔬菜等)、加工制造(食品加工、衣服和鞋来料加工、水泥制品、家具、电器等)。
(二)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特点
1、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数量逐年增加,发展特色产业(**乡种植食药材玉竹、**镇豪猪养殖、林下养鸡等)数量规模不断加大。
2、大学生返乡创业注入新活力,文化程度明显提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达50%以上。
3、青年、妇女创业比重大年龄偏轻。50岁以下人员占了70%以上。2012年以来,全县共办理微型企业464户,注册资金4640万,带动就业2320人。
4、农民工创业经济实力有所提升,技术水平明显提高。**镇**坝建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引进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
5、企业联动发展,资源得到有效合理利用。新州镇丰利木材加工厂与木炭加工厂合作,实现废料合理利用。
6、搭建交流融资平台,成立青年创业协会。实现会员资源共享,组织会员外出培训,提高创业者的管理经验和经营能力。
(三)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作用和意义
1、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让荒芜的土地重现生机。在调研中了解,农村大多数返乡农民工创业都是围绕我县产业发展,承包荒山、草坡,流转撂荒耕地,发展农产品的规模养殖、种植、加工、流通服务业,整合生产要素和资源要素,实行专业化、规模化经营,推动了农业的商品化、规模化、特色化和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实体的发展,提高了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
2、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加快了城镇化进程,给空巢家庭带来了阳光。在调研中了解,我县大多数返乡农民工创业在城镇周边是以发展二、三产业为主,大量就近转移了农村富余劳动力,使农民离土离乡,改变了以往乡村十室九空的冷清现象,使老人有人照顾,小孩子有人看管,给空巢家庭带来了阳光雨露。一是为小城镇发展提供产业支撑。农民工创办的企业近半数办在小城镇和县城,除去投资于农业经营和谋生型的小企业,规模稍大的工商服务业绝大部分是办在小城镇和县城。这些企业带动资本、劳动力等经济要素向小城镇集聚。二是发展了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和配套产业。部分回乡农民工在城镇创办教育、医疗、文化、住宿、餐饮等商业服务业企业,发展房地产业,提供多方面的生产生活服务,直接投资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小城镇配套产业发展。许多投资于城镇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发展的回乡创业者,是一半在外地创业,一半在家乡投资,他们在家乡投资的工商企业,具有沿海发达地区和城市企业的发展水平;他们投资的城镇基础设施和商业服务业,既适合当地的需要,又往往具有城市设施和产业的质量和品位。三是扩大小城镇人口和经济规模。
3、为民营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富民强县激发活力。我县农民工在沿海地区进城就业务工,经受市场经济和工业化洗礼,积累了一定资金和人力资本,他们回乡创业,把资金和发达地区的市场观念、技术、管理带回家乡,一是成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中小企业、工商服务业发展重要力量;二是成为招商引资,承接沿海劳动密集产业转移的主要力量;三是成为结合当地资源,开发特色产品,提升传统产业的重要力量;四是为农村公共服务事业提供了一批较高素质人才。
二、返乡农民创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党政领导对农民工返乡创业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公平对待,缺乏优惠政策
1、没有把服务农民工返乡创业视同招商引资一样重要。县乡两级政府把改变当地经济不发达的希望过多寄托在引进外商和大企业上,并为之制订一系列优惠政策。认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是“小打小闹”,交税少,发展慢,只能解决他们自己就业增收的问题,对县域经济发展、财政增收作用不大。甚至不相信农民工返乡创业能成功,没有把服务返乡创业摆上位置。有的支持只是停留在讲话、邀请上,缺少具体的政策措施。
2、政策上不公平。县政府让引进的大企业进工业园区、实行优惠政策或配套服务;而农民工返乡创业进不了园区,也得不到对园区企业提供的优惠政策和多项服务,这就形成与较大企业之间的不公平。农民工返乡创业有的吸收了城镇待业人员、失地农民,更多的是解决农村不能外出的“40、50”农民的就业。同样是解决困难群众就业的创业,在城市能得到税费减免、小额信贷等优惠政策,农民工返乡创业就得不到这些政策。这又形成与城市创业的不公平。
3、扶持政策落实滞后。据调查,返乡创业得到政府支持的面偏小,比如扶持城镇再就业的有关政策、妇女创业贴息贷款政策、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有些是难以操作落实到位。
(二)服务机制不健全,部门指导不力,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1、对返乡农民工创业指导不力、服务不到位。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民工创业就业底数不清,对中央、省、市、县出台的返乡农民工创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落实不到位。很多返乡农民工创业在选择项目时,缺乏相应的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员帮助予以论证。一些返乡创业项目兴办起来后,后续跟踪服务不够,当初承诺的各项政策落实缓慢、透明度不高。例如妇女创业小额贷款贴息部分返还缓慢、部分养羊补贴、发展大鲵养殖饲养池补助未落实到位;对已成功申报如著名商标等的企业奖励政策未兑现。
