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出自唐代李白的《行路难·其一》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
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释义:金杯中的美酒一斗价十千,玉盘里的菜肴珍贵值万钱。
心中郁闷,我放下杯筷不愿进餐;拔出宝剑环顾四周,心里一片茫然。想渡黄河,冰雪却冻封了河川;想登太行山,莽莽风雪早已封山。
像吕尚垂钓溪,闲待东山再起;又像伊尹做梦,他乘船经过日边。人生道路多么艰难,多么艰难;歧路纷杂,如今又身在何处?相信乘风破浪的时机总会到来,到时定要扬起征帆,横渡沧海!2、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出自唐代张籍的《节妇吟·寄东平李司空师道》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感君缠绵意,系在红罗襦。
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执戟明光里。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拟同生死。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释义:你明知我已经有了丈夫,还偏要送给我一对明珠。
我心中感激你情意缠绵,把明珠系在我红罗短衫。我家的高楼就连着皇家的花园,我丈夫拿着长戟在皇宫里值班。
虽然知道你是真心朗朗无遮掩,但我已发誓与丈夫生死共患难。归还你的双明珠我两眼泪涟涟,遗憾没有遇到你在我未嫁之前。
3、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断句》宋代:苏麟释义:靠近水边的楼台(因为没有树木的遮挡),能先看到月亮的投影;而迎着阳光的花木,(光照自然好得多,所以发芽就早),最容易形成春天的景象。
4、人生亦有命,安能行叹复坐愁?出自南北朝鲍照的《拟行路难·其四》泻水置平地,各自东西南北流。人生亦有命,安能行叹复坐愁?酌酒以自宽,举杯断绝歌路难。
心非木石岂无感?吞声踯躅不敢言。释义:往平地上倒水,水会各自向不同方向流散。
人生是既定的,怎么能走路叹息坐卧惆怅。喝酒来宽慰自己,因举杯饮酒而中断歌唱《行路难》。
人心又不是草木怎么会没有感情?欲说还休欲行又止不再多说什么。5、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出自宋代陆游的《游山西村》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箫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从今若许闲乘月,拄杖无时夜叩门。
释义:不要笑农家腊月里酿的酒浑浊不醇厚,丰收的年景农家待客菜肴非常丰盛。山峦重叠水流曲折正担心无路可走,忽然柳绿花艳间又出现一个山村。
吹着箫打起鼓春社的日子已经接近,布衣素冠,淳朴的古代风俗依旧保留。今后如果还能乘大好月色出外闲游,我一定拄着拐杖随时来敲你的家门。
是机遇吗? :
善于捕捉机会者为俊杰。 ——歌德
机会不会上门来找;只有人去找机会。 ——狄更斯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张九龄
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 ——佚名
愚蠢的行动,能使人陷于贫困;投合时机的行动,却能令人致富。 ——克拉克
机会对于不能利用它的人又有什么用呢?正如风只对于能利用它的人才是动力。 ——西蒙
人生颇富机会和变化。人最得意的时候,有最大的不幸光临。 ——亚里士多德
好花盛开,就该尽先摘,慎莫待美景难再,否则一瞬间,它就要凋零萎谢,落在尘埃。 ——莎士比亚 .
