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整改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街道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益,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益性岗位检查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5】315号)精神,我街道对辖区内公益性岗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先将检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2名,其中街道办安置公益性岗位6名;社区安置公益性岗位6名。按工作性质、区域不同,我街道对街道办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对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采用每日社区考勤每月街道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由街道办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相关安置部门、社区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然后统一报街道办事处,同时由街道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背靠背”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近期在各部门、各社区检查,我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各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三、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我街道积极建立草滩街道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深入社区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进行调查,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从这次检查情况来看,街道办和社区的公益性岗位情况基本良好,用人单位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街道办事处
2015年10月8日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2017-01-19 06:35 | #2楼
宜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中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益,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全市公益性岗位进行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我中心对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先将检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宜阳县行政服务中心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行政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4名,其中文印室安置公益性岗位1名;保安安置公益性岗位1名;保洁员2名。我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
由中心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并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同时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背靠背”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自查,我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各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并无一例发资拖欠问题发生。
三、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
我中心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深入各村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进行调查,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通过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中心公益性岗位情况基本良好,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2011年6月8日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2017-01-19 06:32 | #3楼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规范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确保各项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和资金真正得以落实,使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根据县劳动服务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宁劳服发〔2015〕11 号)文件精神,我校于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15日对校公益性岗位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加强了公益性人员的管理工作。
依据上级管理要求,我们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规范建立了台账,熟悉人员基本信息,并与从业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制定了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和岗位责任制。
二、严格过程管理,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我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共计20名,我们注重过程管理,坚持做到一人一岗,没有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现象,并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合同期内,无任何人脱岗。
三、按时划拨工资, 坚持专款专用。
我校按时划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资,依据县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如数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中,无虚报冒领、骗取岗位的问题,坚持做到专款专用。
四、按照县劳动服务局相关规定要求,及时上报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考勤表,并制作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公示牌在行政楼大厅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校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从业人员能够按时上岗,且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2017-01-19 06:34 | #4楼
一、 公益性岗位开发与使用情况。
陕西千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是2015年11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负责陕西千湖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陕西千湖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与建设。今年3月份, 为了保护自然区生态和野生动植物、确保宝鸡市区人饮水源安全卫生; 1
加快湿地公园建设,打造魅力新千阳步伐,我处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清扫保洁岗位60名。4月份,60名清扫保洁人员全部已上岗,其中男性30人,女性30人,年龄均在60岁以下,各项条件均符合岗位要求。今年8月份,因招聘电瓶车驾驶员及观景台、纸坊湾景区保洁共需公益性岗位40人,已申报贵局待批。
二、 人员管理与工资福利
管理处成立了管理股,专门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与使用,同时与每位聘用的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签订了劳动用工协议,明确每个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管理股参照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制定了陕西千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公益性岗位考勤考核、请休假等3项管理制度,制做了统一样式的服装和胸牌,配发了劳动用具,让每位工作人员轻松上岗、积极工作,确保了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按照省市县公益性岗位用工有关规定,我处除确保按时发放岗位工资外,为每位工作人员办理了人身伤害保险,按月配发手套、洗衣粉、肥皂、白糖、草帽等劳保用品,定期开展文体活动,活跃工作氛围,增加团队凝聚力。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在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中,我处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缺乏考核与评价、激励机制。 2
由于没有奖励资金,奖惩机制仍难以建立,导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较低。二是公益岗位人员年龄、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比较困难。三是随着保护区进一步规范和湿地公园的深度开发建设,现有的人员已不能满足需求,人员使用比较紧张。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严格遵守省市县有关管理规定,严把聘用关和管理关,切实把我处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工作做好、做实。
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
市人社局: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组织开展公益性岗位情况调研的通知》(六人社明电[2011]15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成立调研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调研组认真研究调研提纲,制定调研方法。采取对安置公益性岗位的单位进行走访,对安置人员进行座谈、电话咨询等调研方式,掌握公益性岗位有关信息;查阅各年公益性岗位申报资料、就业资金账目,了解安置人员协议签订、工资水平、单位性质、年龄状况、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支出等情况。通过应用一系列的调研方法,撰写出我县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县是农业大县,工业欠发达,企业规模小。从2003年起我县企业集中改制,涌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在短时内,县内企业上无法吸纳较多人员就业,特别是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在技术、年龄无任何优势的情况下,实现就业非常困难。根据国家促进就业政策文件要求和县政府对就业工作总体布署,从2015年起开展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府、街道社区在保安、保绿、保洁等后勤服务方面吸纳国有、集体企业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人员(即 1