2、各项审批办证程序复杂。虽已有一些部门进行了改革,例如商事制度改革,但还有很多部门未简化办事程序。我县目前还未完全实现“一站式”服务,创业人员办事要多头跑、来回跑,耽误过多时间。有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因办理手续程序复杂而半途而废。例如办理返乡农民工证需要4个单位盖章,程序繁琐,让办事人员多次跑,来回跑。
3、有些执法单位缺乏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执法态度较差。
4、办事难,“三乱”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未能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职能,摆正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关系,努力营造适合群众创业和企业发展的公共管理服务环境,还是采取“管、卡、压”的做法。“办事难”仍然是创业者面临的问题,对于一些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说更是如此。有些人说返乡前受到热情对待,办厂时也有人服务,但是企业一旦落地,再想找政府部门办事,解决问题就十分困难。根据对返乡创业者反应,认为“审批企业或立项难” “政府部门乱收费、企业负担重”,开办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手续复杂,程序繁多,辗转多个部门,差不多是环环收费。一些部门甚至去企业吃、拿、要。“三乱”现象时有发生。农民工返乡创业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规模较小,结构单一,产品科技含量低,加上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多数投资只有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一些政府部门的违规行为无疑加重了创业者的经济负担。
(三)资金不足,融资渠道不畅。调查表明,近八成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发展得不到金融机构的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开业时主要靠自有资金,把打工中积累的有限资金集中用于租地建厂和设备投资,开业后缺少流动资金的情况比较突出。资金不足基本是依靠民间借贷,到银行贷款的不多。部分企业产品有市场,因融资难,无力扩大规模。90%的返乡创业者反映资金不足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造成返乡创业融资难有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农村资金返流城市,供给农户和中小企业的资金短缺。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的供给渠道主要是农村信用社一家。二是贷款利息高。一些地方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月息为 9.1厘,加上贷款申请过程发生的交际费用,月息实际超过1分,年利息超过12%。三是缺乏信用贷款,只有抵押贷款。初创企业抵押物缺乏。同时,小企业的设备不能抵押,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不能抵押;抵押折扣高,对抵押资产的评估只能达到资产价值的60%左右,再折半放贷;农业企业的资产流动性差,不能抵押,土地不能抵押,贷款更加困难。四是信贷担保体系发育迟缓,担保机制难以适应。一方面是县的富民担保公司、就业局的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发挥作用不好;另一方面是忽视对中小企业、农民工返乡创业信用制度的建设。五是政策性贷款和财政扶持贷款极少。比如农行、农发行对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创业,支持基本没有。
(四)缺乏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规划和企业布局。县内缺乏科学合理产业发展规划和企业发展布局,没有明确主导的发展目标,各自为阵。一是没有依据市场需求和突出我县产业特色,规划布局产业发展;二是凭经验跟着感觉走,搞重复建设,以致企业规模小,产业链条短,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往往是产业搞起来之日就是败下去之时,这在种植业养殖业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五)基础设施不完善,制约发展。一是政策因素用地难。由于城镇建设造成土地紧张,返乡农民创业用地审批困难,土地供应难以满足企业开办和发展所需,特别体现在“一城三区”范围内。二是土地流转过程中问题多。返乡创业人员中大多数从事种养殖业,需要大量土地进行规模种植,但在土地流转方面没有相关参考办法,大多数农民不愿流转土地,也存在因土地流转价格不确定而造成合同难以签订情况。三是水、电、路等设施不通畅。发展种养业的一般都在较为偏僻的地方,自然条件很丰富,但普遍存在水资源匮乏、电力和通讯设施差、交通设施跟不上的问题,直接导致生产成本高,产品交易周期拉长等问题,降低了利润空间和市场竞争力。
(六)返乡创业者综合素质不高,创业培训工作力度不够。一是创业者缺乏相关的创业知识。返乡农民工大多数有创业意向,创业冲动,虽然在外出务工时掌握了一定的技能与经验,但在工商、税务、金融、科技、管理、劳动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欠缺,市场分析能力、组织经营管理能力不强,缺乏自主研发、技术创新意识,难于适应市场、驾驭市场,造成在创业道路上困难重重。二是创业培训覆盖不广,缺乏针对性。虽然有关部门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开展了创业培训,但存在短期培训的多,长期培训的少;培训内容趋同的多,有特色针对性强的少;培训初级人才的多,培训高技能复合型人才的少;培训以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的多,注重实效的少。
(七)缺乏对创业就业优秀人才的激励机制。调研发现很多农民工,他们靠流转土地,大规模搞种养殖业和其他加工业,他们解决就业,创造税收,有些一个小微企业同时从事好几样产业发展,其创业很艰辛,意义非常之大,但是少有人去关注过他们,更多的却是一些服务部门打着服务的旗号去收这要那。党委政府缺乏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和表彰激励。
