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陈列的类型与方式 1.陈列的类型 药店里的药品陈列类型可分为三种,第一是交易药品的陈列,如摆放药品的货架、货橱、柜台等;第二是样品陈列,如样品橱、橱顶、平台等;第三是储备药品的存放。
(1)交易药品的陈列 交易药品的陈列,不论是何种药品,都具有待售、陈列、流动大、更换快等特点。因此,药店经理在摆放药品时要做到:整洁、美观、丰满、定位。
整洁,要按药品大类、分类、细类,及其规格、用途、价格等方面的特征,分门别类陈列摆放,使之一目了然。在药品整齐的基础上药店经理还应勤加整理,保持药品的清洁;美观,摆放药品时应力求格调一致,色彩搭配。
摆放的方法要尽可能归类摆放或适度穿插排列,在不影响美观的前提下,应将滞销的药品搭配在旺销的药品之中,以利于销售;丰满,要做到药品多而不挤,少而不空,及时加货,不留空位,丰富多彩,方便顾客的选购;定位,要固定药品的摆放货位,这样既便于销售又易于管理。当然,药品定位不是永久不变的,而是应随季节变化和需求量的变化,做适当的调整。
(2)样品陈列 样品陈列给人以醒目、明了的感觉。如样品柜、平台的特点是一种局部陈列,具有一定的向导与美化药店的功能。
由于陈列空间的范围较小,它只能容纳少量药品的陈列,因此,在陈列内容上,应从新产品、流行药品的颜色款式中,选择适量的样品;在陈列表现形式上,要力求简洁、明快、醒目;在陈列手法上,要顾及四面展示的效果,除沿着样品橱柜要考虑背景设计外,大都以采用无景象衬托的陈列为主,再辅之支架道具的配合,构成一个陈列体的立体画面。 橱柜顶陈列是一种较传统的陈列手法,在大型药店里可以见到。
它起着一种标志柜组经营范围的作用,使顾客进入商场后一目了然。橱柜顶陈列除了选择实物作为样品外,还可以通过广告牌或广告灯箱上的图画和文字来代替实物陈列,这样可以避免实物样品受潮、积灰、变色、变质。
(3)储备药品的存放 储备药品的存放是指已进入销售现场但未摆上货架和柜台的备售药品。此类药品虽无需进行陈列,但也要注意摆放整齐,以利于药店经理自身管理药品。
另外,切忌在通道口和药店的安全出口处堆放储备药品。 2.陈列的方式 药品陈列有两种性质:一是供人浏览的陈列;二是让人产生购买欲望的陈列。
这种划分方法是根据顾客心理过程而设置的。药品陈列的方式也分为两种: (1)展览陈列 展览陈列是专供顾客参观浏览的陈列,因此,担负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有某种程度的专业技巧,但这并不意味着药店经理不能胜任此事。
展览陈列最主要的重点是必须引起顾客的注意,使其产生兴趣、联想,从而刺激顾客的购买欲望。 ①中心陈列法。
即以整个展览空间的中心为重点的陈列品编组法。把大型的陈列品放置于醒目的中心位置,小件展品按类别组合在靠墙四周的展台展架上,使顾客一进入展览空间就能看到大型主体展品。
它对于展览主题的表达非常有利,具有突出、明快的效果。 ②线型陈列法。
以货架、柜台各层的展览空间为基础,将药品排列成一条平行线。可采用垂直、竖立、平卧、倾斜或平等排列的形式,视药品形状和摆放货位空间的大小,有顺序地排成直线。
这种方法能统一、直观、真实、整齐地表现出展品的丰富内容,使顾客一目了然,并具有强烈的感染力。 ③梯形法。
即以阶梯式样品陈列的方法。如:小型的药品应摆在前方(距离眼睛最近),大型药品摆在后方;较便宜的药品应摆在前方(容易拿取),较昂贵的药品摆在后方;暗色系的药品摆在前方,明亮色系的药品在后方;季节、常用药品及新药品在前方,一般药品在后方。
这种陈列方法的层次感非常强。 ④悬挂法。
即运用悬挂的方法陈列药品。销售现场陈列和橱窗陈列,大都借助此法展示药品。
销售现场陈列,药品一般都悬挂在货架上层装置的木档上,或在货架前位空间装置一根棒物,将具有代表性的药品悬挂起来,以吸引顾客的视线。在悬挂时,应注意上下左右的间隔位置,以不影响货架陈列药品的视线为宜;橱窗和样品橱的陈列,悬挂也是一种主要的方法。
也可悬挂一张网,将陈列样品、pop以及一些硬性中、小件药品装置在网上。 ⑤堆叠法。
即是将样品由下而上堆叠起来的陈列方法。堆叠是使药品个体相叠后的体积升高,从而突出该陈列品的形象。
堆叠的具体方法有三种:一是直接堆叠;二是组合堆叠。盒装、的药品,可采取由底层向上逐层递减堆成山字形或其它形状;三是衬垫堆叠,在每层加放一块玻璃衬垫板,使陈列药品堆叠成所设想的形状。
⑥道具法。即是利用各种材料制作的支架、托板、码台和模型来陈列药品的方法。
在药品陈列时的诸多形式,往往都需要借助道具。用于药品陈列的道具,由于其类型的多种多样,因而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能充分展示各种药品的特点。
⑦配套陈列法。将关联药品组合成一体的系列化陈列。
将相关药品组合于同一展览空间内,提高顾客的想象力。 (2)推销陈列 推销陈列的目的主要是利于顾客的“比较权衡”,使其对药品产生信赖感。
①依种类分类陈列。大多数的药店在做推销陈列时,都是依照药品种类来分类的。
因为依种类来分。
A.GSP陈列原则。
药品与非药品分开陈列; 处方药与OTC药品分开陈列,处方药不得开架自选销售; 毒麻精放等特殊管理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 危险品不陈列,如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保留原包装标签; 中药饮片,装斗前需复核,不得错斗、串斗、斗标应用正名正字。 B.易见易取原则 商品正面面向顾客,不被其他商品挡住视线; 货架最底层不易看到的商品要倾斜陈列或前进陈列; 整箱商品不要上货架,中包装商品上架前必须全部打码上架。
