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钞机的折旧年限:3年;
一、点钞机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二、点钞机的折旧年限,可以按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执行,采用3年。
新所得税法折旧年限规定: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一般固定资产折旧有四种方法: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
其中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属于直线折旧方法,数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属于加速折旧方法。
注意:折旧方法的选择应当遵循可比性要求,如需变更,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1)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
月折旧额=月工作量*单位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直线折旧率的两倍)
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折旧率
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例】某企业一项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00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4000元。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2/5*100%=40%
第1年应提的折旧额=1000000*40%=400000(元)
第2年应提的折旧额=(1000000-400000)*40%=240000(元)
第3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240000)*40%=144000(元)
从第4年起改用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4年、第5年的年折旧额=[(360000-144000)-4000]/2=106000(元)
每年各月折旧额根据年折旧额除以12来计算。
(4)年数总和法
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折旧率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五种;各个折旧方法的折旧额和折旧速度都有所不同。
平均年限折旧法一:
月折旧率=(1―残值率)÷预计使用月份
月折旧额=月折旧率*原值=(原值―残值)÷预计使用月份
原值=残值*残值率
可以看出,平均年限折旧法一只与三个参数相关:原值、残值(或残值率)、预计使用月份。折旧的多少与“累计折旧”、“已计提月份(已计提月份小于预计月份时)”无关。
平均年限折旧法二:
月折旧额=(原值―残值―累计折旧)÷(预计使用月份―已提月份)
月折旧率=月折旧额÷(原值―残值)=[1―累计折旧÷(原值―残值)]÷(预计使用月份―已提月份)
在平均年限折旧法中,折旧金额与原值、累计折旧、残值、预计使用月份、已提月份共五个参数相关。
如果累计折旧与已计提月份均为0,则两种折旧方法中的月折旧额是一样的,但是月折旧率不同。
折旧方法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多种,基本上即可以分为两类,即直线法(包括直线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不同的方法.企业折旧方法不同,计提折旧额相差很大. 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1、直线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年,残值为Y,每年提折旧为(X-Y)/N。
2、工作量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以及工作量为H(小时),残值为Y,单位工作量计提折旧为(X-Y)/H。 3、年数总和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年,残值为Y,则第M年计提折旧为(X-Y)*(N-M+1)/[(N+1)*N/2]。
4、双倍余额递减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N足够大)年,残值为Y。 则第一年折旧C=(X-C)*2/N 第三年折旧 C=(X-C-C)*2/N ··· ··· 最后两年需改为直线法折旧。
原发布者:zwc1725
折旧周期计算方法:一、直线折旧法/平均年限法1:年折旧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12/预计使用年限(单位:月)折旧额=(资产原值-资产折旧额-资产减值-(资产原值*残值率))/([折旧期限/12]-已折旧次数)2:季折旧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4/预计使用年限(单位:月)折旧额=(资产原值-资产折旧额-资产减值-(资产原值*残值率))/([折旧期限/4]-已折旧次数)3:月折旧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单位:月)折旧额=(资产原值-资产折旧额-资产减值-(资产原值*残值率))/(折旧期限-已折旧次数)二、工作量法工作量=资产原值*(1-残值率)/总工作量If(折旧后余额(净值)或称账面价值-资产原值*残值率<;资产原值*残值率)折旧额=折旧后余额(净值)或称账面价值-资产原值*残值率Else折旧额=本折旧期限内的实际工作量*工作量三、双倍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1:年折旧折旧率=2/[折旧期限(年)/12]If([折旧期限(年)/12]-已折旧次数==1)折旧额=折旧后余额(净值)或称账面价值Else折旧额=折旧后余额(净值)或称账面价值*折旧率2:季折旧折旧率=2/[折旧期限(年)/4]If
一般固定资产折旧会有不同的折旧年限,一般与资产种类、国家法规、公司规定有关,一般最终残值都是10%。
例如问题提到的电脑3600,家具12000。电脑一般的折旧年限是3年,即36个月,家具一般的折旧年限是5年,即60个月(不同公司有不同规定,一旦确定,不能轻易更改)。折旧年限到了之后残值就剩10%,即电脑三年后为360,家具五年后为1200。
另外,折旧方法也有不同,有直线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直线折旧法,每个月的折旧费是一样的。电脑每月的折旧费=3600*(1-10%)/36个月=90,家具每月的折旧费=12000*(1-10%)/60个月=180。
加速折旧法,根据加速的方法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比直线折旧法复杂。这种折旧方法,购买初期折旧费高,后期折旧费低。财务人员计算工作量会增加。如果一定要采用,再追问吧。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的规定,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如下内容:
1、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3、对所有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二、新购进的部分资产可以享受折旧新政
六大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包括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新购进的固定资产,是指2014年1月1日以后购买,并且在此后投入使用。设备购置时间应以设备发票开具时间为准,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取得设备的,以设备到货时间为准。投入使用时间可以参考会计计提折旧时间确定。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购置时间点原则上应以建造工程竣工决算的时间点为准。
“新购进固定资产”不等同于“购进新固定资产”。《通知》和《公告》里的“新购进”中的“新”字,只是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固定资产,不是规定必须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即“新购进”包括企业2014年以后购进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同时《公告》明确的“购进”是指:以货币购进的固定资产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考虑到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所使用的材料实际也是购入的,因此把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也看作是“购进”的。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108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