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方式:
(一)实地督查。督查人员深入实际,到承办部门(单位),到现场检查、了解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促进决策落实。
(二)会议督查。召集有关人员,听取决策事项落实情况汇报,督促承办单位抓紧落实决策事项。
(三)发文督查。对部分督查事项发出督办通知,限时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督办事项,并书面回复。
(四)电话督查。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党委主要领导专项指示批示、交办的事项,通过电话向承办部门(单位)了解决策事项落实的进展情况,督促承办单位按规定时限进行落实。
(五)视频督查。依托视频督查网络平台,对各乡镇上班情况、节假日和汛期值班、领导带班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督查检查工作是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改进党的作风、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督查出发点本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扩展资料:
督查检查考核方法是否科学,能否督在关键、查在要害、考在实处,直接影响着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指标,体现差异化要求,避免“一刀切”、“一锅煮”。
针对简单地看有无领导批示、是否召开会议和出台文件等形式主义做法,强调必要的记录、台账要看,但主要看工作实绩,不能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不能工作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进行考核。
督查检查既要着重发现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又要及时了解有关政策需要完善的地方,对督查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督促整改,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也不能简单搞终身问责。《通知》还对创新督查检查考核方式提出明确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把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税务机关的一切计划、决议、命令、指示等等,都是领导科学、管理科学中的决策:而推动下级和税务干部去做、去落实,就必须加强督查督办。
督查督办工作是实施领导过程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与党的方针、政策,达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这是领导赋予行政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
近年来,上级税务机关一再强调对各项工作要有布置、有检查,并实施了《督查督办》制度,其目的就是要改变税务机关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个薄弱环节,即布置多检查少,或者是有布置无检查的状况。如何做好督查督办工作,有以下几点: 一、明确意义,弄清性质,把握范畴 办公室督查督办,是指办公室按照领导机关的意图和领导的指示,把有关事项交给有关单位或部门办理并督促落实的工作,是保证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工作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是领导活动的重要辅助,也是办公室一项基础性工作,其职能具有中介性,它既不是决策者,也不是实施者,但它从属于决策者,协助决策者抓落实。
督查督办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上级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能否顺利付诸实施、及时变为现实,关系到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领导的重要部署能否落实。 督查督办工作按照督促内容划分主要有决策督查和专项督查,决策督查是指对上级机关及本级机关做出的各项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进行的督促检查。
专项督查是指对某专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如税收宣传督查、领导重要指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办理的督促检查等。有以下十三个方面的内容: 1、领导的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2、上级机关公文承办和运转的督促检查; 3、本机关公文运转情况的督促检查; 4、对下级公文的处理情况的督促检查; 5、对本机关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决策事项的督办检查; 6、对协调方案的实施情况的督办检查; 7、对议案、提案、建议的督办检查; 8、对信访案件的督促检查; 9、领导批示的督促检查; 10、对新闻媒体批评的督促检查; 11、对所属单位的日常工作及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12、对领导临时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 13、对上级办公室建议列为督促检查事项的督促检查。
二、把握政策,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做好督查督办工作要坚持四项工作原则: 1、要严格按照机关的要求开展工作,所有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都要经过领导审定,督促检查的各个环节都要在领导主持下进行,督查过程中要及时请示汇报,最后的督查报告要请领导审核把头; 2、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实际了解情况,讲真话,既报喜也报忧,尤其要了解和反映那些需要领导机关解决的带有倾向性的重大问题; 3、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不能越俎代庖,发号施令,直接查处问题; 4、要尽职尽责,不越权,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直接办案: ①领导交办要求直接查处的事项; ②上级批办的时限紧、要求高的事项; ③需要在一定范围内保守秘密的事项; ④承办单位没有及时办结的事项。 督查督办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必须严格程序,严密实施,重点抓好立、办、结三个环节。
一是立项。对上级机关转来或本级领导批示,或办公室主动建议督查的事项,都要进行登记立项,写明来文机关、收文日期、内容等摘要。
二是拟办。督查件登记立项后,办公室主任要提出拟办意见,包括承办单位、转办时间、办理要求、办结时间、反馈形式等,报请有关领导批示。
有些督查件,领导已有了明确的批示意见,可直接按照领导批示转承办单位承办。 三是办理。