“4050”人员)就业。用人单位安排大龄就业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就业需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工资不低于当地低最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安置大龄就业人员后,上报县劳动部门,经审核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县财政从就业资金中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进行补贴。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
从2015年到2011年七年期间,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1632个,其中企业安置46个,占2.8%;事业单位安置1327个,占81.3%;乡镇机关后勤安置175个,占10.7%;街道、社区安置84个,占5.2%。
截止2011年底,我县公益性岗位357个,其中企业安置4个,占1 %;事业单位安置314个,占88%;乡镇机关后勤安置25个,占7%;街道、社区安置14个,占4%。
(二)补贴标准和年限
2015-2011年,公益岗位补贴1632人,公益性岗位享受社保补贴724人;安排在公益性岗位上均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长期失业人员,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453人,占89%,长期失业人员179人,占1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书,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考虑到县保安公司安置人员工作辛苦,经县政府批准按400标准补贴执行。2011年开始,我县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分别按300元和400元两个标准。 2
我县公益性岗位补贴最长时间为三年,期满后未达到退休年龄或不能重新到新单位就业的,人社部门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三)两项补贴规模
2015-2011年,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614.9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83.14万元,其中:2015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1.04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290万元的3.8%,社保补贴支出1.92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的0.7%;2015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9.48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416.8万元的2.3%,社保补贴支出2.64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的0.63%;2015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60.66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582万元的10.4%,社保补贴支出10.8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的`1.86%。2015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81.24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830的9.8%,社保补贴支出15.03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的1.8%;2015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36.52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839的16.3%,社保补贴支出19.05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的2.3%。2015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53.12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1234.5的12.4%,社保补贴支出16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的1.3%。2011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62.84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1229的13.2%,社保补贴支出17.7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的
1.4%。
二、公益性岗有关政策规定
(一)根据国家、省、市促进就业工作文件精神和就业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每年县人社局出台公益性岗位申报管理规定,对岗位范围、人员状况、年龄、持证情况作具体要求,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就业情况。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岗位补贴。
(二)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长期失业人员,审核把关的重点:一是安置人员的年龄,是否达到“4050”人员。二是否长期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三是否持经过认定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四是调查用人单位,安置人员是否在岗。
(三)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措施与经验。一是加强管理,要强化对用人单位管理监督,严格执行3年补贴期限,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二是要规范公益性岗位招聘程序,可由县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三是公益性岗人员被聘用后,用人单位须同聘用人员签订一年以上期公益性协议,并经人社部门备案;四是公益性岗位要重点帮扶年龄大、技能弱、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对年龄相对相较轻人员,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从公益性岗位上退出。五是重点开发社会公共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岗位。六是区别对待
针对不同岗位,提供不同的补贴标准。
公益性岗位是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一条重要途径,政府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了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长期失业人员就业难的问题,是一项民生工程。通过岗位补贴的形式,既解决单位用工问题,又减轻单位的资金压力,同时能使就业困难人员获得劳动报酬和生活来源,体面的劳动和生活,促进社会和-谐。
三、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及补贴资金按排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较多,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的能力有限,供需存在矛盾。二是用人单位对安置人员疏于管理,被分被安置人员认为这是政府的一项福利,干事不勤。三是部分用人单位仅用补贴资金发放工资,不增加单位负担,工资较低,被聘用人员也不能常年在岗在位。四是部分用人单位领导聘用自已亲属,借此名义,获得补贴。五是存在被聘用人员存大双重劳动关系,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又可能在其他地方就业。六是省级专项资金要增加此拨款额度。
四、 有关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使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二是增加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提高聘用人员工资水平。三是规范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做到公开、公平、
公正。四是加大公益性岗位监督考核机制,对聘用人员、补贴资金定期进行回访、加强考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五是规范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六是建立奖惩机制。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紫阳县公益性岗位情况调研报告2016-07-07 11:28 | #2楼
根据安人社办发[2012]50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人就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1、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自2015年起实施,当年开发公益性岗位35个,其中:城市社区类岗位23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66%,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类岗位12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34%。2015年开发公益性岗位 个,其中:社区公共管理类岗位17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城市社区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2015年开发公益性岗位262个,其中:社区公共管理类岗位17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城市社区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2015年开发公益性岗位 个,其中:社区公共管理类岗位17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城市社区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
的 %。2015年开发公益性岗位 个,其中:社区公共管理类岗位17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城市社区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2011年开发公益性岗位 个,其中:社区公共管理类岗位17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城市社区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
2、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2015年,全县享受公益性岗位 人,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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