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方式
◆ 心理学研究学科的分类
实验心理学:是最早发展起来的心理学分支,它借助科学的实验方法,研究科学心理发展初期的那些传统课题。如感觉、知觉、学习、动机和情绪等。
认知心理学:致力于研究人的高级心理过程,如记忆、推理、信息加工、语言、问题解决、决策和创造性活动。用科学的创造方法探讨内部心理活动的规律。
人格心理学:研究个人独特的心理特征和个体行为的稳定性特征,同时也探讨人格形成的心理因素和对人格特征进行测量、评估和培养。
社会心理学:主要研究人际间的行为和社会力量对行为的控制和影响。
发展心理学:研究心理学的发生,发展规律。一般以人的整个生活历程作为研究对象,探讨人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不同的心理特点,但广义的讲,它也包括动物心理学。
教育心理学:只要研究教与学过程中的心理规律,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改进师资培训和学业考试,并推动因材施教。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创造力等。
学校心理学:通常在中小学工作,对在学校中学习困难、适应困难或有某种问题行为的学生进行振动和辅导,并协助家长和教师解决学校有关的问题。
观察法:在自然情景中对人的行为进行有目的的有计划的系统观察和记录,然后对所做记录进行分析,发现心理活动和发展的规律的方法。
实验法:在控制条件下对某种行为或者心理现象进行观察的方法。分为,自然实验法(现场实验)和实验室实验法。
心理学研究方法
心理学研究的方法有很多,但是其基本的方法主要有四种,它们是:观察法、实验法、调查法和测验法。
心理学研究方法主要特点
一、观察法是在自然情境中或预先设置的情境中,而且有系统地观察记录并分析人的行为,以期获得其心理活动产生和发展规律的方法。观察法的优点是保持被观察对象的自然流露和客观性,获得的资料比较真实。 但是观察法的缺点是观察者处于被动地位,只能消极等待被观察者的某些行为表现,这是一种不高效。
二、实验法在科学研究中的应用最广泛,是心理学研究的主要方法的一种。 实验法是指人为地、有目的地控制和改变某些条件,使被试产生所要研究的某种心理现象,然后进行分析研究,由此得出心理现象发生的原因或起作用的规律性的结果。
三、调查法就某一问题要求被调查者回答其想法或做法,由此来分析、推测群体心理倾向的研究方法。 实施时虽然是以个人为对象,但是其目的是借助许多个人的反映来分析和推测社会群体的整体心理趋向。
四、测验法是个体心理特征和行为表现的量化研究的主要工具,它的应用很广泛。
心理学
心理学是一门研究人类心理现象及其影响下的精神功能和行为活动的科学,兼顾突出的理论性和应用性。
心理学主要分为基础心理学和应用心理学两大领域。心理学研究涉及知觉、认知、情绪、思维、人格、行为习惯、人际关系、社会关系等许多领域,也与日常生活的许多领域——家庭、教育、健康、社会等发生关联。
心理学一方面不断尝试用大脑运作来解释个体基本的行为与心理机能;同时心理学也在尝试解释个体心理机能在社会行为与社会动力中的角色;另外它还和神经科学、医学、哲学、生物学、宗教学等学科有关,因为这些学科所探讨的生理或心理作用都会影响个体的心智。事实上,很多人文和自然学科都和心理学有关,人的心理本身就有人的生存环境息息相关。
行为方式特点具体包括:
1.了解自我,悦纳自我。一个心理健康的人能体验到自己的存在价值,既能了解自己,又能接受自己,具有自知之明,即对自己的能力、性格、情绪和优缺点都能做到恰当、客观的评价,对自己不会提出苛刻的非分期望与要求,对自己的生活目标和理想也能定得切合实际,因而对自己总是满意的;同时,努力发展自身的潜能,即使对自己无法补救的缺陷,也能安然处之。一个心理不健康的人则缺乏自知之明,并且总是对自己不满意,由于所定的目标和理想不切实际,主观和客观的距离相差太远而总是自责、自怨、自卑总是要求自己十全十美,而自己却又总是无法做到完美无缺,于是,就总是和自己过不去,结果是使自己的心理状态永远无法平衡,也无法摆脱自己感到将会面临的心理危机。
