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私设小金库自检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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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财务管理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根据万办发(20xx)10号文件精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对资金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的自查和清查,切实将清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一、月 日县大会以后,我局迅速召开了党组会、全体干部会,传达县长xxx同志的重要讲话与县纪委xxx的动员报告,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并认真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成立了由局长xxx牵头,财务人员负责,办公室协助的清理工作小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工作。
二、按照《关于开展清理“小金库”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三、按照清理范围要求,重点围绕“清理内容”中的八大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对20xx年1月1日以来的经济业务所有收入及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通过清查,没有发现上述违规违纪问题,清查结果已在局全体干部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局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政、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合理使用。我局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自省局下发《关于对全省邮政企业私设“小金库”现象开展自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按照省局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对私设“小金库”现象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
我局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为了确保自查活动取得实效,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自查领导小组,成员由财务部、综合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进一步加强自查工作领导组织。
二、严格审查、确保自查质量
按照自查活动安排,我局于5月15日至5月22日对私设“小金库”现象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此次检查范围全面、深入,按照省局自查项目认真进行了检查、对本局财务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自查过程中实事求实、不走过场、保证了自查质量。经过认真严格的自查,我局各项资金都按规定例入财务帐,无私设小金库现象。各项邮政业务收入均按规定上帐,无截留业务收入;房屋出租收入由专人负责收缴上报,未挪为它用。成本费用均按实际费用上报,事实求实、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费用现象。
三、定期检查、加强监督
通过此次自查的开展,我局充分认识到加强和规范企业资金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虽然我局没有私设小金库现象,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仍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督,定期开展自查活动,严格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严肃财务纪律、杜绝私设“小金库”现象,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
一、案情概况
***派出所于20XX—20XX年共在帐外收到麻家塔乡政府等单位各种收入984448.4元,除40万拨入**县公安局账户外,余款584448.4元,该款项报账员以个人(**)名义开户保管,账外列支车辆费用、人员工资等577340元,余7108.4元,被审计局没收。其事实已形成私设“小金库”行为。
县纪委对麻家塔派出所私设“小金库”有关领导的处理情况经县纪委、监察局调查对确系存在私设“小金库”行为的麻家塔派出所有关领导的处理情况:给予**派出所所长**行政记大过处分。
二、对私设“小金库”行为的原因分析
主观原因:**派出所主要领导臵党纪政纪于不顾设立“小金库”,其行为不仅违反了《会计法》的法律条文,同时也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这不仅反映出基层领导干部平时不注重理论学习,缺乏法纪、党纪观念,同时也映射出部分人明知这种行为破坏经济秩序、违反财经纪律而放任发生的心理态度。
客观原因:
一是专项治理的缺失。“小金库”专项治理由于受时间制约、各部门协调工作量大等原因,往往出现声势较大,成效并不十分突出,即使查出了“小金库”问题,也不愿意如实上报,助长滋生私设“小金库”行为。
二是责任追究的缺失。对“小金库”问题监督检查较多,有行政监督、党内监督等,但各部门不能协调一致,往往对同一问题出现不同处理处罚结果,甚至对同一问题多次进行经济处罚,很少涉及对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经济处罚与责任追究,只要个人不承担责任,普遍都愿意接受单位经济处罚,这就降低了违纪风险,助长了“小金库”问题屡查屡犯。
三是上级主管部门对基层部门监督监管不力,不宣传动员、自查自纠,甚至对基层部门出现的私设“小金库”行为持有默许的态度,使基层部门领导滋生了侥幸心理。
三、教训与启示
一是完善干部监督管理,促进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完善考察考核办法,将廉政纪律、财务管理纳入考核内容,并从考核方式方法落到实处,通过定期公开部门单位预算和财务收支总体及明细收支,接受社会监督检查。
私设小金库自查报告
我局按照区纪委私设“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落实工作措施,保证自查效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自查情况总结
(一)完善组织领导
成立了司法局清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吕祥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陈文华同志、党总支纪检委员钱锡斌同志任副组长,财务人员和各科科长为成员。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沈河区司法局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配备财务人员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保证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统一思想认识
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2、我局使用的有关票据均到财政局统一领取,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3、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我局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及核算中心的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二、 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局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私设“小金库”的.行为。但是此项工作仍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进行,对于该项工作的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并根据相关制度按规章办事,经常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保证绝不出现私设“小金库”的行为。
三、 建立防范“小金库”问题长效机制措施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工作,提高了我局各级领导及财务人员对“小金库”存在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了我局各级领导和财务人员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建立防范“小金库”问题长效机制措施:
(一)从源头抓起,全面治理。
从源头抓起,铲除“小金库”滋生的基础。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不得私自开设银行账户,对取得的各项收入严禁搞“资金体外循环”。规范单位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成本支出、加强对单位发票管理、合同管理的检查,防止“白条”收入不入账形成“小金库”。
(二)加强资产管理。
加强资产产权管理,对单位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资产全面实施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加强资产产权管理,防止国有资产闲置、浪费甚至流失,避免通过固定资产采购、处置环节来谋取“小金库”。
(三)加强对单位财务人员管理
强化财务人员职能,消除虚假财务信息、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使财务人员的监督和核算职能得到切实加强,从而杜绝“小金库”产生。
(四)加强群众监督,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公布私设“小金库”问题举报电话,制定举报奖励制度,对自觉抵制“小金库”行为遵纪守法的个人应进行宣传、表彰。对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并加大对单位负责人和财务的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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