三、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政策保障。一是把返乡创业工作作为一项德政工程、惠民工程列入重要日程,引起各级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制定返乡创业专题规划,专项推进返乡创业工作,细化工作任务。二是建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一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重点研究协调返乡农民创业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组建专门返乡农民工创业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经费、办公场所等。指导农民工创业就业,对返乡农民工选择的行业进行科学规划和引导,减少创业的盲目性。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开展信息延伸。在重点村建设信息公开栏,在县有线电视台开辟用工信息专栏,结合六五普法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动保障平台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鼓励、支持中介组织参与到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作中来。五是继续运用好“5•23农民工节”这张品牌,扩大影响力,积极宣传和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工作。
(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接地气。一是强化政府部门效能建设,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完善“真正”的一站式服务,全部审批部门入驻政务大厅,并对各项审批事项和手续办理流程进行公示,切实解决关卡多、办事难等问题。二是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加大对农民工返乡情况的长期跟踪监测,了解其所需所想所求,协助返乡农民创业项目申报及评估认证申请,开展经常性的返乡创业项目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传输相关信息至县有关部门。同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组织好农村富余劳动就地转移和输出。三是要改进服务方式与手段,要抓好乡镇与县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网络连接与畅通,实现资源共享,发挥效应。对有资金积累、有市场信息、有管理经验、有创业就业需求的返乡农民工实行特别的联系与服务,为他们创业就业提供方便。四是加强问责和公众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办事效率慢、服务态度差、乱收费等现象要严肃处理。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资金支持。一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改进资信评估制度,要进一步扩大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贴息范围和金额。特别加大对发展中企业的资金扶持。二是设立创业基金,由县级财政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发展。创业基金由财政部门管理,经贸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民企配合工作,鼓励创业成功人自愿加入创业基金。三是进一步完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继续支持信用联社采用的信用证制度、完善农户联保贷款制度、加强县富民担保公司支农贷款担保力度,金融机构出台相应便民措施,使国家出台的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措施惠及返乡创业者,解决返乡农民工创业资金所需。四是落实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三个十五万”政策,养殖补贴、小额贴息等优惠政策及时兑现,鼓励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落实好“黔微贷”微型企业贷款项目,“柜员信贷通”贷款项目,由政府出资给我县微型企业提供1-2年会计记账服务,建立企业信用,诚信贷款。五是发挥青年创业协会与两家银行签订的“保证金贷款”协议的作用,帮助一定数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六是根据国家鼓励民间资本合法运作的相关规定,制订相关激活民间资本的具体办法,推动民间资本合法运作,释放出民间资本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巨大潜力。
(四)大力发展市场主体,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一是认真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推行注册资金认缴制,实行先照后证改革,简化经营住所登记条件,着力推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工作。释放改革红利,大力发展市场主体,实现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快速增长。二是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强化企业自身制度建设,合理规划。鼓励成立股份制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让企业做大做强。