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北宋沈括所著《梦溪笔谈》,所谈论的是宋太祖赵匡胤治军严明的故事。
原文:太祖常①戒禁兵之衣,长不得过膝,买鱼肉及酒入营门者,皆有罪。又制更戍之法,欲其习②山川劳苦,远妻孥怀土之恋,兼外戍之日多,在营之日少,人人少子而衣食易足。又京师卫兵请粮者,营在城东者,即令赴城西仓,在城西者,令赴城东仓,仍不许佣僦车脚,皆须自负,尝亲登石掖门观之。盖使之劳力,制③其骄惰。故士卒衣食无外慕,安辛苦而易使。
译文:宋太祖常常告诫禁军的衣长不能超过膝盖,买了大鱼大肉和酒进入军营的人,都有罪。又制订了轮流守卫边防的办法,想让士兵习惯在外的劳苦生活,而减轻思念妻儿和家乡之情。而且士兵在外面守边的时候多,在军营里的日子少,每个人都发少量军饷,军队的衣食容易满足。另外,京城守卫军领取军粮时,如果军营在城东,就命令他们到城西的粮仓领取。如果军营在城西的,就命令他们到城东的粮仓领取。而且领军粮不允许租用车子和脚夫,一切都必须自已背,宋太祖曾经亲自登上石掖门审察这件事。大概是让他们辛苦用力,控制他们的傲慢和惰性。所以士兵不羡慕其他人的吃和穿,安心尽力而容易被驱使。
宋太祖曾经告诫禁军的衣长不能超过膝盖,买了大鱼大肉和酒进入军营的人,都有罪。
又制订了轮流守卫边防的办法,想让士兵习惯在外的劳苦生活,而减轻思念妻儿和家乡之情。而且士兵在外面守边的时候多,在军营里的日子少,每个人都发少量军饷,军队的衣食容易满足。
另外,京城守卫军领取军粮时,如果军营在城东,就命令他们到城西的粮仓领取。如果军营在城西的,就命令他们到城东的粮仓领取。
而且领军粮不允许租用车子和脚夫,一切都必须自己背,宋太祖曾经亲自登上石掖门审察这件事。大概是让他们辛苦用力,控制他们的傲慢和惰性。
所以士兵不羡慕其他人的吃和穿,安心尽力而容易被驱使。
军权的集中:解除禁军将领兵权,并调往外地充当节度使。继而削弱节度使实权,使其徒有虚名。接着,将禁军的统领权一分为三,都直接对皇帝负责。设立枢密院,枢密院有调兵权但不直接统领军队。而统领军队的将帅却没有调兵权,使其互相牵制。实行更戍法。实行“守内虚外 ”“内外相制”政策。驻军一半京师,一半各地
行政权的集中。中央,设立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削弱和分割宰相的权力,实行军政、民政和财政的三权分立。在地方,派文臣担任知州;并设通判与之相互牵制。
财权和司法权的集中。设转运使把地方收入大部分运送中央;在地方司法人员由中央派文官担任,死刑须报请中央复审和核准。
3、特点:重文轻武,文人治国,有效巩固了统一,但也造成了军事战斗力的下降(文官不懂军事)(积弱);弱支枪干,守内虚外,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并有效镇压地方和农民的反抗,但边防空虚,成为北宋在民族斗争屡次失败的重要原因;分割地方权力,高度集权中央,有利于巩固统一,防止了地方分裂,但也导致地方办事效率低下,而中央机构臃肿,人浮于事。
4、结果和影响: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对解决藩镇割据,维护国家统一,起了重要作用,也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
5、弊端:造成政府机构重叠,官员冗滥,行政效率低下,财政开支庞大;军队指挥不灵,战斗力下降;地方财政困难,物质基础薄弱,给北宋种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
封建社会是君权与相权相互争斗,并且君权逐渐高度集中的过程。唐太宗为防范相权过重的威胁,采取了三省(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制度相权三分,防止权臣独揽大权的同时又提高了办事效率。三省的分工使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唐初,以尚书省长官尚书令、中书省长官中书令、门下省长官侍中共议国政,行使宰相的职务。因李世民即位前曾任尚书令,以后此职虽设而不任人,左、右仆射遂为实际的长官,与中书令、侍中同为宰相。后因三省长官品位崇高,不轻易授人,中书令、侍中也不再常设。官虽不设,宰相却不可缺员,唐太宗特置参议得失、参知政事、参预朝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名号,高宗以后这些名号逐渐统一、固定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凡以本官加带此类头衔的官员,即为宰相。但这些作宰相的人本官品位都不高,因而进退较易,在使用上显得便利。这既有利于发挥臣下才智,又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帝的权力。
