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创性发明 首创性发明又称开拓性发明。这是指一种全新的技术解决方案,在中外技术史上从未有过先例,此发明为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开创了新的里程碑,是绝对新颖的发明。比如在人类的发明史上留下辉煌足迹的指南针、印刷术、蒸汽机、电灯、电 话等发明就属于首创性发明。
2、改进性发明 改进性发明是指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在保持其独特性质的前提下,又改善了其性能并使之具有新的功效的改进技术方案。与首创性发明相比,改进性发明对前人的技术成果的依赖性较强。绝大多数发明都属于改进性发明。
3、组合性发明 组合性发明是指把已知的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以达到新的目的的一种技术解决方案。比如将发动机、轮胎、车厢、方向盘组合成一种交通工具,使组合的结果产生了与原来的四个部件的单独特征完全不同的技术效果。组合性发明在科学技术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更显得重要和不可缺少。原有产品或者方法的重新组合,原有工艺的变通使用,有时能够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甚至能把现有技术提高到一个新阶段。
4、应用性发明 应用性发明是指将某一技术领域里的公知技术,应用于一个新的领域而产生的发明。这种新的应用也能够产生意向不到的技术效果。比如洗衣粉是一种众所周知的洗涤剂,有人研究了洗衣粉的某个特性,把洗衣粉用在畜牧业上,作为饲料添加 来喂猪,可以达到催肥的目的。洗衣粉的这种新用途就是应用性发明。
5、选择性发明 选择性发明是指从许多公开的技术方案中选出某一技术方案的发明。选择性发明是化学领域中常见的一种发明形式。比如,在标准大气压下,50°~100°C 时,A物 质的产量通常是恒定增加的,但根据进一步的实验表明,如果设定在70°~80°C时, A物质的产量有明显的大幅度增长。这种发明就是在很宽的温度限制范围内做出的选择性发明。
和田十二法,又称聪明十二法,是我国创造学者许立言、张福奎在对奥斯本的检核表法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创造发明,特别是上海和田小学创造教学的实际,与和田小学一起提出来的。1991年上海创造学会正式将其命名为“和田十二法”。具体内容为:
一、加一加:是指针对某件东西,考虑可否在这件东西上添加些什么?需要加上更多的时间或次数吗?把它加高一些,加厚一些,行不行?把这样东西跟其它东西组合在一起,会有什么结果?
二、减一减:是指针对某件东西,考虑可否在这件东西上减去些什么?可以减去些时间或次数吗?把它降低一些,减轻一些,行不行?可省略、取消一些什么吗?
三、扩一扩:是指针对某些东西,考虑将其扩大、扩展,会怎么样?
四、缩一缩:是指针对某件东西,考虑将其压缩、缩小,会怎么样?
五、变一变:是指针对某件东西,考虑将其改变一下形状、颜色、音响、味道、气味会怎么样?或改变一下次序会怎么样?
六、改一改:是指针对某件东西,考虑其还存在什么缺点?还有什么不足之处需要加以改进?它在使用时是否给人带来不便和麻烦?有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吗?
七、联一联:是指针对某个事物(即某件东西或事情)的结果,跟它的起因有什么联系?能从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吗?把某些东西或事情联系起来,能帮助我们达到什么目的吗?
八、学一学:有什么事物可以让自己模仿、学习的吗?模仿它的形状、结构,会有什么结果?学习它的原理、技术,又会有什么结果?
九、代一代:是指考虑一下,还有什么东西能代替另一样东西?如果用别的材料、零件、方法,代替另一种材料、零件、方法,行不行?
十、搬一搬:是指把这件东西搬到别的地方,还能有别的用处吗?这个想法、道理、技术搬到别的地方,也能用得上吗?
十一、反一反;是指把一件东西或一个事物的正反、上下、左右、前后、横竖里外颠倒一下,会有什么结果?
十二、定一定:是指为了解决某个问题或改进某件东西,为了提高学习、工作效率和防止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疏漏,需要规定些什么吗?
