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题目
如:
类比推理的概念类比推理就是从一个对象推论出另一个对象的过程。心理学领域对于类比推理的定义如下:根据两个(或两种)对象在一系列属性上是相同(或相似)的,并且己知其中的一个(或一种)对象还有其它特定的属性,那么,可根据已知的其它属性,推出另一个(或一种)对象也具有同样的其它特定属性的一种推理方法。类比推理的逻辑形式可以使用下面的描述来表述:若某个对象A同时具有属性a、b以及c,又兼具属性d;而另一个对象B也同时具有属性a、b及c;那么可以推出对象B也具有属性d。在这种表述中,对象A与B不但可以是两个个体,同时也可以是两种种类,当然也可以一个代表个体,一个代表种类。二、类比推理的应用初中物理这门学科具有逐级抽象、难度递增的特点,在解决相关问题时应用类比推理,往往能够让学生很好地体会到物理问题的解决过程,让学生把原有的物理知识作为解决新问题的源头与根据,而将新的物理问题当作要研究的目标问题,从而实现旧问题与新问题的分析与对比,寻找较为有效的类比要素与条件,从而促进学生在解决物理问题过程中实现旧知识到新知识的升级与转变。下面列举两例说明类比推理的应用。
类比法(Method of analogy) 也叫“比较类推法”,是指由一类事物所具有的某种属性,可以推测与其类似的事物也应具有这种属性的推理方法。其结论必须由实验来检验,类比对象间共有的属性越多,则类比结论的可靠性越大。
类比法的作用是“由此及彼”。如果把“此”看作是前提,“彼”看作是结论,那么类比思维的过程就是一个推理过程。古典类比法认为,如果我们在比较过程中发现被比较的对象有越来越多的共同点,并且知道其中一个对象有某种情况而另一个对象还没有发现这个情况,这时候人们头脑就有理由进行类推,由此认定另一对象也应有这个情况。现代类比法认为,类比之所以能够“由此及彼”,之间经过了一个归纳和演绎程序即:从已知的某个或某些对象具有某情况,经过归纳得出某类所有对象都具有这情况,然后再经过一个演绎得出另一个对象也具有这个情况。现代类比法是“类推”。
类比是将两个本质上不同的事物就其共同点进行比较,是通过比喻手法的综合运用帮助说明道理或描述某种复杂情况。
例如:
1. 1.恰当的赞扬之于孩子就像阳光之于花儿一样;
2. 2.将军之于士兵就像火车头之于车厢一样。
扩展资料:
一、类比与比喻比较:
类比论证是一种通过已知事物(或事例)与跟它有某些相同特点的事物(或事例)进行比较类推从而证明论点的论证方法。比喻就相当于打比方说明文中常用打比方),也叫譬喻,是根据事物之间的相似点(思想的对象同另外的事物有了类似点),把某一事物比作另一事物(用另外的事物来比拟这思想的对象,即用某一个事物或情境来比另一个事物或情境),把抽象的事物变得具体,把深奥的道理变得浅显。
相同点:
类比和比喻有相近之处:类比的主体事物和客体事物之间有相似点,比喻的本体事物和喻体事物之间也有相似点;类比能形象生动地证明论点,而议论文中的比喻也有使抽象事物具体化,深奥的道理通俗化的作用。正由于有这些相近之处。以致有些同志把某些密集的比喻修辞或某些类型的类比论证说成是“比喻论证”。
不同点:
1.比喻的本体和喻体之间就其比拟的相似点来说,只有一个,不存在一个以上比拟的相似点的实例;类比的主体和客体之间进行比较类推的相似点,则不限于一个。比喻中如果有几个喻体,那么这些喻体只分别与本体有比拟的相似点,没有共同的比拟的相似点。如“四人帮的头面人物江青,她本是一个白骨精。穿黑裙,戴黑纱,活象一只老乌鸦。”这里江青与白骨精的相似点是“变化多端为害人民的鬼蜮”,江青与乌鸦的相似点是“黑得令人讨厌的形象”,这个比喻中的两个喻体“白骨精”、“乌鸦”与本体“江青”没有共同的比拟的相似点。而类比中的所有客体与主体都有共同的类比的相似点。
2.比喻和被比喻的两个事物又必须在其整体上极其不同”(陈望道《修辞学发凡》),而类比中的主体和客体的两个事物在整体上可以是相同的,如《邹忌讽齐王纳谏》中的邹忌与齐王,两者都是齐国的统治阶级中的人物。
3.比喻只能依据本体和喻体的相似点进行比拟,而类比在依据主体和客体的相似点进行充分比较的基础上,还可以依据相异点进行比较,从而得出主体事物的某些性质有甚于客体事物相应的某些性质的结论。如《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中把南郭先生与革命队伍中某些人的相似点进行了比较之后,又把两者的相异点“造成的危害不同”进行比较:“如果说,南郭先生的装腔作势,只是骗了一个齐宣王的话,那么,在革命队伍里装腔作势,那就是骗党,骗群众”,性质更为严重。从而教育广大的革命同志千万不能装腔作势。既有相似点的比较,又有相异点的比较,这就是《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应该属于运用了类比,而不能属于运用比喻的文章的理由所在。
4.比喻和类比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两者都含有一个“比”字,但含义不同。比喻中的“比”是“比拟”的意思,“思想的对象同另外的事物有了类似点,文章上就用那另外的事物来比拟这思想的对象的,名为“比喻。”(陈望道《修辞学发凡》)而类比中的“比”是“比较”的意思,所谓“类比”,就是“比较类推”。比较类推的过程,就是证明论点的过程,所以,它作为论证方法能够成立。任何论证方法都必须包含有推理、证明的过程,而“比喻”本身不包含比较类推或其他方式的证明论点的过程,所以,经常只能是一种修辞格,而不能成为论证方法。
二、语文常用修辞手法:
1、主要使用的修辞手法有以下:比喻、比拟(又名比体,分为拟人、拟物)、夸张、排比、对偶(又名对仗、排偶)、反复、借代、寄寓(寄托)、互文、设问、引用、呼告、反问、顶真(又名联珠)。
2、修辞手法是通过修饰、调整语句,运用特定的表达形式以提高语言表达作用的方式和方法。
3、其中比喻可以分为:明喻、暗喻(隐喻)、借喻、博喻(又名复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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