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会计凭证整理环节 企业会计人员在月末终了,就要将本月所有登账完毕的记账凭证,进行整理。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是按照与现金收付有关的凭证、与银行存款收付有关的凭证和转账凭证这三类进行整理编号,这样编号有利于账户登记,并且日常工作中查阅方便、快捷,以及对账简便。
实例4。3: 月末终了,现金凭证20张,银行凭证30张,转账凭证7张。
如何进行编号整理? 将凭证编号为:现字1号-20号,银字1-30号,转字1号-7号,分别写在凭证右上角的编号位置,按照这样的方法进行整理记账凭证。 2。
会计凭证装订环节 月末进行将整理好的记账凭证进行装订,装订过程也有技巧。记账凭证最好在月末一次性装订成册。
在装订时,同样是按照整理好的现字凭证、银字凭证以及转账凭证的分类进行分别装订。 提示: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是分别装订,也就是说现字凭证、银字凭证和转账凭证各自装订为一册,不混合装订。
这样做为了使记账凭证清晰,方便查询以及管理。另外,装订时如果记账凭证数量较多,可以分成若干册进行装订,只要在封皮注明共*册,就可以了,装订不可太厚,会容易散失,不利于日常存放和查询。
3。会计凭证保管环节 会计人员将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装档案盒进行保管,并在档案盒外注明所存放的记账凭证所属的月份、总册数等信息,以方便查询。
然后需要设立会计凭证查阅、借阅登记薄,由会计人员拟定相关的流程、查阅和借阅制度、报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按照其认真执行,会计人员有监督并督促本公司人员执行的义务。
1.会计凭证整理环节企业会计人员在月末终了,就要将本月所有登账完毕的记账凭证,进行整理。
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是按照与现金收付有关的凭证、与银行存款收付有关的凭证和转账凭证这三类进行整理编号,这样编号有利于账户登记,并且日常工作中查阅方便、快捷,以及对账简便。2.会计凭证装订环节月末进行将整理好的记账凭证进行装订,装订过程也有技巧。
记账凭证最好在月末一次性装订成册。在装订时,同样是按照整理好的现字凭证、银字凭证以及转账凭证的分类进行分别装订。
提示: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是分别装订,也就是说现字凭证、银字凭证和转账凭证各自装订为一册,不混合装订。这样做为了使记账凭证清晰,方便查询以及管理。
另外,装订时如果记账凭证数量较多,可以分成若干册进行装订,只要在封皮注明共*册,就可以了,装订不可太厚,会容易散失,不利于日常存放和查询。3.会计凭证保管环节会计人员将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装档案盒进行保管,并在档案盒外注明所存放的记账凭证所属的月份、总册数等信息,以方便查询。
然后需要设立会计凭证查阅、借阅登记薄,由会计人员拟定相关的流程、查阅和借阅制度、报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按照其认真执行,会计人员有监督并督促本公司人员执行的义务。
企业管理方法:
建立系统,靠流程运作。
经营人心,“水能载舟,水也能覆舟”。小型企业本来就较无优势吸引、留住人才,培养人才时间太长,且效果不一定好。所以人心的经营非常重要。
其实是以上两点的一个结果----中层的培养,中层是脊梁骨。
企业管理的分类:
1. 按照层次上下划分为:经营层面、业务层面、决策层面、执行层面、职工层面等。
2. 按照资源要素划分为:人力资源、物料资源、技术资源、资金、市场与客户、政策与政府资源等。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
第六条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第七条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第八条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一条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二条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四条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内部控制的第一个目标: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企业的经营活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空间内,才能享受法律上和制度上的保护,逾越法律的发展是不长久的,也是不符合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的,为了更好的提升企业的价值,内部控制要求单位必须将发展置于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基本框架之下,在守法的基础上实现自身的发展。 诚实守信、尊纪守法,从外部大环境上规范企业的发展。
如要按期足额交纳税款,提供的会计资料应该真实完整等等。内部控制的第二个目标:合理保证企业资产安全。
资产安全完整是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是单位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良好的内部控制,应当为资产安全提供扎实的制度保障。
具体指要建立财产清查盘点制度,主要包括: ①财产记录和实物保管。关键是要妥善保管涉及资产的各种文件资料,避免记录受损、被盗、被毁。
对重要的文件资料,应当留有备份,以便在遭受意外损失或毁坏时重新恢复,这在计算机处理条件下尤为重要。 ②定期盘点和账实核对。
它是指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进行比较。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如不一致,可能说明资产管理上出现错误、浪费、损失或其他不正常现象,应当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完善管理制度。
③限制接近。它是指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资产的直接接触,只有经过授权批准的人员才能接触该资产。
限制接近包括限制对资产本身的接触和通过文件批准方式对资产使用或分配的间接接触。一般情况下,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存货等变现能力强的资产必须限制无关人员的直接接触。
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劳动者需要对生产资料进行加工才能使价值得以转移和创造新价值,企业的价值才能在商品周而复始的循环中得以上升,所以内部控制要求资产安全完整的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有力保证。 内部控制的第三个目标:合理保证企业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可靠的信息报告能够为单位管理层提供适合其既定目的的准确而完整的信息、支持管理层的决策和对营运活动及业绩的监控;同时,保证对外披露的信息报告的真实完整,有利于提升单位的诚信度和公信力,维护单位良好的声誉和形象。 企业的经营是基于代理关系,投资者对公司治理层的选择和考核都建立在会计信息的基础上。
无论是大股东还是主要依赖于所占股份比例投票的中小股东,会计信息都是其实现对经营者有效控制的工具。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对内能够向管理层提供经营管理的诸多信息,对外可以向投资者、债权人等提供用于投资等决策的信息。
