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第七十三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可以选用的计价方法有:
一、先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是指材料、商品等在日常收发按实际成本计价 时,对于发出材料、商品等按存货中最早进货的那批羊价进行计价的一种计算方法。在发出材料、商品等的数量超过存货中最早 一批进货的数量时,超过部分要依次按后一批收进的羊价计算。 例如:存货中包括第一批进货200吨,每吨400元;第二批进货 100吨,每吨420元。现发出250吨,则其中200吨按第一批的羊 价400元计算,其余50吨要按第二批的羊价420元计算。这一计价方法是建立在假定先入库的材料、商品先行发出的基础上的。采用这一方法计价时,要依次查明有关各批的羊价,手续较繁, 一般适用于收、发货次数不多的企业。采用这一方法的结果是, 耗用材料或者售出商品的成本按存货中早期进货的羊价计算,而 期未结存材料、商品等则按存货中近期进货的羊价计算。
二、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又称"综合加权平均法"、"全月一次加权平均 法",是指以本月全部收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收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 成本,从而确定存货的发出和库存成本。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前 后进价相差幅度较大且月末定期计算和结转销售成本的商品。其优点是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比较简单,而且在市场 价格上涨或者下跌时所计算出来的单位成本平均化,对存货成本 的分摊较为折中。缺点是这种方法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 存存货的羊价及金额,不利于加强对存货的管理。
三、个别计价法。个别计价法,又称个别认定法,其特征是注重所发出存货具 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之间的联系,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未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者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者 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即把每一种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基础。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者 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等,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 货的成本。在实际工作中,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计算机信息系统 进行会计处理,个别计价法可以广泛应用于发出存货的计价,并 且个别计价法确定的存货成本最为准确
1、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收到的存货先发出或先收到的存货先耗用,并根据这种假定的存货流转次序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具体方法是:收入存货时,逐笔登记收入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发出存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逐笔登记存货的发出成本和结存金额。
2、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是根据期初存货结余和本期收入存货的数量及进价成本,期末一次计算存货的本月加权平均单价,作为计算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结存价值的单价,以求得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结存存货价值的一种方法。
3、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次收货后,立即根据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价或成本的1种方法。
4、后进先出法
后进先出法是假定后收到的存货先发出或后收到的存货先耗用,并根据这种假定的存货流转次序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5、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是以每次(批)收入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各该次(批)发出存货成本的依据。
扩展资料:
在确定存贷计价的方法时,要坚持以下标准:
1、以历史成本为基础
企业流动资产中的一个主要的组成部分是存货,存货是以历史成本入账的。而事实上,存货极有可能以比该成本高许多的价格卖出去。
所以通过销售存货所获得的现金数额往往比计算流动比率时所使用的数额要大。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与通货膨胀的持续,存货的历史成本与重置成本必然会产生偏差。
2、坚持客观性原则,如实反映销售成本与期末存货价值
由于存货的实物管理一般是“先进先出”的,如采用后进先出法核算,其结果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采用先进先出法时,期末存货均按后期进价计算,比较接近编表日重置成本。
使资产计价较为合理。当采用后进先出法时,期本存货按较早期的单价计量,与编表日的重置成本差距较大,物价变动幅度越大,这种现象越明显。
在通货膨胀时期,后进先出法所产生的期末存货数偏低,使资产计价失去意义。结果,财务分析也受到相当大的影响,营运成本、流动比率、投资报酬率偏低。
3、坚持谨慎性原则,保证企业所有者和潜在投资者作出决策时,尽可能规避风险,使风险收益最大化。
后进先出法在传统理论中被认为是“合理地计量销货成本,减少存货利润,从而公允地表示企业财务状次和经营成果”的较为科学有效的存货计价方法。
但是,严格地讲,后进先出法所体现的只是有条件、有步骤、有限制的谨慎原则,而不是纯粹意义下的谨慎原则。因此后进先出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谨慎做法。
而是体现了有条件、有步骤、有限制的谨慎原则的暂时做法。由于后进先出法日常核算工作量大,容易引发不经济的购货行为,而且外界环境变化可能导致后进先出法核算的结果有失公允。
所以新准则取消了这一存货计价方法。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还受客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在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时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科学决策。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存货计价方法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各种存货发出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1、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收到的存货先发出或先收到的存货先耗用,并根据这种假定的存货流转次序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具体方法是:收入存货时,逐笔登记收入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发出存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逐笔登记存货的发出成本和结存金额。先进先出法可以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但较繁琐;如果存货收发业务较多、且存货单价不稳定时,其工作量较大。在物价持续上升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2、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是根据期初存货结余和本期收入存货的数量及进价成本,期末一次计算存货的本月加权平均单价,作为计算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结存价值的单价,以求得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结存存货价值的一种方法。
3、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次收货后,立即根据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价或成本的1种方法。计算公式:库存原有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采用移动平均法能够使企业管理当局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以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但由于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4、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是以每次(批)收入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各该次(批)发出存货成本的依据。即:每次(批)存货发出成本=该次(批)存货发出数量X该次(批)存货实际收入的单位成本除上述计价法外,还有计划成本法、毛利率法、售价金额核算法等,但前五种方法属于企业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存货期末计价通常是以实际成本确定。但是.除了这种方法外.还有一较为广泛的方法——成本(实际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之中较低者计价的方法。个别计价法亦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采用这一方法是假设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下,是把每一种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基础。个别计价法的成本计算准确,符合实际情况,但在存货收发频繁情况下,其发出成本分辨的工作量较大。因此,这种方法适用于一般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一)实际成本法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核算的,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小、存货品种简单、采购业务不多的企业。
由于各种存货是分次购入或分批生产形成的,所以同一项目的存货,其单价或单位成本往往不同。要核算领用、发出存货的价值,就要选择一定的计量方法,只有正确地计算领用、发出存货的价值,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进而正确地确定企业的净利润。
(二)计划成本法 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方法的,一般适用于存货品种繁多、收发频繁的企业。如大中型企业中的各种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品种繁多的,或者在管理上需要分别核算其计划成本和成本差异的,也可采用计划成本核算。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企业,其基本方法简介如下:1.企业应先制定各种原材料的计划成本目录。
规定原材料的分类、各种原材料的名称、规格、编号、计量单位和计划单位成本。计划单位成本在年度内一般不作调整。