对卖场主推的新品或DM上宣传的商品突出陈列,可以陈列在端架、堆头或黄金位置,容易让顾客看到商品,从而起到好的陈列效果。 C.满陈列原则 满陈列就是把商品在货架上陈列的丰满些,要有量感,俗话说:“货卖堆山”。
据美国一项资料表明,满陈列的超市与做不到满陈列的超市相比较,其销售平均可提高24%。满陈列可以减少卖场缺货的销售额下降。
D.先进先出原则 商品都有有效期和保质期,我们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和保质期内提前卖完这些商品。因为顾客总是购买货架前面的商品,如果不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来进行商品的补充陈列,那么陈列在后排的商品就永远卖不出去。
所以每次将上架商品放在原有商品的后排或把近效期商品放在前排以便于销售。 E.关联性原则 药品仓储式超市的陈列,尤其是自选区(OTC区和非药品区)非常强调商品之间的关联性,如感冒药区常和清热解毒消炎药或止咳药相邻、皮肤科用药和皮肤科外用药相邻、妇科药品和儿科药品相邻、维生素类药和钙制剂在一起等,这样陈列可使顾客消费时产生连带性,方便了顾客购药。
F.同一品牌垂直陈列原则 与横式陈列相对而言,垂直陈列指将同一品牌的商品,沿上下垂直方向陈列在不同高度的货架层位上。其优点为:一、顾客在挑选商品时视线上下移动较横向移动方便;二、货架的不同层次对商品的销售影响很大,垂直陈列可使各商品平等享受到货架不同的层次、不至于某商品占据好的层次销量很好,而其他商品在比较差的层次销量很差。
垂直陈列有两种方法:一是完全垂直陈列,对销量大或包装大的商品从最上一层到最下一层全部垂直陈列;二是部分垂直陈列,采用主辅结合陈列原则。 G.主辅结合陈列原则 药品仓储式超市商品种类很多,根据周转率和毛利率的高低可以划分为四种商品,第一种为高周转率、高毛利率的商品,这是主力商品,需要在卖场中很显眼的位置进行量感陈列;第二种是高周转率、低毛利率的商品,如感康、白加黑等;第三种是低周转率、高毛利率的商品;第四种是低周转率、低毛利率的商品,这类商品将被淘汰。
主辅陈列主要是用高周转率的商品带动低周转率的商品销售,例如将感康和复方氨酚烷胺片陈列在一起,同属于感冒药,只是制造商不一样,感康品牌好,顾客购买频率高,属于高周转率商品,但由于药品零售价格竞争激烈,使这类商品毛利非常低,所以要引进一些同类商品增加卖场销售额。将同类商品与感康相邻陈列,陈列面要大于感康,使店员推销商品时有主力方向,又可以增加毛利。
H.季节性陈列原则 在不同的季节将应季商品(药品)陈列在醒目的位置(端架或堆头陈列),其商品陈列面、量较大、并悬挂POP,吸引顾客,促进销售。
按照GSP的规定,药品要求分类管理。
一、药品在陈列时:
1.首先药品与非药品要分开存列。(挂非药品区绿牌)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要分开陈列。(挂处方药区绿牌和非处方药区绿牌)
3.(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这两大块中再分)口服药与外用药要分开,注射剂要分开。以上药品分类陈列以后还要按剂型或用途分柜或分层存放。(各柜台用绿色及时贴标示如:抗菌消炎药、消化系统用药、呼吸系统用药、妇科用药、儿科用药、等等)
4.易串味药要有专用柜台。(用绿色及时贴标明:易窜味柜)
5.拆零药品要集中放于拆零专柜或抽屉。(用绿色及时贴标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6.危险品不能陈列,必须陈列时应该用空包装。
7.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饮片斗钱应写正名正字。(挂绿色牌:中药饮片区)
8.需要冷藏或阴凉处储存的药品要陈放在2—10度的冰柜里。
9.还要在一个比较隐蔽的角落设不合格药品柜。(贴红色不合格药品柜及时贴)。
10.大型零售企业,验收一时半会验不完,应该设一处待验区,挂黄色牌。小型零售企业一般进货就验收完毕,一般不设待验区。
二、在销售药品时:
1.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处方必须由驻店执业药师审方后方可调配发药。
2.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
3.非处方药可以开架自选销售。处方药不得开架自选销售。
质量不合格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陈列。
二、零售药品应严格按药品的分类原则,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进行陈列,摆放应做到:㈠药品与非药品必须分开,非药品设专柜陈列;㈡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摆放,分柜陈列;㈢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摆放;㈣药品名称相近容易混淆的药品分开摆放;㈤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并有警示语,非处方药的货柜上应有醒目的专有标识;㈥对要求低温贮藏的药品应陈列摆放具有可视条件的冷藏柜中。三、危险品不应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四、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斗前应写正名正字。五、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六、药品陈列整齐,美观,类别标签放置准确,字迹清晰。七、药品陈列前,应按批号顺序摆放,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