三是通过打破行业区域界限、优先安排用地用电用水、奖补贴息、税收优惠、优质服务等措施,因地制宜引进、扶持、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推进龙头企业集群化发展,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集聚效应,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五)完善创业基础平台,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创造良好环境。一是继续完善小城镇、工业园区、各类果业、养殖业基地以及商品流通等公共设施建设,建议在工业园区建立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园,集中建立简易厂房,可通过廉价租赁或限期免费使用等方式提供给初期创业者,以此解决土地征用和环境评估等问题。二是鼓励多种产业共同发展。鼓励发展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例如结合“大数据”黔北呼叫中心落地我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充分利用好我县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和富有特色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或观光农业;与时俱进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人才、信息、技术、就业咨询等新兴服务业。结合小城镇和城市社区建设,加快发展家政、维修、护理等社区服务业。三是完善土地使用制度和措施,将返乡农民工创业用地纳入城乡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建议制定适合我县的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切实解决土地流转问题。四是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应尽量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道路、用水、用电等问题。
(六)优化培训资源,提高培训实效。要优化整合培训资源,统筹培训的资金、物力、师资等,让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充分运用SYB、雨露计划、阳光工程、职工素质提升等培训平台,建立职业中学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培训基地,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学习。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一方面聘请高校或科研单位的专家教授定期不定期地对创业者开展专题讲座和企业管理咨询诊断,现场答疑解惑。另一方面组织返乡创业农民工到先进地区的成功企业参观学习、委托锻炼等形式进行技能、法规、管理等知识培训,提高其经济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
(七)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创业热情。一是政治关心。对返乡创业就业中的优秀者,在安排两代表一委员给予倾斜。二是精神鼓励。每年定期表彰返乡创业典型,在荣誉上给予更多机会。如劳模评选、巾帼创业之星、最美创业女性等等,召开创业典型宣讲会。三是经济激励。对返乡农民工创办并安置农村劳动力达20人以上的企业,由县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000—50000元的专项扶持资金奖励,对优秀劳动者和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的先进个人一次性给予5000—10000元的奖励。四是协作发展。充分发挥创业协会、促经会等平台作用,鼓励成立合法化的社会团体,促进返乡创业人员与协会的沟通交流,实现资源共享,抱团发展。
篇二:农民创业就业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数以亿计的我国农民基于“穷者思变”的变革激情和对美好生活的执着追求,从农村到来到城市,从内陆到来到沿海,从落后地区来到发达地区,或务工或经商,或就业或创业,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历史性的重大贡献。但也正是这种单向性的流动,使得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发展差距拉大,同时也产生了诸如“留守儿童”等社会新问题。因此,科学合理地引导和鼓励那些已经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开阔了视眼、学到了本领、积累了资金、掌握了信息的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对于协调城乡、地区发展,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新矛盾,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推动这一工作的进展,我们对元子街镇农民工返乡创业进行了一次自下而上的全面调研,与30多位创业业主或相关人员进行了面对面地交谈讨论,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元子街镇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基本情况
元子街镇总面积101.5平方公里,辖11个村民小组,9172人,2010年末农民人均纯收入4275元,农村劳动力3872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3524人。
近年来,元子街镇各地抓住各项政策优惠及经济发展的大好时机,出台了一系列引导和扶助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优惠政策,引导了一大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到自己家乡创办经济实体。元子街镇根据各自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做法与经验,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优化硬件环境。地方政府采取创建“返乡创业一条街”等方式,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良好的硬件环境,引导创业人员走规模发展、聚集发展和集约发展之路,以降低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成本,提高创业的成功率。