2.平时收到原材料时,应按计划单位成本计算出收入原材料的计划成本填入收料单内,并将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作为"材料成本差异"分类登记。3.平时领用、发出的原材料,都按计划成本计算,月份终了再将本月发出原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进行分摊,随同本月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记入有关账户,将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必须按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除委托外部加工发出材料可按上月的差异率计算外,都应使用当月的实际差异率;如果上月的成本差异率与本月成本差异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上月的成本差异率计算。
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动。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如下: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对存货日常核算采用何种方法,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要遵守前后一致的原则。
在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核算时,对于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的计算方法,以及在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核算时,对于成本差异手分摊方法,一经确定之后一般不应变更。扩展资料:明细科目的设置 (1)“材料采购”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材料采购”科目可按供应单位和材料品种设置二级明细科目。(2)“在途物资”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在途物资”科目可按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设置二级明细科目。物资采购的实际成本通过“在途物资”科目核算。
(3)“原材料”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收到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原材料”科目应当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4)“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
企业也可以在“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可以分别“原材料”、“周转材料”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按照类别或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5)“库存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库存商品”科目可以按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6)“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商品销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发出商品”科目应当按照购货单位及商品类别和品种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企业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进行核算。(7)“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应当按照商品类别或实物负责人设置二级明细科目。(8)“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可以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存货核算。
一般纳税企业作为买方: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
小规模纳税企业作为买方: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
作为卖方一般: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收账款/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小规模纳税企业应交税费只设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如果收到的货款是现金再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现金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作为卖方在赊销时还可以: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确认销售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月末计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X X X
次月交税时
借:应交税费-X X X
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
1.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又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采用这一方法是假定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次或者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
计算公式: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各批(次)存货发出数量*该批次存货实际进货单价
2.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入库的存货先发出为前提来假定成本的流转顺序,对发出及结存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以本月全部收入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收货成本加月初存货成本,先计算出本月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然后再计算本月发出存货成本及月末库存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当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当月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当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X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X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4.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或:本月月末结存存货成本=月初结存存货成本+本月收入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成本
具体如下: 1。
存货取得成本的核算。 在实际工作中,影响企业存货人账价值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外购存货的成本。
①购货价格应根据发票金额确认购货价格,但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 ②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就是指企业购入存货在入库以前所需要支付的各种费用,如在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
③相关税费,是指企业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税费。 (2)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构成。
(3)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的成本。 ①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②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的存货成本,按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③盘盈存货的成本,应按其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会计处理,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2。存货支出成本的核算。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选择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以合理确定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1)个别计价法。
这样计算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 (2)先进先出法。
是以先购人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 (3)加权及移动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不利于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因此从管理角度看这种方法并不是很严谨。
而移动加权平均能使管理当局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而且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以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 (4)计划成法。
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存均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
实际成本核算法
1、定义:是指存货的收入、发出、结存均按成本计算的一种方法。
2、适用企业:适用于规模较小、存货品种简单、采购业务不多的企业
3、账户设置
“原材料”账户:核算企业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
“ 在途物资”账户:核算企业尚未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
4、实际成本法下收到原材料的核算
(1)单料同到
借:原材料(实际成本)
应交税费¡ª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单到料未到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ª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3)料到单未到
企业在收到材料验收入库时暂不作账务处理,只将有关的入库凭证单独保管,待购货的结算凭证到达后,再按单料同到的情况处理。 如果会计期末结算凭证仍未到达本企业,则将已入库的材料按暂估价入账,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冲回,待结算凭证到达后按单料同到的情况处理。
5、实际成本法下发出材料的核算
(1)对于发出的各种原材料,企业应按照事先确定的发出材料的计价方法来计算其实际成本。
(2)根据发出的材料不同用途进行会计处理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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