至于首营药品,就是第一次卖这种药品。或者是第一次卖这个厂家、规格。
你应该从事药店的吧,药店的应该关注的是这几个行话敏感词:“首推”、“主导”、“高毛”、“红牌”~~~。
一、药品在陈列时:
1.首先药品与非药品要分开存列。(挂非药品区绿牌)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要分开陈列。(挂处方药区绿牌和非处方药区绿牌)
3.(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这两大块中再分)口服药与外用药要分开,注射剂要分开。以上药品分类陈列以后还要按剂型或用途分柜或分层存放。(各柜台用绿色及时贴标示如:抗菌消炎药、消化系统药、妇科用药、儿科用药、等等)
4.易串味药要有专用柜台。(用绿色及时贴标明:易窜味柜)
5.拆零药品要集中放于拆零专柜或抽屉。(用绿色及时贴标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6.危险品不能陈列,必须陈列时应该用空包装。
7.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饮片斗钱应写正名正字。(挂绿色牌:中药饮片区)
8.需要冷藏或阴凉处储存的药品要陈放在2—10度的冰柜里。
9.还要在一个比较隐蔽的角落设不合格药品柜。(贴红色不合格药品柜及时贴)。
10.大型零售企业,验收一时半会验不完,应该设一处待验区,挂黄色牌。小型零售企业一般进货就验收完毕,一般不设待验区。
二、在销售药品时:
1.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处方必须由驻店执业药师审方后方可调配发药。
2.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
3、处方药不可开架销售。非处方药可以开架,消费者可以自行选购。
按照GSP的规定,药品要求分类管理,所以药品在陈列时: 1.首先药品与非药品要分开存列。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要分开陈列。(以上要分出三大块并要挂牌标明) 3.(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这两大块中再分)口服药与外用药要分开,注射剂要分开(各柜台用及时贴标示清楚)以上药品分类陈列以后还要按剂型或用途分柜或分层存放。
4.易串味药要有专用柜台。(用及时贴标明) 5.拆零药品要集中放于拆零专柜或抽屉。
(用及时贴标明)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6.危险品不能陈列,必须陈列时应该用空包装。
7.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饮片斗钱应写正名正字。 8.需要冷藏或阴凉处储存的药品要陈放在2—10度的冰柜里。
1. 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检查,保持环境整洁。
2. 存放、陈列药品的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放置与销售活动无关的物品,并采取防虫、防鼠等措施,防止污染药品。
3. 药品应当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4. 药品陈列应当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
5. 陈列的药品应当放置于货架(柜),摆放整齐有序。
6. 陈列的药品应当避免阳光直射。
7. 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
8. 处方药不得采用弄回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9. 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应当分开摆放。
10. 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专区。
11. 企业应当定期对陈列、存放的药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拆零药品和易变质、近效期、摆放时间长的药品以及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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