2、优化融资环境。地方政府通过信贷担保,解决农民工返乡创业过程中的融资困难问题。
3、免费培训服务。为农民工提供免费培训,为个体发展培训工人,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元子街镇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及个体经营的发展需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为个体发展特别是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小型企业进行员工技能培训,一年培训规模达40人,培训周期根据实际工种的不同,从一个星期到两个月不等,平均为一个月左右,培训经费由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直接按培训人数拔发给培训机构,其经费来源一部分是国家财政预算,一部分是地方政府财政配套投入,主要是通过争取扶贫项目或其他创收部分等来予以保证。
4、成立行业协会。为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相关行业以及生产上游供应商与下游销售厂商联系,畅通市场信息渠道,地方政府牵头成立行业协会以引导当地的主导产业做大做强。
5、城乡管理一体化。为了让农民工回乡安心创业与就业,不少县区已开始取消对农村户口入居城镇的政策性限制,对经常居住在城镇,或主要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村人员,在购买住房和转城镇户口方面已经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政策限制。同时引导建立民办学校吸收学生,公立中小学校对城乡孩子就学一视同仁,不对农村或外来学生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6、实施 “绿卡”制度。对经审核批准可以经营生产的企业,强化项目跟踪服务机制,为回乡创业的投资者提供“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的高效服务,政府主要领导到企业现场办公,开通“特别快车道”,为企业发展提供“保姆式”服务,同时严禁对回乡创业者的“吃、拿、卡、要”现象等。
7、税费减免。镇政府把属于地方税种的一部分返还给企业,同时减免其它相关费用,如工商管理费、环保费、卫生费等,以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和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
8、用地优惠。政府向返乡创业者提供低于市场价的土地资源,其差价由政府财政予以补贴。
二、元子街镇农民工返乡创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我们的调查,目前元子街镇农民工返乡创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创业与发展的过程中也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与困难,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服务思想不够明确。元子街镇目前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比例只有10%,我们发现,这与我们有些地方政府的服务思想还不够明确有很大关系。对于农民工返乡创业“到底想返什么乡”,“主要能创什么业”问题的思想认识还不够明确;对返乡创业农民工中大多数人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需求到底是什么认识不够深入;对于怎样才能把他们的现实需求与国家发展的长远战略有机结合起来,有些地方政府在认识上还相当的不明确。
主要表现为,一是总以为农民工“返乡”,就是要返回到原来居住的乡村,不能把返乡创业与城镇化建设统一起来,这是与把农村劳动力从农业转移到非农产业,从农村转移到城镇的城乡统筹发展方向相悖的。二是总觉得农民工返乡“创业”,就是要创办有相当规模的企业,要创“大而强”的企业而不是“小而多”的企业,这与绝大多数返乡农民工的财力、物力与经营管理能力相去甚远。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人返乡农民工,即使是搞“农业产业化”的农民,他们最希望返的“乡”,也不是原来出去的村庄,而是当地的城镇;他们绝大多数人能够创的“业”,也主要不是规模企业,而是微型企业、个体企业,不是资本、技术密集型的生产型企业,而是劳动密集型的服务型企业。如果我们不能看透这些实质性的问题,并根据返乡农民工的现实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来制定相应的引导政策与措施,要提高农民工返乡创业比例就难有大的起色。
2、创业和融资环境较差。从对许多地方农村创业环境的调查情况来看,农民普遍反映创办个体工商户困难重重。农民的任何经营行为,甚至是季节、临时性非正规的创业,也必须注册登记。各政府部门授予的资格证、许可证等变相审批程序太多,不通过注册登记和许可的农业和非农业经营,就认为是非法经营。
农民返乡创业,特别是创办规模型企业能不能成功,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能不能融到资金。当前农民工返乡创业过程中所出现的资金困难问题,小规模的一般都是通过向亲友借贷,但细节没有规范化,一般是根据彼此之间的相互信任通过口头承诺来担保归还日期等。很多人也不愿意去银行贷款,认为贷款一是手续烦,二是要求人,三是利息过重。镇上一家饮食店李姓老板谈到自己更愿意通过自我积累来扩大经营规模,而不愿意贷款负债经营,认为那可能会增加投资风险。更大的问题还在于思想观念上,以为能够返乡创业的农民都是在外赚了大钱的人,所以,对他们的融资困难体会不深、关心不够、融资创新步伐不大。我们在调查时发现,相当普遍的地方官员和金融界人士认为,“我们地区的经济本来就不发达,建设资金本来就非常短缺,我们还指望返乡农民工多带点资金回来呢!”