弱者坐失良机,强者制造时机,没有时机,这是弱者最好的供词。 ——佚名
高适、岑参边塞诗虽有相同之处,但由于各自的家庭背景、人生经历不同,两人的诗歌同中有异,各有千秋,高适的边塞诗具有现实主义的风格,岑参的边塞诗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特色。高适的诗苍凉悲壮,岑参的诗雄奇瑰丽。唐代的边塞诗人可以分为几类。一类是未曾到过边塞而写边塞题材的,如李昂、崔国辅。一类是曾经游历过边塞的,如崔颢。再一类就是曾在边塞居住和任职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高适和岑参都称得上是真正的边塞诗人,两人年轻时都曾游历过河朔的燕赵,壮年时又双双到边塞从军。إ 就唐代的边塞诗来说,高、岑齐名,风格也相近。南宋严羽《沧浪诗话》说:“高岑之诗悲壮,读之使人感慨。”但是高适的诗,悲壮之中透着雄浑;岑参的诗,悲壮之中带着峭拔。高诗“尚质主理”,岑诗“尚巧主景”。岑参去边塞,多少有些被动不得已的因素,到边塞后,才开始写边塞题材的作品,诗篇越来越多;高适去边塞是积极主动的,他写边塞诗,始于早年的河朔之游,到他任封丘县尉以及河西陇右节度幕府掌书记时,诗作慢慢减少了,而到他任淮南节度使后,诗作就几乎没有了。史称高适年五十始为诗,其实恰好相反。因为高适写诗,是想借此沽名钓誉,到他五十岁入幕以后,诗的作用已经不大了。相比之下,岑参的诗中融进了更多的心血和真情。إ 高适的诗颇有古风,句中有许多的人生感慨,表面看来似乎更具有可读性。而岑参的诗则更多地包蕴了六朝以来近体诗的成就,想象丰富,格律多变,具有更多的创造性和诗学诗艺的特色。高适近之于儒,岑参近之于道。高适注重人生实践,岑参则在诗歌艺术史上占据极高的地位。他们二人,既有阅历和诗风上的相同之处,又存在着性情和具体诗歌特色上的差异。就其差异而言,二者又恰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إ一. 高适反映现实问题要超过岑参。他的诗歌在反映现实的深度方面超过同时许多诗人,应时而生的追求不朽功名的高昂意气,与冷峻直面现实的悲慨相杂糅,使其诗歌创作颇多感慨而不失高亢,深雄浑厚,有一种感慨悲壮的美。二.描写边塞风光,民域风情上,岑参超过高适。在立功边塞的慷慨豪情的支配下,诗人印象中的军旅生活、边塞风物、民域风情,全都变得神奇瑰丽起来,并热情地加以歌颂,突破了以往征戍诗写边地苦寒和士卒劳苦的传统格局,极大地丰富拓宽了边塞诗的描写题材和内容范围。艺术上的不同:一.高适将自己的个人边塞见闻,观察思考和功名志向糅为遗一体,苍凉悲慨中带有理智的冷静,但基调是慷慨昂扬的。二.岑参的诗歌中带有感性的色彩,讲究感觉印象,浪漫的想象,飘逸的描写,寓情于景。如《走马川行奉送出师西征》:雪夜风吼、飞沙走石,这些边疆大漠中令人望而生畏的恶劣气候环境,在诗人印象中却成了衬托英雄气概的壮观景色,是一种值得欣赏的奇伟美。三.高适的七言歌行多用律句骈语,但并不繁于文采华丽,而是以纵横顿宕,气质深雄和浑厚的骨力取胜。岑参七言歌行纵横顿宕、舒卷自如体势十分灵活。一、思想、题材上的不同。高适边塞诗的思想内容比较深刻,善于以政治家敏锐的眼光来观察、分析边塞现状,把战争与国家安危、人民苦乐联系起来,胸怀大局,深入军营,大胆表达个人边防政见,同时对于亲历耳闻的军中矛盾也给予毫不留情的揭露。岑参边塞诗以瑰丽的笔调,描写带异域情调的新鲜事物或奇特风光,塑造了一个个千姿百态的艺术形象,内容丰富多彩。“二、艺术风格同中有异,表现手法各具特色。高适诗雄浑悲壮中显得深沉,质朴浑实;岑参诗雄浑悲壮中显得雄放,洒脱。高适常用对比、反衬的手法,语言刚健质朴、精炼准确;岑参则好比喻和夸张,语言新奇自如,呈现出强烈的浪漫主义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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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篇诗用极平和的语言,表述了际遇的发生之偶然与必然。上段用一份失落表现了际遇的前提,到达了“山穷水复疑无路”的寒凉境地;下段笔锋一转,豁然开朗,出现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际遇。这首诗语言平淡,却是起伏强烈。不仅蕴藏着一个深刻的人生哲理,还暗含了一个心路过程,从而表明这份情感的珍贵.