2.接受他人,善与人处。心理健康的人乐于与人交往,不仅能接受自我,也能接受他人,悦纳他人,能认可别人存在的重要性和作用。他能为他人所理解,为他人和集体所接受,能与他人相互沟通和交往,人际关系协调和谐,在生活的集体中能融为一体,乐群性强,既能在与挚友团聚之时共享欢乐,也能在独处沉思之时而无孤独之感。在与人相处时,积极的态度(如同情、友善、信任、尊敬等)总是多于消极的态度(如猜疑、嫉妒、畏惧、敌视等),因而在社会生活中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较充足的安全感。一个心理不健康的人,总是自别于集体,与周围的环境和人们格格不入。
3.热爱生活,乐于工作。心理健康的人珍惜和热爱生活,积极投身于生活,在生活中尽情享受人生的乐趣。他们在工作中尽可能地发挥自己的个性和聪明才智,并从工作的成果中获得满足和激励,把工作看作是乐趣而不是负担。他能把工作的过程中积累的各种有用的信息、知识和技能存贮起来,便于随时提取使用,以解决可能遇到的新问题,能够克服各种困难,使自己的行为更有效率,工作更有成效
4.面对现实,接受现实,适应现实,改变现实。心理健康的人能够面对现实,接受现实,并能够主动地去适应现实,进一步地改造现实,而不是逃避现实,对周围事物和环境能作出客观的认识和评价,并能与现实环境保持良好的接触,既有高于现实的理想,又不会沉湎于不切实际的幻想与奢望,他对自己的能力有充分的信心,对生活、学习、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和挑战都能妥善处理。心理不健康的人往往以幻想代替现实,不敢面对现实,没有足够的勇气去接受现实的挑战,总是抱怨自己生不逢时或责备社会环境对自己不公而怨天尤人,因而无法适应现实环境。
5.能协调与控制情绪,心境良好。心理健康的人愉快、乐观、开朗、满意等积极情绪状态总是占据优势的,虽然也会有悲、优、愁、怒等消极的情绪体验,但一般不会长久。他能适当地表达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喜不狂,忧不绝,胜不骄,败不馁,谦虚不卑,自尊自重,在社会交往中既不妄自尊大也不畏缩恐惧,对于无法得到的东西不过于贪求,争取在社会规范允许范围内满足自己的各种要求,对于自己能得到的一切感到满意,心情总是开朗的、乐观的。
6.人格和谐完整。心理健康的人,其人格结构包括气质、能力、性格和理想、信念、动机、兴趣、人生观等各方面能平衡发展,人格即人的整体的精神面貌能够完整、协调、和谐地表现出来。思考问题的方式是适中和合理的,待人接物能采取恰当灵活的态度,对外界刺激不会有偏颇的情绪和行为反应,能够与步调合拍,也能与集体融为一体。
7.智力正常。智力正常是人正常生活的最基本的心理条件,是心理健康的主要标准,智力是人的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思考力的操作能力的综合。
8.心理行为符合年龄特征。有人的生命发展的不同年龄阶段,都有相对应的不同的心理行为表现,从而形成不同年龄阶段独特的心理行为模式。心理健康的人应具有与同年龄段大多数人相符合的心理行为特征,一般都是心理不健康的表现。
是否赞同或者愿意采纳,愿你一切顺心.
1、自发的.人的行为是自动自发的.外力能影响人的行为,但无法发动其行为.外在的权力、命令无法使一个人产生真正的效忠行为.
2、有原因的.任何一种行为的产生都是有一定原因的.行为同人的需求有关,还同该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有关.就需求来说,人们的行为受他自己的需求所激励,而不受别人认为他应该有的需求所激励.对于旁观者来说,一个人的需求也许是离奇而不现实的,但对这个人来说,这些需求恰恰是处于支配地位的.
