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账之前,发生了错误直接用划线更正法更正。记载经济业务简要内容,确定会计分录,作为记账依据的会计凭证。
会计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按照登记账簿的要求、确定账户名称、记账方向(应借、应贷)和金额的一种记录,登记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的依据。
扩展资料
填写日期一般是填财会人员填制记账凭证的当天日期,也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填写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或月末日期。如报销差旅费的记账凭证填写报销当日的日期;现金收、付款记账凭证填写办理收、付现金的日期;
银行收款业务的记账凭证一般按财会部门收到银行进账单或银行回执的戳记日期填写;当实际收到的进账单日期与银行戳记日期相隔较远,可按财会部门实际办理转账业务的日期填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错误的更正:
如果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如果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发生错误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更正。
在当年内发现填制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
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的数字与错误的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写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并在摘要栏注明“更正某年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
发现以前年度的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并在摘要栏注明“更正某年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及更正的原因等。
如果发现账簿记录有错误,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更正,不得涂改、挖补或用化学试剂消除字迹。错账的更正方法有三种:
1. 划线更正
划线更正又称红线更正。如果发现账簿记录有错误,而其所依据的记账凭证没有错误,即纯属记账时文字或数字的笔误,应采用划线更正的方法进行更正。更正的方法如下:
(1)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一条红色横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以备查找;
(2)在划线的上方用蓝字或黑字将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填写在同一行的上方位置,并由更正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以明确责任。
2. 红字更正
红字更正又称红字冲销。在会计上,以红字记录表明对原记录的冲减。红字更正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1)根据记账凭证所记录的内容记账以后,发现记账凭证中的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或记账方向有错误,且记账凭证同账簿记录的金额相吻合,应采用红字更正。更正的方法如下:
① 先用红字填制一张与原错误记账凭证内容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并据以用红字登记入账,冲销原有错误的账簿记录;
② 再用蓝字或黑字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并据以用蓝字或黑字登记入账。
「例」 以现金支付银行利息800元,在填制记账凭证时误记入“银行存款”科目,并据以登记入账,其错误记账凭证所反映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利息 800
贷:银行存款 800
该项分录应贷记“库存现金”科目。在更正时,应用红字金额编制如下记账凭证进行更正。
借:应付利息 (800)
贷:银行存款 (800)
错误的记账凭证以红字记账更正后,表明已全部冲销原有错误记录,然后用蓝字或黑字填制如下正确分录,并据以登记入账:
借:应付利息 800
贷:库存现金 800
(2)根据记账凭证所记录的内容记账以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和记账方向都没有错误,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的金额也吻合,只是所记金额大于应记的正确金额,应采用红字更正。更正的方法是将多记的金额用红字填制一张与原错误记账凭证所记载的借贷方向、应借应贷会计科目相同的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以冲销多记金额,求得正确金额。
「例」 用银行存款4 000元购买办公用品,在填制记账凭证时,误记金额为40 000元,但会计科目、借贷方向均无错误,其错误记账凭证所反映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40 000
贷:银行存款 40 000
在更正时,应用红字金额36 000元编制如下记账凭证进行更正。
借:管理费用 (36 000)
贷:银行存款 (36 000)
错误的记账凭证以红字记账更正后,即可反映其正确金额为4 000元。
如果记账凭证所记录的文字、金额与账簿记录的文字、金额不符,应首先采用划线法更正,然后再用红字冲销法更正。
3. 补充登记
补充登记又称蓝字补记。根据记账凭证所记录的内容记账以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和记账方向都没有错误,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的金额也吻合,只是所记金额小于应记的正确金额,应采用补充登记法。更正的方法是将少记的金额用蓝字或黑字填制一张与原错误记账凭证所记载的借贷方向、应借应贷会计科目相同的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以补记少记金额,求得正确金额。
「例」 用银行存款40 000元购买原材料,在填制记账凭证时,误记金额为4 000元,但会计科目、借贷方向均无错误,其错误记账凭证所反映的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4 000
贷:银行存款 4 000
在更正时,应用蓝字或黑字编制如下记账凭证进行更正:
借:原材料 36 000
贷:银行存款 36 000
错误的记账凭证以蓝字或黑字记账更正后,即可反映其正确的金额为40 000元。
如果记账凭证中所记录的文字、金额与账簿记录的文字、金额不符,应首先采用划线法更正,然后用补充登记法更正。
归结为两句话:凭证正确,账簿错误就用“划线更正法”;凭证错误,导致账簿错误就用“红字冲销法或“补充登记法”。
第一,为了规范原始凭证的内容,明确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防止利用原始凭证进行舞弊,《会计法》规定211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5261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国4102家统一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第二,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必须由原始1653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重新开具原始凭证当然也应当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进行。
第三,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回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因为原始凭证上的金额,是反映经济业务事项情况的最重要数据,如果允许随意更改,容易产生舞弊,不利于保证原始凭证的质量。
第四,原始凭证开具单位应当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于填制答有误码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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