会计系统控制主要是通过对会计主体所发生的各项能用货币主量的经济业务进行记录、归集、分类、编报等而进行的控制。其内容主要包括: ①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
②建立会计工作的岗位责任制,对会计人员进行合理分工,使之相互监督和制约。 ③按照规定取得和填制原始凭证。
④设计良好的凭证格式。 ⑤对凭证进行连续编号。
⑥规定合理的凭证传递程序。 ⑦明确凭证的装订和保管手续责任。
⑧合理设置账户,登记会计账簿,进行复式记账。 ⑨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编制、报送、保管财务报告。
所以健全的内部控制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符合财务管理目标的要求。
内部控制的第四个目标: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企业的的价值就是市场价值,是企业所能创造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现金流量的现值以资金的时间价值为基础对现金流量进行折现计算得出的,所以企业价值的提升是与时间有关联的,内部控制目标要求企业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简洁明了的指出的企业的发展要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以及对企业资产增值保值的要求。
企业应结合自身所处的特定的经营、行业和经济环境,通过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不断提高营运活动的盈利能力和管理效率。从总体来看,内部控制就是给企业建立一套免疫系统,从而使企业能够持续经营。
财务管理的目标和内部控制的目标都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只有企业价值最大化,利益各方的利益才能都得以提升。 因此,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绝不会影响和制约公司治理层的权力自主与能力发挥,而只会帮助企业的经营活动更具合理化,保证管理决策的贯彻,合理的避免或减少风险或损失,从而潜在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内部控制的第五个目标: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这是内部控制的终极目标。
它要求单位将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在单位经营管理中努力做出符合战略要求、有利于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创造长久价值的策略选择。有利于克服企业管理层追求当前利益的短期行为,也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社会资金通常流向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的企业或行业,有利于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如此形成良性循环,所以内部控制的实施为企业的长远发展铺砖垫瓦、堵漏塞洞。
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做好如下工作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企业四个管理方法,
一、开放式管理
开放式管理就是员工有权参与到企业的决策中来,老板应该允许员工在决策执行之前参与决策。企业不是一个人的企业,如今是知识经济时代,老板不能成为独裁政权。让员工参与企业管理,让员工爱岗如家。
二、漫步式管理
所谓的漫步式管理就是指老板不能只埋头在自己的办公室或者在外应酬,而尽可能经常地让下属看见他--就像“漫步”那样在企业转悠。
企业领导从第一手(直接从职工那里)获知,职工有什么烦恼和企业流程在哪里卡住了。而且,上司亲自察看工作和倾听每个职工的话对职工也是一种激励。
三、导向管理
所谓的导向管理就是指老板要经常给员工指明方向,使员工明白自己的工作职责和目标。老板要善于描绘一个远景,给企业做一个战略规划。
四、分权管理
分权就是转交责任,将自己的权利分散转交给下级。一个上级不是什么决策都自己作,而是将确定的工作委托给他的下级,让他们有一定的判断和独立处理工作的范围,同时也承担一部分责任。提高下级的工作意愿和工作效率。因为参与责任提高了积极性。上级从繁重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可以更多投入本身的领导工作。
一、账簿凭证的种类和范围 帐簿的种类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它辅助性帐簿。
总帐、日记帐必须采用订本式。 凭证的种类按取得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外来凭证和自制凭证。
对从事生产、经营的各类纳税人,都要按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对个体工商户因生产经营规模小又无建帐能力确实不能设置帐簿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不设置帐簿,或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帐或办理帐务。
二、账簿凭证的设置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帐簿;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 3、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帐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帐和办理帐务;聘请注册会计师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等。
三、帐簿凭证的备案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计算机记帐的,应当在使用前将其记帐软件、程序和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或者所得的,其计算机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帐簿,但是应当打印成书面记录并完整保存;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能通过电子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或者所得的,应当建立总帐和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其他帐簿。
3、帐簿、会计凭证和报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
四、帐簿凭证的保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各类帐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纳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账簿凭证的法律责任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税务机关自检查发现之日起三日内向纳税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3、纳税人违反税收征管法规定,在规定的保存期限以前擅自损毁账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税务机关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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