3、有目标的.人类行为不是盲目的,它不但有起因,而且有目标.有时,在旁人看来是毫不合理的行为,对其本身来说却是合乎目标的.
4、持久性的.任何行为在目标没有达成以前,是不会终止的,也许会改变行为方式,或由外显行为转为潜在行为,但总是不断地向着目标进行.
5、可改变的.人类为了达到目标,不仅常改变行为方式,而且经过学习或训练而改变行为的内容.这与其他受本能支配的动物行为不同,人类的行为具有可塑性.之所以人类的行为具有这些特征,是因为人类的行为都是有动机性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民事法律行为作为民事法律事实中行为的一种,具有如下三项特征而区别于其他各类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有合法性,因为它必须是合法行为。才能为国家法律所确认和保护,从而能够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在此,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性应着眼于其内容和形式均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合法性的范围是广义的,即要符合法规规定,又要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的要求。这是民事法律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调整的目的,也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
(二)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作为构成要素
1.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追求民事法律后果(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或消灭)的内心意思用一定的方式表示于外部的活动。
2.意思表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人们有目的、有意识的行为。所以,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必要组成部分。每种民事法律行为都必须存在意思表示。缺少民法所确认的意思表示的行为就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但并不等于民事法律行为,因为,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意思表示构成是不一样的,既可以是一种意思表示所构成,也可以是包含两种或多种意思表示。
(三)民事法律行为能够实现行为人所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目的性行为,即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那么,基于民事法律行为具有的合法性,法律确认和保护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故行为人所追求的预期后果必须可以实现。可见,民事法律行为的目的与实际产生的后果是相互一致的。这一特点使得民事法律行为区别于民事违法行为。因为,民事违法行为(如侵权行为)也含有依法产生法律后果(如侵权行为人承担的损害赔偿民事责任)。但是,这种法律后果并不是行为人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时所追求的后果,而是根据法律规定直接产生,并非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根据。
(一)观察法。在自然条件下,对表现心理现象的外部活动进行有系统、有计划的观察,从中发现心理现象产生和
发展的规律性。
观察法一般在下列情况下采用:
1、对所研究的对象无法加以控制;
2、在控制条件下,可能影响某种行为的出现;
3、由于社会道德的要求,不能对某种现象进行控制。
观察法的成功取决于观察的目的与任务、观察和记录的手段以及观察者的毅力和态度。
观察法的缺陷:
1、在自然条件下,事件很难按严格相同的方式重复出现。
2、在自然条件下,影响某种心理活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此结果难以精确分析。
3、由于未对条件加以控制,观察时可能出现不需要的研究对象,而要研究的对象却没有出现。
4、观察结果容易受到观察者本人影响。
(二)心理测验法。是指用一套预先经过标准化的问题(量表),来测量某种心理品质的方法。
心理测量要注意两个基本要求:测验的信度和测验的效度。
1、信度是指测验的可靠程度。
2、效度是指一个测验有效的测量了所需要的心理品质。
为了保证心理测验的信度和效度:一方面要对某种心理品质进行深入的研究。我们对智力或性格了解的越深入,
那么相应的量表就会说完善。另一面在编制心理量表时要注意严谨性和科学性。
(三)实验法。在控制条件下,对某种心理现象进行观察的方法。分实验室实验和自然实验。
实验室实验是借助专门的实验设备,在实验条件严加控制的情况下进行的。这有助于发现事件的因果联系,并可
以进行反复的验证;但是缺点是主试严格控制实验条件,使实验情景带有极大的人为性质。
自然实验也叫现场实验,对实验条件进行适当的控制,使人们在正常的学习和工作情景中进行的。它消除了实验
室实验的缺点,但是由于条件控制的不够严格,因而难以得到精密的实验结果。
实验法是包含着一系列的变化的因素,称为变量。其中有些变量是由试验者控制的实验条件,叫自变量和独立变
量。还有实验者所要测定的行为和心理活动叫因变量。
(四)个案法。要求对某个人进行深入而详尽的观察与研究,以便发现影响某种行为和心理现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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