(来源:芦溪教育科研网 | /Blog.asp?BlogUserName=%CE%D2%CA%C7%D2%BB%B4%BA%C4%E0&menu=ShowBlog&BlogID=2761 | www.LXJYW.NET)
发明专利包括哪些分类?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包括哪些分类?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1)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解决人类生产、生活中某一特定技术问题的具体构思,是利用自然规律、自然力使之产生一定效果的方案。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经典教材指出:发明是人脑的一种思维活动,是利用自然规律解决生产、科研、实验中各种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技术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
例如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设备、装置的形状、结构、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工艺、步骤、过程,所涉及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所采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等。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技术特征。
(2)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例如对机器、设备、部件、仪器、装置、用具、材料、组合物、化合物等等做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
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发明。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
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种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发明专利包括哪些分类?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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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类型有哪些?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三种专利类型:一、发明专利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一款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所谓产品是指工业上能够制造的各种新制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品。所谓方法是指对原料进行加工,制成各种产品的方法。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一项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或是一种构思,具有在工业上应用的可能性,但这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或构思与单纯地提出课题、设想相混同,因单纯地课题、设想不具备工业上应用地可能性。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取得专利的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用具)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二、实用新型专利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笮,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发明创造活动及其结果,十分是丰富多彩的。依据不同的标准,可划分如下:
1、专利发明与非专利发明
根据具体的发明目的是否为了获得专利、结果是否获得了专利为标准,而把所有的发明,分为两大类,即:专利发明和非专利发明。
(1)专利发明 是以获得专利为目的并且最终确实获得了相应专利权。
要进行专利发明,必须比较深入具体地学习和理解专利法规。专利发明,有特定的意义和范围,又有明确的要求和特征。具体包括三个类别: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在专利法中,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实用新型,有人称之为“小发明”。专利法中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法中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2)非专利发明 不是以获得专利权为目的,并最终也未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称之为非专利发明。
非专利发明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A、科技发明 一般的仅仅是利用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创造出新的技术——强调的是首创性。其定义的界限相当严格。或者说,科技发明在数量上要少得多。
B、成果发明 在我国发明奖励条例中,是指同时具有“前人所没有的,先进的,经实践证明可以应用的”这三个条件的重大的科学技术新成就(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励条例》)。
C、日常发明 这是数量最广泛、技术层次较低、实用过程并不复杂的发明,除了前边所讲的非专利性之外,还指实际生产、生活、管理、学习等各领域中具体应用的技术革新、新方法、新工艺、新器械、新用具等小发明、小改革。
当然,日常发明在本质上,并不低于专利发明。
搞发明创造的人,最好在发明创造活动之前,就明确自己打算搞专利发明还是搞非专利发明。这一点很关键。
2、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
职务发明 按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有如下具体限定。发明人或设计人(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2)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做出的,并且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概括地说,职务发明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执行本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 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在退休、退职、调动工作一年之后独立完成的发明创造,还包括未就业的个体人员独立完成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两者在权利和义务方面的区别十分明显,各有长短,值得注意。
3、实体发明与方法发明
实体发明 又称物件发明,具体是指发明的结果是以某种空间、色彩等状态表现出来,是直接物化性的。通常所说的具体产品,如工具、器物、零件、装置等。
方法发明 是指其结果呈现为非物化性。要通过其它形式如文字、符号、图形、动作、口语等间接表达出来。如:某种工艺流程、技术操作方法、可行性规则等。
4、创建发明与改进发明
创见发明 又称全新发明和纯粹发明。是指发明成果具有前所未有的开创性。如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当代的人造卫星、晶体管等。这类发明往往具有科学技术史的划时代性。
改进发明 指在原有物件或方法、工艺流程等方面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借鉴提高,使之更科学、更有成效的发明过程或其结果。
方法发明,是指为制造产品或者解决某个技术问题而创造的操作方法和技术过程。此处的方法,可以是化学方法、机械方法、通讯方法以及工艺规定的顺序所描述的方法。比如造纸方法、炼钢方法、印刷方法、通讯方法等。方法发明取得专利权后,称为方法专利。
我国的《专利法》规定,方法专利的保护延及到进口或者在我国境内使用或者销售的使用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这意味着未经方法发明专利权人的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创新发明包括的范围: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有两类,一灰是产品发明,一类是方法发明。
(2)实用新型:所谓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提出的合于实用的新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适用于产品,不适用于工艺方法。 例如:关于机床外型的新设计是产品形状的设计;把旧式电话中分开的受话筒和送话筒合为一体,是对产品结构的新设计;把改革电话机外型和拨号键盘的设计结合起来,就是对电话机形状和构造的结合作出的新设计。
(3)外观设计:它是指对产品的外型、图案、色彩或它们的结合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必须附着在产品上,如果离开产品而单独存在,就不成其为专利 法上的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只限于产品外观的艺术设计,而不涉及产品的技术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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