3、用地难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很多农民工刚返乡创业时都是租用厂房、民房,或是用自家住房进行生产运营,当企业需要进一步扩大规模生产经营时,就直接涉及到用地的问题。我们调查到的业主普通反映当前用地存在严重困难,地难批问题严重地限制着企业的规模生产。在涉及到征用农民土地问题的时候,也存在政府部门没有处理好与被征地农民之间的关系而导致企业办了全部用地手续,但当地被征地农民依然来闹事的问题,而且被征地农民普通反映被征用地价格太便宜,被征地成本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
5、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企业发展需要。农民工回乡创业一般都在城镇和县城开办,这是因为集镇更靠近市场,物流量相对较大,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相对较好,在集镇和县城办厂开店,既增加了集镇和县城的实际人口,又增加了经济总量,特别是扩大了税源,是成本较低的一种小城镇发展之路。我们调查中发现各地方普遍存在水、电、路、通信、交通、能源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及其配套设施建设跟不上企业发展需求的问题。镇一级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普通存在道路过窄、路况不良、通信设施差、信息不畅通等问题,这不可避免会直接导致交通运输成本高,产品交易周期拉长等问题,增加了企业的投资附加成本,降低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和市场竞争力。
6、人文环境差。农民工返乡创业人文环境差的主要表现有两个方面,一是社会治安不好。在我们调查的过程中,有80%左右回乡创业的人都反映了对社会治安问题不同程度的忧虑。二是当地服务业不发达,文化娱乐活动场所不多,生活环境差,很多年轻的当地劳动力考虑到这些问题,即使是同样的工资,他们也更愿意在发达地区工作而不愿意回乡就业。而如果以高薪引进高技术管理人才和较高工资招收普通员工,那又会导致回乡创业的成本优势尽失。镇砖厂的樵老板说,他们厂招的工人一般都是因为照顾家庭而未外出的妇女、小孩和年龄偏大的人,其实内地普通劳动力成本并不具有什么大的优势,但成分偏差大,流动性强,不稳定,随便有一点儿什么事,动不动就请假回家了,这对员工的日常化、正规化管理非常不利。
三、关于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建议
农民工基本上都是从内陆贫困落后地区外出到思想观念比较开放、政策环境比较好的经济发达地区务工经商的,要想把他们吸引回乡创业,安心创业,我们认为,应尽快在元子街镇政策化、制度化地统一推广农民工返乡创业方面走在前面乡镇的成功经验,坚持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出台更为科学合理的鼓励政策和制定切实可行的扶助措施,我们的建议是:
1、增加返乡农民工的创业便利
要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要保护已经开始具有市场意识的返乡农民工的创业热情。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对农民创业的限制,实施至少等同于甚至是优越于外资的优惠政策,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领域之外,所有的行业与领域都应当向创业者放开,把一切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生产要素都调动起来,放手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现,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
政府要根据农民工返乡创业所处的不同时期和所进不同门槛的行业,把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做小做多”和“做大做强”有机地结合起来,返乡创业农民工能力、财力和物力非常有限的特点决定了地方政府既要鼓励创办大而强的企业,更要通过制度创新和实施各种优惠政策来引导与扶助创办数量众多的小型、个体企业。要清理不合理的审批、注册和许可程序,应当允许一些非登记性的经济实体存在,允许农民进行非正规创业和季节性经营,切实在更宽松意义上落实中央有关农民创业不进行工商登记的文件精神,而只对其进行备案。同时,要正确引导农民工返回当地镇和县城所在地创业,以促进小城镇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
2、增加返乡农民工的融资便利
农民工返乡创业一般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创业初级阶段,在这一发展阶段基本上是利用自己所积累的资金和掌握的技术与经营管理经验回家租厂房、民房或是用自己的住房进行生产经营;二是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和生产技术更加成熟后准备进行扩大再生产的阶段。政府在制定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时必须要考虑到不同行业中的创业者和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的具体情况与面临的实际困难是各不一样的,要根据各地的具体实际情况,对不同行业中的创业者和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给予不同的财政与信贷支持。要发展乡村中小金融机构,尽快发展乡村、集镇等社区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贷款公司,扶植民间融资。可以考虑设立行业协会基金担保公司,由政府牵头组织成立行业协会,协会要求成员企业根据企业的发展规模,按企业利润的一定百分比提取费用组成协会基金,由协会用统一账号把基金存入开户银行,再由政府或用公用基金做担保,为符合要求,有发展前景的新进入企业,以及进行规模扩张时遇到融资困难的企业向银行贷款做担保。要允许农民利用承包土地、房屋等进行抵押融资,解决创业过程中出现的融资困难问题。