席慕容的诗际 遇在馥郁的季节 因花落因寂寞 因你的回眸而使我含泪唱出的不过是一首无调的歌却在突然之间 因幕起因灯亮 因众人的鼓掌 才发现我的歌 竟然是这一剧中的辉煌这首诗一开始,只是一个人在感慨种种经历后的自我呢喃,但在掌声响起时,恍然省悟自己原来一直站在人生的舞台上,而自我的呢喃竟然就是剧中人的主旋律
十三岁便进入北京大学英语系的田晓菲,为了纪念北京大学建校90周年而写这篇文章时,她已经是三年级的“老生”了。在这篇诗意盎然的文章中作者回顾了自己与北大的渊源,特别是在北大两年学习与生活的感受,表达了热爱北大、赞美北大以及为了北大而必将离开北大的复杂感情和渴望自由飞翔、渴望创造的精神。 稚气:孩子气 弹指:你与时间极短暂。 穹窿:天空中间高四周下垂的样子,课文中指高起成拱形的。 犀利:锋利,锐利 凝重:庄重 撷取:摘取
第一部分(1—5):写“我”进了北大,实现了童年的梦想;
第二部分(6—12):写“我”在北大三年里的学习和收获;
第三部分(13-17):抒发“我”对北大的热爱和依恋之情。 这样三个部分层次清楚,重点突出:从过去写到现在,从现在写到未来;从向往写到进校,从校内的三年生活再写到对北大的赞美歌颂。 7岁时 见到一张泛黄的北大照片,第一次知道世界上存在着一个“北大”。 10岁时 过北大校门而不顾,坚信自己会成为北大的学生,要保持新鲜感。 13岁时 考入北大,从此在北大成长。 16岁时 为纪念北大九十年校庆之际创作此文回顾两年北大生活,展望未来,渴望创造与飞翔。 明确:七至十六岁的生活: 7岁 初知北大 莫名的惊奇、喜悦与感动 梦想 10岁 初见北大 固执地扭过头 信心 13岁 进入北大 没想到这么快 际遇 15岁 感悟北大 不胜凉意 茫然若失 回顾 本文以“我”对北大的情谊作为贯穿全文的感情线索。7岁时对北大的渴望,自信中含有一种骄狂,不满14岁来到北大,仍是一个满脑子浪漫念头、对凡事都充满了兴趣与好奇的小姑娘,然而两年里,北大已经改变了自己。从入学站在北大图书馆面前的那一天起,“我”感到了自己的无知,于是收起了骄狂,在北大这个知识的海洋里畅游,在北大老师的谆谆教导下自己从幼稚走向成熟,北大重新让我认识了自己和世界,更激活了我心中的梦想。作者有对北大的感情、眷恋到渴望离开北大,开辟新天地,去创造生活,去为北大争光,这条线索很明晰,也真切的表达了作者对北大的感激和爱戴之情。 文章以第一人称“我”来写,便于抒发感情也使读者感到亲切自然。但有时用第三人称,比如第四段,写“我”在两年后回顾两年前的自己,这就突破了“我”活动的时间和空间,把时间由北大的第三个秋天,一下就挪到了两年前把空间有“35号楼下”已到了“冰冻的湖面上”。就这样,现在的“我”与“她”—两年前的“我”,此时的景与两年前的景交替出现,类似电音画面上的意识流,是文章显的变化多姿。 课后习题 “更喜欢读北大的人”,在结构上有什么作用?“读”字怎么理解? 答:承上启下得过渡作用。 研究,研读。 作者说“我第一次体会到了‘老师’二字的真正含义。”这句话怎么理解? 答;北大老师用他们“严谨治学”的态度,“诚恳做人”的品格,让“我”真正理解了老师。 作者写儿时对北大的印象,起什么作用? 答:表明在儿时,北大就成为“我”向往、梦想的地方,为下文展示北大的精神魅力作铺垫。 在第6段中写道:入学之初那句颇为雄壮的誓言——“我不仅为北大感到骄傲也要让北大为我感到自豪”——在图书馆大楼的映衬下骤然显得苍白无力。为什么会“骤然显得苍白无力”? 答:北大图书馆大楼藏书之富,让人震惊,而“我”读过的书却太少,自己感到知识的浅薄,入学之初的誓言当然显得苍白无力。 作者追叙初入北大时“我”的模样意在表现什么? 提示:用意在于表现两年来北大对我的熏陶和培育。刚入校时天真浪漫,而今逐步成热。 在北大的两年学习生活中,“我”感悟的北大精神魅畴指什么? 提示:北大的精神魅力体现在一是知识的魅力,拓宽视野、开启智慧;二是人格魅力,清新自由、通幽曲径。 如何理解“北大早已不仅仅是哺育我的母校,它是师长,是朋友,是我的一部分,一部分的我”? 提示:这句话一是表明“我”与北大的关系无法分割,完全交融。“师长”表明教益和 关怀,“朋友”表明亲密无间。“……是我的一部分,一部分的我”决在突出北大精神为“我”所吸收已成为“我”生命的组成部分;在北大的学习时期已成为“我”人生历程中的重要阶段。 文章结尾一段表达了什么情意? 提示:设想未来,仍会眷恋归依,意在表明北大是“我”精神的家园,北大的精神魅力永存! 作者怎样评价自己与北大朝夕相处的整整两年的时光的? 答:北大为我展示了一个动人的新世界,在这令我惊喜的天地里,我渴望生活,渴望创造,渴望有一副轻灵的翅膀,摆脱这沉重的肉体的束缚,在无际的天空自由地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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