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09工程审计问题整改报告
会泽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会泽县09中西部新增中央预算、09无电第三批、09中西部第三批、08中西部新增中央预算等工程问题整改报告曲靖供电局:根据审计单位在09中西部新增中央预算、09无电第三批、09中西部第三批、08中西部新增中央预算等4批10kV及以下工程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公司依据审计报告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问题一、物资管理不完善,多批项目物资混合堆放,库存物资未按项目批次进行有效分类管理,无法核实剩余物资的批次归属。整改情况:此问题存在于09中西部新增中央预、09无电第三、09中西部第三批三批工程中,因三批工程基本处于同时实施,工程物资种类多数量大,而我公司物资仓库面积小,客观上无法按项目批次进行有效分类管理。对此我公司已开展新仓库规划建设工作,在仓库没有建成前在不具备分库管理条件的情况下,我们加强对工程物资管理,严格将物资分项目批次进行库存管理,准确反映工程物资的收、发、存情况。问题二、该工程未对单项工程设立独立资金账户专款专用,工程款项的支出从不同的资金账户列支,增加了对工程资金专款专用的监管工作,同时难以准确区分工程资金利息收入的分配。整改情况:此问题存在于09中西部新增中央预、09无电第三、09中西部第三批、08中西部新增中央预算四批工程中,因工程财务管理已经上移曲靖局,我公司已无法整改,我们只能建议局里严格按照工程财务管理规定,对专项工程开设专用账户。问题三、工程户表资金尚未纳入供电局统一核算;同时户表材料在财务核算时已作进项税抵扣。整改情况:此问题存在于09中西部新增中央预、09中西部第三批、08中西部新增中央预算三批工程中,我公司已按相关管理规定,将户表资金全部上交曲靖供电局进行统一核算。问题四、该工程部分建设管理费系从大笔管理费分摊至该工程,无具体分摊依据,费用列支依据不充分。如2009年11月基建20#凭证。整改情况:此问题存在于09中西部新增中央预算工程中,因工程财务在曲靖局,局里应经做了相应整改。问题五、1、施工合同约定"施工费以曲建招中字【2009】第360号《中标通知书》(云电建【2008】158号)中标价为准(按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中标人应得部分下浮0.3%)…施工费最终决算以批复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合同条款定义不清晰,合同最终执行价款结算按照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未能执行招投标条款。2、本次工程监理合同于2009年10月签订,施工合同于2009年9月5日签订,在合同尚未签订前,施工方于2009年8月10日向监理方报送《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理方于2009年9月8日签署审查意见。同时,监理方在合同签订前对施工方案报审表、项目管理体系报审表等资料均已签章审核。3、设计单位中标通知书对价款约定为"按投标报价承诺在审定后的设计费为基础下进行下浮0.01%作为该工程设计费用的最终结算费用",未明确是审定后的预算还是结算,条款定义不清晰。建议规范中标通知书表述的严谨性。整改情况:此问题存在于09中西部第三批工程中,针对以上问题,已经对招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作了规范处理。在以后的工程管理中,我们将加强规范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中表述的严谨性。问题六、2、该工程施工方招投标由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组织进行,合同系曲靖供电局与施工方签订,不符合招投标工作的相关法律规定。整改情况:此问题存在于08中西部新增中央预算工程中,由于该批工程实施时,正处于工程管理移交期间,存在问题已根据审计建议,完善了工作移交手续,招标主体与合同签订主体不一致问题已通过招投标解释条款进行了修订。以上是我公司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在下一步工程建设中,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工程管理"五制"要求,严格履行各种管理规定,确保工程合法、合规进行建设。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工程审计问题整改报告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2015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15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15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3.94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51.57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42.37万元,其中:2012年以前欠缴20294.37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12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13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12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12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至2012年
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108305.49万元,主要是2012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 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15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至2012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36272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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