3、加强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税费减免
一方面要设立科学合理的税收体系,参照引进外资的税收减免政策,用等于或是优于外资的政策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给予一定期限的税收减免,着眼现实、立足长远,先引导、鼓励和扶助企业发展起来,做大做强,再按照正常的税收标准征收税款。可以参照农业税减免、农业反补贴、出口退税等办法等来对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经济和谐均衡发展或中长期效益显著的弱质产业发展进行税收减免、提供财政扶助与补贴。
另一方面要逐步取消对农民创业的一切收费和罚款项目,对农民投资经营经济实体,特别是对经营个体、微型和中小型企业的,实行“零收费”政策。对生产特殊产品的企业,如涉及环保和安全方面的企业,可以科学设定一定的收费项目,但不能以收费和罚款为目的。政府各职能部门针对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创业所进行的所有管理都不得收费。设置在农村的一些行政和执法机构,如果没有财政拨款或全额财政拨款而是靠从农村和小城镇中收费运转的,要么予以财政拨款,要么进行机构并转,要么解散安置,不能再让这些机构成为农民创业的沉重负担。
4、加强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
土地资源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建立健全和完善的情况下,建立健全土地资源承包权和经营使用权自由转让、承租和入股的土地交易市场,在政府的引导下允许按市场供求关系和根据自愿互利原则对土地资源的承包权和经营使用权自由进行承租、转租、转让和入股,试行“土地交易所”和县级“土地置换”,挖掘土地产权与交易的变革空间。与此同时,国家对农民工返乡创业者在市场规则下要倾斜性地进行土地使用财政补贴,即为返乡创业农民提供低于市场价格的土地资源,其差价由国家财政予以补贴,以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5、强化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要把农民工返乡创业纳入城镇建设规划,以镇政府为中心搞好小城镇发展规划,突出抓好城镇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和市场建设,使之承载创业项目的能力不断增强,减轻创业者辅助投资的压力。降低农民工返乡创业者入居门槛,对入居的企业推广“绿卡”制度,允许其“先上车,后收费”,并成立“农民工返乡创业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给业主提供政策和信息指导,代理业主办理相关的手续和证件,以提高政府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与信息导向性和创业成功率。
6、加强软环境建设水平
加强内陆人文环境建设水平主要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大对创业企业周边环境的整治。要推行投诉举报制度,重点加强对强行搭车收费、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行摊派的整顿与治理,对故意扰乱、破坏自主创业经营发展环境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快查快结,有效净化社会风气,为创业者营造良好宽松的创业环境。二是加强对返乡创业人员和当地普通农民工的定期免费培训。应当规定由当地政府劳动部门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组织,针对当地经济主导产业,邀请相关的专家学者、著名企业家,特别是返乡创业的成功典范定期搞专题讲座或做专题报告,宣传国家支持与扶助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大好优惠政策,帮助他们了解市场发展动态和消费需求,传授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现代经营管理理念,解决他们生产经营过程中碰到的实质性问题,为他们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服务,真正为这些经济实体的发展与做大做强出计献策。由政府劳动部门组织,采取“订单式计划,委托式培训”的模式为企业提供熟练工人,降低企业的生产运营成本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政府对返乡创业老板和农民职工的培训费用必须要纳入财政预算,由政府根据实际培训人数上报给财政,由政府按培训所耗实际费用予以报销。三是把村干部引导与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工作成效指标化,并将其作为评价其政绩的重要依据。为了使各村真正能够高度重视农民工返乡创业问题,把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制定并认真落实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优惠政策,要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具体实际情况,把引导多少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办多少“回流型”企业、引入投资多少、带动多少人就业、政府培训多少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职工、“回流型”企业的年产值以及所上交的税费等具体化为一个可以评价地方政府在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过程中的工作成效的综合评价指标,并把指标作为评价村干部工作绩效的一个重要依据。只有这样,才能激发村干部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积极性,使他们把工作做到实处,做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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