宋太祖削弱相权的方法:
一是设置副相削弱宰相政权。即在宰相之外,又设置一个参知政事,即相当于副宰相。开始时参知政事只是一个陪衬,并没有什么权力,不用押班、知印,也不设政事堂。后来太祖见宰相赵普专权过重,开始给副相以押班、知印、升政事堂的权力,与宰相轮流充任,使副相地位大大提高。与此同时,宋太祖又采取灵活方式,降低宰相的待遇。在他刚登皇位时,宰相上殿奏事,太祖都让座献茶,商谈国事。后来宰相范质上殿奏事,太祖照例赐座,可开始奏事时,太祖说:“我最近眼睛有些昏沉,请把奏章拿近来我看。”范质便离开自己座位,走近太祖,太祖暗中吩咐宦官,把宰相的座位撤去。从此以后宰相见,也只能站着和皇帝说话了。
二是设置“二府”,分割宰相兵权。二府,指宰相府之外,又有一个枢密院,形成宰相府和枢密院两府牵制局面。在五代时期,枢密院的权力都在宰相之上,是宰相之外复有宰相。宋太祖时,将枢密院权力改为执掌调兵大权,凡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等政令,都由枢密使主持,和宰相对峙。太祖设制,每逢入朝奏事,两府错开,互不相见,各说各的。这样就使皇帝能在双方的奏情中对比分析,掌握实情。从此,分割了宰相的兵权。
三是设置“计相”,分割宰相的财权。旧制时,宰相统辖军、政、财权。宋太祖时,设三司使,夺其财权。三司原属旧制官职,负责盐铁、度支、户部,平衡全国的财政收支。太祖有意提高三司的地位,号称“计省”。由三司使主持三司政务,其地位仅次于宰相,人称“计相”。这样就剥夺了宰相的财权。
另外,宋太祖还采取“官职分离”、“名实不一”的方法,干扰相权,使宰相无法行使统率百官的权力。如侍郎和给事中,并不负责本省的政务。司谏官如果没有皇帝的特旨,也不能过问谏诤之事。连中央政府的三省主官,也只有奉旨才能行使本部的范围之权。即所谓“官无定员,员无专职”,至于仆射、尚书、丞、郎、员外,居其官而不知其职者,更是常有的事。在这一制度下,“官”、“职”和“差遣”是有明确区分的。“官”,是品位的一种名称,并无实际的权力,如中书令、尚书令,官位很高,但无权参与朝政。“职”,是具有某种权力的标记,某一职位,具有什么样的权力,但并无固定人员,无论你是什么“官”,只要让你担任此“职”,便具有此“职”的权力。“差遣”,指受到指派,某人可以行使何种职权,这就是具有了实际权力,可以“治内外之事”。如中书令、侍中都是“官”,只有带有上级的“差遣令”,方能担任宰相或行使其他实际权力。“差遣”的变动性很大,一个官员要随时听从“差遣”,接受新职。宋太祖就是通过这样的手段,来削弱宰相的权力的。
宋太祖赵匡胤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方针,大力实施“强干弱枝”政策。
为防止武将篡弑重演,太祖以“杯酒释兵权”解除了大将对军队的控制,实行重文轻武政策,提倡文人典军,严禁武人干政。取消禁军最高统帅殿前都点检、副都点检职务,朝廷设枢密院掌管凋动军队,但无统兵权。
三帅统兵权和枢密院调兵权职责分明,相互制约,直接对皇帝负责。军队实行更戍法,定期换防,将帅常调,以防止官兵“亲党胶固”。
另外,宋沿袭唐制,又大力削弱宰相(中书令)实权,宰相下设数名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以分其军、政、财三权,使宰相无法独揽大权,这样就使皇帝掌握的权力超过了历代王朝。为消除藩镇割据的局面,对独霸一方的节度使,采取“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的方法。
逐步从地方调回都城任闲职,其原领州郡由朝廷控制,委任文官任知州、知府,直接对朝廷负责。规定地方财政每年赋税收入,除支度给用外,凡属钱币之类,“悉辇送京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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