根据督查件的内容,办理分为转办、协办、自办三种形式。无论哪种形式,承办单位都应按督查通知要求积极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督查通知在附领导批示或转办的复印件时,对那些涉及检查举报揭发问题的原件及检举人要求保密的,可采取摘录的形式,不能将原件转到被检举人手中。对一些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几个部门或单位共同办理的,应明确牵头单位;如属于各承办单位之间有分歧的,办公室应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善于引导,把不同意见统一到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要求上来;办公室协调不了的,可请有关领导出面协调,有些问题一次协调不成,要组织多次协调,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四是催办。督查通知发出后,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定期与承办单位或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加强具体指导。
规定办结期限的,必须如期办结;未规定期限的,也要抓紧办理,尽早办结;确实难以如期办结的,应要求承办单位及时通报进度情况,做到:紧急事项及时催,难度大的事项反复催,办结时间长的事项定期催,拖着不办的事项直接找承办单位领导催。催办方式,可以用电话,可以发《查办件催办单》,也可以直接面对面催办,催办情况要有记录。
五是结案。督查有了结果,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办公室作书面汇报。
办结汇报经办公室初步审核,并经领导审阅同意后,即可结案。如果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办公室应向承办单位提出建议,或退回重办、补办。
六是反馈。督查件结案后,办公室要本着“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教育督导: 历史上又称教育视导。
是教育督导机关或人员依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下级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2009年公布的《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征求意见稿)把教育督导分为综合督导、专项督导。
在基层督导工作中,有时会对辖区内的教育机构(学校、幼儿园)开展随机性的督查活动,被称为随访督导。 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是按督导原则和标准,使用科学方法,对教育行政工作和学校工作通过观察,调查和考核,作出分析和评价,指出成绩和缺点,并提出积极的修改意见,使教育工作质量不断得到提高的活动。
另外定义:指行使督导职权的机构和人员,受本级政府或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以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督〔2017〕7号文件《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第五条(1):
幼儿园办园评估内容重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
(一)办园条件:主要考察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经费、规模与班额、园舍与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和图书等情况。
(二)安全卫生:主要考察幼儿园安全和卫生制度、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管控、校车及使用情况等。
(三)保育教育:主要考察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形式、教育计划与方案、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等情况。
(四)教职工队伍:主要考察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资质,教职工专业成长,师德师风建设和权益保障等情况。
(五)内部管理:主要考察幼儿园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管理与使用、招生、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等情况。
依据《附件: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2),以上五个方面具体考察要点如图所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督〔2017〕7号文件《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第六条(3)规定可知:幼儿园办园的督导评估方式主要是现场观察、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
引用资料
1.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 附件:《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3.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对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应遵循四项原则:
一是发展性原则。要运用发展性教育评估的思想,对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实施动态督导监测和评估,主要关注学前教育在原有基础上的发展幅度及增值的大小;
二是激励性原则。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切实调动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学前教育发展作为评价地方政府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及表彰学前教育成绩突出地区的重要依据;
三是客观性原则。坚持教育督导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教育督导评估和监测结果必须真实反映学前教育发展的真实情况和努力程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突出教育督导评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实效性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重在看各省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努力程度,职责到位情况,工作落实成效及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效果。
督查督办方式是:(1) 集中督查督办:指对企业和企业党委制定的规章制度、全局性的工作会议,以及企业董事会、党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做出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执行落实的督查督办;(2) 定期督查督办:指对企业交班会、党委书记办公会、专题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执行落实的督查督办;(3) 日常督查督办:指对企业本部各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提出的工作安排和要求执行落实的督查督办;(4) 专项督查督办:指对企业领导所作重要指示批示及交办的重要事项、企业和企业党委确定的重点督导事项执行落实的督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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